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王道:“哈哈,呂真人真逗,還說內人是什麼尊神家的千金呢!即使是,那也是下輩子的事情了。此事真可謂:三歲死了娘,講講話頭長!”
我說:“我不怕話頭長的,只要你願意講,我就願意聽。如果你不願意講,我也不會要求你講的。”
黃大王道:“那很好。您知道,我一直是打光棍的,到張老闆重建這廟的時候,我還是光棍,因此,這偏殿中,只有我和兩個小侍童的像,沒有夫人的像。我去年才娶了她,凡人當然不可能知道,所以也沒有人在偏殿我的像旁邊加塑她的像,她沒有地方依附,正好偏殿牆上,不知道哪個人貼了一張外國電影的廣告,上面正好有馬蹄蓮•夢月的像,她很喜歡,就依附在馬蹄蓮的像上,有了馬蹄蓮的外形。其實,她一句外語都不會說啊!”
我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啊!不過,你還沒有回答我,令正是哪位大神的千金呢。”
黃大王道:“呂真人,你用尊稱,不能這樣用啊!什麼年代了,你還用‘令正’這樣陳腐的話,這可是您的不是了。現在人間都是一夫一妻制,神也不能例外啊!您對我稱呼內人是‘令正’,莫非我除了她一位正室之外,還有偏房?”
想不到他真的還懂這些,這出於我的意料之外,趕忙向他道歉。
他連忙說:“呂真人不要當真,我和您開玩笑呢。您剛才說內人是哪位尊神的千金,其實,她得父親馬大王,不是尊神,是小神,和我一樣,也只是個土地神。”
這時,馬蹄蓮白了黃大王一眼,嬌嗔道:“呂真人面前,不要胡說八道,丟人現眼。”
黃大王不顧馬蹄蓮的反對,繼續道:“她原來是北村土地神洪大王的夫人,就是土地奶奶。”
我脫口而出:“哦,原來這樣啊!”
黃大王反應靈敏,馬上對我說:“您是不是已經知道了?”
我知道,黃大王非常聰明,也是個爽快人,藏著掖著,或者知道了裝作不知道,是沒有用的,反而給他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甚至被他看輕了,我也不想瞞著他:“不瞞你說,我昨天就在他那裡,和他談了半天。”
馬蹄蓮馬上問:“他是不是和您說起我們了?”
我說:“洪大王說,你們是跳廣場舞認識的,跳著跳著,就私奔了。你們私奔後,派一個小童給他送了一封信,他這才知道你們私奔了。但是,他沒有提到洪大王的名字,也沒有提到和夫人私奔的是個土地神,只是說是個神。”
馬蹄蓮說:“他胡說八道誣陷我們,朝我們身上潑髒水!”
黃大王說:“我從來就沒有學跳舞,甚至沒有過這樣的想法,什麼舞也沒有跳過,包括廣場舞。我不是正人君子,但是,男子漢光明磊落,絕不會遮遮掩掩,不管好事壞事,做了就要承當。可是,我們真的不是先有私情後再私奔的。內人嫁給我之前,洪大王給了她休書的。”
我大驚:“有這樣的事情?”
馬蹄蓮說:“他把我休掉,是在前年,我家給黃大王,是在去年。”說著,她就把休書和月老夫婦給他們寫的婚書,拿出來給我看。
那休書上寫著:“餘與馬氏結縭以後,餘以為是者,彼皆以為非,鑿枘不合,餘忍無可忍,況彼不育,早合‘七出’之一,故休之。此件一式兩份,各執一以為憑。洪雲照手書,甲申年三月初六日。”那婚書的落款日期,是“乙酉五月初三日”,確實是在馬蹄蓮被休一年多後。更為重要的是,休書上的休棄理由,是“不育”、與丈夫是非觀不合,沒有涉及其他的方面。何況,馬蹄蓮未育,問題未必在她,至於是非觀不同,我一點兒也不感到奇怪,她的是非觀如果和洪大王一樣,就錯了。
我說:“從這休書上看,結合我對洪大王的瞭解看,你和洪大王之間的夫妻情分,早就不存在了。”
馬蹄蓮感激地說:“呂真人,您真是智者啊!確實如此。他多行不義之舉,我苦諫不已,反而招致他的憤怒和怨恨,以至於把我休棄。特別是從他和我的閨蜜紅菱仙子有一腿後,我和他的夫妻情分,就沒有了。”
我很驚訝:“紅菱仙子和洪大王有私情?這不可思議,不能亂說啊!紅菱仙子還是姑娘,獲得許多神靈尊敬的名醫,這是有損於她的清譽的。”
馬蹄蓮說:“我怎麼會亂說?我是親眼所見的!我可以和他們兩個狗男女對質的。當時,我氣得幾乎要撞牆!”
我說:“黃夫人,STOP!STOP!不要講了,不要講了!聖人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只是想不到看起來道貌岸然的洪大王,德藝雙馨的紅菱仙子,還有這樣的風流事。”
馬蹄蓮說:“呂真人,我講的,全部是真的,我敢對天發誓,沒有半點虛假。洪大王肯定對你說了我不少壞話,說我如何、如何的壞,我很擔心這個,他會這樣做的。”
我說:“你們放心,洪大王只說你們跳廣場舞后私奔,別的真沒有說什麼。我確信,你和黃大王之間,確實沒有違背禮法的事情。洪大王和我講的,主要是他過去的輝煌。”
黃大王哈哈大笑:“輝煌,哈哈,他那點事情,也稱得上輝煌?那個年代,土地神中,那點輝煌,誰沒有過?我就比他輝煌多了。”
我說:“你也是土地神,怎麼會比別的土地神更加輝煌呢?”
