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靈充滿
還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以弗所書》5:21
保羅在《以弗所書》5:21引入講婚姻的這段著名經文:“還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在英文聖經裡,這句話多譯為一個單獨的句子,但這種譯法掩蓋了保羅的一個重要資訊。其實,在希臘文聖經裡,21節是前面長句的最後一個從句,而在前面那個長句裡,保羅描述了一個人“被聖靈充滿”的種種表現,被聖靈充滿的最後一個表現就是21節:不再驕傲和自私,從而願意謙卑地服侍別人。在講了“聖靈使人能夠順服”之後,保羅才轉而論述妻子和丈夫的責任。
當代西方讀者立刻把注意的焦點(也經常是憤怒的焦點)集中於“順服”這個詞,因為對我們來說,這個詞觸到了“性別角色”這個敏感話題。但是,如果我們揪住這個詞不放,爭個沒完,那我們就錯失了保羅的要點。保羅其實在說,他下面關於婚姻的一切話都有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夫妻雙方都被聖靈充滿。你必須靠聖靈的能力學會如何服侍別人,只有這樣,你才能面對婚姻的挑戰。
新約第一次詳細討論聖靈的工作,是在《約翰福音》。耶穌非常重視關於聖靈工作的教導,所以他在離世的前夜花了很長時間來教導門徒。當我們聽見“聖靈充滿”的時候,我們會聯想到某種內在的平安和力量,而這確實是聖靈充滿的結果之一。然而,當耶穌講到聖靈的時候,主要是說聖靈是“真理的靈”,“他要把一切事教導你們,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過的一切話”(約14:17,26)。聖靈“要榮耀我,因為他要把從我那裡所領受的告訴你們”(約16:14)。這是什麼意思呢?
“告訴你們”的原文意思是“昭示天下”。所以,聖靈的工作就是讓信徒認識到,耶穌的位格和作為有怎樣的意義,這意義如此豐盛無限,如此榮耀美善,足以讓信徒刻骨銘心。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以弗所書》的開頭祈禱說,求主“使你們心靈的眼睛明亮”(弗1:18),好用大能使你們“領悟基督的愛是多麼的長闊高深”(弗3:18)。聖靈的工作就是讓人明白真理,認識耶穌,開啟我們的心智,感動我們的肺腑,帶來安慰,賜下能力,徹底改變我們。
所以,“被聖靈充滿”就是過喜樂的生活,靜默有時,激情有時。神榮耀的真理和耶穌救贖之工的真理,不僅要用頭腦去信,還要在我們心裡演奏樂章(弗5:19),滋養我們的靈魂。“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弗5:19—20)並且因為歌唱的物件不是生活的順境(環境是會變的),而是耶穌的真理和恩典(這是不變的),所以這首心中的詩歌不會因遭遇逆境而灰心消沉。
保羅在講了被聖靈充滿的人生之後,立刻轉向婚姻的主題,證明“婚姻”與“住在聖靈裡”具有緊密的聯絡。這種聯絡叫我們明白兩件事。
第一,這裡婚姻的畫面不是兩個匱乏的人,不曉得自已的價值和人生目標,在彼此的臂彎裡尋找人生意義。如果你把兩個吸塵器加在一起,只能得到一個吸力更大的吸塵器,以及震耳欲聾的吸氣聲音。這不是保羅的本意。保羅假設夫妻雙方已經解決了生活中的大問題——神為何造了他們,以及他們在基督裡的地位。當然,沒有誰能隨時以神為樂。這種歡喜的心情不是自動的,也不是持續的。否則,保羅就不用在18節勸勉說“要讓聖靈充滿”。我們經常跑著跑著就沒油了——在屬靈的意義上——但我們必須知道加油站在哪兒,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知道加油站存在。基督徒試過所有一切東西之後,總算明白了一點:盡心儘性地敬拜神、因耶穌基督所作成的一切而相信神的愛,這才是他們靈魂前行所需的燃料。就是這種認識和情感打燃基督徒內心所有氣氛。不明白這點,就當不好配偶。只有神才能充滿我們生命的油箱,如果指望配偶,就是緣木求魚。
§ 彼此順服
