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獵魔人的劍
這傢伙莽得不像獵魔人 一碗燒豆腐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亞瑟撅著屁股找了整個下午,才集齊了需要的藥材,簡直比被村民圍攻還要辛苦。
好在這份辛苦沒有白費,在熬製好一份混合獸油後,材料還剩下不少,寇格林姆決定讓亞瑟上手嘗試。
說是親自上手,其實藥材的投放時機仍然是獵魔人把控,亞瑟只要按提示將對應藥材投入鍋裡就好。
嚴格來說,這隻能算是鍊金體驗,學不到多少真東西。
然而,當亞瑟終於在獵魔人的指導下完成熬製後,熟悉的字跡再次盪漾在液麵上:
【鍊金術熟練度已提升,當前水平:學徒】
【你煉製的藥劑副作用將變得更小】
不知是不是錯覺,亞瑟彷彿看見一團黑煙從液麵上騰起,然後被風吹散。
“乾的不錯,快趕上神殿裡的見習祭司了。”
寇格林姆淡淡的誇讚,伸手沾了一點混合獸油送進嘴裡嘴裡。
忽然,他的動作頓住了,從馬鞍袋深處翻出一個漂亮的瓶子開始灌裝。
“現在我們是要去準備誘餌了嗎?”
亞瑟本以為寇格林姆是要去村裡買羊羔,卻得到了一個意料之外的回答:
“你的劍術天賦不錯,得趕緊發掘出來。”
亞瑟的鼻息頓時粗重了幾分,腳步也跟著變快。
這正是他現在迫切需要的!
雙手武器達到學徒水平後,空揮就沒多少作用了。想要更進一步,必須上對抗訓練!
只有一個問題:
“我們夠錢買劍嗎?”
早些時候,亞瑟還記得自己好奇‘霍佛村的人為什麼明知道和領主有矛盾,還不買點武器來防身’時,寇格林姆是怎麼回答的。
武器,尤其是可靠的武器,無論是材質還是鍛造工藝的要求都比農具高得多。
相應的,價格自然也高得多。
即使是最普通的劍,也不是霍佛村這些村民能負擔的——到處流浪的獵魔人理應同樣感到頭疼。
但寇格林姆只是笑了笑,故作神秘: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他們沿著村路一直走到褲腿上沾滿了泥巴,擠擠挨挨的茅草房忽然散開,空出來的地方被一圈低矮的籬笆圍成院落。
院子裡,熔爐上的空氣扭曲著,一旁是鐵砧和堆著雜物的酒桶——鐵匠鋪到了。
可是,鐵匠在哪裡?
亞瑟張望了好一陣,忽然聽見一道粗豪的聲音:
“真稀罕,老領主竟然捨得請獵魔人來了。是要修理兵器,還是換馬蹄鐵?”
“都不是,我想給學徒找把訓練用劍。”
亞瑟終於發現,原來鐵砧旁那個髒兮兮的酒桶就是鐵匠,自己把他那顆滿是亂髮鬍鬚的腦袋當成了雜物。
果然,劍與魔法的世界裡,鐵匠就應該是矮人。亞瑟對這次採購的期待值頓時拔高了。
另一邊,矮人鐵匠興奮的砸了一下鐵砧,衝過往的村民吼道:
“哈,你們這些白痴,瞪大眼睛看看,就連獵魔人也要到俺威利斯的鐵匠鋪來買劍哩!”
威利斯用與他矮胖身形不相稱的靈敏動作小跑過來,拽著寇格林姆的手就往屋裡走:
“好東西都在裡面呢,你想買什麼?長劍?軍刀?保證價格公道!”
寇格林姆給他潑了盆涼水:
“我可沒說要買,威利斯,看看我衣服上的補丁,你覺得我買得起哪怕一把匕首麼?”
威利斯抓著濃密的鬍鬚,上下打量了兩人一番:
“【矮人粗口】,你們看起來就像是逃難的!俺這裡是小本生意,可不提供賒賬。”
他顯然是失去了興趣,轉身就要朝門外走去。但獵魔人開始關心矮人的身體:
“你的肩膀還好麼?”
