襪子,一個極其不起眼的線索。起初我也沒有注意到,看完楊東旭死前監控錄影才得到了啟發。李月,不應該不穿襪子墜樓。
李月死亡時間是6月17日0點01分,墜樓時穿著一雙白色平板鞋,鞋帶系得很整齊,很緊。李月十分愛乾淨,這點從她房間收拾就能看出。
6月17,星期天,前兩分鐘的一天是星期六。從案發現場照片來看,李月屋中鞋架上沒有襪子,鞋架上的鞋子裡也沒有襪子,衣櫃裡有。
此外,通常每個人屋裡都會放有幾件換下來的髒衣物,但是李月屋裡沒有閒置的髒衣物。由此可推理出一條訊息,即李月剛把衣物洗好,並收整到了衣櫃裡。
0點01分,睡覺的時間。李月不愛玩手機,也不是夜貓子。夜貓子的房間不會那麼整潔,愛玩手機的人也不會用老式按鍵機,畢竟這已是智慧時代,更不會花那麼多錢去買一個專業聽歌的隨身聽。
她,愛看書。
鞋帶系得整齊,系得緊,這說明她出門之前並不著急,而是精心打扮過的。如果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憑李月的生活作風與脾性,她絕對會穿上一雙剛洗好且已晾乾的襪子,何況這並不耽擱時間。
我想,那天的情形應該是這樣子的:星期六的早上,李月洗好了衣服,這點後來也從鄰居口中得到了確切證實。 那天天氣不錯,到晚上就晾乾了,於是李月將衣服收整到了衣櫃裡。
李成業下工回家後罵了李月,還逼著李月結婚,李月生氣跑進了屋子,大機率是在聽歌和看書。音樂可以堵住耳朵,隔絕謾罵。書可以吸引眼球,使人沉醉其中,忘乎悲痛。
她,慢慢睡了過去。
大約23點50分左右,李月開始夢遊。她穿著毛拖鞋走到鞋架旁,做了一系列穿襪子的動作,實際上並沒有穿上襪子,因為襪子在衣櫃裡,但她卻以為自己穿上了襪子。
隨後,她換上了那雙白色平板鞋。55分,過道口的監控拍到李月走上了天台,17日0點01分,墜樓。
聽完我的分析,葉清秋這次出奇的沒有懷疑,反而還給出了這方面的證據。她說所有拍到李月的監控錄影當中,李月都穿著襪子,唯獨那天晚上除外。
就這樣,案子得到了初步分析成果,夢遊自殺,這完美解決了一系列問題。但是,我和葉清秋並未因此而高興起來,因為更多未解決的、奇怪的、棘手的問題,隨之出現了。
夢遊自殺雖然確實存在,前些年的時候才發生過一起。一學生夜裡夢遊,像中邪那樣,翻著白眼,以一個恐怖至極的狀態,爬過走廊護牆摔下樓死了。
但存在歸存在,可一天晚上同時發生兩起夢遊自殺,這著實有些離譜。而且照這勢頭來看,接下來的第三位死者和第四位死者,也很有可能是夢遊自殺。
更離譜的是,那個垃圾清理工,怎麼能夠如此準確的知道他們會夢遊自殺?這似乎已經超出了常人能控制的範疇,難不成他真會什麼未卜先知之術?
