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樂茜

31 2011年,倫敦 洛瑞爾抓緊時間趕到坎普頓叢林。她不清楚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但卻堅信這是自己該做的。內心深處,她希望自己叩響坎普頓叢林的這棟大宅的大門後,會看到那個給媽媽寄感謝卡的人,他依舊住在這裡,只是垂垂老矣。她覺得這種可能性的確存在。當年的坎普頓叢林7號如今成了一個短期度假公寓,洛瑞爾站在門廳裡,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檸檬味空氣清新劑的味道,滿臉倦容的遊客在她身邊進進出出。她覺得自己真傻。前臺狹小而擁擠,接待員從電話後面抬起頭,再次問她是否還好。洛瑞爾予以肯定的答覆後,繼續盯著髒兮兮的地毯,試圖解開腦海中的死結。

洛瑞爾的直覺是錯的,她感到非常沮喪。昨天晚上,母親告訴她亨利·詹金斯的為人之後,她在心裡歡呼雀躍。真相終於大白,她確信這就是故事最終的結局,那年夏天發生的一切都水落石出。後來,她留意到郵票上的郵戳,心裡忽然又起了波瀾。她敢肯定,這枚郵票很重要。不僅如此,它背後隱藏的秘密應該非常私密,好像她——洛瑞爾——是唯一能夠解開這最後死扣的人。但現在,她站在一家三星級酒店門口,思緒陷入了死衚衕。她不知道該從何找起,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找什麼,戰爭期間住在這裡的人早就不在了。那張卡片是什麼意思?誰寄來的?它真的很重要嗎?洛瑞爾開始否定自己原來的想法。

她朝前臺接待員揮手告別,接待員正在接電話,於是只好用口型跟她再見。洛瑞爾走出來,點燃一支菸,心中有些焦慮。過一會兒,她要去希斯羅機場接黛芙妮,總算不是白跑一趟。她看了看手錶,黛芙妮還有幾個小時才到。天氣很好,陽光溫暖,天空湛藍,只有飛機飛過留下的一道道白煙。洛瑞爾覺得自己應該去買個三明治,再去蛇形湖邊上的公園散會兒步。抽菸的時候,她忽然想起自己上次來坎普頓叢林的時候,在25號門前碰見的那個小男孩。

洛瑞爾看了一眼對面的那棟房子,那是薇薇安和亨利的房子,裡面藏著不為人知的秘密和暴力。薇薇安在此煎熬了許多年。多虧了凱蒂·埃利斯的日記,洛瑞爾對街對面的25號大宅十分了解——她對自己的母親桃樂茜曾住過的7號大宅都沒這麼熟。她抽完煙,躊躇著把菸頭摁進公寓入口處的菸灰缸裡。站起身子的時候,她心裡已經作出了決定。

*** 她敲響坎普頓叢林25號的大門,靜靜等待。窗戶上,萬聖節的裝飾物已經取下來,取而代之的是孩子們的剪紙畫,大大小小一共有四種尺寸。如今,這棟原本充滿暴虐的房子裡住著一個和和美美的家庭,過去的骯髒歷史被新的家庭重寫,這樣真好。她聽見屋裡的吵鬧聲,肯定有人在家,但沒人來開門,洛瑞爾只好再次敲門。她站在鋪著地磚的臺階上,看著對面的7號房,想象年輕時候的母親爬上樓梯時的樣子。那時候的媽媽,還是一位貴婦人的女傭。

房門開啟,洛瑞爾上次看見的那個漂亮女人走出來,懷裡抱著一個嬰兒。“噢,天哪。”女人難以置信地眨巴著藍色的大眼睛,“——是你。”

人們認出洛瑞爾的時候經常會有這樣的反應,但這女人的言語之中還有種別的意味。洛瑞爾笑笑,女人臉紅了,她在藍色的牛仔褲上擦了擦手,然後朝洛瑞爾伸過來,“不好意思,”她說道,“我平時的禮節都去哪兒了?我叫凱倫,這是漢弗萊——”她拍了拍小孩肉嘟嘟的屁股,蓬亂的金色鬈髮垂下一縷,落在她肩上。她天藍色的眼睛窘迫地打量著洛瑞爾,“我知道你是誰,尼克森女士,見到你真榮幸。”

“叫我洛瑞爾就好。”

“洛瑞爾。”凱倫輕輕咬著下唇,看得出,她既緊張又開心。她難以置信地搖搖頭,“朱利安說他見過你,我還以為……以為他……”她笑了笑,“這些都不重要了,你真的來了,我丈夫見到你肯定會高興得發狂。”

你是爸爸的女神。洛瑞爾堅信,這裡肯定會有自己意想不到的發現。

“他真是的,都沒跟我說你要來。”

洛瑞爾沒有解釋自己並沒有提前打電話過來,她還不知道該如何解釋自己的來意,只好笑笑。

“請進來,馬迪在樓上,我去叫他。”

洛瑞爾跟著凱倫走過雜亂的門廳,繞過嬰兒車,走過一堆球、風箏,還有亂七八糟不配對的小鞋子,走進溫暖明亮的客廳。白色的書架從地板一直伸到天花板上,上面放著各種各樣的書。牆上掛著笑容滿滿的全家福,旁邊是孩子們的塗鴉。走著走著,洛瑞爾差點踢到趴在地上的一個小孩,是她上次見過的那個男孩。他跪在地上彎著腰,一隻胳膊高高舉起,假裝自己是一架飛機,嘴裡發出引擎的轟鳴聲,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朱利安,”他媽媽喊道,“親愛的朱朱,上樓去告訴爸爸,家裡來客人了。”

小男孩抬起頭,眨眨眼,回到現實世界。他看見洛瑞爾,眼睛裡流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他沒有說話,繼續模仿飛機發動機的轟鳴,調整航向,爬起來,跑上鋪著地毯的樓梯。

凱倫堅持要去燒水泡茶,洛瑞爾坐在舒服的沙發上,紅白相間的格子布沙發罩上有斑斑點點的氈筆痕跡。小嬰兒被放在地毯上,用胖乎乎的腳丫踢著撥浪鼓。

樓梯上傳來一陣急促的吱嘎聲,一個相貌英俊的高個子男人走下來。他棕色的長髮有些凌亂,鼻樑上架著一副黑框眼鏡。他站在客廳門口,小兒子也跟著走進來。男人伸出一雙大手,朝洛瑞爾笑笑。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直搖著頭,好像眼前的人是幽靈一般。“老天哪,”他握住洛瑞爾的手,發現面前的女人的確是有血有肉的真人,“我以為朱利安在跟我開玩笑呢,但你真的來了。”

“我來了。”

“我叫馬丁,”他介紹道,“你叫我馬迪就好了。請原諒我剛才的吃驚,我只是——我在瑪麗皇后學院當老師,我的博士論文寫的就是你。”

“是嗎?”洛瑞爾想起小男孩說的那句,你是爸爸的女神,怪不得。

“論文的題目叫《莎士比亞悲劇的當代解釋》,哈哈,文章其實並沒有標題這麼無聊。”

