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刻鐘之後,堂上坐的人已經換成了宋縣令。

宋縣令手捏山羊鬍,眯著眼睛,一言不發審視著楊凡。

楊凡大方站在堂下,面露微笑,面對這位兩年前下令關押自已的父母官,毫無懼色。

衙役查驗完蛇屍,從外面跑回堂中:

“回稟縣令大人,經查驗,巨蟒的七寸處沒有劍刺傷口!”

怎麼會沒有傷口?楊凡心中詫異!他親眼所見,當時林益青從林外飛身過來,一劍正中巨蟒七寸處心臟位置。

雖然沒有扎出血來,怎麼連傷口也沒有?

難道說林益青的劍,太過普通,對妖物沒有作用?

宋縣令捋捋山羊鬚,一雙鷹眼射出冷冽寒光,他沉沉開口:“小子,巨蟒被人斬殺於流水鄉後山,你碰巧遇見,是也不是?”

“不是。這蛇妖是我殺的。”楊凡堅定地回答道。

“不是?你作奸犯科,本官按律將你繩之以法,你懷恨在心,所以才想來戲耍報復本官!是也不是?”宋縣令冷冷地說道。

所有人緊閉其口,大氣都不敢喘。

“在下豈敢!我是來給大人排憂解難的。”楊凡泰然自若地說道。

“放屁!”

宋縣令一拍驚堂木,手指楊凡,口水飛濺地怒喝:“你這刁民,到衙門來找樂子,簡直不知死活!你說那蛇之七寸有劍刺傷口,而經查並沒有!你還敢狡辯!”

宋縣令氣得渾身發抖,本來聽縣丞通報,心中又升起希望,誰知,自已卻被這曾經的囚徒耍了!

“大人,我知道您很難理解,但請聽我解釋。”楊凡從腰後拔出那把柴刀,衙役捕快們瞬間嚇得驚呼,紛紛手忙腳亂地拿出武器。

“保護宋大人!”矮個子捕快喝道。

楊凡雙手託著柴刀往前遞過去,說道:“這把刀就是殺死蛇妖的兵器,當時我兩刀將其砍成三段,又用將其頭和脖子劃開。

這刀上,還有蛇妖的血跡,請大人明察!”

宋縣令眉頭一皺,望向進來的衙役:“蛇頸可是被剖開?”

“是的大人。”衙役回答道。

宋縣令的眼睛裡放出欣喜之光。沉著的臉有所緩和,語氣也變得溫和:

“左右,速查這柴刀,看看是否有那巨蟒血跡!”

矮個子捕快接過柴刀,見刀身上果然殘留血漬,表情驚疑,拿著刀快速跑了出去。

半盞茶的功夫,捕快興沖沖跑回來,臉上帶著驚喜的神色。

“回稟大人,此刀上確實殘有血跡,正是那巨蟒的血!”

“好!哈哈!好啊!”宋縣令噌地站起,哈哈大笑!

所有人緊繃的臉上,都舒展了開來!

“小子,,,楊凡啊,本官真沒想到,你小小年紀,竟然有這樣的本事,實在是讓人刮 目相看啊!”

宋縣令這時看楊凡的眼神,簡直如同在欣賞一件寶貝。

楊凡聽見一旁的姐姐也長舒了一口氣。

……

當晚,楊凡和楊丹靈被安排住在離衙門不遠的酒店。宋縣令還安排了兩個保護他們的捕快。

楊凡當然知道,宋縣令只是怕他跑了,安排捕快只是為了暗地監視他而已。

晚餐是宋縣令特意囑咐安排的,比較豐盛,五菜一湯。這已是姐弟倆多年沒吃過的大餐了。

說實話,楊凡吃不慣這個時代的口味。太過清淡,可能是前世飲食習慣使然,他覺得菜少了點辣味。

飯後,在楊凡的房間,得知兩個捕快沒在門外,楊丹靈終於忍不住問道:

“小凡,那蛇妖果真是你殺的麼?”

楊凡知道姐姐肯定會有疑問。有些事情,不可能一直瞞著她,還不如早點讓她知道。

於是在心中打了個草稿,隱瞞了些自已轉身過來的資訊,把藤妖重靈元,白蛇妖附身,自已用柴刀妖斬的一些經過,一一告訴了她。

中途楊凡靈幾欲開口,直到聽到最後,才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楊凡,像在看一個陌生人。

顛覆的世界觀自不必說,更讓她意外的是,那個自暴自棄,不讓她省心的弟弟,真的不一樣了。

見楊丹靈充滿迷霧的神情,楊凡也發覺自已說得太想當然。於是故意氣沖沖地說道:

“如今我有了本事,誰也別想再欺負我們!我要拿回爹孃的房子,還要宰了霍不士那個畜生!”

