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偃武修文

大宋立國伊始,老趙從地方收回司法權,制定《宋刑統》,提出著名的刑律方針:禁民為非,乃設法令,臨下以簡,必務哀矜。除文明立法之外,他還巡視國子監,重視儒學,師法古聖,身體力行,教化天下,並對科舉進行了政策性調整,確保公平取士。國家的文治格局慢慢走上正軌。

“微行”遇冷箭 陳橋事件後,慕容延釗抵禦北漢契丹來侵,前鋒已經駐屯真定(今河北正定)。太祖受禪後,當即派遣使者給慕容將軍帶去詔書,許以“便宜從事”,允許他根據前方形勢自行裁斷。慕容延釗於是巡視河北邊境,嚴加防範。北漢、契丹逡巡歸逡巡,覬覦歸覬覦,但聞聽慕容延釗大軍在前,未敢輕舉妄動。

不久,老趙等到了慕容延釗方面的來報,史稱來報的內容是: “契丹與北漢兵皆遁去。”

他們聞聽老趙登基,已經不是後周幼主的天下,入侵中原之意頓消,再南下,已經沒有勝算,所以只好撤兵——或遁去。

大宋新政初建,賴慕容將軍而安定了北境。慕容延釗被宋太祖授為殿前都點檢、同中書門下二品。

公元960年2月,農曆正月,初春的日子,趙匡胤住進了原後周的禁宮。

老趙幾乎來不及享用種種“帝王之樂”。他依舊過著那種簡易的日子。心裡想的卻是天下大事。

老趙喜歡“微行”,以便於“陰察群情向背”。他大約想起了古來帝王“微服私訪”的故事,於是也常常“微行”。但這類行動給保衛工作帶來難度,於是有人勸諫他注意安全,帝王嘛,深居簡出為要。但老趙聽後大笑說: “帝王之興,自有天命!過去周世宗見諸將長得方面大耳,有帝王之相者就藉故殺之,我老趙終日侍奉在世宗左右,他也不能害我啦!沒關係,誰有這個帝王命格,任他自為就是,我老趙不禁!”

從此“微行”更加頻繁。

但是“微行”雖然沒有遇到麻煩,第一次公開出行卻遭遇了襲擊。宋人朱弁《曲洧舊聞》,說太祖即位後,車駕初出,過一橋,忽然有飛矢來射黃傘。禁衛一時驚駭,老趙卻乾脆敞開袍子,笑著說: “教他射!教他射!”

回到宮內後,左右力請捕賊,老趙不允,久之,亦無事。

老趙此舉,很像大帝柴榮。當年,老趙跟從柴榮徵淮南,克壽州城時,曾經親眼看到柴榮的鎮定。

時壽州守將劉仁贍猿臂善射,發無不中。周世宗坐帳幄中觀戰士攻城,劉仁瞻覷見黃羅傘蓋旁的帳內有人,忖度就是柴榮,於是,從城上搭弓射之。說那箭鏃在御座前數尺就會降落。左右驚愕,都來諫請世宗避一避。柴榮說:

“要是一箭就射殺一個天子,天下還有天子嗎?嘁!”

柴榮不但不避,還命左右將御座抬到剛才箭落處,等著繼續來箭。

劉仁贍的箭又到了,結果又在幾步遠之外落地。這箭,傷不到周世宗。

劉仁瞻知道後,將弓箭放下不再狙擊。他對左右說:

“這是天意啊!不是我不能射中他!但吾世受國恩,兄弟之中行伍多人,如果不能治危捍敵,寧靜邊境,給君父帶來憂患,吾甚恥之!現在雖病但猶能奮力執戈,與諸君背城血戰,死於旗鼓之下,乃吾之分。終不以大丈夫之節屈身以事二姓!”

這一段記載見於宋人龍袞《江南野史》。龍袞評論此事道:“以周世宗之神武確斷,當矢石而不懼。予觀自古帝王之達者一人而已。”這個評論不確,因為趙匡胤也是這樣的人。

老趙是真的相信天命在茲。

他遇到敵對勢力放冷箭,卻沒有追緝刺客,確實了不起。想想如秦始皇博浪沙遭遇刺客,沒有搜尋到刺客,竟然掃滅周圍多少平方公里的人煙,就知道老趙與嬴政不是一類人。所以我有一個說法: 同為皇權制度下的帝王,與同為民主制度下的總統一樣,良莠不齊;說帝王皆是混蛋,就跟說總統都是聖人一樣糊塗。人的豐富性決定了人的多樣性。以職業之不同而界定人性之不同,必生謬見。

老趙不追究暗殺團伙,不問何故何因,此即靜穆簡易。船山《宋論》,最為欣賞的就是老趙的行事簡易之風。蓋天下初定,特別需要休養生息,而“民之恃上以休養者,慈也、儉也、簡也;三者於道貴矣,而刻意以為之者,其美不終”。為君王能堅持“慈、儉、簡”三字,實為天下福音,但又不必刻意為之。在船山先生看來,漢代文景之治,兩代君王稱得起“慈、儉、簡”三字,但行事未免刻意,趙匡胤則全出於自心。船山先生認為宋太祖趙匡胤完全當得孔夫子“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之境。我贊同此議。

老趙有時會在後苑彈雀。有一次,臣下稱有急事請見。老趙趕緊扔下彈弓子來見臣下,但一看這位所奏不過是一個很平常的小事。於是大為光火,厲聲質問。這位失名的臣下(行事風格很像趙普)對曰:

“臣以為所奏之事再不急,也比在後花園彈雀子急!”

老趙聞言更來火兒了,舉起身邊的斧鉞就撞擊臣下的嘴巴,結果撞下倆門牙來。這位臣下慢慢蹲下,將牙齒拾起來放入懷內。老趙氣未消,罵道:

“你這傢伙藏那倆牙,是準備起訴我做呈堂證據嗎?嗯?”

臣下對曰:“臣不能起訴陛下,但是自當有史官書之。”

老趙聽到這話,居然一下子就——覺悟了,連忙賜給他金帛慰勞。事實上,他是懼怕歷史。中國史,具有“類宗教”性質,讓人在作惡之前對身後之名有所忌憚。越是位尊德高之人越是懼怕歷史。位高而無德之輩,不信頭頂三尺有神明之輩,不怕歷史——他們什麼也不怕。這個“彈雀”的故實,是可以考見趙匡胤內心“敬畏”的有趣案例。他不是一個“無所畏懼”的人。他內心有神明,可以從他每年都要做郊祀、祭太廟,敬告天地祖宗的事實得到證明;他終生敬天道,可以從他的自信坦蕩以及戒懼惕勵而行事的風格得到證明;他信奉儒學之春秋筆法,對歷史書寫有虔誠的敬畏,可以從“彈雀”故實得到證明。

一般來說,人在宇宙中的處境,省略了神恩、天道以及歷史感之後,就會成為一個徹底的無所畏懼者。但這種“無所畏懼”恰恰又是最為孤寂恐懼的。因為他的精神世界將為絕對的無助所支配,他的經驗想象世界徹底無援——神恩不來眷顧、天道不來垂注、歷史也與他絕緣,他將在“死了拉倒”的酸心硬語中孤零地走入虛無。虛無,給他隱秘、深邃的顫慄與恐懼。這是俗世的瘋狂、冷漠與麻木最實在的哲學背景。而內心有所敬畏的人,不會體驗虛無,因此他的精神世界豐富而又實在,在無限的想象中體驗絕對的超自然力量,不會顫慄、不會恐懼,因為他知道:他與神恩、與天道、與青史,同在。順便說一句:儒學,在引導帝王建構價值觀的方向上,很大程度是在培育他們內心——有所敬畏。

老趙有孩子氣,有軍閥氣,更有聖賢氣。

知錯即改,看似容易,卻難於做到;特別是當場認錯。有錯不算錯,不改才是錯。所以《論語》中,孔子要說:“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宋代大儒要說:“知過而能改,聞善而能用,克己以從義,其剛明者乎?”(《二程粹言》)這種坦蕩,就是一種“剛”且“明”的聖賢氣象。只有內心保有敬畏的人,才可能自我培育起這種道德成果。我以此衡老趙,老趙當得。

老趙的“三條寶帶”