所以,只有當你被聖靈感動,你才能披掛上陣,迎接婚姻總體上的種種挑戰。而且,你必須被聖靈充滿,才能服侍好配偶,盡到具體的責任。在22—24節,保羅說,妻子應當順服丈夫,這句話頗受爭議。然而,保羅緊接著叫丈夫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她舍已”(弗5:25)。也就是說,保羅緊接著呼籲丈夫完全放棄私心,這個要求比前面給妻子的更高。我們會看到,這兩個勸勉各不相同——丈夫和妻子的任務並不一樣,然而,雙方同樣要為對方作出巨大犧牲。不論我們作丈夫還是作妻子,都要為對方而活,不能只顧自已。這是夫妻關係中最困難又最重要的任務。
這裡,保羅把基督徒生活的一個普遍原則應用於婚姻:凡是真明白福音的基督徒,在處理人際關係方面都經歷了徹底的轉變。在《腓立比書》2:2—3,保羅直言不諱地說,基督徒應當“謙卑,看別人比自已強”。注意,他沒有說,我們應當不切實際地努力讓自已相信所有人在所有事情上都比我們強。那是胡扯。不,我們應當顧念別人,重視別人的利益超過我們自已。保羅還說,我們應當“不求自已的喜悅,務要叫鄰舍喜悅,好讓他得到益處、得到造就,因為連基督也不求自已的喜悅”(羅15:1—3)。保羅甚至告訴基督徒要成為彼此的“奴僕”(douloi,加5:13),這個詞的本義是“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隸”。因為基督降卑自已,成為奴僕,好滿足我們的需要,他甚至為我們捨命;如今我們也要作奴僕,彼此服侍。
這幅畫面顛覆了當代人的思維,甚至讓我們感到厭惡。我們怎能作奴僕?保羅的這個比喻,不是說我們彼此的關係真的和古時候奴僕伺候主人一樣。保羅的意思是:僕人首先考慮主人的需要,然後才考慮自已的需要,所有基督徒都應當這樣彼此以恩相待。而且,既然所有基督徒都這樣彼此服侍,丈夫和妻子豈不更要積極主動地彼此恩待?不論我們如何界定丈夫的角色,都不能忽視這個原則。雖然保羅說丈夫是妻子的“頭”,但同時,根據《加拉太書》5:13,丈夫仍然是妻子的基督徒弟兄和奴僕。丈夫和妻子必須彼此服侍,彼此舍已。這不會否定人際關係中權柄的運用,但可以徹底轉變運用權柄的方式。
在朋友和同事關係中,把別人的利益放在自已之前、努力讓別人滿意,這已經夠難了。而要在婚姻裡實踐這些原則,更是要徹底犧牲。夫妻整天在一起,“誰讓誰滿意、誰付出多少”這種問題每隔幾分鐘就會蹦出來。而且,這種問題一蹦出來,就有三種選擇:你甘心樂意地服侍對方;你懷著冷漠和怨恨的心情服侍對方;你自私到底。兩個人常常以第一種方式彼此恩待,婚姻才能幸福。可是,這實在是太難了!
凱西和我記得一件事,我們婚姻史上的一件大事。多年前,我們去新英格蘭探望朋友,那裡正好是我們從前讀神學的地方。我們夫妻倆帶著三個兒子住在朋友家。我很想去附近的神學院書店看看,說不定能淘到些有趣的書。但我知道,我去逛書店就意味著一家人不能在一起做別的事情,而且凱西就得一個人照顧孩子。我不敢提這事,暗想凱西會猜到我的心事,主動提出給我時間去逛書店。但是她壓根兒沒提,於是我就對她的“不善解人意”耿耿於懷。她當然應該知道我很想去書店看看!我工作非常努力——為什麼她不主動提議讓我出去一下午呢?我完全應該休息一下。我開始猜疑,她其實知道我想去書店,卻故意置之不理。
我很不情願地幫凱西帶了一天孩子,心裡為自已憤憤不平。最後,我終於向她講了我的想法,說我因為沒去書店而很不高興。她當然也很不高興,說:“是,要是你去逛書店,我就會更辛苦一些,但我寧可你去書店。我從來沒機會給你什麼禮物,而且你總是施恩於我。你不給我機會來服侍你!”
然而,我立刻意識到我不願意被服侍!我不想讓自已有求別人,不想接受別人的饋贈。我剝奪了凱西恩待我的權利,而她為此非常失望,甚至感到被侮辱。我們一路氣鼓鼓地開車回家,誰都沒有說話。我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後來,我逐漸明白了。我想服侍別人,是的,因為這讓我感覺自已優越,然後我就可以立足於道德高地。但這種“服侍”根本不是服侍,而是操縱。我不給凱西機會來服侍我,反倒因此沒服侍好她,而背後的原因是我太驕傲。
