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一行人有說有笑地開始準備起了飯菜。
阿嫻堅定認為是早上的菌子沒弄熟才讓大家吃成那樣子的,絕對不是菌有毒,還打算叫著佩榕再弄一次菌,被蘇偉連說帶勸阻止了。
“你們還是不相信我的眼光。”阿嫻嘆了一口氣失望地望著眾人。
“對了,阿豪呢?怎麼沒見著他?”蘇偉一臉疑惑。
“阿宇你知道阿豪去哪裡了嗎?”阿宇搖搖頭。
“阿豪!阿豪!”眾人開始尋找了起來。倒也不是擔心阿豪遇到什麼危險,主要是要開飯了。
“別叫了別叫了,這呢。”
眾人順著聲音找了過去,其他人還好,蘇偉和蘇沁看到這個地方人都傻了。
“別光看著啊,快過來幫忙。那時候埋的深水分幹了沙子緊了出不來了。”
“哦哦哦。”阿宇應著拿起了旁邊的沙鏟給阿豪周圍鬆起了沙。
阿豪則是一邊趁著阿宇松沙的間隙一邊掙脫著。蘇偉蘇沁對視了一眼,齊齊向後退了去。
“蘇偉過來幫忙啊,不然還要姑娘來弄嗎?”阿宇不解。
“呃呃,今天打排球手有些軟了使不上勁,阿宇你加油,我看看菜糊了沒有。”
“所以說你們這些人族就是遜啦。得了得了蘇哥,我也跟你去看看吧。”
蘇偉蘇沁找理由逃脫了,看的其他眾人一愣一愣的。
阿宇搖搖頭似乎是感嘆人族體力還真是不太行下,於是繼續挖坑了。然而越挖臉上的表情越是沉重。
阿豪似乎也發現了不對的地方,只是用祈求的眼光示意阿宇別走。
阿宇嘆了口氣,用鏟子鬆了幾下:“兄弟,你自己已經可以掙脫出來了。能幫你到這一步已經仁至義盡,不好意思,我要先走了。”
阿宇雙手抱拳行了一禮,瞬間潤的無影無蹤。其他人不知怎麼回事,還沒有散開。
阿豪皺了皺眉,身上肌肉一崩,雙手一撐,便從沙中出了來。
味道的散發是有速度的,在正常的環境下它和音速一樣,說快不快說慢不慢。而不論香味還是臭味,傳到鼻子中是一個過程,嗅覺神經告訴大腦又是一個過程,而且鼻炎患者可能這個過程更長。
大家本來是有說有笑的,過了幾秒才發現了不對勁,嗅了嗅。
“小敏,你有沒有聞到什麼怪味?”阿媛問道。
小敏開始搖搖頭,然而瞬間就臉皺成了一團,也跟著跑遠了。沒過多久阿豪身邊就沒人了。
沒辦法,就跟醃製酸菜一樣的,時間越長越入味。像阿豪在穢沙中躺一天,他自己都恨不得把身子給砍下來了。
在海中泡了一會那味道都散不掉。
哪怕是晚飯時候,好基友阿宇特地又從鍋中架子上單獨挑了一些菜像囑咐孩子一樣的囑咐他:“你自己找個地方坐著吃去罷。”
月光對映到海面,風平浪靜,無不透露著如胖次般神秘而令人嚮往的美感。
另一邊的森林蟲聲不絕,偶爾的涼風發出沙沙的響聲。
眾人在篝火下計劃著表演才藝,一邊吃著烤出來的海貨,好不愜意。
阿葉用早晨拾的海螺給大家吹奏了一曲精靈族的民謠,而小敏則在旁邊輕輕哼唱。
可能是青春期的緣故,小敏在表演這一塊,顯得有些抗拒,不過輕靈的嗓音加上海螺純潔的音色,配著海邊獨特的美感,蘇偉估計著維也納金色大廳的表演也不過如此了吧。
阿媛和佩榕則是將光劍調整成了表演模式,兩人在月下共同表演一支劍舞。
阿豪跟阿宇想不出能幹啥,就用了一種很新奇的斷句給大家來了一段說唱,讓大家刮目相看。
本以為一個大老粗一個殺馬特沒啥可以整的,不錯不錯,聽起來有一種文化程度不高且憨傻的美。