建國伊始,老趙率先做了三件事:從漕運和賑災開始解決民生問題;從政策改進開始解決偃武修文問題;從禮葬韓通開始解決士大夫道義問題。

東京汴梁是當時一大消費城市。帝室、百官、士庶、軍馬所需,大多仰仗於漕運。四方流往汴梁的各類物資,匡算下來,僅僅幾十萬士卒,每天就需要幾十萬斤口糧。史稱“歲漕百餘萬石”,假定是一百六十萬石,就有近十萬噸的規模,每天必須有兩百噸糧食從外地運來。這還不算近百萬市民所需。而這些南方的糧食北上,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水運。所以河渠通暢,多年來都是執政至為關心的問題。老趙上臺伊始,往汴梁的幾條河道,因為戰爭,已經連年淤積,更需要浚治。就在第一次御前會議上,老趙提出了漕運問題的解決方案。

老趙之前,歷朝歷代,調集丁夫開挖河道,所有糗糧皆由河工自備。老趙認為此類歷史性盤剝過於苛刻。於是下詔,從此河工食用“悉從官給”,都由官方供應,且“著為令”,並且從此以後,成為一種制度性安排。

帝國的文明之象開始了點點滴滴的推演。

當時的漕運,有汴河、惠民河、廣濟河、黃河四水,史稱“漕運四河”。但黃河治理是另外的故事,實際上歷代所著力的是其他三條河。

汴河,也稱“通濟渠”。隋煬帝時已經開挖,屬於大運河的一段,自洛陽西苑引兩條天然河水入黃河,再入汴水。然後循春秋時吳國開挖運河故道,引汴水入泗水到淮水。主幹在汴水,人工開挖,故也稱汴渠。

惠民河,在開封西南,大宋開挖的運河。

廣濟河,是接收山東濰坊一帶收取租賦的漕運河道。先經由清河(也稱濟水)起運,跨黃河,過幾個州郡,進入廣濟河,由廣濟到達汴梁。這河,後周時已經開始治理,大宋繼續,先後引汴水、金水注入廣濟,與黃河勾連。河在開封城東,西流,經過今天的河南蘭考,到山東,注入梁山泊,下接濟水。因為河道拓寬至五丈,故又稱“五丈河”。工程不小,後周、大宋兩代人的時間都在“五丈河”上付出了汗水。

諸河都有淤淺的時候,尤以五丈河最為嚴重。於是老趙借春初的農閒季節,調集河工,大興力役,史稱開浚之後,“始得舟楫通利,無所壅遏”——才開始舟船通行便利,沒有了阻塞擁擠的現象。為了修治五丈河,老趙還常常要到治河現場去“督課”,親臨現場監督考核。最初,這些河工們是沒有口糧的,老趙看著一個個黑紅的脊樑在河道上起伏挖掘、穿梭來往,有了惻隱之心(史稱“上惻其勞苦”),特別下詔:每人每天給米二升,並命令天下各地的役夫,都要照此辦理。這個辦法一直貫徹大宋帝國始末。史稱“遂為永式”,於是成為永遠的規則制度。

修浚河道,解決了大汴梁城的日常用度問題,老趙也有得意的時刻。有一次,吳越國的國王錢俶入朝,向老趙進貢了一條“寶犀帶”,也許是由犀牛皮製作,嵌滿了珠寶的腰帶,老趙看過後,回過頭來對錢俶說:“我有三條寶帶,與你給我的這個不一樣。”錢俶很自信,認為“寶犀帶”乃是吳越國良工精心打造,世間罕有,於是請求老趙拿出那“三條寶帶”來開開眼。老趙笑道:

“汴河一條,惠民河一條,五丈河一條。”

錢俶聽後,頓時明白了帝王之道在民生不在享用的大道理,不禁大為愧服。由此可見宋太祖趙匡胤的格局,遠不是錢俶這樣的國君可以達到的。

老趙踐祚的前一年,河北穀物豐收,導致穀賤傷農;老趙登基伊始,即下令“高其價以糴之”,高價收買農民手中的糧食,以此保障農民利益。

但中原諸道,有地方豐收,有地方絕收。老趙知道後,又派出使者到各地分賑鬧糧荒的州郡。

這是由政府介入而解決民用、戰備糧的儲備問題,是傳統中國的荒政(荒年政制)、良政之一。戰國時代的魏國、漢代初年,皆有此類設計,古稱“常平倉”。方法是:某地糧價低時,由政府適當提價收購;某地糧價高時,由政府適當降價出售。這類“金融政策”,既避免了穀賤傷農,也避免了谷貴傷農,應該是調節糧價、平抑市場、儲糧備荒以供官需民食的一項優良國策。

但這類工作操作起來有難度,故歷史上考察,並不經常施行。大宋帝國在太宗趙光義時代,完善了這個“常平倉”制度。大宋帝國的文明力量就在於:只要是利國利民之舉,幾代人都會為之努力,萬難不避。

元代佚名撰《宋史全文》引呂中議論老趙開倉放糧事,大意說:

太祖甲辰即位,第二天乙卯日,即遣使往諸州賑貸。豈有得天下之初,要用這個來沽名釣譽的事嗎?上天惠民,應該遵從天命。當時之民,苦於干戈、賦斂、刑役很久了。為人父母,見子弟之飢寒,則萬難不避也要救助。太祖趙匡胤此舉,與周武王下車之後,就散財發粟給饑民,那種聖賢的仁愛之心,是一樣的。

我認為這不是溢美之詞。

老趙賑災是常事。

翻看《續資治通鑑長編》就會發現,觸目皆是“賑災”“免租”的故實。我據該書統計,太祖一朝十七年,“賑”字出現二十四次,“蠲”字出現三十二次。“賑”是國家放糧給百姓;“蠲”是國家免收百姓租賦。這樣放糧、免收,國家自然就會減少收入,但這樣自動減少收入,實實在在給百姓利益的國家調控,每年要做三次以上。我在閱讀歷史記錄中,還沒有發現哪個朝代曾經有過這樣令人感動的民生政策。

乾德二年,更有一道詔書給地方長吏言:

如果地方有災情,“即蠲其租,勿俟報”。

如果遇到災害,正趕上收租,就要馬上蠲免,不必等到上報後批准。

這一德業,三皇五帝以來,不曾見有。尤為令人欽敬的是,這類德業,只在歷史記錄中夾帶提過,不僅帝王不再自我吹噓,大臣文人們也不做恭維逢迎之語,似乎:這事就應該這樣做!

大宋帝國“做好事”一向如此——從不做自我旌表。

盤剝尋租的惡性

官方的製造業場所稱為“場院”,地方的“場院”,除了由所在地直接呼叫租賦維持“場院”工作外,還由朝廷撥給糧草支援“場院”工作。等於“國稅”“地稅”都有一部分流入“場院”。“場院”工人多為軍人,屬於半軍方機構。但朝廷負責鹽鐵、戶部、度支的財務官三司使,下達的檔案中又有規定:撥出的經費如果有“羨入”(盈餘),可以上報朝廷,朝廷將據此而給“場務”官提成。這個法子五代以來一直如此施行。

宋初,有個地方官名叫張全操,他反對這個做法。他認為這樣將會助長“場務”官從中漁利。乾德四年,他給皇上上書說這個事。趙匡胤馬上下詔:

孔子有言:“出納之吝,謂之有司。”如果在規定之外還有盈餘,這一定是對下屬的剋扣所致。張全操上言:“三司令諸處場院主吏,有羨餘粟及萬石、芻五萬束以上者,上其名,請行賞典”,這麼多盈餘,如果不是多倍收納民租,私減軍食,如何可以得到?要追問此事,不要頒行三司的做法。以後,除了官方規定的消耗數額之外,一切嚴加禁止! “羨餘”也即“盈餘”,這個事,值得一說。

這是歷來對地方官考核的指標之一。官方要組織國家力量經營各類製作,就要有預算。一般的預算都會做得比較公允,年底核算,一般都差不多用光。但場務官有時在組織地方租賦時,往往會“超指標”榨取,這樣就有了所謂的“羨餘”。而朝廷鼓勵“羨餘”並願意從“羨餘”中拿出一部分獎勵場務官時,場務官榨取百姓租賦就有了“動力”。朝廷如果不知道這個局面,那就是無能;如果知道,不來終止,那就是無道。朝廷在很大程度上是明知此事也睜一眼閉一眼。無論無能抑或無道,納稅人都要承擔這個被剝削的惡果。

