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春季依舊寒冷,瑞恩騎著一匹捲毛瘦馬朝達克城方向行進。僅僅一個冬天,草原就已經換了一個天地,原本統治在這裡的半獸人部落被驅逐到了北邊,人類大軍蜂擁而來,在各條大路上設立了無數驛站、兵營。

從大山裡出來不久,瑞恩就已經碰到了數十起條登王國的巡邏隊,這種巡邏隊通常人數不多,武裝齊整,面目彪悍,望著陌生人的眼睛裡滿是警惕,在軍官的率領下來回走動,遠遠望去,彷佛是沒有目的的在曠野裡瞎逛,但朝人類防線深入進去,很快就會很快發現其中的規律,按照山川地勢以及兵站的分佈,大大小小的巡邏隊伍很有規律的梭巡期間,就象是一隻上緊了發條的鐘表一樣。

出乎瑞恩的意料,這些巡邏隊對陌生人的盤查卻並不十分嚴密,很多時候,巡邏的的官兵遠遠望見瑞恩,甚至連問都不問一聲就轉身走開,彷佛這裡不是戰區,而是某個溫和寧靜的小山村一樣。

瑞恩的打扮並不起眼,事實上,現在出沒在邊緣草原這一邊的大多數都是瑞恩這樣的人類:一匹骯髒不堪的瘦馬、衣衫破爛、揣著一把不知道能不能劈柴的破劍,漫無目的的隨處遊逛——以往那些驅趕著牛羊放牧的半獸人,不是被打到北方去了,就是被抓去做了奴隸,現在仍然敢在這裡活動的,大多數都是昔日被流放過來的人類罪犯。

朝著南方連續走了十來天,道路上終於有了一點繁盛的樣子:河流上被架起了堅固的浮橋,軍隊制式的帳篷一頂接一頂的連城一片,運送輜重給養的馬車隊川流不息,每個驛站旁邊都修起來一個破破爛爛的木房子酒館,幾個抹著劣質脂粉、醜得象男人一樣的妓女捏著嗓子高聲拉客,調情、尖叫、浪笑、呵斥,馬糞合著啤酒的香味,輸光了最後一個銅子的冒險者蹲在柵欄下,漠無表情的看著人來人望。

路口最前端的一隊衛兵講瑞恩攔了下來,瑞恩有些吃驚,回頭望去,領頭計程車兵表情非常放鬆,稍稍接近,他立即聞到了對方嘴裡的酒氣。

“哪裡來的?!”

瑞恩低著頭,沉著的道,“北邊,打了幾張皮子!”他指了指馬背上數張野獸皮毛。

衛兵點點頭,撇下他,在瘦馬上隨意翻檢,隨手扯出一張看上去比較完好的,扔給夥伴,回過頭來,下巴努了努,示意跟著他走。

走過柵欄,一名臉色灰白的軍官鬆鬆垮垮的坐在一張木桌後,見瑞恩過來,抽出鵝毛筆,“姓名!”

“……霍拉德……”

“國籍?!”

瑞恩不自禁的轉頭四顧,這時旁邊的衛兵早已走開,他注意到,這裡計程車兵和前線的那些士兵大不一樣,一眼望去,一片營區幾乎沒有幾個人身著盔甲,而且多數只是佩了一把長劍,少有長兵器,甚至連弓箭都沒有佩戴。

按照大陸通行的陸軍軍事條例,部隊在作戰區域之內,離開營壘、壕溝直線距離五十米之外執行任務的戰鬥兵員,都必須穿戴甲冑,武裝整齊,平原、草原、沙漠地區一線肉搏部隊應配發鐵甲;弓箭手、輜重兵以及其他輔助作戰人員應配發皮甲,中隊長以上中高階軍官應配發鱗甲並戴上有面甲的頭盔,如有違背者,應受鞭笞之刑。

照他們的裝備和紀律來看,自己似乎是出了西北邊防軍的作戰區域,而眼前這這支部隊,應該是次一流的非野戰兵團。

更深一點推理,現在人類軍隊的戰況應當相當不錯,否則,即使是後方的守備部隊,也不會如此鬆懈。

見瑞恩東張西望遲遲不答,那名軍官猛的一敲桌子,不耐煩的道,“看什麼看?媽拉個巴子,老子他媽看你象奸細!”

瑞恩嚇了一跳,急忙低頭陪笑,“不敢、不敢!”

軍官沉著臉,“國籍!”

“我是亞提亞人!”

“年齡?!”

“二十五……”瑞恩有點不自然,不知覺的摸了摸自己的臉,其實今年他才十九歲。

“什麼罪?!”

瑞恩愕然道,“什麼‘什麼罪’?!”

軍官瞥了他一眼,不屑的道,“你們這些人渣,不是犯了罪,會到邊緣草原上來?!”他冷笑道,“你他媽給老子老實一點——說,以前在亞提亞是犯了什麼罪?!”

瑞恩這才恍然,擺出一副侷促的樣子,小聲道,“衝撞貴族的……馬車!……”

軍官埋頭寫了幾行字,末了吹吹墨水,念道,“霍拉德,男性人類,二十五週歲,亞提亞人,平民,神歷八五六年之前,因‘侵犯貴族權利罪’流放……”

他瞟了瑞恩一眼,哼了一聲,“是不是這樣?!”

“是、是!”

“很好,那現在我非常榮幸地通知你,你現在已經成為光榮的條登王國平民,受至高地、偉大地皮爾士三世國王陛下庇護之下,”他把那張紙片扔給瑞恩,“自己看看!”