阿嫻本身是偏科研的,對這些藝術表演之類很不擅長,實在整不出活來了,只能是劈了個叉,閃到蘇偉的腰。
蘇偉想了想,此情此景倒是有很合適的表演。
“小沁,你那裡有桑塔露琪亞的譜子嗎?有的話給我做一下伴奏。”
人類很奇怪,在藝術類的文獻上儲存的反而是最完好的。從對於“現代人”遠古時期的廣陵散、高山流水到蘇偉聽過的傷不起、愛如火,再到對於蘇偉而言又是古代又是未來的一些不知名的歌曲,蘇沁的資料庫中好像都有。
蘇沁之前也特地問過蘇偉是為什麼藝術類倒是儲存的如此完善。蘇偉只能猜測,可能是一種精神傳承,向宇宙證明我們這個種族存在過吧。
蘇沁點了點頭,從sc中翻出了無聊時製作的手風琴。這玩意還是看著蘇偉想念地球時弄的,算是很寵了。
隨著手風琴那種伴隨強烈層次感和空間感的音色傳出,蘇偉也壓低了嗓子,用渾厚的聲音開始了:“Sul mare luccica, l'astro d'argento...”
蘇偉是特地關閉了marv,用“古意呆利語”唱的。本來就是是義大利民謠,雖然蘇偉並沒有學過義大利語,但不影響他能記住這簡單的歌詞。
他怕用精靈語唱出來怪異,而且不好聽,之前的那首給小敏唱的歌小敏哭泣可不是因為好聽。
不得不說民謠這種音樂能一直流傳是有它的原因的。旋律簡單優美,歌詞朗朗上口,裡面的含義或者生動令人嚮往,或者貼近生活倍感親切,絕不是什麼歪瓜裂棗能夠碰瓷的存在。
蘇偉所在的那個時候人們理解的民謠就是年輕人的音樂,就是街邊藝人抱著個吉他彈唱首自編自填的歌曲。
哪怕並不是很懂樂理,蘇偉也知道,歌曲是歌曲,謠是謠。
那時的歌手唱的所謂民謠,各種悲苦,或者自我主義,不顧旋律是否流暢,也不顧節奏是否合適,歌詞晦澀難懂,明嘲暗諷,在蘇偉看來,那隻能算作歌曲,算不上民謠。
至於還特意分類諸如城市民謠,流行民謠之類的就更是放屁了。用音樂不好嗎?還是用民謠顯得創作更加高階?
抬著吉他這種外國樂器,唱著自己編的漢語歌曲,所謂的民謠還有什麼說服力呢?
民謠中的民,可理解成民眾,從民眾中流傳出去的,傳唱度很廣的,不需要多少樂器來豐富音色的歌曲;也可理解成民族,民族色彩豐富,或是用了自己族內特殊的韻律,自己族的語言或是樂器。
如藏語曲目,印第安曲目,愛爾蘭曲目等等,都是辨識度非常清晰,讓人們一聽就知道:哦,原來是那個族群的歌曲。
流浪藝人,或者流量藝人,唱的所謂民謠,流行於中國年輕人這個小受眾,而且一點自己的民族色彩都沒有。
外人一聽,歐美這麼唱,大洋洲這麼唱,亞洲也是這麼唱;吉他鋼琴,每個國家流行樂新時代樂都是用的這個,哪來的特色呢?
蘇偉是熱愛民謠的,不需要面對面交談,不需要到過那個地方。
僅僅是那種旋律,那種特色的樂器,就能讓人身臨其境,體會到那個民族的風土人情,哪怕歌詞一句都沒聽懂。這就是民謠的魔力。
出名猶如茉莉花,夢中的額吉,老鷹之歌,紫羅蘭的月光下等等,或歡快,或厚重,或悠長。
此刻眾人的表現便是最好的證明,哪怕並無法聽懂是什麼意思,但不影響他們陶醉在美麗的月光,大海,和露琪亞溫柔致命的歌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