史上對唐德宗時的“羨餘”惡政記錄頗詳。大意說:

德宗時國用不足,因此有專門聚斂的心思。地方藩鎮知道德宗的心思,就向朝廷進奉“稅外方圓”“用度羨餘”來買好。其實,這個“稅外”的“方圓”(就是孔方兄啦),以及“用度”的“羨餘”,有兩個部分組成。一個是扣留“常賦”,假設:朝廷撥給一萬,他留三千;地方收取一萬,他報七千。這樣裡外裡,就有了六千的“方圓”或“羨餘”。第二個部分是“增斂”,這一塊主要在“地稅”,假設:按規定要斂稅一萬,他斂一萬三千;如此,又有了三千的收入。總合起來,他額外尋租九千。這還不包括他可能剋扣的工人報酬。但這九千,他並不完整上報為“方圓”或“羨餘”,他報二千(史稱“所進才什一二”,進奉給朝廷的不過是扣留“常賦”和“增賦”的十分之一二);朝廷再返還給他一千作為獎勵;這樣,一年下來,他可以淨得八千。

這裡的數字都是設想的,但路數就是這個路數。

也有一類“忠誠”於朝廷的地方官,“竭府庫以進奉”,竭盡地方府庫向朝廷進奉貢物。但這種做法對地方百姓和場務工人的盤剝更為兇狠。但往往就是這類“竭府庫以進奉”的地方官,得到皇上青睞,很快就會因功而提升。如唐德宗時的宣歙道(宣州、歙州為一道節鎮),一位留守的判官就在幹這個活兒,德宗大喜,召他為朝官,做了刑部員外郎。因此,在無道政權之下,盤剝百姓,進奉“羨餘”是升官的終南捷徑。

這不是孤例。

唐憲宗時,一位以戶部侍郎名義主持財政工作的度支官,知道皇上驕侈奢靡,於是多次進奉國家“羨餘”,供其揮霍,從此“有寵”,不久升官,加工部侍郎並同平章事,繼續主持財政工作。這是直接做了國務大臣的財政部長。當時國人知道這個組織決定後,朝野譁然,以至於市井的小販們都知道此事,不禁對朝廷這個昏妄舉動嗤之以鼻。

唐穆宗時,有一位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臨時負責修建先帝陵寢,但他的部吏盜取陵寢的建設物資,又不給建築工人應得的報酬,這樣聚斂了十五萬貫財富,進奉給朝廷。穆宗很高興,但怨聲載道。不得已,罷了官,但還是到地方做了省部級大員。

唐敬宗時,有個鹽鐵使(負責國營鹽鐵專營的部長),剋扣榨取鹽鐵業的租賦特別狠戾,但他上報的專賣收入往往不足,卻將各類辦公經費“省下”了“絹百萬匹”獻給朝廷,而且還源源不斷。

……

這類故實證明了盤剝尋租的歷史慣性,五代十國時期,各地皆然,而且愈演愈烈。但在南唐李璟時代、後周郭威時代,這個惡政也曾得到過短暫遏制。

公元940年,一個管理倉庫的官員,歲末時向南唐朝廷獻上了“羨餘”的賦稅租米萬餘石,想以此博得南唐中主李璟的賞識。但李璟說: “國庫的支出和收入都有一定的數額,你如果不是聚斂百姓、剋扣軍糧,哪裡來的盈餘呀!”

李璟是個明白人,並不想在無道之路上走下去。

公元951年,郭威剛剛建立了後周帝國,當天就下詔:凡倉場、庫務的掌納官吏,不許收受“鬥餘、稱耗”(在規定的名目外另立名目巧取民脂民膏);以前規定的進貢“羨餘”制度,全部作廢。

李璟、郭威的德政應該影響了老趙。但老趙詔書中一句話,引用孔子名言:“出納之吝,謂之有司”,證明了老趙治理天下的自覺性。老趙不是就事論事,而是將這個事件上升到文明建設工作中來認識。傳統儒學,孔子學說,就是老趙最重要的思想資源。有沒有這個思想資源,處理政事,那是不一樣的。這就是“天下意識”的自覺性。

“出納之吝,謂之有司”,“有司”是有關部門的意思。在《論語》中,孔子將它看成邦國治理的“四惡”之一。

孔子的弟子子張問:“何謂四惡?”孔子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意譯這段話就是:平時不加教化(老百姓不知道犯法而犯法),就要逮捕殺掉,叫作酷虐。百姓還沒有準備好,官方就要看成果,以至於(百姓沒有完成工作而獲罪)叫作暴戾。政令遲緩不下,卻突然限期要百姓完成工作,叫作害人。還有,應該賞賜人的時候卻出手吝嗇,有關部門乾的這個活兒就叫作算計。

“四惡”為孔子所痛恨。因此聖賢人物在推進文明建設時,往往要到孔子這裡去尋求思想資源。“出納之吝,謂之有司”,在後來的種種詮釋中,有一個基本共識:應該頒發給人的財物(報酬、薪水、獎勵等),卻吝嗇而不肯出手,有司這麼幹,實在非人君之道。聖賢話語中,破毀規則,是一種敗德。

“增羨入之數,收倍出之賦”,表面上是“吃盈餘”,而且奉獻給國家,為國家節約支出、增加收入,應該稱之為“愛國”之舉吧,但在實際上成為“害民”之舉:加倍收租又剋扣頒給。老趙的了不起之處在於,他不允許“愛國”而“害民”。他一旦知道邦國治理中存在惡政、秕政、暴政,就立即做出政策調整。他不做秦孝公、始皇帝那種轟轟烈烈的運動式改革,只求點點滴滴的改進。這是思想家王夫之最為欣賞老趙的地方,也是我最為欣賞老趙的地方。老趙對國家政策的星星點點的調整,深得現代政治哲學“社會零星改造工程”文明之相,又具有悠遠歷史且雄深厚重的保守主義之神。故,在趙匡胤時代,自從大宋之後,百餘年來,社會動盪較少、士庶幸福指數較高。北宋百年,其繁榮與文明,超過了成康之治、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和所謂的康乾盛世,這方面,與老趙的穩步改進、自我更化有直接關聯。這是儒學“仍舊貫”(堅守舊有的習慣法)與“日日新”(每天都做一點努力更新)的巧妙平衡,是一般人難能企及的“中庸之道”奧秘所在。現代英美的“民生”治理,基本就在“仍舊貫”與“日日新”之間做策略組合式平衡。

老趙矚目於“民生”的功夫,就這樣在千年之前獲得了現代性。

說到趙匡胤的“民生”,不能忘記大帝柴榮。他在柴榮這裡獲益良多。

柴榮徵淮南之後,知道國家財用並不富有,而後馬上又有了徵契丹之戰。但是這時候,有人來報淮南饑饉。柴榮正在徵調糧草北征,但他還是要求地方將糧草借貸給當地士庶,以度荒年。

有人對他說:“百姓窮,恐怕不能償還。”

柴榮說:“百姓,是我的子女啊!哪有子女遭受倒懸之苦,而父親不為他解脫的道理!我不要百姓必定償還!”