“我知道。”

“現在,你居然來我家做客。”男人笑了笑,然後輕輕蹙額,繼而又笑起來。他發出可愛的笑聲,“不好意思,但這實在太巧了。”

“你跟尼克森女士——洛瑞爾——”凱倫走進房間,臉忽然紅了,“跟洛瑞爾講爺爺的故事了嗎?”桌子上堆滿了孩子們的手工材料,她整理出一塊地方,放下茶點,然後挨著丈夫坐在沙發上。一個留著褐色長鬈髮的小女孩聞見餅乾和糖果的香氣,不知從哪兒鑽出來,凱倫不以為意地遞了一塊餅乾給她。

馬迪解釋道:“我爺爺是你的忠實粉絲,我也算你的影迷,不過他對你是宗教般虔誠的信仰,你每一部戲他都看過。”

洛瑞爾笑了笑,不讓心中的得意流露出來。她喜歡這個家庭,還有他們雜亂卻可愛的房子。“我敢肯定他至少錯過了其中一部。”

“不可能。”

“跟洛瑞爾講講爺爺摔斷腿的事情吧!”凱倫輕輕拉了一下丈夫的胳膊。

馬迪笑起來。“有一年,他摔斷腿住院,為了去看你的那部《你喜歡就好》硬是提前出院了。以前,他也經常帶我一起去。那時候我還小,要在座位上墊三個墊子才能看到螢幕。”

“看來爺爺品位不錯。”洛瑞爾跟大家開玩笑。她很開心,真慶幸艾莉絲這時候不在這裡。

“的確如此。”馬迪也笑了,“我很愛他老人家。十年前,他離開了我們,這些年來,我每天都在想他。”他推了推鼻樑上的黑框眼鏡,繼續說道,“他跟我們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太寶貴了……抱歉——你的到來讓我有些感傷,我們還不知道你今天來是否有事呢?我想,你應該不是來聽我們講爺爺的故事的吧?”

“這事說來話長。”洛瑞爾端起茶杯,往裡面加了些奶。“我在探尋我們家族的歷史——主要是我母親這邊的,我發現她曾經——”洛瑞爾猶豫了一下,“——和住在這棟房子裡的人關係密切。”

“你知道那大概是什麼時候嗎?”

“20世紀30年代末,也就是二戰初期。”

馬迪的眉毛一挑:“太巧了。”

“你母親的朋友叫什麼名字?”凱倫問道。

“薇薇安,”洛瑞爾說道,“薇薇安·詹金斯。”

馬迪和凱倫相互交換了一個眼神,洛瑞爾注意到他們的小動作,趕緊問道:“怎麼了?”

“沒什麼,不過——”馬迪回過神來,笑著搓了搓手,“——我們太熟悉這個名字了。”

“是嗎?”洛瑞爾的心裡咚咚咚地敲起了小鼓。他們是薇薇安的後人,怪不得,可能是薇薇安的侄兒之類的——

“這是個特別的故事,已經成了我們家族的傳奇。”

洛瑞爾急切地點點頭,希望馬迪趁自己喝茶的時候趕緊往下說。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我的曾祖父博迪獲贈了這棟房子。他那時候窮困潦倒,雖然一輩子勤勤懇懇,但日子仍舊過得很艱難,畢竟,那時候正在打仗。他住在斯特普尼附近的一間狹小的公寓裡。忽然有一天,一位律師來到家裡,告訴他有人把這棟大房子送給他了。”

“我不是很明白。”洛瑞爾糊塗了。

“我曾祖父也不明白。”馬迪說道。“但律師堅稱這棟房子就是給他的。一個名叫薇薇安·詹金斯的女人把他立為自己遺囑的唯一受益人,但他從來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他不認識薇薇安嗎?”

“聽都沒聽過。”

“那可太奇怪了。”

“我也這樣覺得。開始的時候,曾祖父不願意搬過來,他那時候腦子有些迷糊,不喜歡改變。再說,你也知道這件事對他來說有多震驚,所以他還是住在原來的地方,這棟房子也就一直空著。後來,他的兒子——也就是我爺爺——參軍歸來,他說服曾祖父這並不是玩笑。”

“你爺爺認識薇薇安,對嗎?”

“是的,但他從來沒有說過關於薇薇安的事。我爺爺是個非常開朗的人,但有些話題他永遠不願意觸碰。薇薇安是一個,戰爭是另一個。”

“這也難怪,”洛瑞爾說道,“戰爭畢竟太殘酷了。”

“是的。”馬迪忽然悲傷地皺起眉頭。“但對爺爺來說,這不僅是戰爭本身的緣故。”

“是嗎?”

“他是從監獄裡出去,被迫參軍的。”

“原來如此。”

“他不願提及其中細節,但我做過一些調查。”馬迪的聲音低下去,好像有些難為情。“我找到了警方的記錄。原來,1941年的一天夜裡,爺爺被人從泰晤士河裡撈出來,渾身傷痕累累。”

“是誰幹的?”

“我也不清楚,但爺爺住院的時候警察來了。警方認為,爺爺涉嫌敲詐,把他帶回去審問。爺爺一直髮誓說這是一場誤會,瞭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不會撒謊的,但警察並不相信他。根據當時的記錄,爺爺被發現的時候,身上帶著一張隨時可兌現的大額支票,他不願意說明支票的來源,所以就被關進監獄。爺爺請不起律師。警方沒有足夠的證據,最後就把他送上了戰場。但爺爺卻說,是這些警察救了他的命。”

“警察救了他的命?這怎麼說?”

“我一直沒搞明白,或許這只是他的玩笑話吧!爺爺很愛開玩笑。1942年,爺爺被送到法國打仗。”

“他之前沒參過軍嗎?”

“沒有,但他見識過戰爭的殘酷——那是在敦刻爾克,但當時爺爺手裡拿的並不是槍炮,而是照相機。他是一名戰地記者,來看看他拍的照片吧!”

*** “天哪,”洛瑞爾瀏覽牆上滿滿的黑白照片,忍不住驚撥出來,“你爺爺是詹姆斯·梅特卡夫!”

馬迪驕傲地笑了。“正是。”他順手擺好一個相框。

“十年前,我在維多利亞和阿爾伯特博物館看過他的攝影展。”

“那時候,他老人家剛剛辭世。”

“他的作品太棒了。小時候,我母親在家裡的牆上掛了一幅他作品的複製品,那張小小的照片現在都還在呢。我母親曾說,這張照片讓她想起她的家人,以及他們在戰爭中的遭遇——考文垂大轟炸的時候,母親的家人全部遇難了。”

“真是遺憾。”馬迪說道,“太可怕了,簡直難以想象。”

“你爺爺的照片有種治癒的功效。”洛瑞爾逐個看著牆上的照片。這些照片非常特別,有在轟炸中失去家園的可憐人兒,也有戰場上計程車兵。其中一張照片是小女孩,她穿著踢踏舞鞋和鬆鬆垮垮的燈籠褲,顯得非常不合身。“我喜歡這一張。”她說道。

