王公和神靈禁忌(後者是婆羅門領導的,並因種族分離主義的種姓制度而得到鞏固)的二元性,透過將政治和宗教混雜在一起,重新組織了恆河社會,但沒有給受到嚴重歧視的低種姓者提供足夠的空間。至今猶存的高種姓的控制,也因低種姓分散的特性而得到支援,後者缺乏自治性的政治或宗教組織。

由於經濟上一直依賴於高種姓,使得他們受到尖銳種姓界限的束縛。印度社會的農村性也不利於低種姓者,只是在最近,教育、城市化和一些政治化才開始改良這種長期的被剝奪狀況。不過,一切改變都受到了印度高種姓的強力反擊。

為了平息種姓制度帶來的社會暴力,為了建立超越神職人員壟斷之上的更大的人間友愛,恆河地區出現了兩種新的精神運動,很快變成了人們所知曉的佛教和耆那教。喬答摩,即後來的佛陀或啟示者悉達多,原本是一個王子,他離開了在迦毗羅衛的家庭和舒適的生活,去尋求和平和自由。

據信他生活在公元前563年至公元前483年之間。佛陀的同代人摩訶吠羅,出生在恆河流域今日印度比哈爾邦境內,約在公元前477年去世。他們兩人都被婆羅門對僧俗事務的控制和種姓暴力所深深困擾,因而透過自己的教誨和和平主義反抗當時的道德準則。

大雄領導的耆那教最終導向了對生命的更大尊重,對神的崇拜和聯絡都變成了更加個人化的形式。耆那教的保護生命,逐步導致了對一切可能索取人、動物和類似物品性命的職業行為的抵制。為逃避罪孽,耆那教徒逐步開始只從事貿易和商業活動。

在另一端,佛陀35歲那年頓悟之後,抵制神職人員對人類自由的控制,也尋求和宣揚個人化的方法,以實現與靈魂的重新統一。他敦促求助於三個真理:個體生活是不幸的經歷,短暫和缺乏靈性(無我);人世的苦難歸因於轉世的迴圈,對這個真理的無知導致了渴求生;這些痛苦可以透過性格、意識、言辭、抗爭、生活、抱負和沉思的追求,透過涅磐而得到解脫。門徒受到教導,要堅持集體的努力,透過在寺廟的生活來避免貪婪和誘惑,不要追求權力。

與婆羅門教不同,信徒們會接受社會提供的東西,而不爭取職位。門徒帶上乞討的碗是強調謙卑和來世,而不是去提倡寄生的生存方式。耆那教儘管挑戰婆羅門的一些實踐,但其只是少數人的信條,通常不願做傳教工作。它保持了自己的不同身份,沒有被複興的印度教或佛教所吸收。

即使今天,只是生活在印度西部地區的一個小群體在追隨它。另一方面.佛教被當成嚴峻的威脅,特別是孔雀王朝的統治者阿育王時代(公元前273一公元前232),接受了佛教並竭力在次大陸、斯里蘭卡和中亞推廣。

不過,改革後的印度教在孔雀王朝後期和笈多時代得到了加強,強勁地殺了回馬槍。佛教除了在7世紀得到戒日王的寬容,幾乎從印度消失,直到20世紀50年代才重新出現。一些賤民在安貝卡的領導下,改宗了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