正是在這點上,聖靈大大幫助我們。保羅在每段經文都把願意服侍的心與福音本身聯絡起來。福音是什麼呢?福音就是:你徹底失喪,滿身缺點,罪不可赦,以至於耶穌必須為你去死;可是你又大蒙眷愛,極其寶貴,以至於耶穌甘心樂意為你而死。現在,天父全然悅納你,不是因為你配,而是因為神白白的恩典。我不願意讓凱西服侍我,這歸根結底是拒絕讓恩典在我生命中做主。我想靠自已贏得一切。我不想接受任何人的禮物。我想施恩於人,好感覺自已是慷慨的恩主,讓自已感覺良好。但我不想接受別人的服侍。我的心仍然按照“靠行為稱義”的模式執行,儘管我的頭腦已經接受了福音的基本命題,知道我們活著是唯獨本乎神恩,唯獨因信基督。
福音的這些資訊既使我們俯伏屈膝,又讓我們昂首挺胸。福音應當同時產生這兩種效果。福音告訴我們,我們真是自我中心的罪人。福音徹底戳穿我們自以為是的幻想,讓我們曉得自已並非生性善良,也沒有什麼比別人強。但福音也讓我們感覺被愛,被肯定,這種感覺前所未有,超乎想象。這意味著我們不需要透過不停地服侍和工作來贏得自我價值。這也意味著,當我們得不到安慰、讚揚或回報的時候,我們不再糾結。我們再也不用錙銖必較了。如今我們可以自由地給予禮物,也可以坦然地接受饋贈。
那麼,為什麼我沒有讓福音在我和凱西的關係中做主呢?那是因為,雖然我腦子裡相信福音,心裡卻是另一番景象。聖靈——真理的靈——必須把福音送入我們的內心深處,真實地感動我們,最終改變我們。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去服侍別人。
§ 自我中心
培養婚姻中的服侍心態,最大的障礙就是第1章講到的問題——人類的罪性: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自我中心是很多婚姻中最具破壞力的問題,並且是每個婚姻裡永遠不變的大敵。婚姻一開始,它就是婚姻當中的癌症,並且是致命的癌症。在《哥林多前書》13章經典的“愛的頌歌”裡,保羅說: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已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林前13:4—5)
保羅反覆強調,愛就是“不求自已的益處”。保羅列舉了自我中心的許多表現:沒耐心、容易發怒、講話刻薄、缺乏恩慈、嫉妒、懷怨。在夏皮羅對離婚夫婦的採訪中,明顯可以看出這個問題是婚姻破碎的根源。雙方都以自我為中心,都提出自已的主張,結果對方回敬以更大的不耐煩、怨恨、粗暴和冷漠。換句話說,他們用自已的自我中心來反擊對方的自我中心。因為自我中心的本質就是讓你敏銳地覺察到對方的自我中心,並且因此受到冒犯,感到憤怒,與此同時卻看不見自已的自我中心。結果總是雙方關係螺旋式下降,陷入自憐、憤怒和絕望,最終感情被啃噬得一乾二淨。
但是,一旦聖靈感動你,讓你認識福音,你就會足夠快樂,從而讓自已可以謙卑;福音能給你內在的滿足感,讓你可以自由地恩待別人,哪怕你沒有從雙方關係中得到回報。如果沒有聖靈的幫助,如果主的榮耀和愛沒有持續注入你心靈的水庫,你就不可能真正順服,不可能持續體貼別人的益處;就算是順服和體貼,遲早也會變成自義和怨恨。我稱之為“愛的經濟學”。銀行裡有存款,才大方得起。同樣的道理,如果對你來說,愛的源頭和人生意義的源頭是你的配偶,那麼對方一旦讓你失望,你所經歷的就不是哀傷,而是情感的災難。然而,如果你曉得聖靈在你生命中的工作,就有足夠的愛存在“情感賬戶”裡,就可以包容你的配偶,哪怕你當時沒有得到多少情感的回報或恩慈。
想擁有美滿的婚姻,就需要聖靈所賜的能力:能夠服侍別人、能夠擺脫自我中心、能夠把別人的需要置於自已的需要之前。聖靈的工作就是讓福音感動我們的心,這種感動會弱化我們內心的自我中心原則。如果不借助某種超自然的力量,我們不可能對抗自我中心的本性,不可能有一種服侍別人的基本心態。
那麼,若想得到婚姻中的幸福,首先必須靠聖靈的能力來舍已和服侍。也就是說,雙方必須持續把對方的幸福放在自已的幸福之前,才能找到自已的幸福;而這種無私的心態,只能出於對耶穌的感激之情,感謝他為你所成就的大恩。有些人會問:“如果我把對方的幸福擺在我自已的需要之前,對我有什麼好處?”回答就是——真正的幸福。這就是你得到的好處,但這種幸福是透過服侍別人,而不是利用別人。這種幸福對你沒壞處。這是來自“給別人快樂”的快樂,來自“付出昂貴的代價去愛別人”。今天的文化宣揚“以我為主的婚姻”,認為把對方的利益放在自已的利益之前這種提議是壓抑人性。他們這樣說,是因為他們沒有深入瞭解基督教關於現實本質的教導。基督教的教導是什麼呢?
