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西和我(提姆)剛到曼哈頓植堂的時候,我們沒過多久就發現自已置身於這樣一間教會:80%以上的會眾都是單身。我們剛開始覺得挺意外的,後來我們明白了,救贖主教會只是反映了曼哈頓市中心的人口統計資料。最初幾個月,我以為一群由單身人士組成的會眾不太需要關於婚姻和家庭的講道,但很快就發現不對。在1991年夏末和整個秋天,我就婚姻這個題目講了九次,其中的核心內容都在本書裡。
那麼,是什麼促使我向未婚者講婚姻之道呢?答案就是:單身的人若不能平衡而明智地看待婚姻,就不能過好單身生活。如果他們對婚姻沒有正確的認識,就會走極端:要麼過於期待婚姻,要麼不夠期待婚姻,而這兩種思維方式都會扭曲他們的生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寫道:“你已經有了妻子嗎?就不要想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嗎?就不要去找妻子。如果你娶妻子,這不是犯罪;如果處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過,這樣的人要受肉體上的苦難,我卻不願你們受這苦難。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林前7:27—29a)這段話乍一看讓人難以理解。這種婚姻觀與《以弗所書》5:21及以下的經文當中所展現的美好婚姻畫面顯然是很牴觸的。有些人猜想,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是不是正在受苦呢?另一些人指出,保羅的末世論思想顯然影響了他的婚姻觀,他相信耶穌隨時可能再來(“時候不多了”),但歷史證明保羅錯了。真是這樣嗎?
可是,保羅緊接著又寫道:
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林前7:29b—31)
這裡我們看到,在“時候不多了”這個詞的背後,是一種非常複雜的歷史觀。保羅在講兩個世代的“交疊”。舊約的先知說,彌賽亞將終結舊秩序——這個“速速死亡,沒有福樂”的世界,然後開啟天國的新時代,到時候,萬物都要恢復原本的榮耀,再也沒有死亡和敗壞。耶穌第一次來的時候,他宣告自已就是彌賽亞,可是,誰也沒有想到,他並沒有登上王位,反而走上了十字架。他並沒有來審判世人,反而承受了審判。這是什麼意思?這意味著耶穌確實帶來了神的國。藉著悔改和信心,我們如今已進入天國了(約3:3,5)。耶穌統治的權能如今就在我們中間執行,讓人與神和好,又與眾人和好,徹底醫治他們(路11:20;12:32)。然而,這個世界還沒有結束。我們仍然住在一個充滿敗壞、疾病和死亡的世界裡。這就是“世代交疊”的意思。神的國度——神的權能更新整個被造世界——藉著基督第一次到來,已經打破舊世界的權勢,進入這個舊世界,但神的國還沒有完全彰顯在地上。舊秩序還在,儘管它註定要滅亡,如今只是苟延殘喘。如保羅所言,這個世界“將要過去了”。
這種歷史觀有何實際意義呢?一方面,它意味著這個世界的一切社會關係和物質追求仍然存在。這個世界仍然繼續存在,我們也仍然住在其中。我們必須為明天考慮。但我們相信將來會有一個不一樣的世界,這種信心能夠轉變我們對地上所有事情的態度。我們為成功感到欣喜,但不會高興過頭;我們為失敗感到遺憾,但不會垂頭喪氣;因為我們的真正喜樂在於將來,那是神用自已的生命和話語所堅立的。所以,我們享用世上百物,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林前7:31)。
那麼,講到我們對待婚姻和家庭的態度,這種歷史觀又意味著什麼呢?保羅說,這意味著結婚不結婚,都是合宜的。我們沒必要因結婚而過於激動,也不需要因沒結婚而過於沮喪——因為只有基督才是我們靈魂真正的配偶,只有在他裡面,我們的心方得飽足;只有天國才是我們靈魂真正的家園,只有在神那裡,我們的靈方得安息。
§ 單身之美好
明白了這個背景,我們就能更好地理解保羅關於單身和婚姻的話多麼具有顛覆性。神學家侯活士說,基督教是第一個認為“單身是一種合宜的生活方式”的宗教。他寫道:“基督教與猶太教[以及其他傳統宗教]的一個明顯差異,就是基督教歡迎單身生活,認為這是一種美好的生活方式。”幾乎所有古代宗教和文化都認為建立家庭和養育後代具有絕對價值。羞辱家庭就是羞辱自已;人若沒有後嗣,就不會留下真正持續的影響或遺產。若沒有兒女,你實際上就等於一無所有,因為你沒有未來。於是,人對未來的主要盼望就是有孩子。古代文化認為,長期單身的成年人,其人生是不完整的。
