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章節讀者老爺們的留言比較多,感覺有必要回應一下。

書裡有寫,新世紀音樂是一種很新的流派,人聲佔比少,類似的風格,在90年代很難火,畢竟,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市場有著不同的風向。

以《我在那一角落患過傷風》為例,很多80、90後都聽過這首歌,但很少有人去了解背後的歌手,以及製作人。

《蟲兒飛》也類似,這首歌一度被當成了兒歌。

還有那首《RiverFlowsinYou》(你的心河),這首歌,很多人可能在短影片平臺刷到過,不一定會去了解背後的歌手。(歌曲放到了彩蛋章)

《故宮的記憶》情況也差不多,聽過的人絕對不在少數。

但神思者只是小範圍的火,在市場上絕對不算知名。

同理,《斯卡布羅集市》和《youraisemeup》都是全球範圍內的金曲,瞭解背後故事的人,也不會太多。

以我自己為例吧,在查資料之前,我不知道他們是英格蘭、愛爾蘭民歌改編的作品。

這兩首歌的原創作者,神秘園和西蒙、加芬克爾,之前都不太瞭解。

不少讀者老爺反應選曲太經典,比沈浪的專輯還要好,在天樂心裡,這兩張專輯是不分伯仲的,都是開宗立派的專輯,前者是新世紀音樂風格,後者是流行搖滾風格。

至於,金曲過多的問題,其實還好,斯卡羅布集市是改編翻唱,《youraisemeup》是愛爾蘭民謠改編,星星索也是翻唱東南亞民歌。

這裡也說明一下為什麼這麼設計。

內地的唱片市場盜版問題一直很嚴重,從80年代開始,內地歌手發唱片不賠本就算是賺,能靠唱片賺到錢的歌手,屈指可數。

這裡大致能分為兩個階段。

一個是千禧年之前,另外一個時間是千禧年之後。

千禧年之前,盜版橫行,但優秀的專輯,還是能靠唱片掙一點點錢的,不過,歌手收入的大頭,依舊是商演、代言之類的商業活動。

千禧年之後,數字音樂時代,唱片公司基本死絕了,網路盜版的成本低,傳播渠道廣,哪怕是超級大牌,也很難靠發專輯掙錢。

這是大環境問題,不是一個人能改變的。

沈浪的第一張搖滾專輯,就不會太掙錢。

以黑豹樂隊為例,網上有通告說什麼第一張專輯大賣150萬張,其實,這明顯是不可能的事,真正的情況是他們的首專因為各種問題,先在香江發行,晚了小半年才在內地發行。

彼時,盜版碟已經充斥著內地市場,那150萬張的銷量是把盜版算上才差不多。

還有一個更知名的傳言,《心太軟》賣了2600萬張,論傳唱度,這首歌絕對是火出天際,銷量的話,2600萬正版銷量是絕對絕對絕對不可能的。

書裡也有寫,《小芳》這首歌絕對是火遍大江南北,只論內地的話,當年比《吻別》還要火,但它的正版銷量才7-80萬張。

歌手分到手能有多少呢?

具體金額,天樂不清楚,因為不知道李春啵和唱片公司的合同,但料想不會太多,頂多二十多萬。

這個金額是根據鄭均的專輯銷量推算的,在鄭均與紅星生產社的判決書中明確提及,《赤裸裸》銷量五十萬(盒帶+CD),鄭均實際到手只有15萬。

這15萬,包括7萬的詞曲版稅,以及8萬專輯版稅。

其實,李春啵拿到的錢,可能比鄭均還要少,因為那時候內地是沒有詞曲版稅概念,雖然港臺音樂人北上是撈金來的,但在版稅這一塊,確實要比內地規範的多。

提了這麼說,只是想說明一件事,內地發行專輯,很難掙錢。

沈浪要怎麼合理的掙錢呢?

一是發英文專輯,二是電影配樂。

作為一個新人,怎麼打入電影配樂行業呢,新世紀專輯就是敲門磚。

歌迷不太會關注專輯的詞曲作者、製作人,但業內人士絕對會重點關注幕後資訊,在唱片公司內部,王牌製作人、曲爹的話語權是遠遠高過歌手的。

新世紀音樂是為了展現沈浪的專業素養,這張專輯相當於一張名片,既是敲門磚,也是給沈浪漲身價用的。

或者說的更直白一點,那依是工具人,用來展示沈浪音樂才能的工具人。

同時也是為了後續的劇情做鋪墊。

沈浪未來的主要事業,一是自己發專輯,二是電影配樂,三是擔任製作人,未來會跟寶麗金這樣的唱片業巨頭合作成立一個廠牌。

大體情況大概類似亞瑟小子和環球合作的模式,子廠牌負責製作音樂,共享錄音版權,總公司負責推廣藝人。

像賈斯汀比伯,最初就是亞瑟小子發掘的歌手,然後推火的。

然後,演戲頂多是玩票性質,順帶做一些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