他說:“我這個土地神,和其他的土地神還真大不相同。他們的土地上,只是農副業生產,也就是生產農副產品,而我的土地上,除了生產農副產品還,還有市場!農副產品的集散地,當然還有服務和消費。”
我道:“這有什麼不一樣嗎?”
他說:“當然有啊,大著呢!權力大著呢,當然,油水也大。你想想,洪大王那裡,就管那麼多窮得響叮噹的家庭,就那些土地,出產的糧食等等,能值多少?他那裡有的,我這裡都有。我的市場可不一樣了。大家的產品和服務,都要彙集到我這裡,然後又分散到各地,而這些,不管買還是賣,都歸我管,都是我說了算!我說沒收就是沒收,我說罰款就是罰款,我說扣押就是扣押,我說抓人就是抓人,說一不二。”
我說:“這也不盡然,總有個一定之規吧,哪能都是你說了算呢?”
他說:“一定之規,明面上當然是有的,但是,規定也是人定的,再說,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規定再高明,也還是要人去執行的,任何規定,都畢竟是有漏洞的。我讀書很少,但當年提倡法家,我也聽了不少報告,有些話,至今還記得,例如,荀子就說,‘有治人,無治法’,意思是說,只有把一個地方治理得妥妥貼貼的人,沒有把一個地方治理得妥妥貼貼的法律或者法規。前不久,我還看到報紙上有文章,說不要迷信法治,不要認為法是萬能的,還是人重要。這個,其實我早已明白了。”
我很想知道他管理市場的輝煌,就問:“那你是怎麼管理市場、創造輝煌的呢?”
他很得意,很明顯,他也有“過去輝煌”症的症狀,只是比洪大王的症狀明顯要輕一些,也許是因為他現在的狀態比洪大王好一些吧。他說:“我也有我的原則的,這就是根據上級的規定和我自己的需要來執法,不過,上級的規定和我的需要,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上級規定,反對投機倒把,那麼,凡是屬於投機倒把的行為,涉及到的物品,都要處理的,沒收的沒收,扣押的扣押,罰款的罰款。可是,如果我不需要,我可以張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他們一馬。我需要呢,可以以上級規定的名義,來處理他們的貨物。
“例如,有些農民到市場賣那些土不拉幾的土布,即使天天來賣,即使是從其他的地方販來的,或者是買了棉花加工而成的,我也不會把他們作為投機倒把來處理,因為我看不上眼,處理了對我沒有好處。但是,有一次,一個姓趙的農民,挑來了四匹布,不是傳統的小布機——也就是那種木製的織布機織的,而是鐵木機織的,還是很漂亮的格子的,織工實在精美,可以做衣服,也可以做被單。我家裡正巧缺被單,幾個親戚家裡也需要這樣的布。於是,我就上前處理了。先是我帶了人把趙某抓進辦公室詢問。趙某是老實農民,應該從來也沒有犯過事,被抓到辦公室,他就嚇傻了。我問他,這些布是怎麼來的,他說是家裡織的,從紡紗到織布,都是他家裡的人完成的。我問他,棉花是從哪裡來的,他說是自留地上種的。我問他,他家裡有多少自留地,他說三分半。我說是不是這些自留地都種棉花,他說不是的,大概二分地種了棉花,其他的要種疏菜的。我又問,二分地上種出來的棉花,夠織出四匹布嗎?他不做聲了,因為明顯是不可能的。過了一會兒,他說,他的兄弟姐妹家的自留地上的棉花,也給他家紡紗織布了,所以有這四匹布。我問,他們是白送你棉花的嗎?他只好說,不是的,我賣了布,給他們錢的。我桌子一拍,大聲說,這還不是投機倒把?布匹全部沒收,把人關起來!他嚇得趕忙跪下來,說農忙時節,勞動力緊張,工分多,求我放他回去。我說,你知道這些,還不老老實實種田,還搞投機倒把!他磕頭如搗蒜。我看他嚇得差不多了,就沒收了他的布,把他放了。他還千恩萬謝呢。那些布呢,我交給公家一匹,給了上司一匹,自己拿了一匹,還有一匹,分給了親友。
“有一次,一個小青年到市場來賣一條七八斤重的大青魚,正好被我看見。我問他,這青魚是那裡來的,他說是從河裡捉到的。我說,你家裡除了自留地外,還有自留河?他不響了,因為只有集體才有河,他分明是從集體的河中捉到的,是集體財產,不能由私人出售的。這時,我正好看到我衙門的廚師在買菜,就彎腰提了那青魚,往廚師的籃子裡一扔,說,今天吃清蒸青魚!那小青年屁都不敢放,就溜走了。可是,有些人捕撈一些小魚小蝦,到市場上賣幾個鹽錢,我也是不干涉的。”
我忍不住道:“你這樣是不是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