“這是我的姑姑妮拉。”馬迪微笑著介紹。“她其實也是戰爭孤兒,和我們家並沒有血緣關係,但我們都這麼叫她。這張照片就是在她失去所有家人的那天晚上拍的,爺爺一直跟她有聯絡。他從戰場上回來的時候,找到領養妮拉姑姑的人家,他們倆一直是很好的朋友。”

“太感人了。”

“爺爺就是那樣的人,忠貞不貳。在他和奶奶結婚之前,他一直在苦苦尋找他的舊情人,希望她一切都好。當然了,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和奶奶的愛情,她們深愛著彼此。但他說,這是他必須要做的事情。他和他的舊情人在戰爭期間被迫分離,參軍回來之後他只見過她一次,還隔著老遠的距離。她和她丈夫在沙灘上散步,爺爺沒有去打擾她們。”

洛瑞爾邊聽邊點頭,腦子裡的碎片忽然拼成了一整塊——薇薇安·詹金斯把這棟房子留給了詹姆斯·梅特卡夫的父親,所謂的詹姆斯·梅特卡夫其實就是吉米——媽媽的男朋友,薇薇安深愛的吉米。凱蒂曾警告薇薇安遠離吉米,免得亨利發現之後會報復他們。也就是說,吉米結婚前一直尋找的戀人就是她的媽媽桃樂茜。洛瑞爾感到一陣暈眩,這不僅是因為馬迪正在談論的女人就是她的母親,也是因為她腦海中忽然閃現出的一段回憶。

“怎麼了?”凱倫說道,“你的表情好像見了鬼似的。”

“我——我只是——”洛瑞爾結結巴巴地解釋道,“我——忽然明白了你爺爺的遭遇,馬迪,我知道他那天晚上為什麼受傷,也知道把他扔進河裡的人是誰。”“你知道?”

她點點頭,一時竟不知道從何說起,故事太長了。

“回客廳坐會兒吧!”凱倫建議道,“我去把茶水熱一熱。”她興奮得打了個哆嗦。“噢,我也知道自己挺蠢的,不過能解開謎團的感覺真的很棒,對吧?”

他們轉身準備離開房間。這時候,洛瑞爾忽然看見牆上的一幅照片,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她真美,對吧?”馬迪留意到洛瑞爾的目光。

洛瑞爾點點頭,她差點說出來:“她是我母親。”馬迪繼續說道:“就是她,這是薇薇安·詹金斯,是她把房子送給了我的曾祖父。”

32 1941年5月,故事的結局 火車上擠滿了士兵和滿臉倦容的倫敦難民,逼仄的車廂裡勉強有立足之地,但薇薇安上車之後,竟然有人給她讓座。她這才明白,自己這副剛從轟炸廢墟中刨出來的樣子原來也有好處。左邊的座位上是一個小男孩,他膝蓋上放著一個行李箱,雙手緊緊捧著一個罐子,裡面裝著一條紅色的小金魚。火車加減速度或拐上岔道的時候,水拍打著玻璃罐子,小男孩舉起罐子看魚兒是否受到了驚嚇。魚兒也會受驚嗎?薇薇安心裡清楚,它們不會。但想象著被關在玻璃罐裡的畫面,她心裡忽然一緊,呼吸都有些艱難。

不看魚兒的時候,小男孩抬起頭打量薇薇安。他用憂鬱的藍色大眼睛看著薇薇安臉上的傷痕和她身上不合時宜的白色皮草大衣——儼然已是暮春時節,這衣服太厚了。薇薇安笑著回應他的目光。旅途過了大概一個小時,男孩依舊重複著同樣的動作。薇薇安心裡思緒萬千,好奇這個男孩的身份,戰爭期間他為什麼獨自出行,但她沒有開口。她心裡的弦一直繃得緊緊的,害怕一開口就會暴露自己的身份。

每隔半個小時,就有一趟開往小鎮的公交車。到達車站的時候,她聽見幾個歲數較大的女人在嘀咕,這趟車非常準時,風雨無阻。但薇薇安還是決定走路過去,她依舊覺得,只有不停地走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

一輛小汽車放慢速度,跟在她身後,薇薇安身上每根神經都繃緊了。她想,自己大概一直都要活在恐懼當中吧!除非亨利離開這個世界,那時候她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司機是一個她不認識的穿著制服的男人。薇薇安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穿著冬季的皮草大衣,悲傷的臉上還有瘀青,手裡提著一個小小的行李箱,踽踽獨行在這座陌生的小鎮上。“下午好。”男人主動打招呼。

薇薇安連頭都沒轉,只略微點點頭。距離她上次開口說話已經快要24個小時了。她知道自己很迷信,總覺得一旦開口說話,遊戲就會結束,亨利和他手下的小混混就會聽見她的聲音來找她。

“你要去鎮上嗎?”男人問道。

薇薇安再次點點頭,她心裡明白,自己不得不開口說話了,否則這男人肯定會以為自己是德國人派來的間諜。她不想被警惕過頭的民兵扭送到警察局,招供自己圖謀不軌。

“你願意的話,我可以搭你一程。”男人說道,“我叫理查德·哈格里夫斯。”

“不用了。”她久未開口說話,嗓音有些嘶啞,“謝謝你,但我想自己走路過去。”

男人點點頭,看著擋風玻璃前面,然後扭過頭問薇薇安,“你去鎮上是找人嗎?”

“我是去工作的,”她說道,“在海之藍公寓。”

“哦,尼克森太太的公寓。那好吧,咱們以後肯定還會在鎮上碰面的,你叫——”

“史密森,”她說道,“桃樂茜·史密森。”

“史密森小姐。”男人唸叨著她的名字,臉上露出笑容。“真好聽。”然後,他輕輕揮了揮手,開著車走遠了。

汽車消失在青草連綿的山丘那邊,這時,薇薇安才鬆了一口氣,流下了解脫的淚水。她開口說話了,但可怕的事情並沒有發生。用一個新的名字跟一個陌生人對話,天空沒有塌下來,地上沒有裂開大口子吞沒她。她小心翼翼地深吸了一口氣,讓自己沉浸在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希冀當中。她真的可以擁有人生中第二次機會。空氣中瀰漫著海水的腥鹹味,一群海鷗在遠處的天空中盤旋。桃樂茜·史密森提起行李箱,繼續前行。

*** 故事的最後,其實是雷靈頓公寓那個瞎眼老太婆讓薇薇安產生了偷天換日的念頭。在塵土飛揚的廢墟中睜開眼的時候,薇薇安意識到自己竟然還不幸地活著,她開始小聲啜泣。防空警報響起來,那些勇敢的志願者來到廢墟中,滅火,給傷者包紮,把遇難者的遺體抬走。薇薇安不明白自己為什麼還活著,命運的大手為什麼不願意放過她呢?

