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獲得爵位的希望
大秦,開局被殉葬,被迫稱漢王! 臺閣體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今年是秦王政二十六年?!”
秦越人心中一沉,感到了一股強烈的緊迫感,驪山陵在今年就要羨門,也就是封閉墓道和陵墓的大門,基本修建完畢。
他將會隨著羨門,一起殉葬!
秦越人的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
逃走?
他搖了搖頭,把逃走的念頭甩出腦外。
現如今是秦王政二十六年,不是十一年後的秦末大亂,各地揭竿而起,反抗秦朝的統治。
秦朝能夠統一六國,就在於有著嚴密的制度,大秦鄉里有著密集的傳舍、郵、亭,十里一亭,相當於十里地就是一個鄉鎮派出所,嚴格搜查過往的人。
在耕戰制度下,又把庶民禁錮在各自的鄉里,人口流動極少,出門需要有驗傳,也就是七八十年代的介紹信,只要出現一個陌生面孔就會引起亭長的警惕。
亭長抓捕逃亡的盜賊,又有很大的賞賜,立即就會查驗陌生人的驗傳。
秦越人還沒逃出芷陽縣,就會被驪山陵附近的傳舍、郵、亭抓捕回來,根本沒有地方可逃。
“莫要非議朝政。”
廚嗇夫拿著河柴,過來給馬蹄灶新增炭火,免得衣著單薄的幾名戍卒,凍死在驪山傳舍。
他告誡道:“傳舍內人多眼雜,如果有人前往官寺告奸,訴告你當眾非議朝政,只要坐實了罪名,你就會被判處一個斬首棄市!”
斬首棄市是把一個人的腦袋砍下來,不讓收屍,暴露在市場上警醒庶民。
人死以後,講究一個入土為安。
不讓收屍的棄市,是一個很大的懲罰。
“呵呵。”
趙亥訕笑一聲,縮了縮脖子說道:“若是我還有公士的爵位,怎會窩在傳舍的地灶旁邊,早就躺在臥榻上,等著隸妾過來服侍。”
爵位!
秦越人深吸一口氣,找到了唯一的出路。
正是爵位!
自從商鞅變法以後,秦國的舊貴族體系瓦解,變成了二十等爵,從最低等的一級公士,一直到最高等的二十級徹侯。
秦國的爵位不再是世襲,變成了憑藉軍功獲取爵位,有了爵位就會得到官寺發放的田地、宅子、隸臣妾等奴隸,也能擔任官吏,打破戰國以來的階級固化。
上至丞相,下到黔首庶民,大家在軍功爵的體系內公平競爭!
“只要有了爵位,就能擺脫驪山戍卒的身份。”
秦越人握緊了腰間的短劍:“大秦統一了六國,對於我來說是件好事,以我黔首的低賤身份,只是數十萬大軍的一個炮灰,在大秦嚴密的軍制下,要求每個人都是一個螺絲釘。”
“沒有突然崛起的可能,更不會因為一些先進的言論獲得重視,說不定哪天就死在了一場大戰中,如今統一了六國,維穩就成為了朝廷最為重要的一項重任。”
秦國直到十一年後的秦末亂世,六國貴族始終沒有停止過反抗,造成各個郡縣出現不少的叛亂。
維穩,也就是維持地方穩定,一直是秦國重要的公務。
秦越人太懂維穩了。
就算是在現代,秦越人所在的公安部門,維穩也是最重要的一項工作。
“敢問趙君。”
秦越人客氣的說道:“抓捕多少群盜,可以獲得一級公士的爵位。”
一句趙君的敬稱。
趙亥大喜,忍不住炫耀起了博學:“生捕群盜一人,等同於斬首二級,官寺賞賜給你十四金,當然了,你也可以放棄金,選擇爵位。”
斬首二級!
秦越人倒吸了一口涼氣:“官寺給出的賞賜也太豐厚了。”
士伍斬首一級就能晉升一級公士。
看似簡單,實際對於斬首一級有著嚴格的標準,士伍斬首的敵人必須是甲士,也就是披甲精銳或軍官,並且成功的把首級帶回去,才能晉升一級爵位。
秦國的兵役分為正卒和戍卒,正卒就是正規軍,也就是甲士。
戍卒是輔兵,負責後勤輜重,修橋鋪路。
如果是在戰場上,秦越人被砍了腦袋,都不算是斬首一級。
一級公士再次斬首一級,晉升二級上造。
秦越人只要能夠抓捕一名群盜,足夠他獲得夢寐以求的爵位。
還是連升兩級的二級上造!
秦越人的呼吸粗重了,從來沒像今天這般渴望人頭。
馬蹄灶旁邊的戍卒,也是一臉的火熱,對於軍功人頭產生極大的渴望。
秦越人注意到周圍幾名戍卒的神情,心裡一凜,喟嘆道:“難怪只有秦國能夠一統六國,在商鞅變法下設立的軍功爵制度,把秦國上上下下變成一個渴望殺戮的機器。”
“其他各國還是舊貴族的制度,還是充斥著階級固化,六國焉能不亡!”
秦越人苦笑一聲,深刻體會到軍功爵的可怕。
他在現代接受了將近二十年的教育,穿越過來短短一段時間,就被軍功爵制度給同化了。
可見大秦制度的驚人之處。
“不過嘛......”
趙亥悶悶不樂的說道:“官寺給出的賞賜雖說豐厚,卻有兩個嚴苛的要求,一個是生捕,一個是群盜。”
生捕就是活捉。
抓到活的才有賞賜。
群盜是指按照《盜律》,五人以上的團伙作案,被視為嚴重威脅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
盜賊的人數必須達到五人,才能算是群盜。
秦越人心裡一沉,明白了趙亥的意思,只有抓捕了團伙作案,才會獲得斬首二級的豐厚賞賜。
即便是在後世,組成人數眾多的團伙,幾乎都是劉華強、張子強那種級別的悍匪,有膽子搶銀行,或者綁架富豪。
難怪,給出斬首二級的賞賜。
果然,就在趙亥說出群盜兩個字以後,除了秦越人以外,屋舍內幾個馬蹄灶旁邊的戍卒,全都露出了畏懼的神色。
慫了。
“有群盜!”
就在這時,傳舍外面出現了一聲淒厲的呼喊:“黥夫搶了驪山工室的銅器,快些抓住他,不能放跑了此人!”
秦越人霍然起身,拔出腰間短劍,衝進了屋外的大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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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秦律對於誹謗與妖言罪懲罰很嚴重,只要在公開場合構成‘誹謗’或‘妖言’。
例如盧生等人私下議論秦始皇‘樂以刑殺為威’,被以‘妖言亂黔首’罪名坑殺。這類犯罪通常處棄市(公開斬首並且暴屍),更嚴重甚至是族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