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個時候,一隊人馬將房間團團圍住,放哨的人被暗殺後,破門而入將房間裡的人員全部控制,有人想要開槍反擊但被機槍打成篩子,其餘人不敢造次。所有人員被卸了武器,用手銬銬了起來。

巴託不是很明白現在的狀態,難道是城主出賣了自己,但隨後想到這絕無可能。“你怎麼知道我們在這裡?”

面對巴託的問題,楊紹文輕描淡寫的回應道:“你以為那個資訊是城主發給你的嗎?那個資訊是我發給你的。我入侵了城主的平板。”

巴託恍然大悟,但是為時已晚,還有一點他想不明白,即便是假訊息迷惑了自己,但是楊紹文怎麼能夠找到自己呢?

面對這個疑問,楊紹文同樣輕描淡寫的回應:“小鎮的監控系統我首先就想到了,一旦有人聚集到某一個地點那肯定就是奸細團伙無疑了,你們很配合,很快就出現在監控裡,聚集到這個房間裡。”

聽到這裡巴託徹底服氣了,這不過就是一個圈套,而他還以為是他立功的大好機會,現在將隱藏在民眾中的人員全部召集在一起被團滅。

“那現在你打算怎麼處置我們?”巴託問。

“殺無赦。這是馬主事的意思,當然了你們活著對我們威脅很大,但是在死之前你們還有一個特殊的任務,就是再吸引一下隱藏在民眾中的奸細,我們對城主很瞭解,他是那種一件事會留很多手筆的人,必須要將所有的手筆全部弄掉,我們地面的政權才會穩固。”

“這些話你似乎不應該和我說吧。”巴託覺得楊紹文說這些話另有深意。

“當然了,你們也算是民眾中稍稍出眾的人才,馬主事覺得如果能讓你們痛改前非服務於地面上的民眾也未嘗不可。所以跟你說這些話主要是讓你棄暗投明。”

“可是我們的家人還控制在城主的手裡。”巴託說出了自己難言之隱。

其實楊紹文和馬浩商量過,如果能夠將這些奸細策反,給城主傳送一些虛假的訊息對他們更加有利,這比殺了他們更能夠為地面的政權創造出良好的安全環境。但這也是一招險棋,畢竟萬一他們假裝棄暗投明,實際上還是效忠於城主的話,這件事就會很危險。

楊紹文先是將這十個人關在一個顯眼的地方,就是小鎮上的看守所裡,加派人手去看守。

然後拿著巴託手裡的平板,他希望城主的資訊能夠儘快的發到平板上,這樣他們就可以做出相應的對策。

地下城。

城主坐在研究室的玻璃屋外,像一個過來人一樣教育小輩。“他們是不錯的,把我派出去的奸細抓了十多人,現在等著用他們抓出更多的奸細。還有等著我發出指令,好以此做出對應的策略。幾千年來,統治者總是教民眾堅守正道,不要投機倒把,不要無所不用其極,不要不擇手段,要用正道來獲取自己想要的,用人間正道是滄桑的努力來獲取天賜之物。但我卻不敢苟同,我覺得這個世界沒有什麼正道可言,只有狼道,只有弱肉強食的規則。你弱小你就該是別人的食物,你是狼就該吃弱等動物。這是天定的規則。”

阿明聽著城主的廢話,快要睡著了。

城主看了一眼阿明根本沒有在聽自己說話,搖頭苦笑,自知無趣離開了。

有了民眾馬浩立刻在民眾裡找出了精壯青年負責護衛小鎮的安全。馬浩現在攤上了一件糟心事,夕夕不願意撤離小鎮,她堅持要將阿明救出來才肯走,否則一切免談,如果馬浩逼迫她,她就自盡,讓三萬多人一起陪葬,雖然這話有威脅和虛假成分,但馬浩不能不考慮萬一夕夕真的不顧別人死活做出傻事,那麼他苦心經營到現在的權力就將被殺戮機器完全屠殺在搖籃裡。

權力是需要經營的,沒有誰可以一來就擁有無上權力。都是一步步經營的結果,這也是權力有趣的地方,如果一上來就擁有的東西,那麼就會毫無樂趣可言,慢慢的,一步一個臺階的走才會讓事情變得有意思。

馬浩在思索怎麼樣才能讓夕夕走向屯田的城市,建立一個穩固的根據地。救阿明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他可不想再去地下城面對那個陰狠毒辣的城主。但不救夕夕又不走,真是難啊!

就在馬浩陷入兩難境地的時候,護衛來報,說發現殺戮機器向後撤離了五公里。

聽到這個訊息馬浩激動不已,這說明夕夕的庇護能力在增長,也就是說她的庇護範圍不是固定的,而是會增長,如此說來,也許以後還會增長,這個增長的意義非常巨大,這就意味著依靠夕夕的勢力範圍會增長下去,以夕夕為核心的城市面積可以擴張下去。只要地理面積擴張,人口就會隨著土地可以供養的人口數而擴張,隨之而來的就是權力的擴張。

但這個訊息沒有讓馬浩高興多久,因為這樣也意味著夕夕越來越值錢,人們越來越依賴她,她就像一隻沒有覺醒的母獅,一旦她突然開竅知道自己身上所具備的能量的時候,權力就會迴歸到她的手裡,那時候自己只是她的奴僕。

安插在夕夕身邊照顧夕夕的女孩向馬浩稟告,夕夕身上確實有個物件,而且很稀奇,但是她非常重視那個物件,幾乎從不離身,即便是洗澡都不會摘下來,睡覺的時候手都捂著那個物件。

這時候馬浩開始懷疑是不是那個物件在起作用,真實的情況是不是根本不是夕夕的能力,而是那個物件具有某種神力讓殺戮機器退避三舍……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一切倒簡單的多了,直接將夕夕身上的物件搶走,然後自己就成了絕對的神明,地面上的所有人都得依靠自己才能活著……

馬浩問女孩,是個什麼物件,女孩描述,“是項鍊,夕夕掛在脖子上,形狀像個菱形,黑的發亮,怎麼看怎麼覺得好看,似乎具有某種吸引人眼球的力量,我盯著看的時候像是魂被那個東西吸走了,直到夕夕將它收到衣服裡我才醒過來。”

馬浩交給女孩一個任務,就是將那個東西偷掉。其實女孩也被那東西吸引過,一種很強烈的佔有慾在看到那東西的時候就產生了,即便不是馬浩吩咐,女孩也想要找機會將那東西偷走。只不過即便是她偷走了也不會給馬浩。

但馬浩奇怪的是在地下城所有東西都歸城主所有,所以夕夕身上的任何物件都不可能存在在她身上,都會被護衛先搜刮下來,然後好東西交給城主。即便是護衛不交,城主也會了如指掌的,地下城的一切城主都瞭如指掌,當城主開口向護衛要的話,那麼那個護衛的死期就到了,所以好東西護衛們一定是要孝敬城主的,一般城主看不上眼的東西他們才敢據為己有。這麼好的項鍊不可能走了一遭地下城還能完璧歸趙的戴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