她身上的傷並不重——薇薇安向來擅長檢查自己的傷勢。門板擋在她身上,救了她一命。門和廢墟之間留有縫隙,薇薇安從縫隙中爬出來,呆坐在黑暗中,腦子裡一片混亂。夜裡依舊很冷,對此刻的她來說更是涼透人心,薇薇安忍不住渾身打戰。她手底下摸到一個軟乎乎的東西——一件大衣。她把大衣從門底下拽出來,發現衣服口袋裡有一隻手電筒。她開啟手電筒,發現桃樂茜已經死了。磚頭和樓頂的水泥板掉在她身上,閣樓上的一個大鐵箱也剛好砸在她身上。

噁心、痛苦和震驚在薇薇安心裡交織,她還是沒能救下桃莉,失望的情緒鋪天蓋地。她爬起來,天花板早就不在了,只餘下夜空中璀璨的星星。她凝視遙遠的星辰,腳下一陣搖晃。她不知道亨利什麼時候會來找她,這時候,她聽見那個老太婆喊道:“史密森小姐,史密森小姐還活著!”

薇薇安扭頭看去,心裡十分不解——她確定桃莉不可能生還。她伸手指著桃莉躺著的地方,想開口說話,卻發現喉嚨裡只能發出沙啞的氣流聲。老太婆伸手指著薇薇安,不停地嚷著史密森小姐還活著。這時候,薇薇安才明白房東老太太搞錯了。

這是個機會。薇薇安頭疼難耐,思緒也混成一團,但她立刻意識到,自己面臨著一個機會。實際上,在大爆炸後的混亂裡,整件事情顯得尤為簡單。新的身份和新的生活就像她剛才在黑暗中撿到的那件大衣一樣觸手可得。沒人會因此受到傷害,會因此受傷的人早就不在了——吉米已經死了,薇薇安為老梅特卡夫先生做了自己該做的一切;桃莉·史密森的家人也早就去世了,至於薇薇安自己,沒人會緬懷她。所以她決定抓住這個機會。她取下自己的結婚戒指,在黑暗中蹲下身,把它套在桃莉的手指上。周圍很吵,人聲嘈雜,救護車來來去去,黑暗中升起煙霧,碎石嘩嘩掉落。但薇薇安只聽得見自己的心跳聲,她不是害怕,而是終於下定了決心。桃莉手裡還握著那封聘用信,薇薇安穩定心神,拿走了尼克森太太的來信,裝在那件白色皮草大衣的口袋裡。衣袋裡還有一個硬硬的小東西,薇薇安一摸就知道,是一本書,但她沒有去看究竟是什麼書。

“是史密森小姐嗎?”一個戴著頭盔的男人把梯子靠在已經滿是廢墟的地面上,順著梯子爬到薇薇安所在的樓層,勸慰道:“彆著急,我們會把你安全接下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薇薇安看著他,一瞬間有點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她用手電筒的光指著地板上的屍體,用沙啞的聲音問道:“我的朋友怎麼了?”

桃莉的腦袋被壓在大鐵箱下面壓變了形,四肢鬆散開來。男人掃了一眼,說道:“上帝呀!太慘了,她已經不在了。她叫什麼名字?她還有什麼家人我們可以聯絡嗎?”

薇薇安點點頭:“她叫薇薇安,薇薇安·詹金斯。你們應該把這個噩耗告訴她丈夫。”

*** 接下來的戰爭日子裡,桃樂茜·史密森在尼克森太太的公寓裡,為客人收拾床鋪,打掃房間。她低垂著頭,不想引起任何注意,也從來不接受舞會的邀請。她擦桌子拖地洗衣服,晚上合上眼的時候,儘量不去看黑暗中亨利緊盯著她的那雙眼睛。

白天,她專注於手裡的雜活兒。開始的時候,亨利的身影無處不在——陌生男人闊步走過碼頭的身影、路人臉上殘暴的表情,還有人群中的尖叫都會讓她渾身哆嗦。過了一段時間,亨利的身影出現得沒那麼頻繁了。她很開心,但一直都很謹慎,因為她知道,亨利終有一天會找到自己,這只是時間和地點的問題而已。她讓自己準備好,從容面對這一天的到來。

這些年來,她只給外界寄了一張卡片。在海之藍公寓待了大概八年之後,她挑了張自己能找到的最漂亮的卡片——一艘巨大的客輪,上面滿載著從世界這頭奔向世界那頭的人。她在卡片背面寫道:“這裡的天氣很好,大家都很好。閱後即焚。”然後,她把卡片寄給自己唯一的朋友,約克郡的凱蒂·埃利斯小姐。

*** 生活的馬車四平八穩地往前走。尼克森太太安排的活兒很緊,但桃樂茜卻求之不得——繁忙的生活將她從不堪回首的往事中解脫出來,她心裡的傷口逐漸癒合。每天,尼克森太太都要叮囑她給樓梯扶手打油:“別浪費東西,桃樂茜,你不知道外面正在打仗嗎?”

1944年7月——諾曼底登陸後一個月左右,桃樂茜從雜貨鋪回到公寓的時候,看見廚房的桌子邊坐著一個穿軍裝的男人。他有些歲數了,一身軍裝很破舊。桃樂茜立刻認出來,他就是尼克森太太擺在餐廳壁爐架上的照片裡,那個一臉急切的男孩。那個相框桃樂茜擦了很多次,她熟悉他熱切的雙眼,顴骨的高度,還有下巴上的小窩。看見照片上的人就坐在桌邊上,她忍不住臉紅了,好像自己這麼多年來一直在偷窺他一樣。

“你是史蒂芬。”她說道。

“是的。”他站起身,接過她手裡的紙袋。

“我是桃樂茜·史密森,我在這兒替你母親幹活,她知道你回來了嗎?”

“不知道,”他說,“我看見側門開著,所以就進來了。”

“她就在樓上,我去叫——”

“不用了,”男人飛快地制止她,他臉上擠出一個尷尬笑容。“我的意思是,謝謝你,史密森小姐。我不想讓你誤會——我愛我的母親,她給了我生命,但如果你不介意我在你旁邊,我想坐一會兒享受一會兒安寧。見到母親,真正煎熬的日子才開始。”

桃樂茜笑起來。笑過之後,她忽然意識到,這是自己從倫敦過來之後第一次開懷大笑,這種感覺讓她有些詫異。許多年以後,孩子們問爸爸媽媽是如何相愛的——他們最愛問這個問題了——史蒂芬和桃樂茜·尼克森告訴他們,那天晚上,他們沿著破敗的碼頭跳舞,一直跳到碼頭盡頭。史蒂芬把那個古老的留聲機也一起帶著,他們放著歌曲,跟著《在銀色的月光下》的節奏,在坑坑窪窪的碼頭上旋轉跳舞。後來,桃樂茜爬到碼頭邊的欄杆上,不小心掉進了河裡——這時候,他們會停下故事,對孩子們諄諄教誨,“寶貝們,別站在高高的欄杆上玩。”——史蒂芬連鞋子都沒脫就徑直跳進河裡,把桃樂茜救起來。“我就是這樣虜獲了你們的母親。”史蒂芬說。孩子們聽見這話,總會一邊歡笑,一邊在腦海裡想象母親在魚線上的樣子。之後,他們坐在沙灘上聊天。那時已經是夏天,夜裡很暖和,他們品嚐紙杯裝著的扇貝,聊了好幾個小時。直到第一縷粉色的霞光穿過地平線,他們才慢慢回到海之藍公寓。雖然一言不發,但他們心裡都知道,彼此已經深陷愛河中。孩子們最喜歡這個故事了,故事裡父親和母親穿著溼漉漉的衣裳,在碼頭漫步。母親是自由的精靈,父親是一位大英雄。但桃樂茜知道,這不過是故事而已。在那之前,她就愛上了史蒂芬。那天在廚房裡,史蒂芬讓自己綻放出久違的笑容的時候,自己就愛上他了。

