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一開始我是完全不相信的,就是那個該死的王連婆。”
“王連婆是死騙子的老婆。”
“她原來那個老公窮的要死,她的仔讀書都沒錢。突然有一天就開始穿金戴銀了。”
“是唄!我們就不曉得她怎麼突然有錢了。”
“也沒有人問她,她就自已天天在那現什麼一樣現,故意好大聲當著我們面跟那個死男人講電話。”
女人們七嘴八舌地說起她們被騙的經歷。
我體會到,她們現在非常需要一個人傾聽她們。
也許她們知道去上訪沒用仍然想要去上訪的原因就是這個。
她們需要舒解,需要人聽她們說話,聽她們抱怨,聽她們咒罵並和她們一起同仇敵愾地罵那個騙子和他的女人。
她們現在非常敏感,一個個都像即將炸毛的貓。
最害怕聽到的,就是別人說自已笨,此時一句“你如果不貪,怎麼會上當呢?”
可能就會要了她們的命。
但是她們遭受的龐氏騙局與電信詐騙中單人被騙,還好的一點就是——龐氏被騙的物件是一群人,他們可以互相抱團取暖。
此外,還有就是龐氏騙局必須和受害者面對面,相對於電信詐騙,這型別犯案者更好抓。
不是非有需要騙人的理由,一般人是不會去騙這種錢的。畢竟龐氏騙局週期一般不能超過6個月,超過六個月必定崩盤。
所以,這人大機率是參與了賭博,或者生意失敗之類。
在聽她們訴說的時候,我腦海裡不斷分析,得出一個結論。
於是我問欒警官:“犯罪嫌疑人轉出去的賬款,大機率是能追回的吧?”
“要看偵破情況,只要他的錢不是轉向境外,大機率是都能追回的。”欒警官回答。
我點點頭,對著那些怒氣未消的女人說:“你們也聽見了。希望你們能理解警方,他們也非常希望能夠追回贓款,只是,破案需要時間。”
“可是,還需要多久?我都不敢回家過年。”
“犯罪嫌疑人才剛剛抓到,案件審理也還需要時間。”我說。
“以我經驗來說……返還時間大概在1--10年不等。”欒警官說。
“十年?你們警察干什麼吃得?”
一個女人從沙發上站起來,情緒激動地指著欒警官。
我看著欒警官漲紅的臉,趕緊站起來安撫道。
“欒警官不是這個意思。事實上案件是已經偵破,判決下來不會超過3個月。到時候你們應該就有人能拿到錢了。”我捅捅欒警官,“是不是這個意思。”
“對!有一批人是可以先拿到錢的。”欒警官說。
“那你說,誰先拿這個錢?”一個女人問。
我也看向欒警官。
“應該是按照經濟狀況,如果被騙人員裡面有低保戶的話,家庭困難者先得第一批資金。後續就是按照報案時間,同時也會酌情平均分配一些。”欒警官說。
“所以你說的一至十年,是因為錢款的追回需要這麼長的時間?”那個年輕姑娘說。
“對,差不多這個意思。”欒警官回答。
“所以,請你們相信警方。”我說,“並且告訴你們一個秘密,破獲這種經濟犯罪經偵隊員也是有獎金的。這個獎金金額跟他們追回贓款數額有關。”
我看向欒警官:“所以他們一定會死命地去幫你們追回這筆錢的。你們放心。我說得對不對?欒警官?”
欒警官驚訝地看向我,有些好奇,不知道為什麼我知道這麼多。
愣了半晌才回答:“是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