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市新區,金輝商廈。

位於商廈八樓的一間辦公室中,低矮茶几的兩側,坐著身份截然不同的人。

北側的長沙發,坐著三人。

是一對中年夫妻,以及他們的小兒子。

夫妻倆面色黝黑,雙手粗糙,佈滿傷痕。

兩人神情痛苦,言辭激烈。

這令他們只有七八歲的兒子,相當不安。

小孩不諳世事,對成人的世界完全不瞭解。

他還弄不懂,為什麼爸爸媽媽,要帶自己乘坐十多個小時的火車來這裡。

陌生環境,讓他極度的缺乏安全感。

他想靠近爸爸,但後者卻伸手推開了他。

這讓小男孩手足無措。

不免悲觀的認為,是自己期末考試的成績,讓父母開始討厭自己。

就在他六神無主的時候。

茶几對面,那位西裝革履,始終微笑的青年,彎腰從抽屜裡取出薯片與可樂,遞了過來。

小男孩最初沒敢接,直到母親點頭,才拿過來開心的吃了起來。

“方律師,其實我們倆的訴求,一直很明確。”男孩父親終於停止了抱怨,不過眼中依然飽含憤怒。“這是發生在我女兒身上的悲劇,既然兇手有法律保護,誰也奈何不了,那至少,至少要保證……這樣的事情,不要在我小兒子身上重演!”

男孩母親聽到這句話,滿眼的不甘,但最終只能默默抹淚。

兩口子都是農村人。

平時在城市工地,以扎制鋼筋為生。

他們文化水平不高,卻也曉得免刑法案。

滿腔悲憤,只能生生悶在心裡,發洩不得。

方華,也就是方律師,對兩人的痛苦有所共情。

他伸出手,將茶几上攤開的資料本,輕輕合上。

隨後目光平靜的問:“我私下裡問一句,你們真打算,就這麼放過兇手?”

“我恨不能跟他們同歸於盡!”桌對面的男人咬牙切齒,死死攥著拳頭。

作為一個男人,一名父親,刻在基因中的護犢之情,讓他絕難接受眼前的結果。

“可你有顧慮。”方華看了眼,正大口喝可樂的男孩。

桌對面的男人沉默了。

他並非惜命,也不是在懼怕法律。

傷害女兒的幾個畜生,無論怎麼想,都死不足惜!

可若自己死了,這個小兒子又該怎麼辦?

“你們知道,律師這個行當,是做什麼的嗎?”方華突然開口詢問。

夫妻倆明顯呆了呆,似乎搞不懂,為什麼對方會轉移話題。

方華也沒有讓他們回答的打算,問完之後,便自顧自的說道:“其實律師,無論說的多麼高大上,實際就是利用法律來謀生的人。”

“我們研究法律,並非是出於喜愛,純純是希望能從中找到一絲空隙,然後利用這個空隙,為自己賺錢。”

“但免刑法案,是沒有空隙的。”

“只要年齡不到,哪怕天怒人怨,也絕不會受到任何刑責。”

桌對面的三人均看著他。

夫妻倆想不通,方律師說這些話的用意。

男孩則是非常單純的感覺,這位給自己薯片可樂的叔叔,一板一眼說話的樣子很帥。

“所以身為律師,我需要對你們說聲抱歉,那幾名兇手,無論咱們如何努力,也絕對無法將他們制裁。”

夫妻倆眼中湧出絕望。

“不過……”方華話鋒一轉,臉上露出絲耐人尋味的笑。“不過,既然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那咱們何不多多加以利用?”

“呃,什麼意思?”桌對面的兩人有點聽不懂了。

“我剛才不是說了嗎?律師的存在,是尋找法律條文中的伸縮性,但硬性規定,也就是沒有伸縮性的條文,即便再如何不接受,也必須要按其執行。”

夫妻倆的倆上,依然茫然。

方華也只好再挑明一些:“免刑法案保護的,是行兇者對不對?而循規蹈矩,老老實實的孩子,是用不上這條法案的。”

“啊,對,是這樣。”夫妻倆點了點頭。

“那……為什麼不想點辦法,把這條法案給用上呢?”