如果讓她列出史蒂芬的優點,那張單子一定會很長。他勇敢,會保護人,還很風趣。他的母親是個難纏的老太太,即便是最善意的話也能讓她火冒八丈,但他對母親一直很耐心。他有一雙沉穩有力又靈巧的大手,會做各種精巧的玩意兒,什麼壞掉的東西到他手裡都能完好如初。他還很英俊,他深情的凝視總會讓桃樂茜臉熱心跳。他是個夢想家,但從不沉浸在空想當中。他喜歡音樂,會吹黑管,美妙的爵士樂讓桃樂茜滿心沉醉,卻讓尼克森太太幾欲抓狂。有時候,桃樂茜坐在史蒂芬臥室床邊的椅子上,蹺著腿聽他演奏。尼克森太太在樓下用掃帚柄狠狠敲著天花板,史蒂芬聽見後吹得更大聲更歡快。桃樂茜樂不可支地開懷大笑,只好用手捂著嘴。史蒂芬讓她很有安全感。

她最看重史蒂芬的地方是他的人品。史蒂芬·尼克森不是大男子主義者——他絕不會讓愛人屈從於自己的意志,桃樂茜喜歡這一點,那種讓人違背自己意願的愛實在太危險。

史蒂芬絕對尊重她的隱私。“你都不怎麼提到你的過去。”一天晚上,他們坐在沙灘上閒聊的時候,他對桃樂茜說道。

“嗯。”

沉默在兩人之間畫出一個問號,但桃樂茜並沒有多說。

“為什麼?”

她嘆了一口氣,海風在夜裡恣意飛揚,嘆息聲就這樣悄悄被風帶走。她知道,尼克森太太又在兒子耳邊叨咕那些關於她過往的可怕流言了。老太太想讓史蒂芬相信,他應該等一等,再去見見其他女人,最後和一個漂亮的本地姑娘結婚過日子。這些樸實的姑娘沒有那些“倫敦作派”。桃樂茜也知道,史蒂芬對他母親說過,自己喜歡神秘,跟太瞭解的人生活在一起實在乏味。

桃樂茜終於開口說道:“我想,你不願意提到戰爭,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他握著她的手,印上一個吻:“你說得對。”

她知道,自己終有一天會將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向他和盤托出,但她還是得小心。史蒂芬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後,會氣得衝到倫敦親手殺掉亨利,桃樂茜不想自己深愛的人再死在亨利·詹金斯手上了。“你是個好人,史蒂芬·尼克森。”

他搖搖頭,用前額抵住桃樂茜的額頭。“不,我只是個普通人而已。”

桃樂茜沒有爭辯,她握住史蒂芬的手,在黑暗中輕輕把頭靠在他肩膀上。她認識許多人,有好人,也有壞人。史蒂芬·尼克森是個好人,最好最好的人。他讓桃樂茜想起一位故人。

*** 桃樂茜時常想起吉米,跟想起自己的兄弟姐妹還有爸爸媽媽的法子一樣。她想象吉米和她的家人一起住在亞熱帶的小木屋裡,隆美爾家的人非常歡迎他。他的友誼是黑暗裡的一束光,給她帶來了希望。如果他們有機會更加深入地瞭解彼此,這段友情說不定會發展成書裡寫的那種愛情,就像她和史蒂芬之間的愛情一樣。但吉米屬於薇薇安,薇薇安已經死了。

有一次,她以為自己看見了吉米。那時,她和史蒂芬的婚禮剛結束沒幾天,他們手挽著手在海邊漫步。史蒂芬側過頭來親吻她的脖子,她笑著躲開,扭頭跟他玩笑。這時候,她看見遠方的沙灘上有一個人影正在看著自己和史蒂芬。桃樂茜認出了那個身影,一時間竟然忘了呼吸。史蒂芬走過來抱著她,她轉身想看個究竟的時候,那個人影已經不見了。原來,一切不過是自己的幻覺而已。

33 2011年,格林埃克斯農場

病榻上的桃樂茜想去客廳聽那首曲子。洛瑞爾提議把cd機搬進臥室,省得來回折騰,卻被母親拒絕了。洛瑞爾明白多說無用,尤其是這時候,母親的眼睛有些出神。自從兩天前,洛瑞爾從坎普頓叢林回來,告訴她這趟行程的發現之後,她一直這樣子。

從倫敦回來的車程顯得尤為漫長,即便黛芙妮在旁邊不停地嘰嘰喳喳,洛瑞爾心裡的興奮也絲毫不減。她找機會和母親單獨相處,母女倆終於坦然談到當年發生的一切,談到吉米、桃莉、薇薇安,還有遠在澳大利亞的隆美爾家族。母親告訴洛瑞爾,自己一直後悔那天晚上去找桃莉,還硬拉著她回到屋子裡。“如果不是我的話,她也不會死,我到那兒的時候她正要出門。”洛瑞爾寬慰母親,她也是出於好心,想救桃莉一命,誰也想不到,德國人的炸彈剛好會落在那兒。

媽媽讓洛瑞爾把吉米送給她的照片拿過來——不是影印的那張,是原版那張。洛瑞爾坐在母親身邊,用新鮮的眼光審視這張照片——轟炸過後,暮色低垂,前景中的地面上滿是閃閃發光的碎玻璃,空氣中煙霧瀰漫。遠處,一群人正從防空洞裡鑽出來。“這是他送給我的禮物,”母親輕聲說道,“這份禮物對我而言意義重大,我實在無法割捨。”

談起往事的時候,母女倆都忍不住垂淚。母親似乎重新恢復了精神,滔滔不絕地說著過去,偶爾會若有所思地停下來。洛瑞爾不明白,這段夾雜著絕望和痛苦的回憶有什麼意義。得知吉米及其後人的訊息後,不知母親是出於歡喜還是終於不用保守秘密的解脫,總之,她的精神好了許多。護士說,這種狀態維持不了多久,讓他們不要高興得太早,接下來桃樂茜的身體會急劇惡化。但護士說完又笑笑,讓尼克森家的孩子抓緊時間享受和母親在一起的時光。大家依言而行,圍坐在母親身邊,用愛和家庭生活特有的爭吵打鬧聲將她包圍。桃樂茜·尼克森一直鍾愛這樣的生活。