但基督教的創始人耶穌基督和最重要的神學家聖保羅,都是一輩子單身。不能說,單身之人就不如已婚之人完整,因為耶穌基督這個單身漢是最完美的(來4:15;彼前2:22)。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認為,單身是好的,是蒙福的狀態,並且在很多情況下,單身實際上比結婚更好。這種革命性態度所造成的結果就是,早期基督教會不鼓勵人們結婚(正如我們在保羅書信中所見),並且有組織地支援貧窮的寡婦,讓她們在生活上沒有後顧之憂,無需再嫁。一位社會歷史學家這樣描述早期基督教的做法:
假如基督徒婦女守寡,她們可以享受實際的好處。異教寡婦則要面對很大的社會壓力,不得不嫁人;奧古斯都皇帝甚至下令,寡婦兩年不出嫁就要受罰。與之相反,基督徒卻尊重寡婦,並且他們對寡婦再嫁的態度是溫和的反對。教會隨時準備救濟窮困的寡婦,讓她們自由選擇嫁或不嫁。[基督徒寡婦可以積極關懷周圍的人,向眾人行善。]
早期教會為什麼採取這種態度?基督教的福音和基督徒對將來天國的盼望,打破了家庭這個偶像。在當時的社會,沒有什麼行為比絕後更極端。生孩子是成年人生活的意義所在,因為兒女會記念你。兒女也給你安全保障,因為你老了他們奉養你。所以,單身的基督徒是在向世人宣告:“我們未來的保障不是靠家庭,而是靠神。”
單身的成年基督徒在向世人見證,家庭不是他們的盼望所在,神才是。神會保障他們的未來,首先,神給他們一個真正的家——教會,讓他們在基督裡永遠不缺弟兄姐妹和父母。但歸根結底,基督徒的產業是新天新地裡神國度的完全。侯活士進而指出,基督徒的盼望一方面讓沒有配偶、兒女的單身人士也可以活出充實的人生,另一方面也促進了人們結婚和生養後代,因為他們不再害怕把孩子帶入這個黑暗邪惡的世界。“基督徒的盼望不在於兒女,但兒女是一個標記,表明他們對神的盼望……表明他們相信神還沒有棄絕這個世界……”
遺憾的是,當代西方的基督教會似乎失去了這種認識,人們不再認為單身是好事。相反,教會給單身貼上一個不太好的標籤:“基督徒生活預備方案”。布朗(Paige Benton Brown)在她的經典之作《為神孑出》(Singled Out by God for Good)中列舉了教會內談及單身問題時的一些陳詞濫調:
●“一旦你單單以神為滿足,他就會帶一個特別的人進入你的生命”——似乎神的祝福倚賴於我們的滿足。
●“你太挑剔了”——似乎神被你浮躁的念頭搞得束手無策,他需要你擴大選擇面才能在你裡面工作。
●“作為單身基督徒,你可以全心把自已奉獻出來,從事神的工作”——似乎神需要多愁善感的殉道者才能工作,而結婚的人就與神的工作無緣。
●“神要先把你變成一個好人,然後你才能嫁(娶)一個好人”——似乎神先讓人完全成聖,然後再賜給他們婚姻,作為順便的福分。
這些話背後隱含了一個前提:單身是一種倒黴的狀態,適合那些尚不成器的人。布朗借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裡的經文回應說:“我單身並非因為我屬靈上不夠成熟,不配得到丈夫;也不是因為我屬靈上過於成熟,不需要丈夫。我單身是因為神是良善充足的,是因為單身是神對我最好的安排。”這完全符合聖保羅的思想和態度。基督教對單身生活的認可,超過其他任何宗教信仰和世界觀。
§ 婚姻是天國的預嘗
今天人們的態度又如何呢?非西方的傳統文化仍然向個人施加強大的社會壓力,要求他們必須結婚生子。西方社會雖然不是這樣,但並不意味著西方社會沒有這種壓力。前面講過,西方文化讓我們渴望轟轟烈烈的愛情,我們的盼望在於找到完美的伴侶,從中得到完美的靈性滿足和情感滿足。有無數迪士尼式的流行文化敘事,一對男女正在尋覓真愛,故事才算開始,並且他們一旦找到真愛,故事就淡出了。這些故事所傳遞的資訊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篇章就是找到愛情和婚姻,其他一切都只是序和跋。所以,傳統社會和西方社會都讓單身生活顯得很糟糕和低人一等。
然而,新約卻不是這樣。實際上,當我們從《哥林多前書》7章翻到《以弗所書》5章,看到如此崇高的婚姻觀,我們會更相信單身生活不乏益處,心裡感到更踏實。為什麼?前面講了,《以弗所書》5章說,婚姻歸根結底並非關乎性愛、社會地位或個人幸福。神設立婚姻是為了在人類的層面反映我們與主相愛的關係,以及與主的連合。婚姻是一個記號,也是一個兆頭,讓我們可以看到將來的天國。