首先,基督教說,神是三位一體的——也就是說,三個位格在同一位神裡面。並且,《約翰福音》17章和其他經文告訴我們,從亙古到永遠,父、子和聖靈彼此榮耀、彼此尊崇、彼此相愛。所以,在神性當中,有一種“以他為主”的特質。當耶穌基督上十字架的時候,他只是秉性而行。正如C.S.路易斯所寫,當耶穌為我們捨命的時候,他只是“在窮鄉僻壤的惡劣天氣中做了在自已家裡懷著榮耀喜樂常做的事”:舍已。
然後,聖經說,人類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我們被造當然是為了敬拜神,我們活著是為了榮耀神,不是為了我們自已。我們被造是為了服侍神,服侍別人。這意味著,如果我們試圖把“追求自已的幸福”擺在前面,把“順服神”放在後面,那就是違逆自已的本性,最終以悲慘收場。這看似矛盾,卻是真理。耶穌說:“凡是想救自已生命的,必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他說這句話就是在重申這個“舍已”的原則。耶穌在說:“如果你追求幸福勝過尋求我,就連一樣也得不到。如果你服侍我勝過服侍自已,就能既得到幸福,又得到我。”
保羅只是把這個原則應用於婚姻而已。努力服侍對方,讓對方滿意,而不是努力追求自已幸福,你就能找到新的幸福,更深的幸福。很多夫婦發現了這個奇妙的、“恍然大悟”的真理。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婚姻是“神所設立的”,而舍已的愛是神的本質屬性,所以這種愛反映了神性,尤其展現於耶穌基督的位格和作為中。
因此,當你面臨婚姻問題的時候,首先要去尋找問題的根源:不同程度的自我中心和不願意彼此服侍。保羅所用的“順服”一詞最早是軍事術語,描述的是士兵無條件服從軍官。為什麼?因為人一參軍就不能再控制自已的事情,不能自已安排度假休息,不能決定什麼時候吃飯,甚至不能決定吃什麼。要加入一個整體,要成為一個整體的一部分,就得放棄自已的獨立地位。你必須放棄單邊決策的自由。保羅說,這種捨棄自我權利的能力,這種服侍別人的能力,這種重視集體利益勝過自已利益的能力,不是一種本能;它不是與生俱來的,卻是婚姻的真正基礎。
這聽上去壓制人性,但這正是人際關係的精髓。實際上,有人認為這是萬事互相效力的訣竅。你必須願意放棄某個東西,才能得到這個東西。個人成就位於持續無私服侍別人的遠端,而非近處。這是生活的普世原則:
連社會生活也是如此,你必須停止思考自已給別人留下什麼印象,才能給別人留下好印象。文學藝術也是這樣,整天挖空心思標新立異的人,永遠不可能真正創新;而一旦你只想樸實地講真理(毫不在乎這事被別人講過多少次),十有八九會在無意中創新。這一原則貫穿生命的始終,適用於一切領域。捨棄自已,你會發現真正的自已。失去生命,你會得著真正的生命……凡是你捨不得的,沒有一樣真是你的……
§ 傷痕累累
我們看不見自已的自我中心,有許多原因。一個主要原因是自已受傷的經歷。很多人結婚之前曾經被父母、戀人或前任配偶深深傷害。我說的不是那些虐待或性侵兒女的父母。我說的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例如父母冷漠地對待孩子,或用言語傷害孩子的感情。然後是戀愛關係或以往婚姻中被對方傷害和背叛的經歷。這些經歷會讓人非常難以信任異性,同時又讓你深深懷疑自已的判斷力和性格。“傷痕累累”混合了自我懷疑、自責、怨恨和幻滅。
帶著這些背景記憶,我們結婚,闖入彼此的生活。然後,一旦發生衝突——這是不可避免的——我們的記憶就會引爆。受傷的經歷讓我們不能做正確的事,不能悔改、饒恕、分享恩典,這些基督徒基本行為規範都做不到,而這些東西都是經營婚姻所不可或缺的要素。為什麼做不到?因為往日的傷痛讓我們沉迷於自我,無法自拔。
當然,在別人身上,這種現象一目瞭然。你和那些受過傷害的人談話,很快就會發現他們開始講自已的事。他們執著於自已的痛苦和問題,甚至意識不到自已在別人眼裡成了祥林嫂。他們看不到別人的需要。他們感覺不到別人的情緒變化,就算他們偶爾體諒別人,也是為了自已——他們想去“拯救”別人,以感覺自已是好人。他們用一種蠻橫霸道的方式與人交往,因為他們實際上是在滿足自已的需要,儘管他們在這點上自欺。我們永遠是最後一個認識自已本相的人,別人都看見我們沉溺於自我,但我們總是渾然不覺。我們受傷的經歷會加重我們的自我中心。你向一個經歷過傷害的人指出對方自私的行為,對方會說:“哦,可能是吧,但你不懂我的感受。”對方會用傷痕為自已辯護。
有兩個方法可以診斷和治療這種處境。我們的文化普遍假設人性本善。如果有些人沉迷於自我,生活一塌糊塗,大家就說他們只不過是缺乏健康的自尊心。於是,我們就告訴他們要善待自已,要為自已活,不要為別人活。按照這種觀點,我們無條件地支援那些受傷的人,鼓勵他們阻止別人干涉他們的生活,我們督促他們找到自已的夢想,並且去實現夢想。我們以為這就是醫治之道。但這種方法有一個問題:它假設人的自我中心不是與生俱來的,只是某種受傷體驗的產物。這是一種非常流行的人性觀,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其實是一個信條——它已經成了一種宗教。雖然沒有哪個世界主要宗教講這種鼓勵自私的教義,但這卻是很多西方人的流行觀點。