此刻,格里把母親抱到沙發上,洛瑞爾則去唱片堆裡翻找母親想聽的曲子。她動作飛快,但看到《克里斯·巴伯的爵士樂隊》的時候,臉上還是忍不住露出了驚喜的笑容。這張唱片是父親的,洛瑞爾現在都記得父親把它帶回來那天的情景。他取出自己的黑管,跟著蒙蒂·陽光的獨奏曲吹了好幾個小時。他站在地毯上,不時停下來,搖頭晃腦地讚歎蒙蒂精湛的演奏技巧。晚餐的時候,父親依舊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一言不發。女兒們在旁邊追逐打鬧,父親坐在餐桌邊,露出心滿意足的神情。

回想往事,洛瑞爾心中充滿愛意。她把蒙蒂·陽光的唱片放在一旁,接著去找雷·諾貝爾和斯魯基·蘭森的《在銀色的月光下》。她找到唱片的時候,格里已經把母親安置在沙發上,輕輕給她蓋上薄毯。洛瑞爾看著弟弟的身影,覺得有他在真好,他是唯一能夠和洛瑞爾分享這個秘密的人。前一天晚上,姐弟倆坐在樹屋當中喝酒。格里從網上找到一首倫敦的鄉村搖滾樂,他們聽著歌曲,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初戀、衰老和漫漫人生中的瑣碎事兒。

提到母親的秘密時,格里說,他覺得沒必要告訴其他人。“洛爾,那天我們都在場,這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而洛絲、黛芙妮和艾莉絲……”他聳聳肩,啜了一小口酒,“呃,這隻會讓她們徒增煩惱,我們幹嗎要這樣做?”洛瑞爾不確定該怎麼辦。當然了,他們沒必要把事情搞得這麼麻煩,要說清楚這段往事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對於洛絲那樣愛刨根問底兒的人。與此同時,關於這個秘密洛瑞爾有許多思考。保守秘密是件困難的事,它們蟄伏在人心裡,一有機會就會瓦解守密者的決心,冒出水面。洛瑞爾覺得自己應該等一等,看看事情究竟會如何發展。

格里微笑著看了一眼洛瑞爾。他坐在母親身邊,朝洛瑞爾點點頭,示意她可以開始了。洛瑞爾把唱片從紙袋子裡取出來,放到唱片機上,把唱針放到最外緣。鋼琴聲如流水一般潺潺湧出,填滿了寂靜的房間。洛瑞爾坐到沙發另一頭,雙手抱著母親的腳,合上雙眼。

恍惚間,她又回到了九歲的時候。那是1954年的一個夏日晚上,洛瑞爾穿著短袖睡裙,床邊的窗戶敞開著,這樣夜裡的涼風才能吹進屋子。她把腦袋靠在枕頭上,又長又直的頭髮就像扇子一樣散在腦後。她把腳擱在窗臺上。這天晚上,爸爸媽媽邀請了朋友過來吃飯。洛瑞爾在黑夜裡躺了好幾個小時,靜靜傾聽樓下嘰嘰喳喳的談話聲和歡笑聲,妹妹們都已經睡著,不時發出含混的囈語。偶爾,香菸的味道也會隨著樓梯和敞開的屋門飄進來。餐廳裡,玻璃杯碰在一起發出清脆的響聲。洛瑞爾覺得,大人的世界一定溫暖又明亮。想象中的畫面投影在牆壁上,不停地旋轉,旋轉。

過了一會兒,樓下傳來把椅子推回餐桌下的聲音,門廳裡響起腳步聲。洛瑞爾知道,男人們此刻定在握手告別,女賓們則吻著彼此的臉頰依依不捨。他們讚美這個美妙的夜晚,許下改日再聚的諾言。汽車車門“砰”地關上,發動機的聲響沿著月色籠罩的車道慢慢遠去,最後,寂靜重新回到格林埃克斯。

洛瑞爾靜靜等著父親母親上樓睡覺的腳步聲,但他們一直沒上來。半夢半醒之間,洛瑞爾有些按捺不住心裡的好奇。這時,木地板的縫隙中傳來女人的笑聲,那聲音清涼如甘泉,令人備感舒適。洛瑞爾完全清醒過來。她坐起身子,樓下又傳來一陣笑聲。這次是爸爸在笑。接下來,是搬重物的響動。夜已深,洛瑞爾早該睡了,除非她身體不舒服,起來上廁所,或者被噩夢驚醒。但她不願合上雙眼,進入夢鄉,此刻尤其不想。樓下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洛瑞爾得搞清楚。好奇也許會害死貓,但小女孩們常常幸運得多。

她溜下床,踮著腳,沿著鋪滿地毯的走廊躡手躡腳地前行,睡裙的裙襬在裸露的膝頭忽閃忽閃。她像只老鼠一樣輕巧地爬下樓梯,聽見音樂聲時才停下腳步。客廳的門緊閉著,門內傳出斷斷續續的音樂聲。洛瑞爾迅速跑到門邊,小心翼翼地跪著,雙手撐在地上,眼睛貼在鎖孔上。她屏住呼吸。爸爸的扶手椅已經被搬到牆角,客廳中間空出一大塊地方。他和媽媽站在地毯上,身子貼在一起。爸爸厚實寬大的手掌摟著媽媽的後背,兩人臉貼著臉,身子隨著樂曲聲輕輕擺動。爸爸閉著眼,臉上的神情讓洛瑞爾吞了口唾沫,雙頰滾燙。他好像很痛苦,又好像很享受的樣子。那個人既像是她的爸爸,又好像不是。這樣的爸爸讓洛瑞爾覺得陌生,又有一絲絲嫉妒,然而,她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舞曲節奏加快,爸爸媽媽的身體隨之分開。他們在跳舞,就像電影裡那樣,手挽著手,拖著腳,媽媽在爸爸的胳膊下來回轉圈。她臉色緋紅,一頭鬈髮挽得比平時鬆散了些。她穿著淺白色的長裙,一邊的肩帶滑落下去。九歲的洛瑞爾知道,即便自己活到一百歲,也不會見到比媽媽更美麗的人了。

*** “洛爾。”

洛瑞爾睜開眼睛,音樂聲已經結束,唱片在桌上兀自空轉。母親已經睡著了,格里站在她身邊,輕輕摩挲著她的頭髮。

“洛爾。”他再次叫道,聲音裡的迫切引起洛瑞爾的注意。

“怎麼了?”