但是,這種崇高的婚姻觀也告訴我們,相比我們與神的關係,婚姻是第二位的;人類婚姻指向那終極的婚姻,那是我們的靈魂最深的渴求;人類家庭也指向那終極的家庭,那是我們的情感最好的寄託。已婚夫婦如果看不到婚姻是“次好的”(penultimate),他們在經營婚姻時就會做不好。即使最好的婚姻,靠其本身也填補不了只有上帝才能填補的空白。如果雙方現在沒有與基督建立一種深刻的、滿足的愛的關係,而只是指望將來與基督有完美的愛的關係,那麼已婚的基督徒就會對他們的婚姻期待過高,以期使雙方得到滿足,而這往往造成生活中的種種不健康狀態。
但是,單身的人也必須明白婚姻是“次好的”。如果單身基督徒不與基督建立一種深刻的、滿足的愛的關係,他們就會對自已的婚姻夢想期待過高,這也會給他們的生活帶來病態。
然而,如果單身基督徒學會安息於他們與基督的婚姻中,並以此為樂,他們就能妥善看待單身生活而不自卑,不會認為自已的人生不如別人完整,或者不成熟。並且他們有可能立刻開始調整自已的價值觀。因為,如果把婚姻當做偶像,他們在單身時會受其捆綁,即使結了婚,也同樣會受其捆綁。所以,基督徒沒有理由坐以待斃。降低婚姻和家庭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把神擺在首位,開始享受單身生活的美好。
§ 性別“完整”與單身
前面說到,單一的性別多少都是不完整的。既然如此,我們怎能聲稱長期單身是好的呢?答案仍然是關乎我們在基督裡的盼望,以及我們基督徒群體生活體驗。單身基督徒可以在教會里找到他們的“後裔”和家人,同樣,弟兄也可以在教會里找到姊妹,姊妹找到弟兄。
基督徒的盼望,讓教會變成非常深刻的人類群體生活平臺,遠遠超過俱樂部或利益組織。福音信仰和體驗在基督徒中間創造了一條紐帶,這條紐帶的強度超過人類的任何其他關係,不論是血親關係,還是種族身份(弗2;彼前2:9—10)。深刻悔改並藉著基督的十字架蒙恩得救,這種屬靈體驗意味著:今天,關於世界和自我的最深刻信念,我與其他基督徒的想法是根本一致的。我愛自已的親人,我愛我的近鄰和我所在社群的其他成員,但我們對現實的最深刻反應和信念卻是格格不入的。簡而言之,這意味著,我首先是基督徒,然後才是黑人或白人。我首先是基督徒,然後才是歐裔或拉丁裔或亞裔美國人。我首先是基督徒,然後才是提姆,或史密斯,或瓊斯。
這並不意味著如果我是亞裔,我成了基督徒就不再是亞裔,變成了其他什麼人。如果我信耶穌的時候是亞裔,我就變成亞裔基督徒,而不是拉丁裔基督徒。我的首要信仰是我和一切基督徒所共有的信仰,但我與本文化許多人有許多共同的思維習慣和情感習慣。這些文化習慣仍然是重要的,關鍵的。聖經強烈督促我們愛家人,關心鄰居,不論他們的信仰是什麼。然而,福音最終創造了一條堅固的紐帶,讓我們與教會里的其他基督徒組成一個基督徒大家庭(彼前4:17)和一個新的民族(彼前2:9—10)。
這意味著:單身的人在一個有力的基督徒群體中,可以經歷家庭內部的跨性別關係所帶來的獨特益處,尤其是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所帶來的益處。幾乎不可能列舉一套詳細的、具體的、適合每種性格和不同文化的“男性特徵”或“女性特徵”,這是我的親身體驗。我既不會試圖定義“男性特徵”或“女性特徵”(那是傳統思路),也不會否認和壓制這些特徵(那是當代世俗思路),相反,我認為,在每個基督徒群體中,你應當尋找並欣賞男女之間的必然差異,就是你所在世代、所在文化、所在地方的男性和女性之間的種種差異。
等待這些性別差異出現,然後認識這些差異,大膽地談論這些差異。注意那些明顯的偶像,就是你所在世代、文化和地點的女性和男性所崇拜的偶像。注意你所在世代、文化和地點的女性和男性所擁有的力量。注意他們的交流模式、決策技巧、領導風格、生活取捨以及他們如何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當你看見別人與自已有差異時,予以尊重和認可。沒有福音,人們常常把性格差異、文化差異和性別差異當作自已的美德或別人的缺點。我們透過這種方式來建立自尊——這也是一種“靠行為稱義”,想出人頭地。而且,這樣一來,男人和女人就會嘲笑對方的性別。但福音應當消除這種外強中乾的態度。
凱西在前一章指出,多年的婚姻迫使你學習從異性的角度看問題,知道他們如何待人,如何處事。最終,你可以本能地知道配偶在某種處境中會做出什麼反應,評估異性在這種處境中的智慧,並且讓自已適應這種反應。這種學習過程,在婚前是不可能實現的。我們可以稱之為“跨性別學習過程”(cross-gender enrichment)。這樣一來,男性和女性就彼此補足,共同反映神的形象(創1:26—28)。但這個過程並非僅屬於已婚者。在關係緊密的基督徒群體中,這個過程會自然發生,我們在群體中分享情感和生命,這種分享絕非流於表面,而是非常深入,神藉此教導我們,改造我們,使我們逐漸成熟。如果一個環境裡有這種弟兄姊妹相互服侍、彼此受益的事工,這種跨性別的彼此補足就會自然發生。當然,它沒有婚姻中的彼此補足那麼強烈。不過,這種更為集體的經驗並不遜於婚姻,因為在婚姻裡你只是與一個異性在一起。婚姻確實會限制你與其他異性的親密程度,也應當如此。然而,在基督徒群體中,單身的人可以廣交朋友,包括同性和異性。