但這種觀點行不通。婚姻關係不可避免需要舍已,哪怕是日常生活中最瑣碎的小事。如果有一方總覺得“因為我以前受過傷,所以凡事都要順我的心”,這段婚姻不可能順利,何況雙方都這樣想。
基督教則用不同的觀點來分析這種處境。我們相信,雖然人受過很重的傷害,但人心的自我沉迷不是受傷的產物。受傷的經歷只是加重了這個問題,使之定型。受傷的經歷是火上澆油,儘管火焰和濃煙令人窒息,但人的自我中心原本就存在。所以,如果你只是鼓勵別人“永遠為自已著想”,你只會讓對方重蹈人際關係破裂的覆轍,婚姻更是如此。這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溫柔、耐心地對待受傷的人,不需要肯定和讚揚他們。這些都需要,但這些不是全部。自卑的人和自傲的人都是自我中心,滿腦子想的都是“別人怎麼看我,別人怎麼待我”。一個人很容易從自卑的網羅跳進自傲的陷阱,生活依舊是一塌糊塗。
§ 面對私心 從我開始
保羅說,福音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保羅的話如雷貫耳:
他替眾人死了,為的是要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已活著,卻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林後5:15)
根據聖經,罪的本質就是:人不為神和周圍的人活,而為自已活。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可以把所有律法——神對人的全部旨意——總結為兩大誡命:愛神,為神而活,不為自已活;愛別人,關注別人的需要,勝過自已的需要(太22:37—40)。
我們對待每個人都要溫柔,尊重,尤其對那些受過傷的人更要耐心,因為他們特別敏感。然而,每個人都要認識到一點:自私並非來自傷害他們的人,別人惡劣的行為只是加重他們自私的程度。而且他們必須自已克服這個問題,否則就會永遠痛苦。
在今天的西方文化裡,你決定結婚是因為你覺得對方吸引你。你認為對方很好。但一兩年過後——或者通常一兩個月之後——會發生三件事。第一,你開始發現這個好人是多麼自私。第二,你發現這個好人也對你有同樣的看法,並且對方開始抱怨你多麼自私。第三,雖然你承認自已也有部分問題,但你最終認定對方比你更自私。如果你從前生活艱難,受過許多傷害,那麼婚後的情況更是如此。你在心裡默想:“好吧,我不應該這樣——但你不理解我的感受。”這種傷痛感讓我們忽視自已的自私。而且,很多夫妻在結婚之後不久就走到這一步。
那該如何是好呢?至少有兩條路可以走。第一,你認定自已受傷超過自私,於是下定決心,除非對方看見他的問題並且照顧你的感受,否則就和對方沒完。當然,你的配偶不太可能迎合你的想法——如果對方對你也抱同樣的想法,就更不可能迎合你了!因此,緊接著就是感情的疏遠和艱難協商的停戰。你們達成某種默契,雙方都不提某些事情。你厭惡配偶做某些事情,但你不再談這些事情,只要對方不提你的某些事情。雙方都不為對方作出改變;只有錙銖必較的討價還價。安於這種關係的夫婦可能看上去是美滿的一對兒,結婚四十年都是如此,但是,等到拍金婚紀念照的時候,他們吻得很彆扭。
除了這種“停火協議式婚姻”,另一個出路是承認自已的自私,認為這是婚姻問題的根源,並且下決心改變自已,而不是去改變對方。因為只有你才能處理自已的自私問題,也只有你才能完全對此負責。所以,夫婦雙方都應該認真讀聖經,下決心“捨棄自已”。你應當停止為自已的自私辯護;一發現自私,就根除它;別看對方的行為。如果雙方都說“我認為我的自我中心是婚姻的主要問題”,那麼你們就會擁有真正美滿的婚姻。
§ 從我開始
兩人可能都不採取行動,也可能兩人一起努力。但還有一種可能性:一方下決心按照《以弗所書》5:21的原則來生活,另一方卻不願意。我們假設你是那個下決心的人,“我要改掉自私的毛病”。這樣會發生什麼事呢?通常,另一方不會立刻做出回應。但是,很多時候,你的態度和行為會逐漸軟化對方的心。對方會看到你在受苦。而且,因為你不再總是把自已的委屈掛在嘴上,你的配偶也會更樂意承認自已的過錯。所以,如果雙方決心改正自私的毛病並且服侍對方,你們的婚姻前景就會非常美好。哪怕只有一個人行動,前景也是光明的。
這讓我聯想到《創世記》4章的內容,神看著該隱這個極度自憐的人,對他說:“罪就伏在門口了;它要纏住你,你卻要制伏它。”(7節)我們必須明白,你生命中“以自我為中心”的原則就伏在門前!它要佔有你,抓住你,吞噬你。你必須行動!神讓你舍已,你必須舍了自已,才能得著自已。如果你不靠聖靈,如果你不相信基督為你所成就的一切,那麼,一味放棄自已的權利和慾望,就意味著“咬牙切齒”和“忍字心上一把刀”。但是,人若在基督裡,有聖靈的同在和保守,舍已就是得到自由和釋放。