還是那個不著調的弟弟啊!楊丹靈的眼神放下了戒備,卻又升起了愁雲:

“小凡,你可千萬不能亂來!那些事情,不是你現在該想的,,,”

“這你就別管我了!”楊凡扭臉,氣呼呼地說道。

“姐不是要管你,我相信你現在比以前有本事,但也不能魯莽,,”楊丹靈眼眶發紅,說到後面聲音都有些哽咽。

楊凡瞟了她一眼,發覺自已演得有點過頭。又不好去安慰她,只好軟下來語氣,說道:“唉,我會有分寸的。你就別難過了嘛!”

這句話不說還好,一說出口,楊丹靈的眼淚卻止不住地流了出來。

楊凡當即有些手足無措,不知說什麼好。

在記憶當中,楊凡的前身對姐姐是很在意的,只是從不表達,都藏在心裡。

他大多數時候,只是沉浸在自已的世界,滿腦子除了對天道不公的埋怨,就是幻想有一天能突然時來運轉,一舉改變如今的現狀。

至於姐姐,等自已發達了,自會讓她過上好日子。

楊凡心中嘆了口氣,想著以後,一定要對這個可憐的姐姐好一點。

“姐,回去早點休息吧,別難過了。”

“姐不是難過,,”楊丹靈心情終於平靜下來,對著楊凡微笑了下,又抹著淚回自已房間去了。

……

第二天,楊凡帶著楊丹靈,在矮個子捕頭老謝的護送下,趕往南嶺郡的首府南嶺城。

長寧縣城離南嶺城大概一百多里路程,騎馬大概一天半就能到。

楊凡執意要帶上楊丹靈,所以想讓縣令配一駕馬車。

“一架馬車而已,這有何難!”宋縣令很乾脆地答應。“只要你幫王大人的千金驅走妖魔,我許你的五百兩白銀一文都不會少!”

矮個子捕快老謝皺了皺眉頭,沒有說話。

“對了,幾日能到?”宋縣令抓住謝捕頭突然問道。

“大人,騎馬快的話,一天也就到了。馬車則需要三天,白天還不能休息得太多。”

宋縣令立刻翻臉:“騎馬去!”

“大人,您剛才已經答應我了。我姐不會騎馬。”楊凡立刻說道。

“那就讓你姐姐在慶陽待著!有本官照看,丟不了!”宋縣令毫無商量語氣說道。

我信你才怪!楊凡當然不想楊丹靈留在慶陽。

其一,他對宋縣令並不完全放心。他要是個好東西,當初就不會受霍不士的賄賂,關押自已一年。

其二,姐姐留在長寧,簡直和人質沒什麼區別。

這次他揭榜,賞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則是為了暫時迴避霍不士的人。

楊丹靈在長寧,霍不士必定能找到她!

“我一個人,絕不去南嶺。”楊凡也不讓步地說道。

“你,,,你,,,豈有此理!”宋縣令被氣得不輕,差點又要開罵。

沒想到,這時楊丹靈卻說道:“我可以騎馬,只要不是太快,應該沒問題。”

楊凡的記憶中,姐姐確實會騎馬,只不過,那是在八年前她爹孃還在世的時候。

宋縣令大喜,當即表示就這麼定了。楊凡想來想去,最後也只能同意。畢竟沒有更好的辦法,也不能真的跟宋縣令翻臉。

……

兩個捕快,加上楊凡姐弟,四人風塵僕僕,直奔南嶺。

當天趕路大半,傍晚,來到了一個名叫斗笠鄉的地方。

見天已擦黑,再往前走,一時也沒了村落,謝捕頭提議就在這裡落腳。

斗笠鄉,四面環山,像個斗笠的中心。楊凡的記憶當中曾出現過這個地名,但印象模糊。

晚上,他們住在鄉鎮上的一戶人家裡,主人給他們空出來兩間房。

“咱們這條件可不好,吃的是米糠,睡的是草炕,你們別怪咱怠慢了。”屋主人是個高壯的農夫,板著臉,說話悶聲悶氣。

雖然知道是官府的人,但沒有半點殷勤。不像長寧縣城的那些人,見了官府衙役,態度卑微得跟孫子似的。

謝捕頭吃了冷臉,心情十分不爽。無奈不在自已的地盤,所以也只能憋著。

睡前,不知道屋主人是出於什麼原因,竟然特意在楊凡耳邊小心叮囑:

“晚上睡覺的時候,別忘了把門撐住,我們這,最近晚上可不太平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