他專注地凝視著母親的臉龐,洛瑞爾隨著他的目光看過去,這才明白桃樂茜不是睡著了,她走了。

*** 洛瑞爾坐在樹下的鞦韆上,腳尖輕輕點地。一上午,尼克森家的人都在和牧師討論葬禮的具體事宜。此刻,洛瑞爾輕輕擦拭著母親生前一直戴在脖子上的項鍊墜子。兄弟姐妹們一致決定,讓它和母親一起長眠於地下。母親從來不是個看重物質的人,但卻一直特別珍視這個項鍊墜子,從來不願意取下。她曾說:“這裡面裝著我最寶貴的東西。”每次說到這裡,她都會開啟項鍊墜子,讓大家看裡面的照片——那是尼克森家孩子們的照片。小時候,洛瑞爾很喜歡上面精巧的合頁,扣上項鍊墜子時的清脆響聲總會讓她開心。

她把項鍊墜子開啟又合上,端詳著自己和弟弟妹妹們小時候笑意盎然的稚氣面龐。這兩張照片她已經看過無數次了,但這次她忽然發現一邊玻璃竟然缺了個口子。洛瑞爾皺了皺眉頭,用拇指撫摸著那個缺口。指甲邊緣碰到那兒,整塊玻璃都鬆動了,掉落在她膝蓋上——這東西並沒有她想象中牢固。沒有了玻璃的保護,照片微微翹起一角,照片後面似乎藏著什麼東西。洛瑞爾湊近些,把照片取出來。

正如她所料。照片後面藏著另一張年代久遠的老照片,上面是兩個稚氣未脫的孩子。洛瑞爾飛快地檢查項鍊墜子另一面,抽出上面的玻璃拿出艾莉絲和洛絲的合影。果然,那裡也有一張照片,依舊是兩個孩子的照片。洛瑞爾把兩張照片合在一起,四個小孩的面容出現在眼前。他們身上的衣服款式老舊,大家都眯著眼對著照相機,天氣似乎很熱。最小的女孩子一臉倔強,似乎很不耐煩。洛瑞爾知道這些孩子是誰了,他們是住在塔姆伯林山的隆美爾一家,是媽媽和她的兄弟姐妹。後來,隆美爾一家在那場可怕的車禍中喪生,媽媽不得不遠渡重洋,在凱蒂·埃利斯的庇護下,來到英國。

想起那個她所知甚少的隆美爾家族,洛瑞爾一時間有些失神,竟然沒發現車道上有車開過來。直到車子開到籬笆附近,她才回過神來。來弔唁誌哀的客人絡繹不絕,每個人似乎都有一個關於桃樂茜的故事,洛瑞爾和弟弟妹妹聽著這些故事微笑,只有洛絲哭得愈發厲害。家裡的紙巾不夠用了,只好專門給她買了些。紅色的小汽車越來越近,原來是格林埃克斯的郵遞員。

她走過去打招呼。郵遞員也是聽說桃樂茜過世的訊息,前來弔唁的。洛瑞爾謝過他的好意,笑著聽他講起桃樂茜竟然會用鐵錘的事。“難以置信,”他說道,“像她那樣美麗的女人居然會用鐵錘砸籬笆樁,但她的動作真的很嫻熟。”洛瑞爾附和地搖著頭,腦海裡卻想起很久以前住在塔姆伯林山的隆美爾一家。她取過信件,坐回鞦韆上。

同信件一起寄來的有一份電費單,一張關於地方議會選舉的傳單,還有一個鼓鼓囊囊的信封,上面赫然寫著洛瑞爾收。她不禁挑了挑眉毛。知道她在格林埃克斯的人只有克萊爾,但她是個懶人,打電話能說清楚的事情絕不會動筆寫信。洛瑞爾翻到信封背後,寄信人是住在坎普頓叢林25號的馬丁·梅特卡夫。

洛瑞爾好奇地拆開信封,裡面是十年前詹姆斯·梅特卡夫的作品在維多利亞和阿爾伯特博物館展出時的一本官方目錄。封面上貼著一張小字條,“我覺得你可能會喜歡它。祝好。馬迪。下次來倫敦的時候來做客吧!”洛瑞爾喜歡馬迪和凱倫兩口子,還有他們的孩子,尤其是那個模仿飛機的小男孩,和他眼裡悠遠的神情。洛瑞爾覺得自己和他們像一個奇特的組合家庭,所有人都被1941年發生的事情聯絡在一起。

她翻看著冊子,再次為詹姆斯·梅特卡夫驚人的攝影天賦感嘆不已。他不僅能用相機捕捉到一個個動人的瞬間,還能集合同一時刻的不同元素在鏡頭下講述出一個完整的故事。這些故事的重要性不亞於一部部紀錄片,沒有它們,那段過往的生活就會被掩埋在歷史的塵埃中。不知道吉米當時是否知道這些照片的重要意義,他把那些個體的悲喜得失用膠捲記錄下來的時候,是否知道自己是在為未來留下一份珍貴的回憶錄呢?

翻到妮拉的照片,洛瑞爾臉上露出笑容。妮拉的照片後面鬆鬆垮垮地彆著她上次在坎普頓叢林見過的媽媽的那張照片。洛瑞爾取下照片,端詳著母親美麗的容顏。小冊子最後面是詹姆斯·梅特卡夫自己的照片,上面說,這張照片拍攝於1954年。

看見照片上的人,洛瑞爾心裡浮現出一種奇怪的感覺。起初,她以為這是因為吉米在母親的生命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母親告訴她,吉米是個善良的好人。那時候,母親的生活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希望,但吉米總有法子讓她開心起來。但洛瑞爾越看照片越知道不是那麼回事,讓自己覺得奇怪的另有原因,而且,這個原因和洛瑞爾本人有關。

記憶的閘門轟然開啟。

洛瑞爾靠在座椅上,凝視著天空,臉上露出難以置信的笑容。撥雲見日,一切都清楚了。她終於明白,在醫院聽到洛絲提及薇薇安這個名字時,自己為什麼會感到極大的觸動;為什麼吉米會知道桃樂茜·尼克森住在格林埃克斯農場,還寄來一張感謝卡;每次見到女王加冕的郵票時,她心裡都會浮現出的似曾相識感也終於有了原因。

上帝保佑,洛瑞爾忍不住笑出聲來,她終於明白在後臺門口跟她打啞謎的那個男人話裡的意思了。那句話根本不是出自某部戲劇,洛瑞爾的方向一開始就錯了,所以才會自尋煩惱。那句話出自她遺忘已久,此刻才重新想起的一場對話……

34 1953年,格林埃克斯農場

長到八歲最讓洛瑞爾得意的事情,就是終於會側手翻了。整個夏天,她都興致勃勃,樂此不疲。她最好的紀錄是連續翻了三百二十六個,一直從車道這邊翻到父親的舊拖拉機那兒。今天早上,她給自己立下了新的目標,看看繞著農舍翻一圈要做多少個側手翻,她要拿出自己最快的速度。

但側門是個問題。為了防止院子裡的老母雞跑出去,側門一直都關著——每次快翻到那兒的時候(到那兒一共是四十七個跟頭,有時候要四十八個),洛瑞爾都不得不停下來做個記號,然後跑去把側門開啟,又忙不迭地跑回來。今天,為了節約時間,洛瑞爾想找個東西把門抵住。但那群調皮的母雞得一丁點兒機會,都會趁機跑到菜園子裡糟蹋東西。

洛瑞爾一時間想不出其他法子。她像她的老師普林頓小姐那樣咳嗽一聲,清了清嗓子,示意自己有話要說。“小傢伙們,聽我說。”她伸出手指比畫著。“我要去把那扇門開啟,但只開一分鐘。如果你們中有人膽敢偷偷溜出去,跑到爸爸的菜園裡搗亂的話,媽媽今天下午正要做加冕雞,她可能需要幾個志願者。”