§ 追求婚姻的美好
基督教對於單身的看法堪稱獨一無二。不同於傳統社會,基督教認為單身是好的,是因為神的國度為基督徒提供了最持久的遺產和後裔。不同於當代沉浸於性愛和浪漫的西方社會,基督教認為單身是好的,是因為我們與基督的連合可以滿足我們最深的渴望。
但是,與我們這個反對委身的後現代社會不同,基督教並不懼怕、也不刻意迴避婚姻。西方社會的成年人深受個人主義影響,這種思想恐懼甚至痛恨為了別人而限制自已的選擇。許多人如今過著單身生活,但他們並非因為太渴望婚姻而處於有意識的孤獨痛苦中,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因為懼怕婚姻而處於無意識的孤獨痛苦中。
傳統社會傾向於把婚姻當偶像(因為傳統社會把家庭和部落偶像化),當代社會則傾向於把獨立當偶像(因為當代社會把個人選擇和個人幸福偶像化)。傳統的結婚動機是社會責任、穩定生活和社會地位,當代人的結婚動機則是個人實現。這些動機當然都有合理之處,但是,如果基督的福音沒有改變你的思想和情感,這些動機也會成為終極目的。
作為身在美國紐約市的牧師,我注意到一個有趣的社會學現象。我所在教會有些單身的基督徒,他們從小在傳統美國文化環境中長大,形成了“若不結婚,人生就不完整”的思維定式。然後,他們搬到紐約,而這裡的主流文化是“你必須有好工作,必須找到完美的伴侶,對方不會試圖改變你,否則你就不應該結婚”,他們整天被這種思想狂轟濫炸。他們的源文化讓他們過於渴望婚姻,而他們的現文化讓他們過於恐懼婚姻。對婚姻的渴望和恐懼一同住在他們心中,有時勢均力敵,彼此對抗。
對婚姻的恐懼感會帶來各種病態。當代文化對婚姻的恐懼感造成的一個主要結果就是,單身的人成為完美主義者,這令他們看到將來的配偶時,無法感到滿意。不幸的是,這種完美主義傾向常常支援性別角色定型(gender stereotypes),因為傳聞證據和經驗研究都表明,男人追求的是漂亮的女人,而女人選擇的是有錢的男人。換句話說,當代人說他們想得到完美的伴侶時,他們其實是受到性慾和金錢的主宰。結果,當代人的約會變成一種極其拙劣的自我推銷過程。你必須漂亮或有錢才能約會,才能找到伴侶或配偶。而你想找個漂亮或有錢的伴侶,是為了維護你的自尊。
雖然有很多幸福的例外,但單身基督徒的想法和做法與大多數人沒有什麼差別。我覺得這樣說一點也不過分。在單身基督徒心裡,多數候選人由於外表、舉止、財務狀況和社會地位方面的考慮而立刻被排除在外。這不過是主流文化崇拜性魅力和金錢,而單身基督徒受到這種主流文化影響的一種表現。他們以最膚淺的方式尋找一個已然“美好”的人。
假如我們像這本書前面所說的,把婚姻視為一個途徑,讓夫妻藉以相互幫助,透過舍已的服侍和屬靈的友誼,使彼此成為將來那榮耀的新人,那麼,我們尋求婚姻的方式將會與現在截然不同。假如我們看到婚姻的使命是讓我們以獨特而徹底的方式認識自已的罪,並且婚姻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在愛中講真理的人,從而讓我們可以成熟起來並離開這些罪,那麼我們會如何尋求婚姻?假如神在我們配偶生命中的偉大作為是我們所深愛的,我們會發生怎樣的變化?有意思的是,這種婚姻觀最終確實為人提供了無法想象的個人滿足,但不是當代人所想要的那種無需舍已的滿足和膚淺的滿足,而是另一種絕妙無比的滿足:明顯的品格成長(弗5:25—27),結出各種屬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平安、喜樂和盼望(西1;加5;林前13)。
很多單身者都在尋找特別合得來、特別出色又漂亮的伴侶。對另一些人來說,單身生活非常痛苦,說好聽點是煉獄,說難聽點是地獄,他們覺得單身生活就是你一直苦苦期盼著開始自已真正的生活。第一種單身者出於恐懼和完美主義思想,根本無視可能成為結婚物件的人的一切優點。第二種單身者可能會嚇跑對方,因為對方需求太過強烈,而且有時會出於絕望而在選擇結婚物件時做出糟糕的決策。當第一種人與第二種人交往時,這種組合可能會很傷人。
布朗在其論單身生活文章的最後一節,讓我們看到什麼是基督徒生活的獨特平衡:
面對現實吧,單身不比結婚差,單身不是固有的次等狀態……但我想結婚。我每天為此祈禱。或許我在幾年內會遇到某個人,和他一起走上紅地毯,因為神如此恩待我。或許我再也不會約會,也是因為神如此恩待我。
這就是基督徒的平衡之道。
§ 約會的歷史
那麼,我們能給那些想找配偶的單身者什麼實際的指導呢?