就“如何擁有美滿的婚姻”這個問題,當代有許多似是而非的流行模式;而上面所講的原則可以糾正這些模式的錯誤。
有一種保守的思路,特別強調傳統的性別角色。它說,婚姻的基本問題是丈夫和妻子雙方都需要服從各自的性別角色,因為這是神所賜的社會功能,也就是丈夫要做家裡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這種思路非常重視男性和女性的差異。但這種思路的問題是,過於強調性別差異可能會鼓勵自私,尤其會讓丈夫變得專橫。
另外還有一種世俗的思路,認為婚姻的問題其實是你要讓對方承認你的潛力,並且幫助你發展你的潛力。千萬別讓配偶糟蹋你。自我實現才是婚姻的目標。你必須透過婚姻發展自已,而且如果配偶不配合,你就得和對方談判。如果對方不願意談判,你就得趕緊脫身,解放自已。當然,這是在給自私火上澆油,而不是潑水。
但是,基督徒的原則是“出於聖靈的無私”——不是小看自已,也不是高看自已,而是少看自已。出於聖靈的無私,就意味著你的心思不再聚焦於自已,你意識到一切需要都必將在基督裡得到滿足,並且正在真實地得到滿足,所以你不需要指望配偶作你的救主。深深領會福音的人,可以坦然承認自已的自私是婚姻的問題所在,承認自已正在努力改正。而一旦這樣做了,他們就會立刻得到一種釋放,感覺自已從噩夢中醒來。在聖靈的光照下,他們看見自已從前多麼小氣,他們看見那些真正要緊的大事,與之相比,自已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是多麼微不足道。那些不再鑽牛角尖整天抱怨自已多麼不幸的人,會發現自已越來越幸福。你必須捨棄自已,才能找到自已。
§ 敬畏基督
《以弗所書》5:21的關鍵引文當中,還有一個詞需要注意。保羅說,我們應當“常存崇敬(reverence)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是許多當代英文譯本的譯法,但保羅的原文是我們應當“敬畏(fear)基督”。“崇敬”這個詞不足以表達保羅的意思,但“敬畏”也有歧義,因為“敬畏”有驚恐、害怕的意思。那麼保羅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敬畏主”這個詞在舊約裡很常見,我們讀舊約的時候,遇到一些很奇怪的說法。“敬畏主”經常與“大喜樂”連在一起。《箴言》28:14說:“常存戒懼之心的,這人就為有福。”一個人總是心存畏懼,又怎能感到幸福呢?《詩篇》130:4可能是最奇怪的,作者說:“但你有赦免之恩,為要使人敬畏你”——赦免和恩典會增加敬畏之情。其他經文說,我們受教和成長是因敬畏主(代下26:5;詩34:11),而敬畏主的特徵是讚美、希奇和喜悅(詩40:3;賽11:3)。怎麼會這樣呢?有人這樣解釋《詩篇》130篇:“奴僕的恐懼會因赦罪而減少,而非增加……所以,舊約的‘敬畏主’是表明人與神有正確的關係。”
顯然,敬畏主不是害怕,儘管希伯來文確實是這個意思。聖經裡的“敬畏”,意味著完全的服從。“敬畏主”就是由衷佩服神的偉大和慈愛。這意味著:因為神如此聖潔,神的愛如此偉大,所以你看他是“美得令人敬畏”。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越經歷神的恩典和赦罪,我們越敬畏他的偉大和作為。敬畏主意味著看見他的榮美而屈膝跪拜。保羅提到基督的愛“催逼著我們”(林後5:14)。是什麼感動你、驅動你?是渴望成功嗎?是你需要向父母證明自已?需要同事尊重?是因為你怨恨那些輕慢你的人?保羅說,如果這些東西對你的控制和影響勝過神的愛對你的感動,你就不可能無私地服侍別人。只有對主耶穌的敬畏之情才能讓我們得到解脫,可以彼此服侍。
這些話聽上去都很深奧,但21節表明,我們必須按照這個道理來處理各種人際關係。
我認識一位近四十歲的女士,沒結過婚。她家人和當地人都認為,女人到了這個年紀還不結婚,肯定有大問題。她覺得很羞恥,感覺自已做女人很失敗。因此,她對自已的前男友心懷憤怒,因為他和她約會多年卻不願意娶她。這種苦毒的情緒總是無法化解。
後來,她去尋求心理輔導。治療師對她說,她把家庭觀念當作了自已的價值觀,就是說,女人應當嫁人生子才有價值。她怨恨這個男人是因為他阻礙了她得到家庭幸福,而她必須建立家庭,生活才有意義。然後,心理醫生建議她應當擺脫這種愚昧的觀念,努力追求事業。“如果你看到自已是成功人士,就不需要男人或別人賦予你價值感。”於是,她開始擺脫家庭和文化對女性的看法,追求事業。她開始覺得還不錯,但後來發現自已仍然無法擺脫對前男友的怨恨之情。
這時候,她來到一間教會,第一次聽明白基督的福音。她發現福音根本不是自已從前所想的那樣——我們要行善積德,把這些東西當作供物獻給神,然後神拯救我們。不是!基督的福音是說,耶穌基督替我們行善積德,並且是至高的善,完全的德,我們信他,就白白得著這一切。他活出了完全的生命,是我們當行卻不能行的,他又替我們而死,於是,我們信他就罪得赦免,並且“在他眼中看為義”。我們完全被神接納,成為蒙愛的兒女,並且只有他的接納和愛才真正重要。
