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辯義與利
《孟子》一書的開篇是梁惠王與孟子的一番對話。梁惠王開場就是:“你大老遠跑過來,是有什麼利益要給我嗎?”孟子一聽,說:“我沒帶什麼利益,我只帶了仁義過來。大王為什麼開口閉口都是利益,利益是個好東西嗎?利益不是個好東西,你為什麼不去追求仁義呢?”
類似的對話在《孟子》一書中出現了好幾次,基本表達了孟子的觀點:利和義相比,義更重要。
什麼是義?這是孟子思想中的一個核心概念,簡而言之,就是在“仁”的思想指導下做該做的事情,義是仁的外化。在孟子看來,義比生命還重要,更何況是利呢?
義比利重要,是中國人的一個基本道德標準,如果人人舍義而逐利,那麼整個社會就會變成冷血的叢林。)
李白有詩曰:“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正是這些舍利而取義的人,為中國歷史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其中最著名的,莫過於“採菊東籬下”的陶淵明。
在晉安帝義熙即位的那年夏天,陶淵明被任命為彭澤縣縣令。他上任不到3個月便接到上級官員送來的一封公函。公函上說,郡裡有個官員要來彭澤縣檢查公務,文中暗示陶淵明放聰明些,小心謹慎地伺候。
陶淵明一向正直,一生辦事公道,從不阿諛奉承。接到公函後,他感到很納悶,猜不透文中的深層含義,便叫縣衙裡的師爺來給他解釋一下。
師爺看完之後,心領神會,說:“歷任的縣太爺為迎接上級官員,都要好生準備,恭恭敬敬地到路邊迎候,安排歡迎儀式,為的是討得他們的歡心。”
“討得他們的歡心又如何?”陶淵明問。
“啊,這您還不懂?要是討得這些官老爺的歡心,那升官發財之路就光明瞭。否則,恐怕連您頭上的這頂烏紗帽也保不住。大人,您可千萬別馬虎啊!”陶淵明聽到這裡,拍案而起,憤怒地說:“豈有此理,怎能為這五斗米的官俸向鄉里小人折腰!這官,我不做了!”
說完,陶淵明脫下官服,交出官印,毅然回家耕田去了。
陶淵明自然是孟子“利和義相比義更重要”的踐行者。不過,對於利的問題,也不可以走極端,不能把利當做洪水猛獸,碰都不敢碰。
義,固然重要,但難道就不能提利了嗎?講得明白些,就是人生在世,怎能不講利?人類文化思想包含了政治、經濟、軍事,乃至人生的藝術、生活等,都以求利為目的。人類第一次爬下大樹,第一次直立行走,第一次使用工具不都是為了求利嗎?
義是需要的,這是人類社會得以穩定的基礎,也是個人為人處世的根本;但利也是必不可少的,利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動力,也是人生存下去的根本。
即便是陶淵明,當官的初衷也是逐利。在《歸去來兮辭序》中,陶淵明就把自己當官的目的說得很明確:“餘家貧,耕植不足以自給。幼稚盈室,瓶無儲粟,生生所資,未見其術。親故多勸餘為長吏,脫然有懷,求之靡途。會有四方之事,諸侯以惠愛為德,家叔以餘貧苦,遂見用於小邑。”這段話的意思概括起來就是:“我窮,沒辦法,於是走了叔叔的後門,去彭澤縣當了官。”
陶淵明和普通人一樣,為了生計難免要逐利,但陶淵明和普通人最大的區別在於,當義和利發生衝突的時候,他毅然選擇了義。陶淵明晚年時十分貧窮,但他再也沒有提過當官的事情,因為這和他“不為五斗米折腰”的義是相沖突的。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內聖外王”,即注重個人的修養,力求人人皆為堯舜,明代李贊在《與莊純夫書》中寫道:“孝友忠信,損己利人,勝似今世稱學道者。”但有時,一味放棄自己應得的利,處處寬容退讓,只會助長小人的貪婪。魯迅先生曾說:“道德這事,必須普遍,人人應做,人人能行,又於自他兩利,才有存在的價值。”在義的前提下追求自己應得的利,是正常且正當的,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利,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只有當二者不可兼得的時候,我們才應該舍利取義。若是能在符合義的情況下又能得利,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