話說到這份上,再聽不明白的,就只有傻子了。

夫妻倆對視眼,接著不約而同的,看向他們的小兒子。

“成!”男人咬牙點頭:“明天,我就送他學武術去!等鍛鍊完身體,再送他去屠宰場,先從殺雞開始,然後是宰豬、宰羊,最後就可以……”

方華望著男孩清澈的眼神,抿嘴搖了搖頭:“該上學,還是要讓他上學的。”

接著他後仰在沙發上,盯著天花板。

在夫妻倆摸不著頭緒的時候,就聽方華自顧自說道:“我記得彩虹鎮有家橡膠廠,那兒有座巨大的垃圾堆。許多吃不上飯的流浪兒童,常常為了一塊麵包大打出手,經常有死傷發生。”

“他們確實挺可憐的!”茶几對面的男人悟了,眼中亮出光芒:“身為社會中的一份子,我得盡我所能的幫助他們。”

女人的眼中也充滿希冀:“那他們肯定充滿感激,所以會想著報答……”

方華見差不多了,轉身從一旁立櫃中拿出個檔案盒,放在茶几上。

“免刑不代表不需擔責,該要的賠償可不能有所遺漏。這是我託關係找來的聯絡方式,你們要是想的話,可以嘗試聯絡聯絡。”

檔案盒被開啟。

只看一眼,夫妻倆就瞬間明白了。

那哪裡是什麼聯絡方式,應該稱之為家庭住址還差不多!

他們死死將之抱在懷中,隨後千恩萬謝,帶著男童離開。

房門被關上。

方華長舒口氣,嘴唇控制不住的向上揚起。

他心情愉悅極了。

以至於毫無形象的,四仰八叉倒在沙發上。

正打算開瓶紅酒慶祝一下,辦公桌上的電話,卻傳出秘書的提醒。

“方律師,有兩位客人來前臺,點名找您諮詢,您現在方便嗎?要不要預約明天?”

心情舒暢的方華,噌的坐直身體,無所謂說道:“就現在吧,讓他們過來找我就行。”

“嗯。”

……

篤篤篤。

“請進。”

沙發上的方華,身軀坐的筆直。

他今年二十八歲,僅從業六年,就在這家事務所站穩了腳跟,業務能力廣受好評,事務所得到的錦旗,百分之六十是他一人掙來的。

即便如此,方華也沒有驕傲。

他甚至給自己定下了,堪稱嚴苛的生活作息規劃。

包括每天的飲食用量,起居時間,乃至夜跑距離。

每天的生活,一如機器般有條不紊。

而這種作息規律,也讓他的情緒管理,以及心理素質空前強大。

無論誰走進這間辦公室,在這人出去的時候,一定會覺得不虛此行。

這就是方華的自信。

只不過今天,當房門被推開,與進來的兩人打個照面後,他的額間,卻冒出了冷汗。

手指也控制不住的哆嗦起來!

他,方華,竟不淡定了!

“你好,方律師。”

皮笑肉不笑的範濱,彎腰伸手。

表情僵硬的方華,機械般與對方握了握。

徐林則一屁股坐下,大腿翹在二腿上,還晃!

“呃,咳咳……你們,想諮詢哪方面的法律問題?”

方華乾咳兩聲,讓自己冷靜下來,臉上也恢復了平日裡的微笑。

“啊,是這樣的。”範濱與徐林並排而坐,抬手扶了扶眼鏡:“我們是想諮詢下,故意傷人,且有意致人死地的兇手,得承擔什麼後果。”

“喔,法律條文寫的很清楚,有意致人死亡的話……”

“他用錘子砸人!老歹毒了!”徐林撇著嘴插話。

方華滿頭是汗,卻強裝鎮定:“五十年……”

“關鍵他還自詡是,執行正義的英雄!”範濱也突然插嘴。

方華雙腿開始抖動:“至一百年徒刑……”

“問題那貨還穿著雨衣!”徐林再度開口:“兜帽與口罩的顏色都不搭配,沒品味極了!”

“絞刑需參議院批示……”

“哎?律師,你說我們倆,要是去舉報這人的話,警署會不會給獎勵?”範濱問。

方華實在說不下去了。

眼瞅著茶几對面的倆人,皆一副吃定他的嘚瑟樣。

方華眼睛一閉,渾身無力的癱坐下來。

“兩千一月,包吃包住。”徐林笑嘻嘻的挑挑眉毛。

範濱補了一句:“兩星期允許歇一天。”

方華不樂意了:“這……有違勞動工會規定!”

“你同不同意吧!”徐林根本不給談判的機會。

方華異常不滿,只是目光看向範濱的時候,對方卻在重複:“五十年至一百年徒刑,累犯者,可申請絞刑,報參議院批示。”

方華頭大如鬥。

面對咄咄逼人的兩位,最終他只能選擇投降,嘴巴一張:“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