媽媽從未打算殺掉任何一隻雞,出生在尼克森家農場的小雞命都極好,可以一直安然活到衰老死亡。但洛瑞爾可不會把實情告訴它們。

她從前門那兒把爸爸幹農活穿的大靴子拿過來,靠在敞開的側門邊。那隻名叫警察的貓趴在前門臺階上,喵喵地叫喚著,想提點兒意見,但洛瑞爾假裝沒聽見,貓兒只好無奈地看著。門總算不會自己彈回去了,洛瑞爾心滿意足地對母雞重申了一遍剛才的警告。她看看手錶,等著秒鐘慢悠悠地走過12的刻度,然後大喊一聲:“出發!”就開始了自己的側手翻挑戰之旅。

她一圈接一圈地翻著,兩條長長的辮子一會兒拖在塵土當中,一會兒又掛在背後,就像馬兒的尾巴。她翻著跟頭越過雞群,經過敞開的側門,回到剛才出發的地點。八十九個側手翻,一共花了三分鐘零四秒。

洛瑞爾心裡充滿勝利的喜悅,但她隨即發現,母雞已經順著敞開的側門跑出去,完全忤逆了她的旨意。它們在爸爸的菜畦裡又啄又刨,細嫩的玉米被糟蹋得不成樣子。該死,好像尼克森家沒給它們按時奉上一日三餐似的。

“你們在幹什麼?”洛瑞爾大聲吼道,“趕緊回雞圈裡去!”

母雞們對她的話充耳不聞。洛瑞爾走過去,又是揮胳膊又是跺腳,但卻徒勞無功,心裡好不沮喪。

開始的時候,洛瑞爾並沒看見那個男人,直到他開口說“你好”,洛瑞爾這才抬起頭,看見男人就站在爸爸平時停車的地方。

“你好。”

“你好像有點生氣。”

“是的,母雞跑出來,把爸爸的玉米啄得不成樣子,我又要捱罵了。”

“天哪,”他說道,“聽上去很嚴重。”

“的確如此。”洛瑞爾的下唇委屈得快顫抖起來,但她努力控制住自己。

“事情已經這樣了,不如讓我試試吧——我剛好懂點兒雞語,看能不能把它們弄回去。”

洛瑞爾同意了他的提議,他們聯手在菜畦裡來回追趕,男人發出咯咯咯的叫聲,洛瑞爾好奇地回頭望著他。最後一隻母雞也被關進雞圈,洛瑞爾點了點數,小心翼翼地關上門。男人幫洛瑞爾清理母雞們留在玉米稈上的罪證。

“你是來找我爸爸媽媽的嗎?”洛瑞爾忽然意識到,他可不是專門來替自己攆雞的。

“是的,”男人答道,“我以前認識你母親,很久以前。我們那時是朋友。”他笑起來,洛瑞爾覺得自己很喜歡他,當然不只是因為他幫自己攆雞。

意識到這一點,她有點兒害羞。“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進來等,我這時候得回去打掃屋子了。”

“好的。”他跟著洛瑞爾往屋裡走,進門時脫下帽子。他打量了一下屋裡的擺設,饒有興趣地看著新刷的牆壁。“你爸爸媽媽不在家嗎?”

“爸爸下地幹活兒去了,媽媽去借電視機,晚上看女王加冕儀式。”

“這樣啊……如果你要打掃房間的話,我一個人待在這兒就好。”

洛瑞爾點點頭,但並沒有挪開步子。“你知道嗎,我以後要當演員。”她忽然很想告訴這個男人自己的一切。

“真的嗎?”

洛瑞爾又點了點頭。

“嗯,那好,我以後會去看你的演出,你覺得自己能在倫敦的劇院演出嗎?”

“噢,當然了。”洛瑞爾像大人那樣噘著嘴,陷入思考。“應該說,我極有可能會做到。”

男人笑了笑,臉上的表情很快就變了。起初,洛瑞爾還以為是自己說錯話或者做錯事惹他不高興了,但她很快就意識到,男人的目光並未在自己身上。他在看客廳桌上爸爸和媽媽的結婚照。

“你喜歡這張照片?”她問道。

他沒有回答,而是沉默著走到桌邊,拿起相框端詳,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薇薇安。”他輕聲唸叨著,用手撫摸媽媽的臉龐。

洛瑞爾皺起眉頭,不明白他話裡的含義。“她是我媽媽,她叫桃樂茜。”

男人盯著洛瑞爾,張口像是要說什麼,但終於還是沒有說出來。他閉上嘴,臉上浮現出一個玩味的笑容,好像自己剛剛解開了一個謎語,臉上滿是悲喜交加的神情。他戴上帽子,準備離開。

“媽媽很快就回來了。”洛瑞爾有些迷惑,“她只是去隔壁村子了。”

男人沒有改變心意,他走到門邊,站在紫藤花架下,沐浴著燦爛的陽光。他伸手向洛瑞爾告別。“再見,趕雞的小姑娘,遇見你真高興,好好欣賞加冕儀式吧!”

“我會的。”

“順便說一聲,我叫吉米。我會在倫敦各大舞臺上尋找你的身影。”

“我叫洛瑞爾。”她握住男人的手,“到時候見。”

他笑起來:“我相信會有那一天。我覺得你就是那種會用耳朵、眼睛,還有心靈一起傾聽的人。”

洛瑞爾鄭重其事地點點頭。

男人準備離開,剛邁出步子又最後一次回過身來。“在我離開之前,洛瑞爾,你能不能跟我講講,你爸爸媽媽幸福嗎?”

洛瑞爾聳聳鼻子,不太清楚他的意思。

他解釋道:“他們會不會一起玩笑打鬧,一起唱歌跳舞?”

洛瑞爾轉了轉眼珠子:“噢,會,他們經常這樣。”

“你爸爸人和善嗎?”

她抓了抓腦袋,點點頭。“嗯,還很風趣。爸爸總能讓媽媽開懷大笑,還會給媽媽煮茶。你知道嗎,他還救過媽媽的命,他們就是那時候相愛的——媽媽從懸崖邊上掉下去,她很害怕,很孤單,雖然裡面有鯊魚、鱷魚,還有海盜,爸爸還是勇敢地跳下去,把她救了出來。”

“是嗎?”

“是的,然後他們在一起吃扇貝。”

“我明白了,洛瑞爾。”那個叫吉米的男人說道,“我覺得你爸爸是個好男人,配得上你媽媽。”

他低頭,用那種悲喜交加的表情看著自己的靴子,跟洛瑞爾揮手道別。洛瑞爾看著男人遠去的身影,心思很快又轉到側手翻上面去了——不知道從家裡到小溪邊要做多少個側手翻?母親和妹妹們開車回到家裡,後備箱裡裝著借來的電視機。洛瑞爾已經完全忘記白天那個幫自己趕雞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