在戰爭準備期間,柴榮也沒有忘記百姓苦難,這方面與那些動輒以戰爭來要挾百姓,四處搜刮軍糧的無道之君有了鮮明差異。

趙匡胤繼承了大帝柴榮的“民生”理念、王道理想,終其一世,沒有向百姓搜刮過一粒糧食,還在著名的遺言“誓碑”中,規定了“不許加賦”的制度。老趙是中國優良政制的繼承者和創制人——地方有災,“即蠲其租,勿俟報”,就是一項優良創舉。這樣的創制還有很多。他在進入汴梁之前,曾約法三章,其中之一就是不許剽掠京師士庶。老趙要做到“秋毫無犯”;但在實際上,老趙做得比“秋毫無所犯”還要仁義。

大軍入城,東京汴梁“市不易肆”(店鋪正常開業)。但總有刁民以為機會來臨,趁著大軍入城之際,藉機打劫。此事在五代十國時期,屢見不鮮。

老趙的“天下目標”容不得這種刁頑敗類,於是辣手懲處。

《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上之入也,閭巷奸民往往乘便攘奪,於是索得數輩斬於市,被掠者官償其貲。”

大軍入城,首重治安,不僅保護私有財產,甚至當私有財產因為強盜敗類“乘便攘奪”而遭遇損失時,竟由官方來賠償補還,彌補其損失。這樣的義師,我在三皇五帝以來到大宋,大宋以後到公元21世紀,多種史料中,尚未發現有第二例。尊重私有財產,實為政治文明之第一門檻。老趙因為有此義舉,從此進入政治文明,開闢傳統正道。

以我對政治哲學之理解,老趙“官償其貲”之舉,實在是預表了傳統文明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之價值觀,意義重大,論中國聖賢理念,此事乃一大案例,不可等閒放過。這事在歷史記錄中不過是寥寥幾十字,卻是老趙一生德政中的華彩樂章,是傳統中國的亮色高光。

老趙登基,天下平靜

建隆元年,大宋第一年,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遣放一批江南降將,這些人都是在後周時代被世宗捉獲的戰俘。

命原後周的宗正少卿祭祀周氏廟宇和陵寢,並制定了法令,以時朝拜。

開始鑄幣,史稱“通元寶錢”。

詔有司按前代舊式斟酌損益,制定新的權、衡標準化,頒行天下。

冊立了夫人王氏為皇后。

做人口普查。據各州道報上來的版籍統計,共有九十六萬七千四百四十三戶人家。史稱這就是“國初版籍之數也”。按戶有五至六人匡算,老趙的天下初初不足六百萬人口。這個數字沒有包括契丹、北漢、燕雲十六州、南唐、吳越、荊湖、南漢、吐蕃、大理,以及西域諸地。

當然,老趙沒有忘記陳橋兵變以來的文武官員。於是論翊戴之功,提升並賞賜了一批人。老趙的第一參謀趙普,也被提升為右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皇弟趙匡義加睦州防禦使,為殿前司都虞候,賜名光義。

趙光義原來官職為內殿祇侯、供奉官都知,大約相當於中直機關的後勤處長,官不大,但禁軍殿前司都虞候,則相當於中央軍的司法局長,官職升得較快。史上已有記錄說陳橋兵變,趙光義其實是不在場的。直到老趙率六軍進入東京汴梁,他才帶著後勤處和家中的人出迎。此事自從北宋王禹偁《建隆遺事》、趙普《飛龍記》記錄以來,被各類史書反覆徵引,更被人反覆辯難。故趙光義究竟在不在陳橋現場,其實至今依然是一個聚訟中的問題。我已經說過,在這類問題上,除非有更有力的邏輯和證據,否則,只有選擇。我選擇趙光義在陳橋現場的說法,因為我覺得有這樣一個兄弟在場,“陰謀擁戴”的邏輯才更清晰,整個程式似乎更為流暢。一個掌書記趙普,在那個時候,似乎沒有太大的影響力。

石守信、高懷德等人,也都有了晉升。

又封賞吳越國王錢俶為天下兵馬大元帥。

老趙,並沒有像近代以來坊間想象的那樣“大刀闊斧”做些什麼“興利除弊”的“大事”。相反,老趙登基,天下平靜。後周的中央地方各級官員,基本悉數留用;國家政策法規,基本不做修訂;各類文化設施也一仍其舊。前已說過,這正是儒學“仍舊貫”也即尊重傳統經驗的基本思路。

但在這一年,老趙並非萬事“仍舊貫”,他還是做了若干“改進”(不是“改革”)。其中有四項改進有點意味。一個是軍隊改進,一個是朝會改進,一個是法治改進,一個是科舉改進。這四個“改進”體現了“日日新”的帝國機制,但又安全地守望住了往日的經驗世界。

四個“改進”有一個關鍵詞,就是:偃武修文。

他在這一年下詔:要殿前、侍衛二司各自檢閱所掌軍士,從中簡選驍勇者升為上軍。又命各州長吏選所部兵送到首都,以此來補禁旅的缺額。還特意選出強壯士卒定為“兵樣”,分送諸道各州按樣召募教習。等到諸道各州訓練精壯後,即將這些經過訓練計程車卒送至京都闕下。從此獷悍之士皆隸屬於禁軍軍籍。此舉對地方的彪悍之氣是一種收斂,卻同時提高了禁軍的戰鬥力。

國家的武裝力量開始出現“可控”的格局,而在五代十國時期,“可控”幾乎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宋人張舜民《畫墁錄》記載,老趙選出的“兵樣”規定是:不看身高(當然高個子更好),要選“琵琶腿”,大腿、小腿有肌肉;“車軸身”,虎背熊腰;“取多力”,身腰腿腳有力。唐代以來招募精銳軍人,有“翹關”,抬舉城門之力;“負石”,負重行遠之力。老趙選“兵樣”,除此之外,還有射箭能將弓把拽斷,能將弓弦拉折,使用勁弓要能射倒箭垛,等等規定。

此外,老趙還吸取唐以來藩鎮之弊,改立“更戍法”,即將訓練有素計程車卒輪流分遣,大藩由禁軍戍守。這樣,就讓戍卒往來道路,以此練習勤苦、均分勞逸。這個方法有了期望中的結果:領軍的將軍,其手下士兵常得輪換,史稱“將不得專其兵”,而“士卒不至於驕惰”。一次性地結束了中唐以來兩百年間的“藩鎮之禍”。據說,這些都是趙普所上的謀略。納入五代十國的歷史來看,就會發現“更戍法”的創造性不簡單。增強軍力,又天下太平,這是兩百年間多少帝王藩帥夢想不及的。

老趙的另一個改進,與範質有關。

老趙之前,君臣議論重大政事,必命宰臣坐議,完事後,常從容賜茶,宰臣乃退。古稱“坐而論道”,非“立而論道”。唐及五代,還在遵守這項制度。

範質等人是後周舊臣,老趙留用為相。但範質等人自知原是周室人物,故內心常常不安,“又憚帝英睿,乃請每事具札子進呈取旨,帝從之。由是坐論之禮遂廢”。在範質之前,君臣議論軍政大事,以口頭議論為主;有些重要的號令、官員升遷、刑賞廢置之類,只需要將寫好的文書當廷呈上,君王畫個符號,即可頒發施行。到了範質這個時代,他開始將所有議論之事均草成“札子”進呈,退下來時,就研究札子所得聖旨批語,中書同列在檔案上籤署姓名作為標記。範質以為如此做事有憑有據,可以免去種種失誤。他曾對太祖說:“這樣做,可以盡稟承之方,免妄誤之失。”由於呈札子,不需要即刻等待批覆,故不必坐;而札子越積越多,有些札子要等到翌日或多日後批覆,所以賜茶之禮也廢。

野史中對此有些不同說法。《邵氏聞見錄》說:太祖即位後一天,宰執範質等猶坐,太祖曰:“我目昏,可自持文書來看。”範質等人起來呈送札子,太祖看時,範質等欲復位,但太祖“已密令去其坐矣”,於是,坐禮廢。這個意見是說老趙玩陰謀,我不信此說。老趙如果有意廢除此禮,只需要知會宣徽使一聲,宣佈為一種規則即可,哪裡用得到如此心計?這是矮看了老趙。

“坐而論道”之禮

廢除“坐而論道”之禮,自建隆元年始,造成這個禮廢的是範質。

範質在相位,所下制敕,中規中矩,凡遇有官員除為刺史、縣令之類,他尤其關心戶口版籍。有使者要下去按查民田及獄訟,範質都要親自召見,為之講述天子憂勤之意,而後再派遣外放。

範質憂心天下,有漢蕭何之風,故時號“賢相”。據說他生病之後,老趙多次想到範府看望他;又怕自己親自造訪,給老範添麻煩,就派了宮中女眷到範府問詢。但範質家裡迎奉貴賓的器皿都湊不齊,宮中女眷向老趙彙報,老趙就命翰林司賜給他果床、酒器之類。

後來再派人到範府,對範質說:“卿為宰相,何自苦如此?”

範質回答道:“臣過去在中書省,從無私交請託,所與飲酌來往的,都是貧賤時的親戚故舊,用不到那些器皿,所以因循下來,一直沒有添置——不是我買不起啦!”