首先,我們可以先來大致看看不同時代的人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在古代以及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的美國,婚姻通常是包辦的。浪漫愛情(如同我們在簡·奧斯汀的小說中讀到的)當然也是結婚原因之一,但也僅是之一。更主要的原因在於社會動機和財務動機。你得和門當戶對的家族聯姻,你得和門當戶對的人結婚,買得起房子,養得起孩子。
但是,到了十九世紀後期,為愛情而結婚成為主流文化,於是產生了一種叫“上門”(courtship)求婚的習俗。男子接受邀請去追求年輕姑娘,在女子家的前門走廊見面。簡而言之,男人是被邀請進入女子家中,然後在她家裡當著她全家人的面與她相會。有趣的是,主動邀請男子上門是這位年輕女子的權利。
世紀之交出現了當代意義上的“約會”。這個詞第一次以這個意義出現在正式檔案中,是在1914年。現在,年輕男子不是去女子家裡,而是帶她出去,在某些娛樂場所相互認識。隨著約會在整個社會傳播,它不僅使整個交往過程趨向個人化,讓兩人脫離家庭環境,而且改變了浪漫關係的焦點,雙方的焦點不再是友誼和品格評估,而是轉向消費、炫耀和玩樂。
最近發生了新的社會變化。進入二十一世紀不久,“勾搭”(hook-up)文化出現了。《紐約時報》及時報道了這種社會潮流。有一篇文章提到少年人發現異性夥伴是如何招人討厭又難以交往,而且約會也太麻煩,需要許多互諒互讓和彼此溝通,還要學習如何應對一個與你不同的人。換句話說,他們的認識是對的:約會需要你辛苦地為婚姻關係作預備,這種預備工作通常非常艱難,儘管將來會有回報。為了避免這些艱苦,找人陪伴的一種新形式出現了,一種直奔性行為的形式。勾搭只是簡單的性交往,不以經營相互關係為前提。勾搭之後,你可能想開始約會的關係,也可能不想,但約會與否不是勾搭的前提。
勾搭文化的到來,對一些人來說,意味著我們第一次迎來了這樣一個社會:根本沒有清晰的、得到文化支援的途徑,讓單身成年人得以相遇和結婚。於是,很多傳統的宗教群體紛紛湧現,這些群體努力迴歸傳統,鼓勵家庭和社群更積極地參與單身者的婚戀過程。例如,正統猶太教群體有一種傳統的“相親程式”(shidduch),親友們為單身女子或男子牽線搭橋,介紹他們見面,讓他們可以彼此評估。有一些福音派基督徒團體想重建早先的某些習俗。有些人倡導一種“父親指導”的求婚交往形式,由女方的父親來選擇和指導整個過程。
我相信,這些迴歸求婚運動會遇到很多問題。它們並沒有考慮到傳統社會所固有的諸般偶像,而且它們相應地把人類社會歷史的某個特定時刻看成慣例。為什麼要選擇求婚這種形式?為什麼不直接回到完全包辦婚姻?它們還假設了一個非常穩定的社群,每個人都從小認識周圍的所有人。正如溫納(“Lauren Winner)所言:比如你二十六歲,剛剛從偏遠的地方搬到大城市來讀研究生一;另外還有個人,也是二十六歲,在小城鎮長大,在當地讀書,又在當地書店上班;那麼,你的社群在你愛情生活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必定不同於社群在他的生活中的地位。”溫納還講到一對夫婦如何相互安排“結識活動”(acquaintance ship)的故事。這個英文單詞是她造的,她用這個詞來描述一對正統猶太教夫婦,他們相遇,相戀,但確定關係之後,他們找朋友幫忙一,為他們安排了系列傳統的相親約會和求婚活動。我提到這個例子是因為我認為這是一種有趣的思路,可以用來思考基督徒在這個混亂的時代應該如何繼續前行。我們確實生活在一個變幻多端的世界,一切日新月異,遠超過從前的世代,因此,傳統社交關係網路都在逐漸喪失影響力。但是,我們能否把某些早先的做法用於當代現實呢?我們能否把人們的目光焦點從錢財和性愛轉向注重品格、從追求個人實現轉向社群建設呢?我們能否讓我們周圍的社群更加積極地幫助單身男女尋求婚姻呢?下面,我將列出一些實踐上的指導準則。
§ 為尋求婚姻者提供實際輔導
要承認,人們有不尋求婚姻的理由。有很多時候,未必非得積極約會或尋求結婚。一個人若總是需要“有人作伴”,很可能已陷入婚姻偶像崇拜。在經歷某個重要的過渡期時(比如剛開始工作、入學、喪親或有其他事情需要你關注),你可能不適合談戀愛。在經歷情感刺激之後,你或許要有意避開對婚姻的尋求。因為在這種情況之下,你的判斷可能是不明智的。在經歷醫治或重整旗鼓的時候,你或許更需要深刻的基督徒友誼,而不是約會和考慮結婚。
理解“獨身的恩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7說獨身是一種恩賜。很多人以為保羅在講有些人完全缺乏結婚的興趣或慾望。按照這種觀點,有獨身的恩賜就是不會經歷情感掙扎、沒有煩躁不安或沒有結婚的願望。難怪有很多人開玩笑說:“我覺得我沒有那個恩賜!”我們必須明白保羅這裡的意思,否則我們就會貿然以為,不想談戀愛是一種從神而來的恩賜。有很多糟糕的原因讓人不想婚姻,包括自私的心態、缺乏維持友情的能力、輕視異性等等。
保羅在書信裡總是用“恩賜”一詞來表示一種來自於神的能力,神賜給人這種能力,是為了造就別人。所以,保羅這裡並不是在講某種難以捉摸的、無憂無慮的狀態。對保羅而言,獨身的恩賜在於他可以自由地專注於福音事工,而結婚的人就做不到。因此,保羅獨身很可能也會經歷我們今天所謂的“情感掙扎”。他可能也想過結婚。但是,他不僅找到了獨身生活的力量,可以一生服侍神和服侍人,而且還發現(並且利用)了獨身生活的獨特優點(例如靈活的時間安排),可以更有效地傳福音。