捏著這張輕飄飄的紙片,瑞恩莫明其妙的看著他。

那名軍官卻彷佛半點解釋的興趣也欠奉,不耐煩的擺擺手,“好了,你可以滾了!去那邊交稅。”

不待瑞恩反應過來,旁邊那名士兵懶洋洋的橫過劍鞘,頂了他一把,拉到一邊,不由分說,再次從馬背上抽出一張皮毛,朝瑞恩擺擺手,吐出一個字:“滾!”

牽著那匹瘦馬,瑞恩走入柵欄之內。這片房子與其說是一個用於軍事的驛站,倒不如說是一個繁盛的市集,雖然面積很小,但也頗為熱鬧,人流川流不息,旁邊甚至還有不少小小的攤販,令瑞恩想起來昔日的土城,不過唯一遺憾的是,這裡除了人類之外,就再也看不到其他種族的人了。

“來了、來了!!……”瑞恩正左右閒逛,旁邊忽然有人大聲喊道,轉頭望去,前方道路上隱隱塵土飛揚,大隊馬車緩緩駛來,數十名全副武裝的騎兵開道,左右緊跟手持長槍計程車兵,而馬車之後卻是用粗繩束縛的半獸人,一串一串好似穿在籤子上的烤肉一樣,朗朗蹌蹌,在旁邊計程車兵喝罵下踉蹌前進。

瑞恩隨手扯過一人,“那是什麼?!”

那人看上去衣著甚好,撇撇手將瑞恩甩開,白了他一眼,眼中滿是鄙視,“奴隸唄!這可都是新鮮貨,價錢公道,”環手指了一圈,“你不是傻了吧?!沒奴隸,咱們來這裡幹什麼?!”

“額……”瑞恩呆了一呆,隨即恍然,這才明白這裡為何如此熱鬧了。

那人拍了拍適才瑞恩抓過的地方,眉頭大皺,轉頭朝瑞恩看了幾眼,身形高大,看上去頗為強壯,忽然有了點興趣,“你叫什麼名字?!”

“霍拉德!”

“噗哧……”那人搖搖頭,“這名字可真夠噁心的,難道你們鄉下人就只會這兩個詞麼?!”

瑞恩心中大樂,大有同感。抬頭望去,這個人約莫三十多歲,身材瘦削,穿著一套精心裁減的長袍,滿頭褐發刷得有光發亮,看上去極惡俗。

“您好,請問您是……”

“我是丹馬斯。”在瑞恩詫異的目光中,他居然圍著瑞恩轉了兩全,忽然伸出手來,朝瑞恩胸膛上擂去。

瑞恩輕輕側身讓過,愕然道,“你做什麼?!”

“不錯、不錯!”丹馬斯面帶微笑,“看上去還有兩手,”他湊了過來,拍拍瑞恩的肩膀,“你運氣不錯,丹馬斯老闆準備賞你一碗飯吃——怎麼樣?!”

瑞恩搖了搖頭,這時他感覺這個傢伙似乎有點神經病,“你說什麼?!”

丹馬斯微微一怔,“你不明白?!”他指這那邊的奴隸道,“我準備收購一批奴隸回去,你給我做護衛如何?”

瑞恩失笑道,“你真會開玩笑!”推開他的手,轉過身去準備走開。

丹馬斯滿臉詫異之色,轉頭看了看蹲在柵欄那邊的冒險者,愕然道,“你居然不幹?!”彷佛遇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事情一樣,他搖搖頭,“考慮一下吧,三天時間,去達克城,薪酬一個銀幣,包你吃喝!”

“什麼?!達克城?!”瑞恩立即轉過身來,看著神情驚訝的丹馬斯,這才察覺自己有點失態,乾咳著道,“一個銀幣?……一個銀幣恐怕太少了點吧?我看兩個銀幣還差不多!”

丹馬斯這才釋然,板起臉道,“最多加二十個銅幣,你不幹就算了!”

瑞恩低著頭想了想,彷佛萬分猶豫,末了悻悻然到,“好吧,那就這樣好了!”

達成協議之後,丹馬斯立即帶著瑞恩朝驛站那邊走去,繞過幾座帳篷,只見在驛站外邊的空地上擺起了一座小小的木臺,外圍人頭洶湧,數十名士兵將奴隸驅趕過來,輪流上臺競價,一群奴隸商人和軍隊的競賣人討價還價,片刻間就有幾單生意完成。

當丹馬斯和瑞恩走近時,一名瘦小男子湊了過來,朝丹馬斯諛笑道,“老闆!”

“怎麼樣?!辦妥了沒有?!”丹馬斯大刺刺的道,隨手指著瑞恩,“新來的護衛,霍拉德,”轉頭對瑞恩道,“我的助手,馬丁。”

“嘿,您放心,”馬丁看也不看瑞恩,對丹馬斯伸出三根手指,“五十個精壯半獸人,只花了三十個金幣,他們還贈送了十五個女人和半大小孩!”

“放屁,”丹馬斯怒道,“你腦子裡灌屎了?我要女人和孩子幹什麼?你給他們出飯錢麼?!”

馬丁稍一窘迫,隨即陪笑道,“老闆,那些女人壯著呢,可跟男半獸人差不了多少,回頭到了達克城,一轉手就價錢翻倍!”

丹馬斯臉色稍緩,朝馬丁擺擺手。

片刻後,一輛馬車開了過來,末尾栓著數十名衣不蔽體的半獸人,瑞恩漫眼望去,這才發現發現旁邊還跟著十幾名手持長劍的人類,看來應該是自己的同行,不等丹馬斯催促,他立即進入角色,牽著馬匹跟在隊伍之後。

丹馬斯一聲令下,隊伍慢慢出這個小小地驛站,朝東南方向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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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出去蠻久,現在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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