範質病逝後,老趙曾對左右說:“朕聞範質居第之外,不植資產,真宰相也!”

後來的宋太宗亦看重範質,曾對近臣稱累朝宰相,循規矩、重名器、持廉節,沒有人能與範質比。但太宗也有一句批評意見:“範質所不足者,但欠周世宗一死耳!”

這個說法,在砥礪名節的大宋時代,是意味深長的。

太祖太宗兩代人表彰文臣,有引領天下向著文治方向邁進的大戰略意圖。老趙表彰文臣,又能控制文臣,這樣就演繹了帝國的政治平衡。

這兄弟倆都重視文臣。現在看,也許這不是個什麼大事,但在宋初,此舉就有“撥亂反正”的功能。按照船山先生的觀察,整個五代時期,從後梁開始,朝代更迭,天下混戰,血流成河,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中央政權動輒被武夫奪走,而武夫之所以能夠奪得兵權,此僕而彼興,“無他,唯無相而已”,沒有其他理由,唯因沒有宰輔而已。說“無相”,不是說沒有這個充任宰輔的人,而是說國家權柄皆操在武夫之手,宰輔文臣不能執掌國政而已。甚至,即使君主想把政權交到宰輔文臣的手中,也不可能。為什麼呢?因為當初“建國”之際,根本就沒有文臣什麼事,都是長槍大戟打下來的天下,派出一個兩個文臣,要他們在功高天下的武夫之上,就跟個擺設一樣,誰也不服。甚至像李存勖這樣的能耐人物,很早就想稱帝,對國家也有規劃,甚至延聘了像馮道這樣有點影響的文人來做官,但舉目望去,最後推他上位的還是武夫,馮道,只能做點筆墨工作,根本沒有參與到社稷興衰方向上來。這種局面,一方面是宰相無能,如馮道,不能謀劃天下;一方面是君主無意,如莊宗,不能推演文治。船山先生說道漢高祖劉邦,當初封賞漢初三傑:張良、韓信、蕭何,而以蕭何為功最高,史稱“天下第一侯”。當時就有武夫不服氣,但高祖就是有格局,當下即叱責武夫們不過為“功狗”:就像打獵一樣,追殺獸兔者,狗也;但控制並指揮獵狗到那裡去追殺獸兔,卻是獵人的活兒。披堅執銳攻城略地,功狗而已;發現蹤跡指揮獵狗,才是功人。一番話出口之後,武夫不怒,實在是讓他們聽了心服口服而已。

天下如“無相”,實際上也往往就“無君”。因為既然比的是肌肉,那我也有可能肌肉不差。這樣,就有了李存勖對朱溫的輕蔑,李嗣源對李存勖的輕蔑,李從珂對李從厚的輕蔑,石敬瑭對李從珂的輕蔑,安重榮對石敬瑭的輕蔑,郭威對劉承祐的輕蔑……都是長槍大戟,誰怕誰啊?於是,價值觀被省略,人臣大義被省略,剩下的就是肌肉。這就是五代十國“叢林”風景的由來。所以史家有一個定見:“人主之職,在論相而已”,君主的主要職掌,在選擇宰輔。能夠得到推演文治、價值觀、天下意識的宰相,得一二人,不僅是天下黎民之福,也是君主子嗣之福。這個道理,五代亂世之中,藩鎮,以及由藩鎮而翻牌為帝王的武夫們,不懂。

但趙匡胤懂,趙光義懂,於是,結束了五代十國的亂世,演繹了三百年大宋王朝的文明。

天子“護法”

我想象中的範質,似乎是個胖子。

偃武修文,離不開法制環節。這一點老趙和趙普也想到了。

五代亂世的司法權基本都在藩鎮手裡,史稱“刑典弛廢,州郡掌獄吏,不明習律令,守牧多武人,率恣意用法”,自古以來的刑罰法典都被廢黜了,各個州郡掌管監獄的官吏,大多不懂法律,藩鎮大帥多為武夫,大都率意行事,隨意解釋司法,全憑自己的意願斷案。這就意味著,生殺予奪,都由藩帥們一句話。故枉法殺人,所在皆有,朝廷一直無能干預。

清代趙翼《廿二史札記》專章說“五代濫刑”。五代亂世,本來就沒有什麼成文法,視人命如草芥,動不動就“族誅”,滅人全家。

從後梁開始就幹這個活。梁祖朱全忠因為“舊怨”,在奪得天下後,派遣人到洛陽族滅河陽節度使王師範全家。王師範聞訊,設席與宗族宴飲,對使者說:“死,這個事,人所不免。但我擔心少長失序,下愧先人。所以要按次序去死。”酒半,命宗族兩百餘口按照少長次序先後就戮。

後唐莊宗滅了後梁,將後梁大臣趙巖等人“族於市”。又派大將李紹奇去誅殺朱友謙全族。朱友謙的妻子張氏率家人兩百餘口見李紹奇說:“我們朱氏宗族當死,願不要濫殺平民。”於是將其婢僕百人挑選出來,放走,以其族人百口就刑。張氏又取過“丹書鐵券”向李紹奇出示說:“這是皇帝去年賜給我們家族的,我是婦人,不識字,不知道這上面寫的什麼。”李紹奇看後很慚愧,但還是殺了朱氏全家。朱友謙舊將七人,時為刺史,也連坐“族誅”。

也是後唐時期,有汴州控鶴指揮使張諫謀叛,被殺後,又蒐集他的同夥共三千人“並族之”,還殺掉了與之有關聯的軍士數百人,“夷其族”。

後漢時,三司使王章被殺,他有個女兒已經嫁給他人,而且病了多少年,但還是帶著病被人架到刑場“就戮”。故相李崧之弟李嶼,有個僕人名葛延遇,他貪汙李嶼的貨財,李嶼責怪他,他就到朝廷去告李嶼,說他謀反。於是李嶼並李崧等被“族誅”。

……

趙翼評論道:“族誅之法,凡罪人之父兄妻妾子孫並女之出嫁者,無一得免,非法之刑,於茲極矣!……不問罪之輕重,理之是非,但云有犯,即處極刑。枉濫之家,莫敢上訴。軍吏因之為奸,嫁禍脅人,不可勝數。”

這種由朝廷和藩鎮實施的族誅濫刑,可稱“毒痛四海,殃及萬方”。就軍政混亂、刑罰深重而言,較嬴秦實有過之而無不及。“民之生於是時,不知如何措手足也!”人們已經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大宋之初,濫刑之誅,還時有所聞。

史載一案例,影響了大宋刑罰制定。

說金州府有一庶民馬從玘,他的兒子馬漢惠是個邪僻無賴,曾經害其從弟。此人又好搶奪他人財物,鄉里鄉親對他恨得要命,但又沒有辦法。馬從玘與妻子和次子三人商議,無奈之下殺死了馬漢惠,算是“為民除害”。但此事傳到當地官府,有防禦使名仇超、判官名左扶,二人竟審得案子來龍去脈後,將馬從玘夫婦和他們的次子一併誅殺。

這一大案傳到汴梁,趙匡胤認為仇超等人故意將馬從玘等判為死罪,實在過分,並果斷下令給宰臣道:

五代諸侯跋扈,有枉法殺人者,朝廷置而不問。人命至重,姑息藩鎮當如是耶!自今諸州決大辟,錄聞奏案,付刑部詳覆之。

事實上,從藩鎮手中收回司法權,在南唐先主李昪那裡,就已經開始施行。李昪曾有“決死刑,用三覆三奏之法”,即地方藩鎮必須將死刑上奏朝廷,由朝廷反覆查驗複核,而後決斷犯人生死。如此方有望減少或避免冤獄發生。先賢有道,老趙應有借鑑。

馬從玘案是大宋有司詳細核查的第一案例。核查的結果是:將仇超等除名,並流於海島。史稱自此以後,“人知奉法矣”。

但不久後,又有一案例,可見推動法制之艱。

河南府有一個尼姑名法遷,她私自使用師傅的財物,被告官。但按照“挪用他人財產”例,罪不當死;可是趕上了一個用法嚴峻的河南府判官盧文翼和法曹參軍桑植。這倆人給尼姑羅織了一個“盜”的罪名,竟“置於極典”,將尼姑“正法”。事報到朝廷,因為河南府沒有將死刑案上報刑部複核,老趙乾脆將盧文翼“除名”,桑植則被“奪兩任官”。

