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魚羊為鮮
明君養成:從讓朱祁鎮萬箭穿心起 迷路的龍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朱祁鎮皺眉:“光天化日,官道之上,竟有此等兇案發生!”
“自然是交於刑部,令其限期辦案!”
林鈞:“……”
行吧,忘了這廝是最高法院終極大法官了。
他咳了一聲:“那如果只是普通百姓呢——”
哈銘第一時間搶答:“我知道!報官!”
林鈞麻了,然後再交給刑部,令其限期結案是不?
正常人,看到兇案現場,不應該是第一時間跑路?
人如此,魚呢?
他懶得再說,反正兩尾大魚,今天也夠吃了。
幾人折騰了一個時辰,都已經凍透,回到帳中,熱氣撲面而來,倒先打了個阿嚏。
林鈞揉了揉鼻子,下意識地抬眼看去,不由一愣——
原本鋪了滿地的磚,現下竟只剩了一半!
有二十幾塊,被摞到了帳邊。
林鈞走過去摸了摸,又掂了掂,驚喜發現,這磚,竟已乾透了!
他又驚又喜,劉紹邀功的聲音在耳邊響起:“離爐近的幾塊很快就烤得半乾了,我就想,若是放在爐上,會不會幹得更快!”
“就試了一下!”
林鈞立刻讚道:“試的好!”
一想到明天就有希望睡上熱辣滾燙的土炕,林鈞瞬間幹勁兒十足!
不過,在繼續制磚前,倒要先把夕食制了。
林鈞手腳麻利地把魚收拾了。
用了生薑和鹽,去腥醃製。
醃魚的功夫,林鈞又取了羊肉,今天只取羊排,按人頭算,六根,正好一人一根。
朱祁鎮不解:“不是吃魚?怎地又備羊排?”
實在是這幾個月,吃羊肉要把他吃吐了。
羊肉已光榮升至,朱祁鎮的食物黑榜榜首之位!
林鈞一邊切割羊排,一邊笑著問道:“皇上,鮮字是怎麼寫的?”
朱祁鎮一時沒反應過來,以為這個徒弟出息了,考校起師傅來了,啞然失笑:“不就是魚字加個羊字——”
他的聲音一頓,突然反應過來:“啊這——”
林鈞笑而不語。
華夏古人,能把鮮字,用魚加羊表示,就說明這兩種食材疊加,有一加一大於二的提鮮效果。
至於為什麼會如此,只怕後世很多廚子都回答不出來。
林鈞卻專門研究過。
這還要從味精的問世講起。
最早的味精源自於昆布的結晶物,也就是穀氨酸,然後就有了合成的穀氨酸鈉,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味精。
接下來,更多的鮮味物質被發現,香菇中的鳥苷一磷酸,魚肉中的肌氨酸等。
隨即,關於鮮味,更神奇的一面被發現了!
這三種鮮味物質,如果人的味蕾,只接觸其中一種,並不會感覺很強烈。
但是——
其中任意兩種組合到一起,只需要單獨使用時,八分之一的劑量,食客,就會感受到非常強烈的鮮味!
也就是後來興起的分子料理中,大名鼎鼎的1+1=8烹飪法則。
所以,理論上,只要把任意兩種,各含有一種鮮味物質的食材,相互組合,就能得到媲美合成味精的效果。
就比如這一次,林鈞準備做的魚羊鍋,其中魚肉富含肌氨酸,而羊肉,又剛好是穀氨酸大戶,二者結合,自然妙不可言。
不得不說,林鈞之所以深耕到了廚藝的科學分賽道,完全是因為在傳統賽道上,和他那萬事通的師傅相比,完全沒有一點優勢可言。
讓他一點青出於藍的機會都沒有!
逼得他不得不另闢蹊徑!
現在想想,在這沒有工業味精和雞精的地方,以前的知識儲備,倒是派上了用場。
林鈞心中感慨,手下卻絲毫未停。
做魚有一句老話,千燉豆腐萬燉魚,這是針對魚肉不愛進味而言。
事實上,做為高蛋白食材,魚肉和其他的海鮮類食材一樣,燉久了以後,蛋白凝固,營養反倒流失了。
所以,魚肉其實最好不要燉太久。
林鈞直接剔下魚骨,魚肉又切成魚片,起油,扔一小把花椒,蒜姜爆鍋後,下入羊排翻炒,待兩面微焦,加水和魚骨,燉之。
鍋中香味漸漸溢位,林鈞起鍋前,把魚片倒入沸水中一滾——
旁邊傳來了陣陣咽口水的聲音!
下一秒,一股冷風襲來,帳篷門掀開一角,一個小奶糰子,探了半個頭進來,手裡拿著咬了半截的肉乾,鼻子上還掛著兩行青龍!
隨著他狠狠一吸,青龍就飛快地縮了回去。
他身後傳來了另一個男孩的呼喚,他回頭大聲回應了一聲。
哈銘突道:“香……他說香。”
另一個男孩顯然不信,片刻後,帳篷門上又擠進了一個凍得通紅的小腦袋,比第一個奶糰子大不少。
兩兄弟臉都紅紅,一眼看去,倒像是一串糖葫蘆。
哥哥使勁兒嗅了嗅,肯定地重複了一遍弟弟說過的詞,而這次,帳內眾人,也都學會了這個蒙語——
香!
林鈞認出年長一點的男孩,就是伯顏帖木兒回營時,奔向他的兩個男孩之一。
顯然,這兩個男孩,應是伯顏前榜一的兩個兒子了。
林鈞幽幽地看了朱祁鎮一眼,若非小朱同學情商太低,他們又怎麼會痛失榜一大哥!
想到這裡,林鈞對著男孩們招了招手,“要不要來吃點?”
哈銘立刻翻譯,哥哥還在猶豫,小的那個已經飛奔了過來,站在鍋邊,巴巴地朝鍋裡看著。
林鈞有些擔心他的兩條青龍入水,把他拉到身邊,掏出了劉監正的手帕,給他擼了擼鼻子。
想了想,把手帕疊好,塞進了男孩的口袋裡,指了指鼻子,又指了指手帕。
男孩大力點了點頭,指了指鍋。
林鈞立刻拿起碗,盛了碗湯給他,裡面滿滿的魚羊肉。
見他竟要伸手去抓,忙遞了勺子過去。
男孩也不嫌燙,呼嚕呼嚕吃得極香。
看得帳內眾人都餓了,林鈞忙讓劉紹給眾人打鮮湯。
轉眼,人手一碗,屋子裡只剩呼嚕呼嚕的吞嚥聲。
林鈞剛吃了兩口,袖子被人拽了拽,抬頭一看,哥哥不知何時也到了鍋邊,睜著一雙琉璃般的眼睛看著他。
林鈞:“……”
想吃兩個字,如此鮮明地寫在男孩臉上,真的很難視而不見。
只是沒想到,兩個男孩,一個五六歲,一個八九歲,竟是如此能吃,眾人最後連湯都分光,也不過食了個五分飽。
吃飽喝足,男孩們的戒心少了許多,林鈞透過哈銘套出話來:
“阿媽生氣!不做飯!只有肉乾和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