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烈,我看起來像傻子嗎?”

“不像。”

“那你還用這種拙劣的把戲騙我。”要不是螃蟹爪子上有捆綁的痕跡,她或許真的被男人騙到了。

畢竟這些東西,她以前趕海的時候都能撿到,以前每次出門都會揹著一個小揹簍,每次都是滿載而歸。

“我就是為了逗你開心。”

沈明月這才發現男人身上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一個大揹包。

拉開拉鍊一看,嚯!好傢伙,他是把整個海鮮市場都搬過來了,小龍蝦,小青龍,梭子蟹……

“你還真是用心良苦。”

“應該的,只要能讓你開心,我什麼都願意。”

沈明月把手裡的大螃蟹塞進揹包裡,嘟著嘴:“說得比唱的好聽……”要是在床上也能這麼知冷知熱就好了。

“我唱得也沒有你嗯哼得好聽。”他媳婦臉皮薄,舒服很了也不會叫,就是哼唧哼唧,跟鬧著要吃奶的小貓一樣,輕而易舉地就勾得他失控。

“無恥。”

無恥的男人貼了過去。

“臭流氓。”

“不要臉。”

沈明月氣急敗壞的聲音飄蕩在海風裡。

夜校放學之後,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王讚頌才開始慢吞吞地收拾教具,像是做賊一樣鬼鬼祟祟出了校門。

剛走幾步,一道刺眼的光束打過來。

王讚頌用手擋住眼睛,像根木頭一樣立在原地,不敢看對面的人。

“你在躲我?”

“沒有。”

“那你是打算負責了?什麼時候娶我?”

“我為什麼要負責?”

“我一個黃花大閨女,你看了我,摸了我,還不打算負責,我還有臉見人,乾脆死了得了。”

“你死呀,你還這麼年輕,你捨得死嗎?”王讚頌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張淑雲這種招式他見多了,甚至更極端的他都見過。

他對喜歡的女人很有耐心,也很情痴,要不然也不會等沈明月那麼多年,可對不感冒的女人,心狠得很。

“說實話,那天晚上我是認錯人了,要不然我不會救你的。”

張淑雲只覺得腳底板生寒,聲音有些顫抖:“你的意思是隻有沈明月遇到危險的時候,你才會出手相救。”

她的背影和沈明月有幾分相似,那天穿的衣服剛好是沈明月送她的,上完課抄近道回工作的飯店,就遇到了一群小流氓。

是王讚頌從天而降,幫她打走了小流氓,她本來就對王讚頌就芳心暗許,想趁熱打鐵,就趁亂脫了衣服,撲到男人懷裡。

王讚頌還以為她是沈明月,還捏了她幾下。

張淑雲就想借著這個由頭跟王讚頌搞物件,留在首都。

沒想到王讚頌竟然是這樣的人,表面上看著溫潤有禮,實際上是個衣冠禽獸。

“好,算我賤,算我不自量力,你這種富二代看不上我也是應該的,不過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印子是你弄出來的,你總要承認吧?”

張淑雲猛地扯開連衣裙的領口,紐扣被崩開,滾落到男人腳邊。

是很對稱的指痕,都發烏了,在那捧雪白的映襯下,顯得格外觸目驚心。

這都兩天了,印子還沒消,可見他當時用了多大的力氣。

那會他失戀,經常用酒精麻痺自已的神經,恍惚中看到沈明月朝他奔來,就想緊緊地攥住她,不讓她再一次從身邊溜走。

沒想到抓錯人了。

王讚頌重重地垂下頭:“你想要什麼,你說吧。”

“錢,你看心意給就行了。”張淑雲破罐子破摔,只有錢他才能在這個城市立足,她絕對不能回老家,回老家會被父母當成商品一樣買賣。

無論是瞎子還是跛子,只要能出得起彩禮錢,都能娶到她。

“我現在沒有那麼多錢,我明天給你行吧。”

“行。”張淑雲得到自已想要的,把衣服穿好,這才發現釦子都壞了,揪著衣領跑了。

剛過了拐角,就抱著膝蓋哭了,身上的這件衣服是她提前預支了一個月的工資買的,還被老闆娘陰陽怪氣,就是為了給王讚頌留下一個好印象。

她現在回想起王讚頌的眼神,還是覺得很心疼,那譏誚又鄙夷的眼神,像是針一樣,直愣愣地往人心底最柔軟的地方扎。

要是在巷子裡沒遇到王讚頌就好了,也不用這樣被人輕賤。

王讚頌也沒走遠,就靜靜地聽著她哭,等她哭完,默默地跟在她身邊,等她回到飯店才折返往家裡走。

“你怎麼回來得這麼晚,我又給你物色了幾個優秀的女孩子,見面時間都約好了,就在下週末。 ”

“週末我在夜校有課。”

“我看你就是吃飽了撐的,去夜校上課,虧你想得出來,我說出去都覺得丟人,去夜校裡上課的都是什麼人,三教九流都有,尤其是那裡面的女人,你可要離遠一點,都是外鄉人,窮酸貨,削尖了腦袋想留在城裡,你可不要被浪蹄子騙了。”

不知怎地,王讚頌想到了張淑雲那張哭得梨花帶雨的臉。

“娘,我暫時不打算考慮結婚的事情。”他現在還沒整理好自已的感情。

聽他這麼說,張麗華大喜過望,暫時不打算,那就是以後打算了,總比在沈明月那棵歪脖子樹上吊死要強。

王讚頌上了樓,掌心裡攥著兩粒紐扣,打算明天給錢的時候,把紐扣還回去。

想了半天,他決定給張淑雲五百塊錢,就當賠禮道歉好了。

思來想去,覺得五百塊錢有點少了,又加了一百,六百也比較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