我不禁產生了自我懷疑,懷疑我所認知的一切,懷疑世界的真實性。我從哪裡來?我要到哪裡去?我來這裡做什麼?太複雜了,複雜得我腦袋都像是要炸了那般,疼得緊。
葉清秋安慰了我幾句,讓我別過多去糾結,平常心就好。隨後,我們又把李月和楊東旭的案子,從頭到尾仔仔細細覆盤了一遍,以為能再發現一些不起眼的線索,結果一無所獲。
7月4日20點27分,我們離開了茶館。我本想接著去查第三個死者的,可葉清秋卻拒絕了,說我和郭寅才從瘋人院出來不久,今天就適當性的放鬆放鬆心情。其實我心裡明白,她是怕我犯病。
葉清秋問郭寅要去哪玩,郭寅說去遊樂園,於是我們就去了遊樂園。滇城最大的遊樂園,七個葫蘆。
遊樂園里人山人海,吃的喝的玩的,應有盡有。剛進門,就迎面走來一賣糖葫蘆的小販,郭寅看得兩眼發直,口水都流了出來,拉著我的手說要吃。我爽快的同意了,葉清秋付的賬。
我們陪著郭寅坐了摩天輪,玩了過山車,蕩了海盜船,十分開心。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被郭寅感染的緣故,葉清秋童心大發,開心得比郭寅還像一個孩子。
21點13分,我們準備離開七個葫蘆,快要閉園了。人們戀戀不捨相繼往外走,郭寅玩得還不盡興,還想玩,不過他是個懂事的乖孩子,在我承諾給他十根棒棒糖後,他說他不想玩了。
為了方便,我們選擇從後門走。路過打氣球贏玩具的槍攤子時,忽然蹦出來一個大紅鼻子的小丑,他攔住我們去路,先是滑稽的表演了幾個搞笑動作,然後摘下他的紅鼻子給我們表演了一個魔術。
只見他將紅鼻子捏在左手掌心,我確定他沒有做假動作,也確定他確確實實捏在了左手掌心。接著,他示意郭寅朝他掌心吹一口氣,郭寅照做。再接著,他故作神秘唸唸有詞幾句後攤開手,登,紅鼻子消失不見了。
葉清秋和郭寅十分驚訝,好奇紅鼻子去了哪裡?我倒不覺得稀奇,知道小丑的紅鼻子裡有一塊磁鐵,袖子裡也有一塊,同時袖子裡還有一根可伸可縮的魔術線,線頭也有一塊磁鐵。
小丑捏住紅鼻子時,紅鼻子裡的磁鐵和線頭磁鐵相吸,黏合在了一塊。鬆開手時,趁機拉動魔術線開關,觸發了彈收裝置,咻一下就把紅鼻子拉到袖子裡,與另外一塊磁鐵相合,緊緊藏在了裡面,怎麼甩怎麼用力也不會掉出。
小丑見葉清秋和郭寅高興,又表演了幾個魔術。最令我驚奇的,是他掏出一副撲克牌,在一番花裡胡哨的表演後,快速挑出了一張鬼牌。
他不說話,而用手勢告訴我們記住這張牌,示意這張鬼牌代表他。他還用紅色記號筆在牌中央寫下了一個單詞,Joker。
隨即他把這張牌撕了,從中間部位撕斷,其中半張丟到了地上。緊接著,不可思議的一幕出現了,他居然利用手的影子抓住了地上那半張牌,影子一動,地上那半張牌也跟著動,就像是他的影子控制住了那半張牌,非常神奇。
不一會兒後,他作勢往上一抬手,地上那半張牌竟蹭一下子飛了起來,落到他手裡。隨即他一隻手拿著半張牌,慢慢的合到一起,在我們眼皮子底下把這張牌復原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感到十分不可思議。葉清秋把牌拿過來仔細看了個遍,確定就是那張牌,就是那個簽名,Joker。
就在我們正思索著背後竅門時,他又做了一系列滑稽的搞笑動作。待罷,他又邀請我們到槍攤上打氣球,並指著獎品架上那些玩具,用手勢告訴我們說,只要我們贏了他,這些獎品就仍由我們挑選。
葉清秋笑了,因為這對她來說實在是太容易不過的事,她可是凜國探警,經過專門訓練的高階神槍手。她問郭寅喜歡哪個獎品,郭寅看了半天,選中了一個彈弓,和一個兩米來高的超大型熊貓玩偶。然後,她示意我來和小丑一較高下。
我心裡很清楚,葉清秋不想用自己的特長去欺負別人,她覺得這樣有失公允。可其實我也不想如此去做,因為我的槍鬥術也十分厲害,尤其打狙。雖然做不到像影視劇裡那樣讓子彈拐彎,但五百米開外一槍爆頭還是能勉強勝任的。
小丑對自己的槍法也非常自信,他直接遞給了我一支玩具槍,示意他不想跟女人比,讓我和他來一場男人間的較量。我心中的勝負欲被他挑引了起來,問他規則是什麼?他指了指一塊塑膠牌子,我看到上面說雙人速決挑戰,每人三十發子彈,一分鐘內看誰打爆的氣球多就算誰贏。
我看了下他遞給我的玩具槍,發現是仿製毛瑟98K狙擊步槍。不得不說的是,仿的始終是仿的,加之受法律管制因素,所以除了樣子像之外,其他並不如人意。
首先,威力比起真正的毛瑟98K狙擊步槍來說,小了不少。當然了,打爆氣球還是沒問題的。其次,貨真價實的毛瑟98K狙擊步槍可以裝彈五發,而眼前這支仿製槍只能裝填一發。
毛瑟98K狙擊步槍最快射速是每分鐘十五發子彈,如今這仿製槍卻是做不到了。一者槍的品質不行,有些地方生鏽不說,槍栓子還已老舊的不行,特別影響操作。
二者打一槍就得裝填一發子彈,來來回回根本打不了幾發。因此三十發子彈根本沒用,我估計,最多不會超過十二發。
小丑似看出了我的顧慮,指了指其他仿製98K狙擊步槍,示意我可隨便選。我瞄了兩眼,發現小丑給我的這支槍已經是品質最好的了,比他手裡的那支還要好上不少。
或是為了招攬顧客,或是了炫耀,或是為了其他原因,小丑拿出一個大喇叭播放了一段錄音。錄音裡是個甜美的女人聲音,她吆喝著說:“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雙槍對決押輸贏,不要錢,押對可隨意挑選一件獎品。”
很快,攤子前就圍過來許多遊客。有好奇的情侶,有好事的大叔大媽,有吹泡泡湊人數的小孩……等等等。不大會兒,他們就紛紛交頭接耳,討論起來該押誰贏。
那個小情郎拍了拍自己胸脯,對他的小女友信誓旦旦說道:“阿珍,相信我,就押小丑贏。”
她滿臉好奇,問:“為什麼阿強?”
