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之事平常都是於寧安來管理,所以巡視的時間快些。不過三日,幾人就準備出發去邊疆地區了。
邊疆路途遙遠,但要是以六人現在的速度前行,兩三日必到。
此時已是夜半,幾人本打算就在這扎個棚,細心的翰林指向半山腰處,有點小興奮道:“陛下,看那,有戶人家。”
其餘四人一同看去,都瞧見半山腰處閃著微弱的燈光。
等一行人風塵僕僕的來到那戶人家門口,正好是他們要熄燈的時候。諾爾曼斯上去敲了敲門。
等人開了門,和善道:“阿婆,請問這裡留不留人啊,我們幾個旅人想到這裡借宿一下。”
開了條門縫的阿婆警惕的看著外面四人,他們雖身著不算華貴,但也不能說是便宜,搞不齊還有可能是打劫來的!
諾爾曼斯也覺察到了阿婆的顧慮,語氣更加溫柔和善道:“阿婆,我們並非強盜,要是阿婆不信,那我們另尋他人罷。”
說完,諾爾曼斯拱了拱手,正打算走時,就聽阿婆朝屋內說了幾句當地的鄉話。點了點頭,才對屋外幾人用普通話回道:“可以是可以,但俺們畢竟是茅草屋,沒那麼多床鋪,得在地上鋪稻草。”
諾爾曼斯聽可以住,便連忙感謝。阿婆拉開了門,微光頓時透了出來。
透過微光,幾人見屋內還有一位與阿婆歲數大差不差的老者。他瘦骨如柴,衣服被縫縫補補的,不見一塊好料。左眼被劃傷,徹底廢了。
此時正抽著旱菸,椅子邊放著把砍刀,同阿婆那般警惕的看著他們。
諾爾曼斯進了屋,從行囊中找出兩塊碎銀,放到老夫妻的桌子上。
兩位老者看見碎銀時候眼神亮了亮,但反而又更加警惕了。生怕他們是付完錢,取他們命的劫匪。
這兩塊碎銀,對他們這些省吃儉用的老百姓來說,怎麼也可以用個兩三年。
阿婆領著他們去另一間茅草屋,茅草屋裡的床鋪是泥石所做,旁邊的火爐燒的正旺。阿婆從一旁拿出幾摞被子,鋪在地上,拍了拍灰就走了。
於寧安並沒有那種身居高位的傲慢心,不爭不搶,一屁股坐到鋪在地上的被褥上。秦峰泊見此情形,也想到地上去睡。
卻一把被故明堂推到一邊,毫不在意別人目光的就粘到於寧安身上。
諾爾曼斯和那個翰林都很識趣的假裝沒看到,唯獨那個秦峰泊氣的臉冒紅氣。
於寧安也絲毫沒有推搡,似乎把粘在自己身上的故明堂當做虛無一樣,問諾爾曼斯道:“曼斯,你身邊那個……侍郎去哪了。”
“曼斯”是諾爾曼斯在臨行前對於寧安說的,其他人可以叫他主上,主子。但聖子叫他主子,太不合規矩,只得出此下策。
諾爾曼斯愣了一會,才回過神,回道:“他?他說他看老者家中並不富裕,且當家的身患眼疾,就想著幫忙打獵去了。”
“他就那樣,看著冷冷冰冰的,但其實就是個傻愣青,心倒是挺善的……”
他噼裡啪啦說了一大堆,但好似除了前兩句以外,再沒有一句是關於於寧安的問題。
且這些話好似都是對他自己說的…
後知後覺的諾爾曼斯頓時啞了聲,急急忙忙了結道:“他就出去打獵了,會回來的。”
話完,就一撲騰將自己塞進被窩裡了。
於寧安和故明堂面面相聚,都不約而同的笑了。而一旁的小翰林正努力剋制自己不斷上揚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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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早些年就投奔諾爾曼斯的,那是的諾爾曼斯身邊沒幾個可用之才,身邊的可用之才沒幾個,他最清楚的莫過於冷若冰霜的克羅里斯殿下。
沒想到克羅里斯殿下背地裡竟是這副模樣,更沒想到扮豬吃老虎的諾爾曼斯陛下是這等人……
哦哦哦哦!!!這對有戲!!
(以上為小翰林的獨白……)
夜深的很快,幾人早早入睡。
一雙狼眸似的眼睛在黑夜裡閃現。
克羅里斯正提著幾隻野兔野雞,丟到茅草屋的門口,在外面找了處井,洗去手上的血汙。
為了不引人耳目,他直接翻窗進屋,剛好是在諾爾曼斯的鋪位。
他小心翼翼的鑽進去,上面一隻手摟著諾爾曼斯的腰,另一隻手被壓的無處安放,有點難受。
正想找一個舒服的姿勢睡下時,諾爾曼斯拉住他的另一隻手,翻個身,直接撲到克羅里斯的懷裡。
克羅里斯頓了頓,有些欣喜若狂的去摟他,但又害怕讓諾爾曼斯不舒服,只能小心翼翼的去摟。
克羅里斯沒看見,在他懷中的陛下,此時正羞紅了臉,憋著氣,努力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還好克羅里斯挺傻的,沒有發現出諾爾曼斯的異常,只是像只大傻狗一樣捂著他。
屋內四人的呼吸都很均勻,安靜到能聽見布料的摩擦聲。和小狼狗低垂著腦袋,嗅著他脖頸間的香味,直到昏昏沉沉的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