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點鐘的天空,已經不再如墨水般黑暗。
換作左手拎著唐刀,神情肅穆的站在國旗下。望著院內影影綽綽的喪屍,抬手對著他們敬了個軍禮。
似是有感應一般,此時平地起風,紅旗像是回應我一般,獵獵作響!屍群也發出低低的嗚咽……
良久,禮畢。
抽刀向前,開始了我的工作,沒有選擇砍下頭顱,我想給戰友們一具全屍。
聽到聲音,有些喪屍蠢蠢欲動,可他們的腳,已經被冰牢牢的固定在地面。
如果是平時或許還能夠掙脫,可在冰天雪地裡站了三個多小時,他們早已凍僵,無力掙扎。
最終,我沒有選擇最簡單的從眼睛刺穿大腦,而是選擇了從下顎貫穿。
我們這些人,可以沒有聲音,但是不能沒有眼睛!
無論是戰爭年代,亦或者和平年代,我們都要沉默著,緊緊盯著敵人的一舉一動,下輩子也要擦亮眼睛保持靜默。
從凌晨4點開始,足足刺殺了近40分鐘,將近300個喪屍無一遺漏!
此時的操場上,站立的只剩下我一個人,手臂發軟渾身大汗!
在微弱的晨曦中,緩緩跪下給戰友們磕了三個頭,抬起頭,顫抖著雙手看向這修羅場。
如果此時有人看到我,可能會感到恐懼吧,因為不知不覺間,我的眼睛已經發紅。
心態也發生劇烈變化,更像是一個只有理性的,冷血動物。
起身回到槍庫,試了幾次手抖的厲害,過了好半天,終於開啟大門,又挨個試了試開啟槍櫃。
裡面還有一半左右的槍支,整齊的擺放在槍櫃裡,不單有衝鋒槍,甚至還有幾把步槍。
更讓我感到驚喜的是,槍櫃裡居然有著一把狙擊槍!
雖然在末日打喪屍,似乎並不實用,可哪個男人不愛狙擊槍呢?
挨個開啟彈藥箱檢查,衝鋒槍子彈還有一箱,大約得超過一千發。
步槍子彈也有五六百發左右,手榴彈一箱,還有二十枚,狙擊槍子彈三盒,大概一百五十發左右。
找來背囊,拿了兩把衝鋒槍,兩把步槍,一把狙擊槍,將彈藥全部帶走。
試了試份量,真是夠沉的!這都得有一百斤了吧!
手裡抱著步槍,其餘都放在包裡,白天不太適合回去,沒想到折騰了一夜,所以沒準備太多食物,好在這裡有儲備糧。
將揹包放在辦公室,來到窗前,用望遠鏡掃視了一圈,沒有什麼特殊情況。
轉身來到庫房,找了兩箱自熱食品和壓縮餅乾,開啟自熱食品,弄好之後吃了口熱的。
我決定將自熱食品全部拿走,災變還不到48小時的時候,就已經停電了,以後想在野外吃口熱飯,自熱食品自然是最好的選擇。
吃過飯後來到車庫,此時院裡只有我一個人,檢查一圈,車庫都是一些軍用卡車。
對於現在的情況並不實用,我要找的是猛士,或者裝甲運兵車!
去機場路途不算太近,還是那種車更穩妥些。
我決定趁著清晨的寒冷,嘗試回家。這裡離家不遠,早點回去也好讓家裡安心,畢竟在外一夜,她們也是提心吊膽。
我回到辦公室背起裝備,來到大門處,將大門關好,從拒馬樁縫隙走了出去,剛一抬頭我便瞳孔一縮!
我的車旁邊,有一圈規則的腳印,一定是有人來過!警惕的看向四周,足跡延伸向遠處的衚衕,開門上車,裝好武器,打著車子我便倒車離開。
我不知道的是,就在此時,遠處衚衕邊上的一棟居民樓6樓窗戶後面,一個人盯著我的車子漸漸遠去。
一路上,我發現了很多新鮮腳印,與喪屍雜亂無章的腳印不同,一看就是人類留下的足跡。
災變已經過去三天,來到第四天清晨,想必一些人在家裡已經挺不住了,選擇出門尋找物資。
路上還看到了兩個男人組成小隊,手裡拿著棒球棍,快速奔跑。
發現我開車駛過的時候,蹲在牆角觀察著我的車子,不去理會這些,我徑直回家。
很快便來到小區樓下,打量著路邊的腳印,和樓上聽到車聲,探出頭觀察的倖存者。
這個情況實在不適合回家。停下車想了想,我拎著槍轉身下車,對著遠處的喪屍毫不猶豫扣動扳機!
我拿的是衝鋒槍子彈,儲備多一些,打了一梭子,擊斃了十幾只喪屍,並且記住了彈道偏向,以後好校對一下。
換了個彈匣掃視著樓上,周圍的喪屍聽到聲音,又開始暴動!
因為天氣還是太冷,行動緩慢的向我形成包圍,他們的速度不足為懼,突圍不是問題。
目光掃視看到我家樓層,老婆也探頭看向樓下,我舉了一下手。
這是之前留下的暗號,如果我用手電筒打燈光,她就會放下繩索。而如果是白天回來,看到我擺臂就是不能上樓。
目光並沒有停留,我不希望有幸存者知道我家的位置,畢竟我有槍。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道理我還是懂的。
又向遠處點射了十幾槍,將喪屍包圍圈開啟一個缺口,轉身上車,朝著剛剛開槍清理出的缺口疾馳而去。
讓老婆知道我還安全就可以了。現在找個地方休息,晚上去另一個軍區看看,有沒有我想要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