她逐漸認識到,前面那位善意的心理醫生只說對了一半。確實,她不應當透過男人的愛來尋找自我價值。那是陷阱。那讓她過於在乎男人對她的看法。可是,心理醫生讓她透過追求事業和成就來認可自已,這也有問題。這意味著她的自我形象取決於事業成功和經濟獨立。心理輔導者在勸她用一個“靠行為稱義”的體系來取代另一個錯誤體系!所以她說:“我幹嘛要離開‘家庭是全部生命’的女人行列,加入‘事業是全部生命’的男人行列?從前,我因感情受挫而痛苦,現在不也因事業受挫而痛苦?不行。我得安息在基督的義裡面,學會因基督而喜樂。然後我就可以對著男人和事業說,‘是基督使我在神眼中看為美好,不是你們。’”
她這樣做了。她很快發現自已不再像以前那麼憂慮工作上的事,不僅如此,她越來越強烈地感到神在基督裡的大愛。她開始經歷所謂的“情感的財富”,這是一種被深愛的滿足感,可以讓我們真正胸懷寬廣,當別人誤解我們的時候,可以一笑置之。她對前男友和對男人的怨氣也逐漸消退了。過了幾年,出乎她的意料,她遇到一個男人,兩人墜入愛河,結婚了。回首過往,她心裡不禁感嘆,假如當初嫁給原來的男友,那肯定是一場災難。她會指望他給她幸福,而真正的幸福唯有基督才能給她,所以她不會感到滿足,更不會好好服侍他,關心他。
希倫布蘭德(Laura Hillenbrand)寫的一部暢銷傳記最能說明這個原則,它講的是二戰英雄讚佩里尼(Louis Zamperini)的真實故事。1943年,讚佩里尼在太平洋上執行任務時,飛機墜毀,機上人員幾乎全部犧牲。在鯊魚出沒的海面漂了四十七天之後,他和另一位倖存者落入日本人手裡,在戰俘營裡熬了兩年。這兩年裡,他們經常捱打,飽受羞辱和折磨。
戰爭結束後,讚佩里尼回國了,他得了嚴重的戰後創傷壓力紊亂症,並且染上酗酒的毛病。妻子辛西婭對婚姻失去了希望。讚佩里尼整天幻想和盤算著怎麼回到日本去殺死“老鳥”——那個經常在戰俘營裡折磨他的日本軍士。一天晚上,他夢見老鳥壓在他身上,他掙扎著自衛。一聲大叫驚醒了他,原來他正跨在辛西婭胸口上,雙手勒住懷孕妻子的喉嚨。不久以後,辛西婭提出離婚。他很痛苦,但即便是失去妻子和孩子這種威脅,也不能讓他停止酗酒,不能終止他的自毀行為。他擺脫不了過去和怨恨,無法改變自已,哪怕是為了家庭。
然後,1949年秋季的一天,辛西婭的朋友告訴她,有一個名叫葛培理(Billy Graham)的年輕宣教士正在城裡召開一系列福音佈道大會。她去參加了,並歡歡喜喜地回到家中。她立刻對讚佩里尼說,她不想離婚了,說她經歷了一場屬靈的更新,並且希望他陪她去聽葛培理講道。耐不過她反覆勸說,他跟著去了。那天晚上,那位年輕的傳道人所講的主題是“人都是罪人”。讚佩里尼聽見就火了,他心想:“我是好人”,但他一這樣想,“就感到我在騙自已”。過了幾天,他又來聽道,並且走上前去悔改,接受基督為救主。
讚佩里尼立刻就戒了酒。但更重要的是,他感到神的愛洋溢在自已的生命中,並且意識到自已可以原諒從前關他打他的人。長期煽動仇恨、造成痛苦的那種羞恥感和無力感消失了。他與辛西婭的關係也“得到更新和加深。他們在一起過得很幸福”。1950年10月,讚佩里尼回到日本,透過翻譯向監獄講話,那裡關著不少從前的戰俘營看守。他對他們說,基督的恩典帶來赦罪的能力,而且,令這些囚犯深感震驚的是,他熱情地擁抱他們每一個人。
我舉這個例子有點猶豫,因為這種特殊的見證可能會導致誤解,讓人以為信主必定會帶來立即的轉變。讚佩里尼的情感傷痛特別深刻,而聖靈的工作——讓我們認識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愛並且因此而感動——在他身上也特別有效。雖然聖靈的工作並不總是如此突然和明顯,但聖靈工作的本質是一樣的。聖靈給辛西婭希望,又讓讚佩里尼得到解脫,擺脫怨恨,因此他們的婚姻也得到更新。聖靈對人的影響總是好的,不論這種影響是晴空霹靂還是潤物無聲。
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我們也憑著信,藉著他可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以盼望得享神的榮耀為榮……盼望是不會令人蒙羞的。因為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羅5:1—2,5)
讚佩里尼真實地忍受了肉體的折磨,心裡的羞恥、憤怒和恐懼吞噬了他的愛心,讓他無法愛別人,服侍別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和他一樣,我們進入婚姻的時候,都帶著一箇舊我,一個紊亂的內在生命。我們很多人試圖用工作成就來克服自我懷疑。有的人想找一個漂亮聰明的戀人,從對方那裡得到永不止息的愛和肯定,讓自已感覺良好。這會讓雙方的關係變成某種救贖,但沒有任何人能做到這點。
