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十三。”趙永昌默默地數了兩遍。
雖然只有十三個數、十三個人,但他還是數了兩遍,對於人命,他的態度向來嚴謹,他也一直尊重人命。
儘管,他是個以殺人為生的刺客。
儘管,他已經殺過很多人,將來還要殺很多人。
那十三名匪徒都驚呆了,他們不明白眼前突如其來的少年是來幹什麼的,但卻知道他來者不善。
因為他的左手拿著一柄劍,他的右手則緊緊地握著劍柄,隨時都有可能拔出長劍。
他的劍雖未出鞘,卻已讓人感到不安。
因為他的劍一眼看去便與眾不同。
他的劍的劍鞘明晃晃的,絕非木質,而是精鐵打造,一看便知分量不輕,實際上它也確實分量很足。
每次趙永昌拔劍後,他總是右手持劍,左手持劍鞘,那劍鞘在他的手中已是殺人的利刃,是催命的符咒,威力足以媲美鐵鐧或熟鐵棍。
這就是趙永昌的劍法,右手使劍,左手使劍鞘,雙管齊下,威風八方,一人如是兩人,雙手能敵四拳!
匪徒首領張老大這時開口說道:“不知閣下是誰?上山所為何事?”
張老大死死盯著趙永昌,他的一雙大手也已握住了自己的刀,隨時準備拔刀。
但趙永昌不會給他機會。
給被殺的人機會,那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趙永昌絕對不是一個會自找麻煩的人。
所以,趙永昌直接拔劍了,他一個字也沒說,剎那間,他人如鬼魅,劍光也已籠罩天地,不過是幾個眨眼的工夫,十三個人都已死去。
沒有死前的慘呼,沒有任何的掙扎,山洞內一切都很安靜,因為死人不會製造出任何聲音來。
趙永昌已經離開了山洞,他抱著一棵樹,他的劍掉在地上,但他沒有去撿,因為他正在嘔吐。
每一次殺完人後,他都會感到胃部在收縮,他都會嘔吐。
他雖是個刺客,但他卻不喜歡殺人。
可他為什麼不換一個職業?他為什麼還要當一個以殺人為生的刺客?他明明可以選擇的,為什麼不去選?
這些問題可以有答案,也可以沒有。
因為這世上大多數的人最後都活成了自己曾經討厭的樣子。
因為這世上大多數的人並不能按照自己的設想而去生活、去選擇。
一大盤香氣騰騰的炒飯已在桌上,剛剛才嘔吐完的趙永昌正需要這樣一大盤炒飯來填飽肚子,而他的人已經回到了盡歡居。
蕭讓笑眯眯地看著趙永昌,因為趙永昌正端著飯盆,狼吞虎嚥地吃著炒飯。
看別人吃飯,特別是看別人狼吞虎嚥地吃飯,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慢點吃,別噎著了。”蕭讓說道,“事情都辦完了?老虎山是不是已經沒有老虎了?”
吃著飯的趙永昌並未理睬蕭讓,只是一股腦地吃,他當然聽見了蕭讓的話,但在他看來,吃飯是一件很神聖的事情,吃飯時絕對不能分心,哪怕是飯桌上的酒杯都不值得一看。
吃飯和喝酒完全就是兩碼事,吃飯不喝酒,喝酒不吃飯,這就是趙永昌。
一大盤炒飯很快就被趙永昌給吃了個精光,就連一粒米都沒有拉下。
這時,他才點頭說道:“是的,老虎山現如今只有十三具屍首,再沒有老虎了。”
“你已將這個訊息告訴了那少婦?”
“回來前我就去了趟楊柳衚衕,找到了楊鐵匠家,我沒見那少婦,但卻將訊息告訴了楊鐵匠,同時我還將那夥匪徒首領的頭交給了他,還給他了幾張銀票。”
他沒有說銀票的數額,更沒有說明銀票是從那夥匪徒身上搜出來的,但蕭讓一定已經明白。
而他之所以沒見那少婦,只是怕她會下跪感謝。
蕭讓笑著說道:“我原本以為你是個酒鬼,所以我才看得起你,現在我才發現,我之所以高看你,是因為你還有點人味,這在盡歡居中可不多見。”
“你覺得老虎山的那夥匪徒知道那少婦整日跪在盡歡居前找刺客嗎?”
這是趙永昌問的,而他在問完這句話後,一口氣就喝下了十杯酒,他欠蕭讓的十杯酒。
“我想他們一定是知道的。”
這是蕭讓的回答,而他在答完這句話後,也陪了趙永昌一杯酒。
“既然他們知道,那麼他們為何不解決掉那少婦?”