老趙“護法”之嚴,於此可略見一斑。

頒詔書為民雪冤

大宋制定《宋刑統》時,老趙曾提出了著名的刑律方針: 禁民為非,乃設法令,臨下以簡,必務哀矜。

禁止士民做壞事,所以要設定法令;但司法條文應該簡要,其核心精神必須要有憐憫同情之心。

這是文明立法的經典思想。

但經由這兩個案例,也可以看到趙匡胤主導帝國“自我更化”的努力。所謂“自我更化”也就是聖賢所言之“知過必改”。帝國司法有錯,有錯就改。

這個精神不是從趙匡胤開始的,後唐李嗣源時就有這種精神。天成三年正月,趙匡胤出生的第二年,李嗣源剛做了後唐皇帝,正在辦理一件大臣死後的喪事,誤聽京城公安局長的口頭報告,說是“有百姓二人,以竹竿習戰鬥之事”,當下大怒,就派大臣石敬瑭到下面執法,殺了兩名村童。後來安重誨調查事件,瞭解到原來是倆兒童,未成年人,戲耍而已。當他審明真相後,“方覺失刑,循揣再三,愧惕非一”,方才知道自己錯誤地使用了刑律,反覆推演琢磨多次,慚愧敬畏之心不是一點,於是,“令減常膳十日,以謝幽冤”,命令削減十天的常用餐飲,以此來求得冤魂的原諒。此外,還罰了石敬瑭一月俸銀,將那位口頭奏報不實的人撤職,打了二十軍棍,配流登州。並對冤死者做了政府補償:“賜絹五十匹,粟麥各百石,便令如法埋葬。”從此以後,還頒佈法令:此後在朝及諸道州府,凡用到極刑,必須仔細裁判發遣,不得按以往那樣隨意模糊,因循過去。

司法中最值得欽敬的是雪冤。值得注意的是,後唐明宗李嗣源,對冤假錯案格外注意,這方面,他有不俗的理念,納入現代司法制度考察,也是閃光之處。他多次頒佈詔書,要求解決冤案問題。

公元928年十月,他說:

為政之要,切在無私;聽訟之方,惟期不濫。天下諸州府官員,如有善推疑獄及曾雪冤濫兼有異政者,當具姓名聞奏,別加甄獎。

國家政制的要點,理應開始於公正無私;治理訴訟的大法,只有期望於公正不濫。天下諸州郡府官員,如果有善於推斷疑案,以及曾有過為人雪冤,免予濫刑,這樣有優異政制的人,應該把他們的姓名報到朝廷,朝廷要另外給予嘉獎。

公元930年二月,他說:

欲通和氣,必在伸冤;將設公方,實資獎善。州縣官僚能雪冤獄活人生命者,許非時選,仍加階超資注官,與轉服色,已著緋者與轉兼官。

要想達到天下祥和之氣,一定先要為人伸冤。以後將在這方面設立公開的制度,實現獎勵為人雪冤的善舉。各州縣官僚,如能有為人昭雪冤獄,活人性命者,可以不必按照日常規定選舉,直接報到朝廷,為之加官晉爵增加俸祿,並轉贈上一級官服。如果已經是穿了緋色官服了,就再轉加一級加官。

所有這些,很可惜,只在明宗李嗣源時有過短暫的施行,在隨後的亂世亂局中,法律還是回到了藩鎮暴戾恣睢的隨意性中,一直到了大宋帝國,趙匡胤將這些富有聖賢精神的法制思想繼承下來,而且有了新的創造性。

打不死人的刑具

太祖一朝,為了解決量刑的隨意性,還對刑具做了標準化處理。

這是接受了當時吏部尚書張昭上書的意見。規定徒、流、笞、杖等刑名應據法之輕重而標準化。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使司法官吏有所依憑,不至於隨心所欲。

這個標準化,有兩個方向,一個是量刑後的標準化,如流放的刑罰(簡稱“流刑”),如果流三千里,就杖二十,配役一年;流二千五百里,就杖十八,配役一年,等等。更有一個是刑具的標準化,如“杖”這種刑具,在現在一般人心目中,應該是打板子,但在太祖一朝卻非如此。這種“杖”有明確規定:史稱“定折杖格”為:常行官杖長三尺五寸,大頭寬不過二寸,厚及小頭徑不過九分。小杖不過四尺五寸,大頭徑六分,小頭徑五分(見《續資治通鑑長編》)。

史載宋“營造尺”為31.20厘米。但蘇州博物館藏有1973年10月在蘇州市西郊橫塘公社出土的宋尺實物,經測量,長31.7厘米。如是,宋“常行官杖”長度當在109.2—110.95厘米之間,大頭寬不過7厘米不足,小頭寬與全杖厚度不過3厘米左右。而宋“小杖”長度當在140.4—142.65厘米之間,大頭直徑不過2厘米不足,小頭直徑不過1.5厘米左右。

這樣的刑具是打不死人的。

這種標準化也體現了古典“明德慎罰”的精神。懲罰,不是大宋的主訴求;推演祥和之氣,化成天下文明,才是大宋的“天下目標”。

但為何要使用這麼輕飄飄的刑具呢?羞辱,以使受刑人知恥而後改過。有個文人才子,叫周翰,他在大宋帝國的國營紡織廠做監工,這是一個織造綾錦的場院,織錦工犯了什麼管理條例,他施行杖責,打棍子,但是超過了條例規定,處罰得重了點。織錦工不幹了,告到趙匡胤這裡。史稱“帝怒甚”,於是召來周翰,也要如數給他一頓棍子。

周翰說:“臣負天下才名,受杖不雅。”

老趙大概被他逗笑了,居然放過。

趙匡胤“性寬仁多恕”,有一次,御膳房供膳,送到禁內,老趙左右接過,放到案上時,忽然發現食器旁有個蝨子,這應該是廚師頭髮上掉下來的,很噁心。但老趙急忙對左右說:“勿令掌膳者知!”因為此事只要讓掌管膳食的人知道了,做飯的廚師就要獲罪。正因為老趙有這樣一份“寬仁多恕”的宅心,所以他對刑罰之舉措格外關注。

史稱老趙曾經讀《堯典》,嘆氣道:“堯舜之世,四凶之罪,止從投竄,何近代憲綱之密耶?”

大舜還在做堯帝的臣下時,曾經攝政,當時有四個叛逆的罪人,大舜將他們流放到荒涼的四個邊境,去抵禦邊境之外的敵人。史稱“流放四凶”。叛逆的罪人,在秦以後,不僅要遭遇誅殺,甚至要滅族。趙匡胤看不慣這類酷毒的刑罰,所以要慨嘆堯舜的寬刑。史稱老趙“有意於措刑也”。自開寶以來,凡有犯大辟死刑的,如果不是情理深害的,老趙就不去劃那個紅鉤,史稱“多貸其死”,大多都得到免死的處理。

老趙之後,種種司法不公有所改觀,在法制完善方向上,大宋做出了五代十國夢想不到的成就。終大宋三百一十九年曆史,濫殺無辜、冤假錯案,出現的機率遠遠低於歷朝歷代。

《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在太祖生命的最後一年,九月,“開封府言:京城諸官司獄皆空,無繫囚。”近百萬人的大都市,沒有一個囚犯!監獄為之一空。這是世界範圍內、數千年曆史中,一個文明邦國所能達到的最好的司法結果,是孔子所夢想的“無訟”境界。老趙,在他的任內,做到了。儘管按照人的複雜性考察,“無訟”並非最佳政制生態(最佳政制生態應該是:司法公正),但在趙匡胤時代,在戰亂頻仍之後難得的政治清明時期,在多次大赦之後,沒有重大政治、刑事案件,一般的案件因為不得淹留,又多次給人自新的機會,於是,雖有“狡害之民”,但社會上無作案條件,“不軌之臣無以飾其智,而暴亂之奸弭矣”,心存不軌之念的惡人沒有辦法掩飾他的詐謀,因此,暴亂的奸謀往往就因此而消失於無形之中。社會終歸於安居樂業。

這就是漢代賈誼《過秦論》提出的“約法省刑”之功。

開寶元年夏五月,因為時當盛暑,老趙下詔各地“恤刑”,也即要體恤獄中犯人,慎用刑罰。有一天,他還對侍御史馮炳說:“朕每讀《漢書》,看到張釋之、於定國治獄,史稱天下無冤民——這正是我所期望於你們的!”

