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柳暗花明
我的仙女師父神通廣大 念念不忘卿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傳說她十幾歲便闖蕩羊城,足足二十年,遊走在黑白兩道間,
不少當權的大佬都要給她三分面子。
“喲,我當是誰吶?原來真是我們家左大少啊!這麼久沒光顧生意了,上哪兒發財了?”
菊姐扭動著腰肢,走到張左身邊,緊挨著他坐下,臉上帶著甜膩的笑意,神情卻不卑不亢。
菊姐一身緊身連衣裙,烏黑的長髮在腦後盤起,有那麼一絲慵懶,但雙眼明亮如鏡,眼眉中透著無比的精明幹練。
張左雙眼微微眯起,臉色陰沉的看著眼前這個女人,很是窩火,可還偏偏不好發作。
菊姐見張左不吭聲,用眼角餘光掃了張羽堂等人一眼,倒了杯酒,遞到張左面前,笑著說道:
“左大少,您是什麼身份的人?羊城豪門張氏的繼承人,犯得著紆尊降貴,和這種小人物一般計較麼?”
張左斜著眼,鼻子裡重重的一哼,不滿的說道:
“你知道這小子做了什麼嗎?我張大少自打生下來,只有老子拿錢砸人家的臉,還沒有誰敢拿錢砸老子!”
菊姐臉色微變,隨即認同的點了點頭,然後指著張羽堂,厲聲說道:
“你這兔崽子,真是吃了豹子膽了!居然敢對左大少無禮。明天不用來上班了!趕緊滾蛋。”
張羽堂來羊城就一直跟著菊姐。因為勤快肯幹,深得菊姐賞識。
現在菊姐的意思,很清楚,擺明就是來救場的。
張羽堂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其中的意思,二話不說,拔腿就往包廂外走去。
“你不能走!”
長毛出手攔住張羽堂。
“左大少?這麼個小人物,螻蟻般的東西。您不會連這點面子都不給大姐吧??”
菊姐帶著一絲撒嬌,輕輕推了推張左的胳膊。
張左深深看了菊姐一眼,順手提起一瓶洋酒,起身走到張羽堂面前。
“小子,今天老子就在看在菊姐的面子上,暫時放你一馬。你最好永遠都不要在我面前出現,否則本少爺會讓生不如死!”
說著,他擰開酒瓶,將整瓶紅酒從張羽堂頭上澆下來。
羊城的天氣很熱,哪怕是包廂裡開著空調,也不算涼爽。
可現在張羽堂感覺很冷,尤其現在,深紅色液體化作的水簾遮擋了視線,流得滿身都是,空調風吹來,只覺得渾身冰冷。
可當他看到眼前這張扭曲猙獰到了極點的臉,耳邊響起長毛、小平頭的嬉笑嘲諷聲,他心中的寒意頓去,一股怒火沖天而起。
他麼的,同樣都是人,為什麼他搶走了我的女人,還可以這樣對待我!?
不就是家裡有幾個臭錢麼?!老子也一定要有錢!大把大把的錢!
到那一天,老子一定要加倍,不對,是百倍千倍的奉還!
張羽堂雙眼通紅,牙齒咬得咯咯作響,強壓著怒火,在心裡卻不斷嘶吼著。
菊姐見狀,忙連連打眼色,甚至快步走到他身邊,將其死死按住。
張左欣賞著張羽堂的憤怒神情,哈哈一笑,志得意滿的帶著狗腿子們揚長而去。
第二天,張羽堂躺在床上,痴痴的看著出租屋裡貼滿發黃報紙的屋頂,一籌莫展。
昨天在酒吧裡,幸虧菊姐出手,他才僥倖逃過一劫。
菊姐再強勢,也不敢明目張膽與張左作對,只能暫時讓他離開酒吧。
沒有了工作,就沒有收入來源,完全依靠兼職,要養家餬口實在是困難。
以後的日子該怎麼辦?
思前想後,張羽堂覺得現在這種情況,最好還是回老家先避避,等過了這陣再做打算。
何況,他也不放心家裡,想趕緊將手術費送回去,先給付父親做完手術再說——臨行前菊姐給了他筆遣散費,加上先前籌的錢,倒是勉強湊夠了手術費。
張羽堂的老家在距羊城數百里外的一個小鄉村,封閉落後。
他坐了整整一天的火車,才回到家裡。
一天的長途奔波,張羽堂隨便洗了把臉,爬上床就要休息,卻不料頭頂上的白熾燈驟然變暗,接著又突然變亮。
“都什麼時代了,電力供應還是這個水平!”
以為是家裡電壓不穩,張羽堂罵了聲。
誰知他話音未落,燈光又變,緊接著對面的牆壁上隱隱有光線射出。
張羽堂老家房子是間三進的青磚瓦房。
房子很古老了,聽父親說,好像前前後後有百多年了,幾經修繕才熬到了今天。
現在青磚牆上居然有光芒射出。
張羽堂擦了擦眼睛,確認不是眼花,一溜煙的爬下床,走到牆邊,用手指輕輕敲了敲磚面。
一陣沉悶的空鼓聲響起。
難道里面有什麼東西?
張羽堂心中一動,轉身從廚房裡找來把鏽跡斑斑的菜刀,沿著青磚邊緣撬動,一陣忙活後,終於取下好幾塊青磚。
一個小小的空洞赫然出現在眼前。
張羽堂開啟手電,隱約間看到裡面有東西。
他大著膽子伸手進去,小心翼翼的摸索一番,感覺裡面的東西細細長長的。
掏出一看,是一根長長的捲筒。
吹去厚厚的灰塵,小心開啟,裡面居然是一副紙張泛黃的卷畫。
畫卷展開,一個古裝女子的形象出現在眼前。
好美!
張羽堂忍不住嘖嘖讚歎。
這女人像極了仙女的模樣,臥蠶眉、丹鳳眼,一頭烏黑雲鬢如墨似漆,美得像是不食人間煙火,美得令人不敢輕易靠近。
最為難得的是,雖然只是一副簡筆國畫,但畫上的女子極為傳神且非常富有質感,不像是一筆筆畫出來的,倒像是相機拍下來的照片。
張羽堂正不住感嘆,突然畫上光芒驟然大作。
他甚至都沒來得及叫出聲,身形便被明亮的光芒完全吞沒。
三天後,張羽堂回到羊城,休息一番,便來到了先前工作的酒吧。
他想找找菊姐,看能不能重回酒吧工作。
這個時候才六點多,酒吧還沒開門。
他也沒急著進去,熟門熟路的進了酒吧旁邊的一家快餐店,很奢侈的點了份最貴的肥腸蓋飯。
他有一口,沒一口的吃著飯,心思都放在了右手的戒指上。
那枚戒指質地黝黑似墨,看著很古樸,也很有質感。
其上有一個細小的蟾蜍,張著血紅的大嘴,不時泛起幽異的光芒,很是詭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