他道:“小丑可是這槍攤子的老闆,他常年擺攤,肯定厲害。反觀這人,”他用怪異的眼神打量了我一陣,接著說:“哼,一看就是個沒碰過槍的大水貨,他一定輸。”
她笑道:“阿強你真厲害,那我們就押小丑贏吧!我喜歡那個大熊貓!”
其他遊客覺得有理,便跟著這對小情侶押了小丑贏。但也有不同意者,比如一精神抖擻的老爺子押了我贏。
旁邊遊客不解,問其因,老爺子笑笑說:“我看這小夥子也不像個壞人,你們都押了小丑贏,要是沒人押這小夥子,那他不挺尷尬的嗎?我呀,信佛。回頭寺的悟因禪師告訴我說要日行一善,如此方可保得晚年吉祥,所以我押這小夥子呀,就當是做好事了。反正輸了也不要錢,何樂而不為呢?”
我,哭笑不得……
一切準備就緒,蓄勢待發。隨著葉清秋按下秒錶,喊出一聲開始,我和小丑同時拉栓上膛,瞄準對面氣球開了槍。
砰!
我一發入魂,打爆了最左邊的一個氣球,郭寅面無表情拍了拍手,活像只真真切切的小殭屍那樣,慢騰騰說了句:“師傅好厲害,師傅加油!”我知道郭寅心裡很為我高興,只是他不知道怎麼表達高興。
砰!砰!
小丑一發子彈打爆了兩個氣球。
他不按常理出牌,沒有直接瞄準氣球打過去,而是瞄準了旁邊的鐵桿子。子彈打在鐵桿子上,經由反彈實現了一發雙中。
砰!砰!砰!
小丑乘勝追擊,又用同樣法子,一發子彈打爆了三個氣球。就此一瞬之間,我心裡升起了一絲壓迫感。不過很快我就調整好心態,冷靜下來,拉栓上膛,一槍打了過去。
砰!砰!砰!砰!
我學著小丑的法子,打在鐵桿子上,一發四中,追上了比分。不過,我比小丑慢了一發子彈,就在我一發四中打完後,小丑已經重新裝上新彈,拉栓上膛打了出去。
砰!砰!砰!砰!
一發四中,再次拉開比分。
我加快速度裝上彈,拉栓上膛瞄準了最右邊的鐵桿子。我心裡十分清楚,小丑槍法不比我差,若想贏得此局,除了要加快射速之外,還要使自己一槍打爆的氣球更多。
砰!砰!砰!
我,失誤了。
原本預想當中,這發子彈反彈之後能夠打爆五個氣球。結果在我開槍的瞬間,身後小孩忽然吹出一串泡泡,當間一個剛好飛到我眼角炸了開。因於此,彈道出現了一點點偏差,使得氣球只被打爆了三個。
我以為我輸了,正所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要想在追上小丑已如登天。結果讓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小丑居然沒有乘虛而入。
砰!
他讓了我一回合,沒有選擇繼續去打鐵桿子,而是隻打爆了一個氣球,並且也沒有著急著去裝填子彈,反示意我開槍。我沒有拒絕他的好意,拉栓上膛打了過去,一發雙中,拉平了比分。緊接著,我和小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拉栓上膛,爭分奪秒朝著對面氣球射打。
一分鐘後,我打出了十一發子彈,小丑也打出了十一發子彈。我打爆了三十三個氣球,小丑也打爆了三十三個氣球。
我們,比分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