所以,要正確理解保羅所說的“獨身的呼召”,它既不是沒有掙扎的狀態,也不是悲慘的經歷,而是藉助獨身在生活和事工上碩果累累。一旦你有獨身的恩賜,或許你會經歷許多掙扎,但更要緊的是,神在幫助你走向屬靈的成熟,在別人的生活中結出果子,儘管仍會有那些掙扎。這意味著獨身恩賜不只是屬於極少數蒙召的人,而且獨身不一定持續一生,儘管有可能持續一生。獨身恩賜也可能只是為了一段有限的時期。
年齡越大,尋求婚姻越要嚴肅。有各種各樣的約會經歷。一個極端是:約會就是出去參加各樣的娛樂活動,但它主要是一個藉口,好和某個特定的人共度時光。另一個極端是:約會是為了參加所熱衷的活動,比如畢業舞會、看電影或聽音樂會,而自已只是需要找個伴兒,有人陪著。尤其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後一種約會更合適,而且這種約會幾乎不需要評估對方是否適合結婚。然而,隨著我們年齡漸長,多數人漸漸會想,“如果你和我出去,你就是在考慮認真的戀愛關係,或是考慮結婚。”而這時候,如果你還保持後一種約會狀態,事情就會變得棘手。有一種情況是非常令人痛苦的:你以為兩人是在認真談戀愛,而對方以為只是社交和娛樂。
所以我要提點建議。首先,行事為人要和年齡相稱。青少年一般不應該試圖喚醒那些多年之後才能滿足的情感慾望和身體慾望,也就是隻能在婚姻中得到滿足的慾望。然而,如果你是單身,並且已經三十多歲,就應該明白,如果你想和年紀相仿的人繼續那種尋歡作樂的約會,那往往是在玩弄別人的感情。年齡越大,越經常出去,雙方必須越早承認你們是在尋求婚姻。
不要與非信徒糾纏太深。這一點會引發爭議,儘管本書的讀者讀到這裡應該不會覺得意外。聖經處處都說基督徒應當和基督徒結婚。例如,在《哥林多前書》7:39,保羅寫道:“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聖經其他經文,例如《哥林多後書》6:14,也合乎這個原則,並且這是理所當然的。舊約很多地方禁止猶太人和非猶太人結婚,表面看是讓人和本族人結婚,但《民數記》12章(這裡記載摩西娶了異族的女子)的經文表明,神所關心的不是種族問題,而是信仰問題。
很多人以為,不鼓勵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的做法很狹隘。但是,聖經的這個規定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如果你的伴侶不接受你的基督教信仰,那對方就不會真正理解你信主這件事,至少不是由衷地理解。而且,如果耶穌是你生活的中心,那就意味著你的伴侶不會真正體諒你。對方不明白你生命的源泉,不知道你做一切事情的基本動機。我們讀過前面幾章就會知道,沒有人在結婚前完全瞭解配偶。但是,如果兩人有共同的信仰,那麼雙方就已經瞭解對方最基本的動機和人生觀。然而,如果你和非信徒結婚,而對方不認可、也不明白你所堅持的基督徒原則和最核心的信仰,那麼你就會不斷做出令對方完全想不通的決策。你生命的這個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部分——對你的配偶來說,將永遠是模糊的、測不透的。
婚姻中親密關係的最美妙之處,就是你終於找到一個懂你的人,這個人最後總能理解你,接納你的本相。你的配偶應當是一個你可以完全放心的人,你不需要隱藏什麼,也不需要不停地解釋;這個人應當是和你心有靈犀的人。但是,如果對方不是信徒,對方就不能明白你最看重的東西,不能與你心意相通。
如果你真的找了一個非信徒,對方不接受你的信仰,那麼只有兩條路。一條路就是,你得越來越多地犧牲自已的透明度,將自已隱藏起來。在正常而健康的基督徒生活中,基督和福音與所有事情都息息相關。你看電影的時候會想到基督。你凡事都照基督徒的原則作決策。你會思想今天讀經的內容。但是,如果你自然而透明地把這些想法都說出來,你的伴侶會覺得你很無聊,很討厭,甚至覺得很受傷害。對方會說:“真搞不懂你為何如此痴迷這東西。”你得把這一切全都藏好。
而另一個更糟糕的可能性是,你直截了當把基督從你意識的中心位置上挪出去。你得讓自已對基督的熱心冷卻。你得刻意不去思想你的基督信仰與生活每個領域的關係。你會讓基督在你的理智和情感中貶值,因為如果你繼續以基督為中心,你就會感到自已與配偶疏遠。
當然,這些可能的結果都是很可怕的。所以,你不應當故意找一個非信徒,就是和你信仰不同的人結婚。
在最全面的意義上感受“吸引力”。保羅關於婚姻的書信中,被誤解較多的一節經文就是《哥林多前書》7:9,保羅說:“如果不能自制,就應當結婚,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很多人以為這是消極的觀點。保羅似乎在說:“哎呀,如果你因為自制力很差,控制不住自已的衝動,非結婚不可,那就去結婚吧!”但是,保羅根本不是這種消極態度。保羅是在說,如果你發現自已被某個人強烈吸引,你就要務必和這個人結婚。
保羅也說“為愛結合”是好事。聖經學者錫安巴(Roy Ciampa)和羅斯那爾(Brian Rosner)指出,保羅這裡其實是在拒絕後期斯多葛主義觀點,這種觀點認為人不應當出於浪漫激情而結婚,婚姻的目的應當嚴格限於責任和生養後代。而且,保羅不像當時多數異教作者那樣認為可以透過婚外私通來釋放性慾。不,保羅說,你應該讓你的情慾在婚姻裡得到滿足,並且只在婚姻裡得到滿足。所以,保羅教導說,彼此吸引是結婚的重要考慮因素。
但是,讓我們繼續討論本書一直在講的婚姻使命。是的,配偶之間身體的吸引力是必須確然生髮的,而且,如果你們一開始彼此吸引是源於另一種更深刻的吸引力,那麼身體的吸引力一定會隨著時間而增長。這種更深層次的吸引力,我稱之為“全面的吸引力”。這是什麼意思呢?
