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日子裡也跟平時沒什麼不同,腐朽到骨子裡的泔水味道沾著死魚的腥味兒,像放了幾個月發黴發黑的乳酪,在陰雨天順著雨水流進髒臭的小巷子裡。
我又碰見他了。
他與他的家人站在一起討論著什麼,我拿著剛買的蔬菜略過他,沒想到他之後找到了我,說著些寒暄的話似乎想跟我做點什麼,老舊的街區沒什麼人,偶爾破例我也會叫客人來到家裡交易,他果然還是按耐不住寂寞想在我這裡嚐嚐鮮,只不過我確實不是什麼很好的目標,他明明可以花更多錢體驗那些上好的貨色。
他進了我家裡之後沒有第一時間要跟我做那種事,而是熟悉了一下位置後叫我坐下,接過我手裡的蔬菜去廚房裡搗鼓了幾道菜出來。他這是做什麼?吃飽了才有力氣幹事?
很顯然我又小看他了,他這次沒有生氣,只是再三強調他不是來找我交易的,反而問了句我們認識這麼久難道不算朋友?
朋友?
我覺得按照我的職業要求我是應該討好他的,但是我討厭他,我討厭一切好人。我已經沒有什麼可再失去的了,既然不做生意那就滾蛋吧,我的逐客明顯在雷獅意料之中,他確實很有教養,與我的氣質截然不同,是那種白淨卻不單純,令人一看就不禁被他的外表吸引,從而想了解他內在魅力的氣質,穩重成熟中有股年輕人特有的嘗試與熱情。怎麼想,我都不屬於他會值得交際的型別吧,他似乎特別喜歡在我身上下功夫。我開始不解了。
是想體驗泡一個妓女的感覺?那確實,要想真的打動一個妓女的心是很難的,畢竟她們通常閱人無數,想得到她們也只需要幾張鈔票,怎麼會有人想去花費時間攻克這樣的人呢?又有什麼好處?我簡直想笑了。
或許雷獅比我想象的更喜歡具有挑戰性的東西,那好吧,我無所謂,並且他看著還挺養眼,只要他以後的正位不來找我麻煩鬧得人盡皆知之外,我都沒什麼感覺。
我們聊著天,有時恍惚確實有點像是朋友,畢竟他大概只大我兩歲,也只是剛步入社會工作的年紀,一晃五六年,從十六歲起到現在也工作不少時間了。
偶爾談到一些流行東西我都會因為接不上而沉默,他就會很好規避這類話題,可一個知識面受限的妓女又能知道些什麼呢?他也沒有因為不同的受教育程度與生活而嫌棄我知識貧瘠,雷獅是一個很有教養的人,他從他表現出來的一樣待人有禮,看上去文質彬彬,是那樣具有年輕人的青春活力。
可我不是。
我早就不耐煩,這場攻略遊戲只有雷獅一個人受用,但我卻沒有拒絕他,或許是跟他交談確實比較舒服,沒有和其他男人待在一塊時那樣噁心,遇見了他之後,我才知道一個正常的男人到底是什麼樣,畢竟從屎堆怎麼找得到金子呢。我是那顆屎,他是我不敢觸碰連靠近都感到害怕的黃金。
我們的關係神奇的緩和了,我原以為他這種正常人是不會再和我相處了呢。
我覺得他可能不是想要我的身體,他可能單純是同情心氾濫。這樣的人我真的很討厭,不是討厭對我同情,而是這樣的同情沒有半點用處。如果好人能夠拯救世界,在我幾年的工作生涯中,那些和我一樣的人就不會流離失所家破人亡了,不會因為男人的暴力而被打成殘疾,不會自殺,不會死了也被所有人詬病。
沒有人能夠拯救世界,沒有人能拯救我,沒有人。
我接受著他的好意跟他緊密聯絡著,不要的好處白不要,偶爾在接待客人中接到了他的電話我也會調笑一句要不要一起加入,他總是沉默幾秒後就結束通話電話,然後又跟沒事人一樣聊著今晚吃什麼,要不要出去散個步。
我承認我看不透這個男人。
他的心理素質確實很強,該說不說也是個厲害的人了。我真是越來越好奇到底什麼才能讓他破防了,我想起那天我們吵架的原因,難道他是因為我的不自愛才生氣的?這多好笑,搞得跟真的喜歡我一樣。
抽空時他約了我逛街,說要給我和阿姨買點好的,這多冒昧,整得我們跟夫妻似的,如果換做是別的男人我大概也就接受了,但是雷獅的話我還真不知道用什麼去償還,畢竟他不需要我的身體。
不需要嗎。
我說,雷獅,要不要買一次。
他充耳不聞,說再不吃剛買的冰淇淋就要化了。
我喜歡吃冰淇淋,冰涼又甜蜜的東西總是能讓我陰沉的心情好上一點。
我仍舊盯著他,問他是不是嫌我髒。
他沒有說話。
這樣啊,這樣。
這樣才是對的。
啊,畢竟他只是想要那種新鮮的感覺嘛?追雷獅的人不少,偶爾待在一起也見過喜歡他的女生,他到底是腦缺到想了什麼才會跟我來演這種戲,我是真的很好奇。
在和雷獅半生不熟的交往中,我媽死了,我拿著剛賺夠的下一筆醫療費站在那活像個小丑,門裡是我唯一的家人,門外是苟且偷生的我。
有什麼感覺嗎,好像確實沒有。在我意料之中她就會死掉,為了自己的母親賺取醫療費什麼的也不過是給自己一個心安,長久墮落的生活已經令我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實際上我根本不在乎她,她死了我也沒什麼活頭,我活著是為了活著嗎,我好像還真沒什麼活著的必要。
死了好,都死了好啊。
我站在天台上吹著風,心想著掉下去可能會砸到人吧,然後第二天出現在新聞頭條上,下面就會有指責我為什麼如此自私的評論,還會有一些逝者安息無意冒犯、現在年輕人心理真脆弱,辱罵我的,安慰我的,反駁辱罵的,互相罵架之類的評論。
但這一切都會因為我是個妓女的身份而倒向同一個風口,那就是死得好。
所有人都希望我去死,不是嗎。
是啊,我也想死了。
不是因為你們想讓我死,而是我本來就想死了,我活著是對生命的褻瀆,我活著只是為了那一丁點兒微末的存在感,證明我還是個人,證明我是我媽生的。可我真的是人嗎,是一個正常人嗎?這一點是否也隨著那一次次毆打羞辱煙消雲散了呢?
我不知道啊。
我已經什麼都不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