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場潑天的富貴,不知道兩位有沒有興趣?”魯達親自找到陳端,當時他正在和秦松談論一些什麼。

陳端姑且不說,已經算是自己人。

秦松則是避黃巾之亂,暫時借宿在陳端這邊。

“家主這段時間擴大家兵規模,每天進行操練,可是有所圖謀?”陳端試探著問道。

原本魯家家兵也就百來號人,用於護院和保護產業已經足夠。

今年開始,魯達把家兵擴大到一千五百人,分成三批進行操練,據說還買了不少武備。

這個規模,若說只是用於自保,有些說不過去,固有此問。

“怎麼,擔心我造反?”魯達戲謔的問道。

“端不敢!”陳端拱手。

說實話,他和秦松的確有過這樣的懷疑。

秦松甚至勸他早點離開,免得魯達真的造反,他被牽扯進去。

“看看這個!”魯達拿出一份榜文,遞給兩人。

這份是孫堅命人謄寫,私下送來的。

真正的榜文,至少要過兩天才送到東城張貼。

兩人拿過去一看,居然是漢帝下旨,允許良家子招募義勇自保,甚至協助地方州郡剿匪的榜文。

有這份榜文在,魯達立刻把一千五百家兵全部武裝,都沒人能說什麼。

唯有一點,就是弩這玩意依然是違禁品,義勇不得裝備。

這無所謂,只要不禁止穿甲冑就可以。

諷刺的是,魯達透過陳珪和孫堅購買一批甲冑,到手的只有三百副。

也就是下手快,換了現在,且不說還能不能買得到。

就算能買,價格至少得翻三倍。

值得慶幸的是,黃巾那邊大部分計程車卒,都是沒有甲冑的。

甚至大部分人沒有武器,用的是農具,甚至是斬木為兵。

而魯達這邊,長槍基本能人手一把,不需要另外製作竹槍了。

之前魯達還想過,如果長槍不夠,可以嘗試製作一批竹槍。

對付正規兵當然不行,可對付黃巾賊基本夠用。

後來長槍湊夠,甚至略有富餘,那就沒必要再準備竹槍。

“即日起,我打算響應朝廷號召組建義勇,幫助州郡剿匪。”魯達看向兩人,“魯家會留下五百人防禦,一千人出戰。另外招募一千左右的民夫,來運輸輜重補給。”

頓了頓,繼續說道:“軍中事務繁多,兩位可願隨軍幫忙?”

陳端秦松二人,乃孫策早期的軍師。

問題這是公元196年後,孫策獨立出來後的事情。

陳端今年十八,而秦松今年二十,以他們的學識累積和智商,大概達不到後來的高度。

不過若捨得投入足夠的資源培養,或許只需要五年,甚至三年就能達到。

作為早期過度用的謀士,魯達覺得倒是能湊合一下。

畢竟就簡雍和孫乾那不到八十的智力,不也是劉備早期重要的謀士?

兩人此刻哪裡還沒有反應過來,魯達這是要走軍功出仕的路子。

這並非沒有先例,孫堅就是透過討賊,累積功勞後得到的官職。

如今大漢各州郡都是黃巾賊,只要避開主力,那些小勢力可都是行走的戰功。

危險肯定危險,可兩人捫心自問,正常情況下,就兩人的背景和出身,有機會出仕嗎?

與其蹉跎一生,為什麼不搏一個前程?

“願效犬馬之勞!”兩人紛紛起身表態。

魯達點頭,別看陳端是魯家的管事,他若不願意上戰場,還有辭職這個選擇。

說到底他只是門客,而不是家奴。

秦松更不必說,本質上和魯家沒有任何瓜葛。

既然兩人願意投效,魯達當即安排兩人負責糧草後勤諸事。

如此以來,自己倒是能專心練兵。

沒人教導他如何做,只能一點點摸索。

軍中如何集散,如何指揮,如何作息。

僅僅是武器的養護,就有不少的學問。

在這基礎上,還要負責後勤補給這部分,就真的有點累。

如果說他只是累,那麼陳端和秦松接手的時候,就只覺得頭大。

這些資料要如何整理,如何驗算,也多虧可以互相幫忙,否則都不知道要如何是好。

直至魯達發現這一點,把自己做出來的算盤遞了過去。

還不是一般的算盤,這算盤還是被他鑑定過的。

名字叫做‘專注算盤(綠)’,能稍微提升使用時的注意力。

若非是綠色品質,魯達也不可能隨便給別人。

那麼久下來,他又摸索出一些規律,那就是品質越低,詞條賦予的提升越低。

綠色品質,最多隻有兩成的增幅。

藍色和紫色,對應的是四成和六成。

若無意外,後續可能還有橙色和金色。

很遺憾的是,至今沒有出現過紫色以上的品質。

魯達覺得,這應該是和鑑定術等級有關。

距離上一次升級,到現在差不多一百天,不出所料的話,到時候會迎來新一輪的升級。

到了第二天,一千五百家兵全部集結,開始集中訓練。

五百人的方陣,已經訓練得很嫻熟,一千人以上的方陣,又是新的挑戰。

若統御不來,只能分成三個方陣,分別由三個人統御。

魯達這起家很不錯了,就劉備起家的時候,也就五百義勇。

就是不知道,這世界到底是按照演義來,還是按照正史來,也有可能都有。

“魯家家主何在?”結果當天下午,卻是有小吏找上門來。

“某便是,不知有何貴幹?”魯達上前詢問。

“有上萬賊人,自九江進入東城範圍,縣令打算圍剿。”小吏說道,“傳令各家至少出兵五百人,協助官兵剿匪。不足五百人的,以錢糧物資替代。抗令不尊者,一律按通賊處理!”

“縣尊有令,我等自然順從。”魯達回道,“我親率一千人前去協助剿匪,不知這超過五百人的部分,有何說法?”

“上面吩咐,出兵越多,戰後可以分到更多的繳獲!”小吏早有準備。

“隨軍期間的物資補給,誰來提供?”魯達追問。

“既然讓你們過去,自然是官府提供!”小吏沒好氣的說道。

不是誰都和魯家那麼富裕,能拿出那麼多家兵。

更別說這些豪族,本身也要留一些家兵保護家業。

最終一家湊個二三百,少不得還要拿出一些錢糧。

按照縣令的意思,豪強們的家兵作為先鋒,能打贏賊人那些破爛隨便他們挑。

若戰況有問題,官兵也能早早退回來。

這豪強交上來的錢糧,不管結果如何,自然是官員們一起瓜分。

就算打贏,這剩下的錢糧,自然也是被他們瓜分,甚至還能賺一筆戰功。

官員當然是佔大頭,剩下一些湯水,再分配給這些豪強。

這算盤打得那麼響,魯達不傻,自然是聽出來了。

可朱儁還沒有調孫堅去洛陽,賊人卻先一步打到東城這邊,不妨先賺點戰功。

主要是官府徵發,自己這白身也沒有資格拒絕。

於是留下五百家兵看家,魯達與文稷各領五百家兵前去縣城,與縣兵匯合。

“家主,情況不對……”到了之後,文稷卻是跑了過來,“這兵力加起來,都不到四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