說趙匡胤時代的大宋是一個敬畏生命、政治清明的王朝,或不為過。

改試卷公平取士

建國初,老趙最重要的改進工作是對科舉的政策性調整。

這個工作更與大宋“崇文抑武”或“偃武修文”有關。

建隆元年,太祖即位之月,就到當時的“國學”(國子監性質的儒學場所)巡視,第二個月又來巡視。當初漢高祖曾到魯國去祭祀孔子,唐太宗也曾到國子監祭祀孔子,後周太祖郭威也曾到曲阜祭奠孔子。但劉邦是在“高祖十二年”、李世民是在“武德七年”才來祭祀孔子,郭威則是在掃滅慕容彥超後,順便來“看望”孔子。趙匡胤則在踐祚的第一年、第一個月就主動來到國學院表彰儒學,史稱此舉為“隆儒師古,躬化天下”,重視儒學,師法古聖,身體力行,教化天下。大宋之所以文質彬彬,“啟佑後嗣,立太平之基”,開啟並護佑後人,奠立太平的基業,與老趙崇尚邦國文治,收斂天下殺氣關係密切。

後周世宗時,曾在汴梁營建國子監,置學舍。太祖受禪,即詔有司增葺國子監祠宇,塑繪先聖、先賢、先儒之像。老趙親自撰寫了國子監中對孔子、顏回的讚詞;其餘配享孔廟的聖賢人物讚詞,由宰臣以下分別撰寫。

從此以後,車駕一再巡視國子監。並詔令左諫議大夫崔頌判監事,開始聚生徒講書。開學之後,史稱“上聞而嘉之”,特意要中使也即親近帝王的主事宦官,給師生們送去了御酒,以示鼓勵。

這個事件看上去似乎不大,但在五代亂世之後,具有象徵意義。就像劉邦當初路過魯地,禮拜孔子廟一樣,都含有邦國由軍事管理向文官管理的過渡意義。這是文明展開的標誌性事件。

乾德元年後,老趙還下令在全國範圍內蒐集圖書。

國家的文治格局慢慢走上正軌。

科舉,自隋唐以來,遭逢亂世,也基本沒有停頓。但唐時開始有“公薦”,就是不全靠考試,還要靠以往在社會上的資望,由臺閣近臣推薦“抱才藝者”,這樣,考試不過是“加分”。這種制度也不能說不好,如果科舉到了“八股”程度,“公薦”也不失為一種調整。但五代以來,賄賂成風,因此“公薦”這個政策下,“去取不能無所私”,要誰不要誰不能沒有徇私的弊端。老趙於是下詔:“朝臣無得公薦貢舉人”,朝中臣僚不許公開推薦貢生、舉人。

與“公薦”相關的還有一個“公卷”政策。所謂“公卷”,也叫“行卷”,其來由也很早,漢唐時都有盛行。當時社會風氣是重視“譽望”,也即考前的知名度,考官取士,對考生的試卷也只不過是一個參考。所以一般有點名望的考生都在考前到京師走後門打通關節,找高官大佬,將自己平時的作品呈上。如果得到大佬青睞,就會為考生在各種場合“延譽”,也即公開表彰、推許這個考生。如此,即使考試時沒有考出好的成績,也有可能被錄用。考生就會視推舉他的人為“恩師”,自稱“門生”。這就是所謂“公卷”。不過這種政策也不適合於宋初。在道義普遍缺失的時期,“公卷”的“走後門”現象無法杜絕。老趙於建隆三年九月下詔:“及第舉人不得呼知舉官為恩門、師門及自稱門生。”將這一個唐五代以來流行的政策也革除了。

這種改進,不一定是最優的,但它使試卷成了錄用與否的唯一標準,就尺度言,增加了公正性。更有意味的是:此舉,讓沒有任何背景的貧寒之士中試的機會開始增大。以後的事實證明,大宋,確實為寒門開一進身之階,越來越多的窮人子弟開始向學,靠讀書、中考,改變自己命運的努力不僅可能,而且正當。

宋初,有不少“食祿之家”在“公薦”或“公卷”政策下進士及第,老趙對此有不確定的懷疑,他擔心考試不公,冷了天下士子的心,於是出臺了“複試”的政策。開寶元年三月,考官選定了十個進士,其中有翰林學士陶谷的兒子陶邴,名列第六。

老趙很早就聽說陶谷有才但不能訓子,有一年,朝廷設試,專門考官員子弟。陶谷賄賂主考官讓他兒子陶戩過關。這位陶戩公子誦書不通,但主考官礙於翰林承旨陶谷的面子,居然以合格透過,補了個殿中的官職。

但紙裡包不住火,不久為人告發。老趙毫不客氣,按律下御史府調查。結果主考官降職,陶谷罰了兩個月的俸祿。

現在又來了個陶邴,也是陶谷的兒子!老趙從陶谷當年暗中製作禪位詔書一事,就很輕鄙這個人,又加上陶戩的事,所以連帶著對陶邴也不相信。他擔心這是個普遍現象,於是下令複試。

但陶邴還不錯,複試也過了,算是為老爸爭了一口氣。但老趙仍有擔心,為此專門下詔,令以後“舉人凡關食祿之家”,舉人如果是出身於拿取國家俸祿的官員之家,一律上報,並專門安排“複試”。這個詔書一下,等於為“食祿之家”特設“複試”成為定製。這是比寒門子弟還要嚴格的錄取制度。

大宋,文人地位越來越高,文化也越來越發達。後人讀史,讀的越多,就會對大宋越是嚮往。我個人的讀史經驗是:中國最好的時期,秦以後,民國前,只有東漢、大宋兩個朝代最有意味;尤其以大宋為最優,那是一個足可以“詩意地棲居於大地”的時代。真想在這裡說一句話:“鬱郁乎文哉,吾從宋。”

韓通死於“王事”

韓通死,老趙下了一道詔書。這是老趙踐祚後最初的幾通詔書之一。詔書真實流露了老趙痛惜人才的心情,對韓通的表彰出人意外。詔書對韓通服務於前朝的業績做了肯定和讚譽,認為他的死是“臨難不苟,人臣所以全節”,遇到災難並不苟且,這正是人臣所以保全氣節的地方。還將他的死定性為“遇害”。處理決定是:贈官為中書令;以國禮收屍下葬。

詔書中還說,我老趙過去與韓通在一起時,“情好尤篤”,只有這一句話可能是不真實的。檢點史料,沒有發現老趙與韓通交好的資訊,儘管倆人曾經“並肩作戰”,如曾經在北伐契丹中,老趙任水路都督,韓通任陸路都督,倆人分別連下數城;曾經在高平之戰中,老趙在中軍與張永德向右路衝鋒陷陣,韓通則在左路與王彥超出晉州道邀擊北漢,等等;但他們始終沒有私下往來。

《宋史》卷四百八十四有一個奇異的《週三臣列傳》,分別記錄了不屬於宋朝的三個人物:韓通、李筠、李重進。這個傳有《序》,《序》有言,大意說在新朝為“頑民”,未必在舊朝就不是“忠臣”;但這三個人又分別曾經在後唐、後晉、後漢都曾像今人“換單位”似的做官,因此說他們為後周而死,似不通;但又表示說,這仨人很可能就是“智氏之豫讓”那樣的人吧!

