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現在想來,確實是有些過分了。不過,公門之中好修行,我也是做過好事的。例如,有些人販賣雞蛋,我也是不干涉的,他們也知道感恩,不時給我送一些雞蛋。有個叫陸阿毛的中年人,帶著十幾個人,每隔幾天就來賣米,很明顯,他們是真的投機倒把。我瞭解到,他們到四十里外的張家鎮買米,再到這裡賣,一路都是肩挑的,兩天重擔,也就是賺三元錢,雖然是投機倒把,但也是賺幾個辛苦錢。我不缺米,他們也隔三岔五給我幾包香菸,還是比較好的煙,例如飛馬、紅金之類,我也樂得張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些,都是我做的好事。當然,如果我有需要,我會毫不猶豫地對他們不客氣。有一次,我聽說上級要來市場檢查,我就給陸阿毛等劃鈴子,讓他們這一陣不要來。想不到另外一夥人,聽說陸阿毛等販米賺了錢,於是仿效,挑了米到這裡來賣,撞在槍口上,被我全部沒收了。這一次,正好被上級來檢查的人看到,我被認為是鐵面無私,執法認真,大大地表揚了一番。”

我說:“那小青年從集體的河中偷魚,這確實不應該。可是,你奪他的魚,不是搶劫嗎?偷和搶,性質哪個嚴重?你說的你乾的那些好事,給百姓的恩惠,不是百姓應有的最為基本的權利嗎?不是百姓應有的常態嗎?”

他想了想說:“可是,我比洪大王仁慈多了吧。人家已經考上大學了,他還不給人家作保結,故意讓人家上不成,這樣的事情,我沒有幹過,也幹不出來的。還有,他故意少算人家的公分,還說什麼‘三六十七,各人熟悉’‘三八廿三,各人算慣’之類,這樣的事情,我也是做不出的。”

我笑道:“他說‘三六十七’等,倒未必是蠻橫,因為,他連百分比的概念都不懂的。”

馬蹄蓮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當年的土地神,現在沒有人理睬了,這不能說不是報應。黃大王比洪大王作的惡少,所以,現在借觀音娘娘的光,還有些香火——儘管這些香火,是人家隨便給的,或者看在觀音娘娘的面上給的,已經敬意全無,簡直是施捨了。”

黃大王像是突然想到,神色緊張地問我:“聽說要並廟了?如果並廟,我這點可憐的香火,也許就保不住了,我要落倒洪大王的地步,夫人要跟著我過苦日子了。”

我說:“並廟?什麼並廟啊?哦,想起來了,你是說的這個大區域內的廟宇都要拆除,神像都要搬移到一個地方,是吧?”

黃大王道:“是的。”

我說:“你把這個稱為並廟,很好,言簡意賅。並廟,上級已經決定了,都傳達到我們了。至於你們會搬到什麼地方,其他相關事務如何處理,還沒有決定。”

他問:“那麼,是不是所有的神像都集中在一個地方呢?”

我說:“是的。你喜歡賭博,要和他們賭博,就方便了,不過,山外有山,你擲骰子的技術,未必能夠戰勝其他的神靈。”

馬蹄蓮說:“要真並了廟,就熱鬧了,不會寂寞了。”

黃大王對馬蹄蓮說:“你心裡還惦記著他啊,到時候,你和他藕斷絲連,眉來眼去,我的頭上,時時罩著一片綠雲,會被人家笑話的,我可受不了。你如果想回到他那裡,儘管對我說,我給你自由。”

馬蹄蓮說:“你又來了!呂真人,不要聽他胡說!”

我安慰黃大王:“你們會搬移到哪裡,我不知道。如果到我的道觀裡,我可以做主,就把洪大王的像和紅菱仙子的像,放在一起,讓他們成為一對兒,你就大可以放心了。”

馬蹄蓮一聽,幾乎是本能地帶著哭聲叫起來:“不要,不要啊,千萬不要!”

黃大王怒道:“你還是放不下他!說到底是這樣!”

馬蹄蓮道:“不是的,不是的。我和洪大王、和紅菱仙子,都已經恩斷義絕。他們對不起我,深深地傷害了我,我就是不能讓他們稱心如意!”

我不想聽他們爭論這些,於是起身告辭,說對張老闆管理的黃大王廟,還有一些要了解的,過幾天天會再來,很可能還要打擾黃大王,就離開了。

二月初五日,多雲轉陰,東南風,稍強,稍暖

上午,處理觀中一些事務。下午,就去黃大王廟瞭解這廟的執行情況。

到了黃大王廟,走進東邊第一間辦公室。辦公室中只有一張辦公桌,還有一張三人沙發,兩張單人沙發,一張長茶几。坐在那裡辦公的人,六十多歲,看見我,馬上站起來迎接,問我有什麼事情,我說想做一場法事,所以到幾個廟宇看看。

他非常熱情,把我讓到三人沙發上坐下,他自己給我倒水,遞給我一張名片,然後坐在其中一張單人沙發上。我一看,名片上寫著“鴻運集團公司文化開發公司黃大王廟,張鴻達經理”,還有電話之類。

他問:“您貴姓?”