這話像是捅了馬蜂窩,矮人揮舞著兩條短粗的胳膊,叢林一樣的鬍鬚抖動著,滿嘴都是無法訴諸文字的粗口:
“當然不好!Duvvelsheyss!那個老不死的最近不知道在發什麼瘋,逼著俺沒日沒夜的打箭頭!
“俺的肩膀現在腫的和麵包一樣高!哪怕是喝一整瓶伏特加都睡不安穩!”
“那你或許需要這個。”寇格林姆掏出亞瑟熬製的混合獸油朝著矮人晃了晃:
“獵魔人專用跌打藥,睡前抹一抹,包管你第二天起來渾身舒坦。”
威利斯從鼻孔裡發出‘嗤’的一聲:
“是你瘋了還是我瘋了?傻子都知道獵魔人的藥劑裡有劇毒!”
寇格林姆掏出自己的徽章舉到威利斯面前:
“對你下毒我能有什麼好處?看看這個,我可是蝮蛇學派的!是玩兒毒的高手!
“這瓶藥劑毒性已經削弱了一半以上,以你的體魄足以無視了。”
這話很合威利斯的胃口,他咧嘴笑道:
“有道理,俺們矮人多惡劣的環境都能適應,這玩意怎麼用?”
寇格林姆連忙拉住威利斯,因為矮人鐵匠大有把混合獸油一口悶了的意思:
“塗抹在腫痛的部位,輕輕按揉五分鐘,四個小時內不要進行劇烈運動…呃我說你能不能先洗個澡?”
矮人聽到一半就迫不及待的將藥劑倒在了肩膀上,面板上的炭黑剛被沖淡,立刻又在搓揉中變成了泥漿。
“好東西,俺的肩膀暖烘烘的,不疼了!”
威利斯興奮的嚷道:
“多少錢?俺買了!”
“您怎麼知道鐵匠會需要跌打藥?”
幾分鐘後,兩人心滿意足的離開鐵匠鋪,亞瑟背上多了把嶄新的長劍。
寇格林姆聳聳肩:
“在北方,鐵匠要把一半收入上交給領主,非人種族繳納的比例還要更高。
“比起這個,你更應該抓緊熟悉這把劍。如果發生意外,它可是唯一擋在你和獅鷲之間的東西。”
說到劍,亞瑟終於問出了早就想問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把劍背在背上?挎在腰上不是更方便拔麼?”
不論是亞瑟還是獵魔人的劍,都是手半劍的形制。
所謂手半劍,就是既可以單手使用,也能雙手握持的劍。又名混種大劍。
它的劍身比單手劍長,攜帶又比雙手劍方便,可使用的戰技更是豐富。
使用者既可以在副手裝備匕首、盾牌、法印以追求戰術的靈活多變,也能透過雙手掌握的方式釋放極致的技巧與暴力。
壞處只有一個——那就是這玩意在背後的時候根本不可能一下拔出來!
寇格林姆嘆了口氣:
“我問你,我是什麼人?”
“獵魔人啊。”
“那這幾天下來,你覺得我這樣的人受歡迎嗎?”
“呃,剛開始的時候大家是會有點…”
寇格林姆沒等亞瑟找補,繼續說道:
“如果你是這裡的村民,看到一個名聲很差的人走過來,你會希望他的劍在腰裡還是在背上?”
“當然是在背上好一點,至少,如果你真的像傳聞中一樣恐怖,我還能在你拔出劍之前跑掉。”
亞瑟點點頭,但又立刻追問道:
“可如果是為了叫人放鬆,幹嘛不直接把劍放在馬鞍袋裡?反正我們也只有在狩獵怪物的時候會用到劍。”
寇格林姆看著一度驚豔過自己的學徒,開始懷疑這小子是不是把所有腦子都點學習上了:
“你憑什麼覺得人類比怪物更安全?”
亞瑟像是胸口被人用力捶了一拳,呆愣在原地,很久沒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