所以,保羅說,你們要“常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相愛,他這樣來引入婚姻的話題,用意頗深。我們受各種私慾驅動進入婚姻,包括恐懼、慾望和自私的想法。如果我指望婚姻來填滿內心那個“唯有神才能填滿的屬靈空洞”,就不能服侍好配偶。只有神自已才能填滿那個空洞。我必須在生活中尊崇神,擺正神的位置,否則我會不停地抱怨配偶不夠愛我,不夠尊重我,不夠支援我。這些都可能是事實,但是,如果神的愛沒有真正感動我,我就不能憑愛心對她講這些話,也不能好好服侍她。
§ 更加敬畏神
說到底,“被聖靈充滿”和“敬畏主”基本上是同一件事。它們都是指一種內在的、屬靈的體驗和現實,但這兩種說法強調不同的方面。它們都讓人“脫離自我”。保羅說,我們必須具備這種出於聖靈的無私之心,才能得到真正美滿的婚姻。基督的犧牲和愛感動我們,讓我們又驚奇,又歡喜;這種心態是新約一切呼召的驅動力,有了這種感恩的心,我們才能彼此尊重、彼此相愛、彼此服侍。保羅在《羅馬書》15章說,我們不求自已的喜悅,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不求自已的喜悅。在《腓立比書》2章,使徒保羅說,我們應當看別人比自已強,因為基督來到世界上,不以自已的尊貴身份為強奪的。他來俯就我們,倒空自已的榮耀,服侍我們,甚至為我們捨命。讓聖靈將這個真理銘刻在你的心裡,直到愛心湧動,直到你由衷地讚美他奇妙的大工。然後,有了這種“敬畏的心”,有了這種“被聖靈充滿”之後,我們才能轉身善待配偶,在恩典裡憑愛心盡責。
那麼,問題是我們如何才能真正被聖靈充滿呢?我們如何才能更加敬畏主,脫離其他一切恐懼呢?當然,光是討論這個問題,這本書的篇幅就不夠用了。但有一個例子會幫我們理清思路。
幾年前,我的一位老聽眾犀利地發現一個問題。他對我說:“要是你仔細預備講章,就會引述許多作者;但是,要是你沒有好好預備,就只引述C.S.路易斯。”他說得對。這是因為我多年來讀了路易斯的每部作品。我剛成為基督徒的時候,他的書解答了我在信仰上的種種疑問,超過其他任何書籍。多年來,我反覆閱讀他的作品,好些章節可以信手拈來。我還讀了一些他的傳記和許多個人書信。
一旦你深入一個人的生命和作品到這種程度,就會發生一件奇妙的事。你不僅熟悉他的書,而且洞察他的心。你曉得他會如何回應某個特定問題,知道他會對某個具體事件作何反應。我即興演講的時候,路易斯就滔滔不絕地講話,因為他確實在場,他是我思想的一部分。
那麼,如果我們更深地進入耶穌的教導、生命和事工,會有怎樣的效果?如果我們沉浸於他的應許和呼召,接受他的教導和激勵,讓他掌管我們的內在生命,抓住我們的思想,以至於每當我們面對挑戰,他的話語就自然而然地冒出來,又會發生什麼?如果我們本能地、下意識地知道耶穌對我們所遇到的事情有什麼想法和心情,又會如何?那樣的話,當你受到批評的時候,你不會覺得天塌下來,因為耶穌的愛和接納在你心裡牢牢紮根,他總是“在場”;當你批評別人的時候,你會溫柔和忍耐,因為你心裡全都浸透了耶穌對你的愛、忍耐和溫柔。
這並不意味著你每次受到批評時都有意識地、刻意地去思想“耶穌對此會說什麼”,你不用這樣去思考,因為耶穌和耶穌的話語深藏在你心裡,它們會自然而然地堅固你,使你仰起頭來。它們會成為你的一部分。你用耶穌的眼光審視自已;你也用耶穌的眼光審視世界。這成為你固定的思維模式。
當然,這不會一蹴而就。它需要多年的沉思和反省。還需要有規律的禱告、查經和讀書,常常與朋友交談,參加有生命力的公眾崇拜。但是,不同於學習其他思想家或作家,耶穌的靈主動住在你裡面,並且用聖靈照亮你的心,讓你看見福音的榮耀。然後,福音“豐豐富富地住在你們心裡”(西3:16),我們就有力量去服侍,去正確地批評和接受批評,不再指望配偶或婚姻來滿足我們的一切需要,並醫治我們的一切傷痛。
§ 兩種“愛的思路”
布萊克(William Blake)在他的《經驗之歌》(Songs of Experience)中表明,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戀愛方式。他的話很打動人:
愛不討自已的喜悅,
也不顧自已的益處,
樂見別人得到滿足,
雖在地上如在天堂。
愛只討自已的喜悅,
全不顧別人的益處,
樂見別人不得滿足,
雖有天堂也成地獄。
——摘自《泥與石》(The Clod and the Pebble)
也許你覺得自已“發瘋一樣愛上”某人,但其實你只是感覺對方可以滿足你的需求,消除你的不安全感和對自已的懷疑,於是覺得對方吸引你。在這種關係裡,你會提出各種要求,試圖控制對方,而不是服侍和給予。為了不將“配偶的喜樂和自由”殺死在“你的需求”的祭壇上,只有一個辦法:轉向你靈魂的終極戀人——耶穌基督。他甘心樂意在十字架上犧牲自已,替你承受了死刑,就是你得罪神並得罪人所配得的刑罰。在十字架上,他被棄絕,經歷了最大的孤獨和絕望,而他做這一切完全是為了我們。因為聖子耶穌的愛和犧牲,你如今可以藉著聖靈的工作認識天父的愛。耶穌真正“在絕望的地獄裡建立了一座天堂”,讓我們在地如在天。並且,有了神的愛堅固心靈,你也能像耶穌一樣舍已,憑愛心服侍你的配偶。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