其中一部分意思是:受到對方的“品格”或聖靈的果子所吸引(加5:22及以下)。美國早期哲學家喬納森·愛德華茲說,任何人裡面的“真實的美德”——從福音而來的滿足、平安和喜樂——都是美好的。我們已經講過,婚姻可以讓我們互相幫助,讓雙方成為榮耀的、獨特的人,就是神正在我們裡面塑造的新人。婚姻伴侶可以彼此說:“我看見你現在的變化和你將來的樣子(儘管,說老實話,你還得努力)。你將來的光彩會更吸引我。”
歸根結底,你的婚姻伴侶應當是你“神話”(mythos)的一部分。C.S.路易斯說,有一根“神秘之線”會把每個人最喜歡讀的書、最喜歡聽的音樂、最喜歡去的地方和最喜歡的消遣串連起來。有些東西會觸發你心中“難以滿足的渴望”,這種渴望讓你連線於這根“神秘之線”的源頭,也就是神自已。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說,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曲總讓他相信神的存在(儘管按照理性,他是個不可知論者)。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曲在我身上沒有這種效果。但每個人總有某個東西特別感動他,讓他渴望天堂、上蒼或神將來的國度(儘管很多非基督徒只知道心裡莫名地渴望“某個東西”)。這就是所謂的“神秘之線”。
有時候,你會遇到一個人,你們有同樣的“神秘之線”,你們相見恨晚,於是這個人成為這根“神秘之線”的一部分。這種東西顯然很難講清楚。
你應當在將來伴侶裡面尋找的,正是這種全面的吸引力。有很多人選擇配偶的依據是外表和錢財——不看重品格、使命、將來以及“神秘線索”——結果發現他們找了一個自已並不那麼尊重的人。你可以有意識地放棄原先預設的“金錢、外表、面子”這些篩選模式,然後尋找對某個人的感覺,也就是這種全面的吸引力。如果你這樣做,就會發現(可能一開始會嚇一跳),自已所喜歡的是某些按照原先的評價標準不會予以考慮的人。
不要過早燃燒激情。原先那種上門求婚做法的最大優點就是,男女雙方可以在一個比較自然的環境中——例如,在家庭生活、教會生活和社會群體生活中——彼此認識。
性格的評估和全面的吸引力,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形成。而現代約會和“勾搭”文化會讓兩人迅速進入性關係,而這樣會立刻進入一種浪漫的沉迷感。本書前面講過,這種感覺會阻礙人真實地評估對方。那種持續一生的愛情,不僅要有美好幸福的感覺,還要有一言九鼎的承諾,驅使我們去滿懷喜樂、毫無怨言、甘願舍已地服侍另一個人,哪怕在逆境中感覺變得乾枯冷漠的時候,仍然矢志不渝。這種愛情才是基於全面的吸引力,你喜歡的是這個人的品格、這個人將來的樣子和生活使命。在約會早期,強烈的情感會席捲我們,這種情感表面看來是深愛對方。勞倫·溫納說得好:
當我們“愛上”某人的時候,我們常常看似在服侍我們所愛的人,而實際上我們做的恰恰相反。與其說我們在照料關心,不如說我們在急切求取。我們利用對方來榮耀自已,我們和所愛的人在一起感到如沐春風,因為我們喜歡對方身上所反映出的自已的形象……這正是基督之愛的對立面。此對立面就是隻關乎我自已,甚至把我的愛人當作偶像——這對初戀者當然是一個危險——也全是關乎我自已。儘管我貌似關心對方,但其實我只在乎自已,因為我並不真的把對方看作神所造的人、神所救贖的人,而是想象他是完美的,好像英雄一樣又崇高又偉大,是為我量身打造的,正合乎我所需。
這種迷戀能夠迅速消失,並變為敵意和苦毒,這證明雙方原本就沒有全面的吸引力,沒有真愛。今天的戀愛關係經常從盲目迷戀變成盲目仇恨,剛開始的時候完全無視對方的嚴重缺點,後來則變得暴怒、絕望,完全無視對方的任何優點。
那該怎麼辦呢?我給今天很多年輕人作過輔導,他們常說,結婚之前最好在一起住一段時間,貿然結婚是不明智的。我給他們講前面幾章的道理——統計數字表明婚前同居的夫婦更可能離婚,他們往往露出懷疑的神色。而今天的“約會”,只不過是新一輪的玩樂和性事。我已經發現,很多人同居是因為他們沒有別的方式來繼續深入瞭解對方,他們無法深入對方的生活去評估他們的品格。
然而,當兩個基督徒一同參與信徒群體生活的時候,他們有很多機會進入另一個人的世界,觀察他們平時的真實狀態。你們一起服侍窮人,一起參加查經和團契,或參加公共崇拜,因此得以進入對方的“前門走廊”,而在信仰群體之外則很難做到這一點。
有一個辦法可以判斷你們是否已經度過迷戀期,你們可以問自已一系列問題:你們經歷並解決了一些嚴重的衝突嗎?你們走過了一輪悔改和饒恕嗎?你們雙方都向對方證明自已可以因為愛對方而改變自已嗎?有兩類情侶會說沒有。第一類是,他們從來沒有發生過沖突。這說明他們可能還在迷戀期。第二類是,他們關係很緊張,並且為同樣的事情反覆發生衝突。這說明他們還沒有學會人際關係中最基本的技巧:悔改、赦免和改變自已。這兩類情侶一定都沒有預備好結婚。
