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選官範圍廣泛,不免有濫竽充數;但確實選拔了不少賢才,如《新唐書》所說:“太后不惜爵位,以籠絡四方豪傑自為助,雖妄男子,言有所合,輒不次官之;至不稱職,尋亦廢誅不少縱,務取實材真賢。”這些賢才不僅是當時加強武則天統治的重要支柱,其中有些人還是後來輔佐玄宗“開元之治”的名臣賢相,如姚崇、宋璟等。武則天一朝號稱“君子滿朝”,婁師德、狄仁傑等著名的賢臣均在其列。陸贄說:“(太后)課責既嚴,進退皆速,不肖旋黜,才能驟升,是以當代謂知人之明,累朝賴多士之助。”

此外,武則天在同高宗共同執政時,還下詔修訂《氏族志》,更名為《姓氏錄》,更加明確規定“皇朝得五品者皆升士流”,進一步打擊了舊門閥士族,提高了庶族官僚的地位,因而中唐以後出現“冠冕皂隸,混為一談”的情況;特別是自安史之亂以來,有不少平民出身計程車卒因軍功得授五品官以上官秩,上升為士族,於是從前士庶之間嚴格界限便逐漸消失,凡是姓鄭的都自稱滎陽鄭氏,姓李的都自稱隴西李氏、趙郡李氏,無從辨別其為舊士族還是新士族。 [78]

整頓吏治,嚴懲貪吏,拔擢賢才

武則天承襲貞觀年間整頓吏治、嚴懲貪汙的政策,“嘗與宰相議及刺史、縣令”,並派遣“使者以六條察州縣”,考核州縣官吏是否清正稱職。對於貪贓枉法的官吏,不論官位高低,一律嚴懲不貸。反之,對於賢才則破格拔擢。武則天對於為官清正、正直不阿的臣僚非常器重,對於有才能有學識的人士非常賞識,並能對其一一加以重用。

由於武則天能夠注意整頓吏治,賞罰嚴明,賞其當賞,罰所當罰,明察善斷,有知人之明,因而能從廣泛蒐羅人才中拔擢賢才以為己用,正如《資治通鑑》所評說:“太后雖濫以祿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稱職者,尋亦黜之,或加刑誅。挾刑賞之柄以駕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斷,故當時英賢亦競為之用。” [78]

廣開言路,注意納諫

武則天對納諫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理解,在建言十二事中,“廣言路”、“杜讒口”,也佔了重要地位。垂拱二年(686年)三月,她還設銅匭於朝堂,鼓勵百姓上書言事 [32]。

武則天雖然政令嚴明,刑罰嚴峻,“當其忍斷,雖甚愛,不少隱也”。但是她對於直言敢諫的臣民卻十分敬重,儘量採納他們的建議,即使言語有所冒犯,也能加以寬容,免予追究。在她統治時期,很少有人因為直諫獲罪的,因之直言敢諫在朝中蔚然成風,使下情得以上達,這對於改革弊政、促進政治清明起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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