這也是趙永昌問的,而他在這一問後,又喝了三杯酒。
“我想他們一定不認為那少婦會是個麻煩。因為他們一定認為沒有哪個刺客會為了雞蛋和蔬菜去刺殺他們的。另外,他們一定會認為那少婦很愚蠢,愚蠢到讓他們發笑,愚蠢到讓他們喝酒時又多了一件可嘲諷的事情。”
這是蕭讓的回答,而他在答完這句話後,同樣又喝下了三杯酒。
兩個人邊喝邊談,天南海北,無所不談,不知不覺中,趙永昌已經醉了,他已記不得自己喝了多少杯酒,也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睡著的,睡前都在說些什麼。
轉天中午,趙永昌還在熟睡中,睡得很香,睡在盡歡居他自己的房中,柔軟的大床使他再怎麼翻身也不會滾落地上,也唯有在盡歡居中,一名刺客才能睡得這麼香,這麼的肆無忌憚。
蕭讓早已醒了,現在他坐在一樓大廳正中的位置,這是他的專座,坐在這裡能夠很好的看到外面。
現在正是吃中午飯的時候,所以盡歡居一樓很熱鬧,居住於此的人多半都在談天吃飯。蕭讓也不例外,他的面前有一隻肥雞、一盤醬牛肉、一盤燙菜和一碗用金華火腿和肥鴨燉出來的鮮湯。
當然,一壺美酒自然是少不了的,自從來到盡歡居後,蕭讓就很少喝水,他當真已經做到了以酒代水的地步。
忽然,門外來了三名僧人,領頭的那位僧人身穿火紅色袈裟,那袈裟華貴非常,上面居然還點綴著不少寶石,而他戴的僧帽同樣是價值連城,昂貴得很。再看他的長相,簡直是兇得很,他板著臉,雙眼凸出,耳朵很大,人也很高。
他抬頭看了一眼盡歡居的招牌,又讀起了盡歡居的對聯:“人生得意須盡歡,但願長醉不願醒。”
接著,他又大聲問道:“這裡就是盡歡居嗎?”
他身後那兩名僧人立馬答道:“是的,這裡就是盡歡居。”
答話的兩名僧人只是穿著普通的僧袍,沒有戴僧帽,光禿禿的腦袋上也沒有戒疤。
得到確切答覆後,領頭的僧人便踏進了盡歡居,他身後的兩名僧人自然是尾隨而入。
他們三個才踏進盡歡居,韓天鵬便擋在了他們的面前,並說道:“入盡歡居是要掏錢的,一個人六十兩白銀,三個人一百八十兩白銀。”
領頭僧人只是一個眼神示意,身後的一名僧人便拿出了一張二百兩的銀票,同時還高調地說道:“不用找零了。”
領頭僧人的氣場很強大,盡歡居內居然沒有一個人敢拿正眼瞧他,而他也徑自坐在了蕭讓的對面,他一坐下來就說道:“蕭施主,咱們可是許久不見了。”
蕭讓正拿著湯匙喝湯,他的動作一向很慢、很從容,聽到話後,他緩緩將湯匙放入湯碗中,這才看著那僧人,微笑道:“我當是誰呢,原來是火妖僧,你還沒被打死呢?”
火妖僧道:“哼,世上想殺我的人多了,但能殺我的人卻沒有一個!”
蕭讓點了點頭,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承認火妖僧說得沒錯。
“那你來盡歡居做什麼?該不會是為了躲避仇家吧?”
火妖僧道:“既然沒人能殺得了我,那麼我就沒有仇家,沒有仇家,何來躲避一說?”
“有道理,”蕭讓笑道,“實在是有道理,但你好像沒回答我,你來做什麼?”
火妖僧輕哼一聲,道:“哼,你我以前的交情可不淺,你應該知道的,我火妖僧吃穿住行一向都要最好的、最貴的,我是一個喜歡享受的人。我聽說你們盡歡居內的廚子的手藝比皇宮裡御膳房的御廚的手藝都要高,所以我就來了。因為御廚的手藝,我嘗過,所以我倒要看看你們這裡廚子的手藝是否能高過御廚。同時,你們這裡也是附近最貴的地方,我當然也要來。”
蕭讓輕嘆口氣,道:“唉,你說了這麼多,不就是來吃飯的麼?何必找理由呢?”
火妖僧道:“那麼盡歡居賣不賣飯?”
蕭讓道:“酒樓哪裡會不賣飯?我們當然賣飯。”
“好!”火妖僧拿出一張一千兩的銀票放在桌子上,豪氣說道:“就照這個數給我上菜!”
韓天鵬上前收下銀票,滿不在乎地說道:“客官稍等。”
沒過一會兒,韓天鵬便端著一個盤子來了,他將盤子放在桌上,說道:“這就是客官你的菜了,所有的菜。”
火妖僧看了一眼,發現盤子裡只有一根豬大腸和一顆豬心,而且居然還都是生的,根本就沒有經過料理,便質問道:“這是什麼意思?莫非一千兩銀子只夠買一根豬大腸和一顆豬心嗎?”
韓天鵬道:“別急呀,我早就聽說過,火妖僧是不吃素的。而這盤菜的名堂就叫作‘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豬大腸和豬心本不值錢,但有了名堂後就值錢了。就像有些人一樣,原本狗屁不值,但有了名堂後,就值得好幾個狗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