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新年,民政局開業的第一天,池硯就迫不及待地拉著她去領了證。

她盯著手中的結婚證,還是有點恍惚,想不到有一天她居然真的會和池硯結婚。

見她這幅模樣,池硯的眸微微沉了幾分,“現在你已經是我夫人了,就算是後悔了,也來不及了。”

她抬眸,臉上露出幾絲無奈的笑意:“我沒後悔,結婚證呢就麻煩你保管好,我還約了清晏和漾試伴娘禮服,我就先走了。”

說完後,不等他答應,她就溜走了。

池硯:“……”

他是魔鬼嗎?溜得這麼快?還能吃了她不成?

不過最近一段時間,兩個人天天膩在檀宮裡面,除了休息,都在床上,她應該也是累壞了。

今天就放她一天自由好了。

新蘭物語。

是京城一家很有名的婚紗店。

司空漾是屬於無論是穿什麼衣服都風情萬種的,雖然是一件挺普通的伴娘服,但骨子裡的大小姐勁,有種說不出來的蠱惑,婚紗店裡的店員看見後都是忍不住驚歎:“小姐,你真的太漂亮了,要不要試一下婚紗?”

司空漾懶得換,抬了抬下巴,指著離她不遠處的林清晏:“讓她試吧。”

林清晏也是懶得換:“我又不結婚,沒有必要試婚紗。”

難得婚紗店一下子來了三位頂級美女,她們若是不試穿一下婚紗,店員覺得那是店裡的損失。

又朝著坐在單人沙發上喝茶的溫言走過去,“這位小姐,要不你試一下婚紗?咱們店的婚紗可是全京城最漂亮的,很多名媛都會來店裡定製,小姐你這麼漂亮,穿婚紗一定會很漂亮。”

她的婚紗是池硯請了世界知名設計師蘇爾曼設計的,但這定製的婚紗是純手工定製的,最少也需要三個月的時間,她還沒有看見成品。

突然間被提及,感覺試穿一下也不賴,剛準備答應,店裡又來了幾位客人。

這幾位客人她認識,是路修斯和他的未婚妻鍾書意,她的表情沒什麼變化,但林清晏的表情驟變,雖然只有一瞬間,她還是看見了,作為林清晏的朋友,她自然是這兩個人沒啥好心思,涼涼漫漫深深的勾出一絲嘲諷的意味:

“你們店裡來新的客人了,還是讓那位鍾小姐試婚紗吧。”

路修斯的視線在溫言、林清晏、司空漾的身上淡淡掠過,很快就收回了視線,好像林清晏就真的只是一個陌生人而已,哦,不對,他還是她的債主。

鍾書意自然也是看見了林清晏,唇邊不自己地勾起一抹弧度,像是微不可查的嘲諷,但卻淡然的不可見,她只是微微開口:“修斯,你認識她們?”

路修斯特別淡然,特別從容:“不認識,你不是要試婚紗嗎?挑一件自己喜歡的吧。”

鍾書意沒有再理會林清晏,或許可以說她都沒有把林清晏放在眼中,對她來說,林清晏連情敵都算不上。

鍾書意去挑婚紗的時候,司空漾走到林清晏的身側,順手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一點玩味地看著她:“現在想試婚紗了嗎?”

林清晏勾了勾唇:“當然。”

她們挑了一件全店最貴最漂亮的婚紗,等林清晏從試衣間出來的時候,溫言和司空漾兩個人同時眼前一亮。

溫言由衷感嘆:“清晏,真的很漂亮。”

林清晏照著鏡子裡的自己,似乎也是有點不可置信。

其實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有一天穿婚紗,有一天會嫁人。

從家裡破產開始,從她答應秘密和路修斯在一起開始,她就知道她已經徹底腐爛掉了。

穿在林清晏身上的那件婚紗正是鍾書意所喜歡的,但要她開口搶,當著路修斯的面,她斷然也是不可能這麼做的。

只是,免不了嘲諷幾句。

“林小姐穿婚紗這是也要結婚嗎?”

溫言在一旁搭腔:“當然了,清晏總算和她師兄複合了,那自然是要早日娶回家的。”

鍾書意皺眉:“師兄?”

溫言笑意盈盈地,“你們大概還不知道吧,國際上很有名的設計師,被稱之為鬼手的肖傾然可是清晏的初戀。”

肖傾然這個名字,在場的人都不會太陌生。

關於這個男人的傳說有很多,但基本上都是關於天才、矜絕、淡漠的沒有煙火氣這種形容詞,從來沒有人會把他和一個女人聯絡在一起。

鍾書意忽然想起來一件事情,當年把肖傾然從人推向神話的一副作品。

在這個作品裡面,一個女人赤腳站在礁石上,只有她的背影,沒有正臉,但戴在手中的戒指卻是熠熠生輝。

在這戒指上,有一個非常清晰的Q,眾人一度以為肖傾然在這枚戒指上鑲嵌了自己的名字,若林清晏真的是他的前女友,那這個Q所代表的是誰,那可還未必呢。

一想到這個可能性,臉色頓時沉了下去。

與此同時,臉色陰沉的還有路修斯。

他從來沒有想過,林清晏居然還會有前男友,畢竟當年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她是第一次,她對過去的事情也是諱莫如深,不願意多提及,而他對她的過去也是沒有太多的興趣,沒有深入調查過,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她家破產的事情。

重重地放下茶杯,緩緩站起身來,朝著鍾書意走過去,不緊不慢地說著:“這裡的婚紗配不上你,回頭我會請人來給你定製。”

鍾書意錯愕了一秒鐘,很快就回過神來,一臉驚喜地看著路修斯:“真的嗎?”

路修斯語氣淡淡:“當然是真的,至於結婚戒指,我也會請肖傾人為你專門設計的。”

鍾書意不動聲色地挑釁地看了一眼林清晏。

彷彿在說,就算是天才設計師是她的男朋友又怎麼樣,不還是要給她設計戒指。

而且就算路修斯和她糾纏了這麼多年,最後不還是和她結婚了?

最終贏家還是她。

挽著路修斯的胳膊,在看林清晏的時候,從頭到腳瀰漫著嘲諷的意味:

“既然林小姐這麼喜歡這件婚紗,那就留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