應該如何避免因過早喚醒激情而造成的盲目和情緒反覆呢?一個關鍵的辦法就是婚前避免發生性關係。下一章要講婚前守貞這一古老性倫理的基督教理由和聖經依據。但實際情況是:性活動會誘發深處的激情,讓你無法確切瞭解另一個人。因此需要先發展友愛,後發展性愛。
然而,如果某人不願意與你訂下終身,那就不要作對方的假戀人。雖然有些情侶過早地確定了關係,但有些情侶又走到另一個極端,其中一方很不願意走向婚姻。如果兩人的關係已經拖了幾年,又沒有跡象表明可以繼續深入或走向婚姻,那可能說明其中一方認為目前的關係令人滿意(雖然不如婚姻那麼密切),可以得到自已想要的一切,因此不需要進入最後的委身階段。
凱西和我在大學的時候就觀察到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為“賤女友綜合症”,因為通常情況是:女方想結婚而男方不想。有時候一對男女會長時間待在一起。這意味著這個男子有一個女伴可以陪他去各種場合(如果他想有人陪),有一個異性可以陪他聊天(如果他想找人聊天),有一個支援他的聆聽者(當他遇到麻煩,需要卸下擔子,她可以耐心地聽他抱怨)。如果這種交往不牽涉到性關係,男方會對別人說,他和這個女子連約會都算不上,他們沒有逾雷池半步。如果她找他對質,他可能會說:“我從來沒有說過我們是超友誼關係!”其實這並不公平,因為他們確實不僅僅是朋友。男人從哥們關係中得不到這麼多。他自已不用付出就得到了婚內的許多好處,女方卻伊人憔悴,黯自神傷。
我和凱西慶幸自已有這種遠見卓識,卻從來沒想過這一現象有朝一日會用在我們自已身上。
然而,我和凱西認識幾年之後,我們的關係也經歷了這種考驗。當時,凱西發現我們之間正好處於上述狀況,於是發表了一番講話,我們家稱之為“投珠於豬”的講話。我當時剛剛不幸結束一段戀情,正在恢復期,儘管彼此還是很好的朋友,也沒有怨恨,但我仍然覺得很受傷。我常向凱西倒苦水,她耐心傾聽,表示理解,直到有一天,她實在忍不住了,“嘿,我受不了。我一直希望從普通朋友升級為女朋友,可是我在情感的天平上為自已不值——我感覺你在拒絕我。所以我不能一直這樣下去,沒完沒了地盼望有一天你希望我們不僅僅做朋友。我不是說我是珍珠,也不是說你是豬,但耶穌對門徒說不要‘投珠於豬’的一個理由,就是豬不懂得珍珠的價值。豬以為珍珠是石頭。如果你認為我對你沒有價值,那我不會一直投入自已去陪你,盼啊盼的。我做不到。我覺得你在拒絕我,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這種感覺太難受了。”
這是她的原話。我如夢方醒。這段話讓我花時間反省。過了幾個星期,我作了正確的決定。
多聽取大家的意見。早先那種上門求婚的模式中,朋友和親屬可以給你許多重要的建議,幫助你選擇配偶。有些新的基督徒群體希望重拾從前的做法,鼓勵單身者多聽取家人的意見,尤其要聽父親的話,甚至近乎包辦婚姻。但是,連正統猶太教群體也知道包辦婚姻行不通,尤其離家多年的單身者更不可能接受這種形式。另外,很多單身基督徒的父母並不瞭解基督徒信仰,所以無法正確引導他們。然而,基本原則是正確的,也是重要的:婚姻不能僅僅成為個人的、單邊的決策。這一點非常重要,而且我們個人的視角很容易失之偏頗。基督徒群體裡不乏已婚者,他們有許多智慧可以分享給單身的人。單身者走向婚姻的每一步,都應當聽取基督徒群體的意見。
實際上,我還有話要講。基督徒群體在你的生命裡投入很多,而且可以從你健康幸福的婚姻支取豐厚利息。基督徒婚姻應當成為集體事件。也就是說,已婚的基督徒應當努力與群體裡的單身者和其他已婚者分享婚姻生活。應當鼓勵基督徒開放家庭,邀請其他基督徒到家裡做客(彼前4:9),這不僅意味著邀請單身基督徒進入他們的屋子。根據《羅馬書》12:10,我們“要以手足之愛彼此相親”,這意味著邀請別人來了解我們的生活。神呼召我們彼此敞開。“已婚者應該向未婚者分享真實的婚姻生活,其中一個辦法就是讓他們同樣看到婚姻當中艱難、衝突的部分,而不僅僅是美好、輕鬆的部分。”想象一下那樣做會產生怎樣的效果!單身者不僅會看到婚姻多麼令人滿足,還會看到婚姻多麼艱難,又是多麼榮耀。要實現這一點,唯一的辦法就是已婚的人向單身者真實地分享自已的生活,這樣他們才能知道婚姻的本相。
婚姻是神給教會的恩賜。透過基督徒婚姻,福音的故事——關於罪、恩典與和好的故事——可以在教會里、在世界上被看見、被聽見。基督徒婚姻就是宣講福音。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婚姻如此重要。堅固美好的婚姻讓基督徒群體受益匪淺,因此,扶持單身基督徒穩妥地走向婚姻,也是基督徒群體的利益所在。單身者千萬不可自行其是,結婚絕非只是一個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