我回答:“免貴,姓呂,呂洞賓的‘呂’。”

他沒有問我的名字,就對我介紹起來:“呂先生,我們鴻運集團公司,是遠近聞名的大企業,董事長兼總經理是著名農民企業家張鴻運先生,這些您都知道,我也不多說了。鴻運集團公司,下面有許多公司,其中之一,就是我們文化開發公司。文化開發公司管轄著幾十個廟宇,實際上就是我們公司承包的廟宇,什麼廟,什麼祠,什麼堂,什麼觀之類,除了我們這個外,其他的分佈在不少地方,以外省為多。這些廟宇,類似於連鎖店,除了菩薩不一樣,服務、收費等,都是規範化的。服務質量,請您放心,我們絕對保證。”

我問:“做一場法事,就是念一場佛,要多少錢?”

他拿過幾張已經列印出來的統一合同,說:“這要看規格。規格有三種,大型、中型和小型,不同的規模,不同的服務,當然也是不同的收費。”

我說:“那麼,你先給我介紹一下。”

他說:“小型的法事,十人唸佛,兩個小時,收費三千元;中型法事,十五人唸佛,兩個半小時,收費四千元;大型法事,二十人唸佛,三個小時,收費五千元。香燭之類,以及唸佛人員與相關人員的伙食等等,不必另行付款,全在其中了。”

我問:“價格是否可以商量,例如打個什麼折扣?”

他回答:“這個不可以。價格是公司規定的,統一的,我沒有這個授權,再說,做法事,討價還價、打折扣,這個似乎對菩薩有些褻瀆了。我們制定價格的時候,也廣泛瞭解過,其他的廟宇,基本上也差不多。”

我問:“念什麼經呢?”

他笑了,說道:“先生您真講究,一般到我們這裡來做法事的,都不問這個的,他們既不懂,也不關心,只知道付錢做法事就是修行,就可以求得觀世音菩薩的保佑。您真的是內行。我們的廟雖然是黃大王廟,但拜的主要是觀音,因此,我們這裡唸佛,就是念《波羅蜜多心經》。唸佛的人,幾乎都是中老年婦女,文化程度不高的,要念長篇的經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這部經,篇幅比較短的,再笨的人,只要不傻,都能夠背誦。”

我說:“有人說,如果超度亡人,念《金剛經》比較合適。如果念《心經》,不是最合適的。”

他說:“不是的,不是的,這是外行話了。您想,觀世音菩薩神通廣大,無所不能,您出錢做了法事,向她獻了香火,她那麼大的法力,怎麼可能還不能保佑您和您的家人,包括您家中那些已經亡故的人?超度,這不過是保佑的一種方式罷了。”

這時,兩個人吵著走了進來,一個年老的是廟裡的執事,另一個年輕,是香客。執事向張經理說道:“這個人硬要燒他自己帶來的香,點他自己帶來的蠟燭!我不許,他竟然把我推倒在地。我年紀大了,打不過他的。如果年輕三十歲,哼,我怕誰啊?”

張經理站起來,對那香客說:“這是我們這裡的規定,香客燒的香燭,只能從我們這裡購買,沒有例外的。”

那香客說:“你們這裡賣的是香燭,我帶來的也是香燭啊!怎麼就不讓燒了?你們的規定,合理嗎?”

張經理說:“公司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到環保。我們出售的香燭,是統一的,質量有保證,焚燒後,對空氣沒有什麼汙染,符合標準的。別的地方出售的香燭,質量就不一定能夠保證了。”

香客道:“我已經仔細看過了,我帶來的香燭,和你們出售的香燭,牌子和生產單位,都完全一樣。”

張經理說:“規定就是規定,沒有辦法。”

香客道:“不合理的規定,就應該改!什麼為了環保,還不是想多賺點錢。外面賣的香,三元錢一炷,蠟燭是兩元錢一對,你們這裡呢,香賣到二十元一炷,蠟燭賣到十元一對!暴利啊!”

張經理道:“先生你不要誤解。這其中,其實還包括我們這個廟維護的費用在裡面,不僅僅是香燭的錢。維護這個廟,也是要費用的。如果大家都在外面買了香燭來燒香,我們維護的費用,哪裡來啊?是不是這樣?”

香客道:“原來你們不是修行,是賺錢啊?”

張經理道:“我只是如實對你說,隨便你怎麼理解吧。請問你只是僅僅來燒香的嗎?”

香客道:“我是來求籤的,求籤之前,總要燒香吧。”

張經理道:“好吧,你如果堅持要燒你帶來的香燭,我們也沒有辦法攔住你。不過,我要告訴你,你如果心不誠,會影響抽籤的準確性的。”

香客聽了,呆了一會兒,沒有說什麼,想來是乖乖地去執事那裡購買廟裡的香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