豫讓是春秋名士。曾在範氏、中行氏等人那裡當過臣下,但未受重用。後來又投智氏門下,受到尊重。智氏被趙襄子所滅,豫讓為智氏報仇,多次刺殺趙襄子,沒有成功,最後被殺。

《宋史》這個《序》將這“週三臣”評價為“士為知己者死”的豫讓一樣的人物,似乎有理。

韓通死於“王事”而不是死於“氣節”。雖然同屬於“忠義”之士,但“死於王事”和“死於氣節”,在聖賢大義中,還是顯有差異。歐陽修做《新五代史》特意標出了“死節”與“死事”的不同,並各為列傳,名曰:《死節傳》《死事傳》。《宋史》又有《忠義列傳》十卷,前有《序》,也大致說了“忠義”的“等差”。這個序的大致意見是說: 為氣節而死、為國事而死,應有區別。

抗擊社稷之敵,勇往直前,或奉命赴邊,或授官守衛本土,或託官閒居,因激憤而赴義,雖然所處位置不同,但論起為國捐軀殉節,至死無二心者,皆可稱之為“忠義之上者也”。

由於勝負不常,陷身俘獲,或慷慨就死,或為了道義自殺,“斯為次矣”。

倉皇遇難,在亂兵中丟命之人,其志氣也足以讓人崇尚。

由於世事變化而淪於苦難之小吏,隱姓埋名,不與新朝合作,磨鍊操守恪守初心,“抑又其次歟”。

至於普通人釋出愛國救國之危言高論,以及那些鄉里英雄、世外豪傑,為道義而戰,他們的死也是很重的。

但王夫之的《宋論》另有評價,認為他們是“有恆”之人。

《宋論》專門說到韓通:韓通不是史上弭定叛亂的忠臣,也不是試圖與老趙逐鹿的亂臣,韓通之所以冒死以相爭,實在是因為與老趙往日同朝,而老趙忽然秘密相背;往日同事,而老趙忽然兵臨城下;他對老趙這種“懷非常之情而不相告,處不相下之勢而遽視之若無”,沒有把他看在眼裡的格局,實在是“有心者不能不憤,有氣者不能不盈”。於是,死就死吧,韓通實在是不願意接受這種局面:過去還幾乎平起平坐,北面事周,現在卻拋棄後周孤兒寡母而北面事奉豪強!這怎麼可能?這口氣咽不下啊!

但王夫之也認為,像韓通這樣的人物,“猶有生人之氣存焉”,雖然不必稱之為周之“忠臣”,但可謂“有恆”之人! 韓通之死,或不屬於“赴義”者,但依然可以列在“忠義”行列之中。王夫之所謂“有恆”者,也即有操守而不輕易變易者。“有恆”也即有恆常操守,至死不變。這類人物,在儒學系統中,已經屬於賢人。韓通足以當之。

老趙褒獎忠義,貶黜變節,這在政治文明中,是一種源於天下意識和天下目標的正價值。文明邦國無不褒獎忠義,即使褒獎的物件是敵對勢力。非文明邦國則樂於褒獎朝三暮四變節之徒,重用敵方“叛徒”,以“事功”為目的。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邏輯。考察歷史大義,是為一大關節。

老趙“逆取”後周,是時勢使然。時勢未萌之際,往往有人洞燭先機。

《續資治通鑑長編》記錄一個叫鄭起的人物,就有這個大見識。

顯德末年,鄭起做殿中侍御史,他看到趙匡胤握禁兵,有人望,就給當朝宰相範質寫信,說趙匡胤此人叵測難料,史稱“極言其事”,把老趙可能的“謀逆”說得神乎其神。但範質不聽這類沒有根據僅憑直覺的判斷。據說鄭起先生曾在路上遇到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居然不下轎,“橫絕前導而過”,連招呼也不打。此公大約覺得老趙早晚要反,心目中早將老趙視為“叛黨”了。

但老趙氣量大得很。對此事根本就不上心,無所謂。到了大宋代周,還拜鄭起出掌泗州的經濟工作。一直到有人舉報鄭起“嗜酒廢職”,這才依照習慣法給他降了一級,也並沒有打擊報復。

另有一個右拾遺楊徽之,也曾對周世宗說過:趙匡胤“有人望”,不適合典禁兵,以免歷史故事重演。趙匡胤即位後,對這個人有些討厭,很想找個機會辦了他。但趙光義喜歡楊徽之,對趙匡胤說:“此人是周室忠臣,不宜深罪。”老趙想想也是,於是不辦,還給了他一個天興令的官做。史稱楊徽之“為人純厚清介,守規矩,尚名教,尤惡非道以幹進者”。這是一個循規蹈矩、重視名節的人物,崇尚儒學教誨,尤其厭惡以歪門邪道尋求前程的人。他在後來的日子裡,與文臣李昉等人共同編輯了大書《文苑英華》,成為中國傳世經典之一。

老趙對待忠義之人如是。

理解老趙“天下目標”,理解老趙試圖解決五代以來的道義難題,需要注意他的這類舉措,更要注意這類舉措背後的文化意義。

司馬光在記錄太祖踐祚事有言:

自韓氏之外,不戮一人而得天下。

除了韓通之外,沒有殺一個無辜,而得到天下。

此語甚健,我甚欣賞。

“常勝將軍”荊罕儒 建隆元年,是大宋帝國的第一個年頭。但各地仍處於藩鎮割據局面。

老趙面臨的地緣政治格局是: 北方有契丹族所建日漸強大起來的遼政權;據有河東(約當今山西大部)十二州的北漢政權。南方則有佔據江南十九州的南唐政權;佔據江漢三州的南平政權;佔據湖南十四州的武平政權;佔據嶺南四十八州的南漢政權;佔據兩浙十三州的吳越政權;佔據兩川漢中四十五州的後蜀政權。

除此之外,還有後周時期的藩鎮刺史封疆大吏,也不平靜。

“臥榻之側,皆他人家”。中國不統一則罷,欲統一,上述種種,實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這一年,北漢以北部守軍侵掠黃河以西的大宋轄區,趙匡胤下詔北部諸州出兵防禦,定難(今陝西靖邊)節度使李彝殷遣部下進援麟州(今陝西榆林),北漢退兵。

這一年,契丹入侵棣州(今山東濱州),棣州刺史何繼筠追破其眾於固安(今河北境),獲馬四百匹。

這一年,荊罕儒在與北漢一次戰役中戰死。

荊罕儒乃是五代大宋年間罕見的名將,戰死之前,幾乎沒有打敗仗的記錄,稱得上是個常勝將軍。他在後周時用反間計,成功地離間了契丹與南唐的關係,被周世宗命為泰州團練使。太祖受禪後,以荊罕儒為鄭州防禦使。因為他有與契丹、北漢的戰爭經驗,又改為晉州(今屬石家莊)兵馬鈐轄,赴北方邊境,與慈州(今河北磁縣)團練使王繼勳共御北敵。

史稱荊罕儒“常欲削平太原”,故常常恃勇輕敵,多次率騎深入北漢轄區,守軍多深溝壁壘不敢出動。荊部野外虜獲甚眾。這年冬天,他再次領千餘騎抵達汾州(屬山西)城下,焚燬北漢守軍的草市,按兵緩緩而退。當晚紮營在附近的京土原。北漢遣大將郝貴超領萬餘眾來襲,黎明時迫近荊部大營。荊罕儒根本就沒有把十倍於己的敵軍看在眼裡,派出都監、負責軍需的氈毯副使閻彥進分兵去抵禦,自己著盔甲,罩了錦袍坐在胡床上與將士宴飲。他割了烤羊腿,正在吃,軍校來報,說閻彥進戰不利,開始後撤。荊罕儒隨即出帳上馬,麾兵直擊來寇。戰鬥中,荊罕儒親兵未能及時跟進,郝貴超軍忽然湧出一隊士兵靠近形單影隻的荊罕儒,長戈齊舉,刺落馬下,隨即幾十條長戈像舂米似的戳來,荊罕儒身負重傷呼嘯站起,繼續格鬥,手殺十數人,最後遇害。

北漢主很早就聽說過荊罕儒之勇,總想生擒他,為北漢所用。聽說被殺,氣得難受,竟將殺死荊罕儒的人一個個處死。

趙匡胤聞言,更是痛惜不已,提拔他的兒子荊守勳為西京武德副使,更調查京土原之戰未能效命的將士,將慈州(今河北磁縣)團練使王繼勳黜為率府率(負責水澤土產賦稅的官員),監軍閻彥進黜為殿直(武職,朝中散官,無實權),另斬其部下龍捷指揮使石進德等二十九人。

趙匡胤登基的第一年,還發生兩場重要戰事,一場與李筠有關,一場與李重進有關,這“二李”與韓通一樣,都是《宋史·週三臣列傳》中的人物。與李筠有關的那場戰事史稱“徵潞州”;與李重進有關的那場戰事史稱“平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