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1973年憲法》及其後續修正對巴基斯坦政局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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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托曾用提卡·汗將軍來替換了陸軍參謀長古勒·哈桑將軍,因擔心哈桑同事們的可能行動,整個事件是以一種非常戲劇化的方式來完成的。提卡·汗將軍退役後,布托選擇了齊亞·哈克將軍擔任陸軍參謀長,雖然與一些同事相比,他資歷太淺了。
但考慮到他的虔誠和明顯不關心政治的脾性,布托認為他沒有威脅。事實上,哈克將軍最終成了布托的報應,因為他於1977年推翻了布托,並於兩年後以捏造的政治謀殺指控絞死了布托。哈桑被取代的方式,令許多將軍們不滿意,他們懷疑布托關於軍隊在國內可能性角色的實際動機。
雖然有大量輸入的中國武器,不過布托知道,在常規武器領域,印巴存在嚴重的軍力不平衡,考慮到美國不願意給伊斯蘭堡提供全面的外交和運輸保證,布托轉而向中國和伊斯蘭國家尋求幫助。伊斯蘭峰會是當然的轉折點,除了使中東的油井上吸納更多巴基斯坦勞工外,也使巴基斯坦在西亞事務中成為重要角色。
1974年印度核試驗後,當他需要資金和支援來啟動巴基斯坦核專案時,與穆斯林世界的關係幫了布托大忙。他這時再次展現出領導才能。聚攏起巴基斯坦科學家,建好基礎設施後,他發動巴基斯坦人尋找抵禦任何未來安全威脅的“可靠保證”。整個過程是在大部分西方強國批評核擴散時發生的。雖然有北大西洋的壓力,巴基斯坦還是從事他們的核研究,他們為自己辯護的理由,是印度已經引發了該地區的新軍備競賽。
布托在外交戰線異常活躍。儘管他決定從事核專案和從英聯邦退出令華盛頓和倫敦不滿,但他確保了與中國的緊密關係,同時經常展現出與亞非世界的團結。布托與伊朗國王密切合作,並竭力培育與喀布林的友好關係。
1973年,阿富汗國王穆罕默德·查希爾被其堂兄達烏德推翻,後者經常對巴基斯坦發表批評性宣告。達烏德以親莫斯科的立場而出名,他對巴基斯坦普什圖族地區的興趣,提醒布托注意針對西北巴基斯坦的任何外部干涉。1977年,面臨反對集團宣稱非法操縱選舉的抗議時,布托懷疑美國暗中支援了他的批評者們,巴基斯坦與華盛頓的關係急轉直下。布托在一些公開講話中,引用亨利·基辛格對巴基斯坦核專案的批評,表達了他對美國政策的失望。
他喜歡發表長篇大論,混雜著烏爾都語、英語和信德語,讓那些喜歡他直率語言和諷刺性幽默感的大眾感到愉快。這些事不僅展現了布托的無盡能量,同時也為他贏得了公眾的極大信任。布托的民粹主義對於普通巴基斯坦166人而言,實質上或許不夠充分,但確實提升了他們的自尊。許多情況下,他的經濟政策只是令普通市民的窮困雪上加霜,增長率因為國有化而放緩了,不過他與人民的關係從不含糊。
布托保護巴基斯坦的地方語言和民間文化,成立了一些學術機構和博物館,用以儲存並褒揚巴基斯坦的地方性民族遺產。同樣,透過促進巴基斯坦棉布衣服、民間音樂和地區舞蹈等方式,布托使公眾信奉的蘇菲派生活更人性化。
然而與普通百姓的接觸,並未讓布托停止伺機報復對手,因為他不習慣和解。1973年2月10日,伊拉克駐伊斯蘭堡大使館內被發現藏有一些武器,這最終導致布托解散了伸路支省省政府和西北邊省省政府,事實上,二者是由阿卜杜爾·瓦里汗的人民民族黨(NAP)和其他一些政教團體組成的聯合政權。巴基斯坦人民黨在兩省都沒有任何勢力,解除反對派領導的政府只是削弱了國家的政治程序。在過分猜疑的伊朗國王的刺激下,布托擔心人民民族黨窩藏想擾亂巴基斯坦和伊朗的親蘇聯分子。因此在平息路支省叛亂中,他將極端做法運用到極點。
布托早在1972年,就曾在卡拉奇動用軍隊,鎮壓了因烏爾都語與信德語爭端而起的騷亂,現在他再次用軍隊對付伸路支的民族主義者,他們開始接受了包括喀布林和莫斯科在內的一些渠道的武裝和幫助。
布托不願接受相反觀點,以及他的反擊部署,將會經常引起一些未曾預料的危機,這進一步促使他從武裝力量、政治集團、甚至那些抱怨他處置不當的人民黨的早期親密同事中孤立出來。四面楚歌的布托日益依賴於聯邦安全部隊(FSF),這是一支平行的軍事力量,並在即將到來的選舉中轉向土地貴族。
布托在數個領域內可能猶猶豫豫,不過在他的一些貢獻中,1973年憲法的起草和頒佈,是人民黨政府的里程碑式成就。上文提到,布托在執政的頭四個月內享有無可置疑的權力,當時他實施了新的勞動法,引入了國有化,進行了一攬子土地改革措施,解退了統治集團。此外,他努力將就職、培訓、高階公務員的工作分配系統化,以強化其對官僚機構的控制。
1972年4月,國家實施了過渡性憲法,包括7部分290條款,覆蓋了政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國民議會在此後的連續會議中開始討論其優點和可能的修正措施。國民議會的成員是1970年選舉的,來自四個省和部族地區,而每個省都有各自的省議會和首席部長領導的內閣。
國民議會修正過渡性憲法以形成期待已久的國家檔案,布托領導總統辦公室,這再次賦予他與其前任同樣的重要權力。巴基斯坦人民黨(PPP)政權敵視伊斯蘭促進會、人民民族黨和穆斯林聯盟的一些部分。不過這些反對派集團,對緊迫形勢很敏感,在一位有影響力的精神領袖、來自信德省的皮爾·帕格拉的領導下,聯合到了一起。
該聯合被稱為聯合民主陣線,其雖然對伸路支省的發展有分歧意見,但仍然在敲定這份國家檔案上與巴基斯坦人民黨合作,檔案以1973年憲法而著稱,1973年8月14日大張旗鼓地實施了。
憲法規定了被授權的總理領導下的議會制政府形式。總統領導國家,但只有儀式上的權力,如印度一樣。在一個非直接的選舉體制下,總統要受總理所提建議的約束。議會由兩院組成:上院是參議院,賦予所有地區同樣的代表名額;而下院是國民議會,由200名議員組成,立足於人口數量,每五年選舉一次。透過21歲以上所有公民的普選當選的下院多數派政黨組織中央政府,各省實行同樣的組織形式。憲法還保證了司法和媒體的獨立。
一些特別條款如第6條,規定任何挑釁或違憲行為都犯叛國罪。許多觀察家認為,這一條款是為了防止將來的任何軍事冒險主義,儘管順從的法院經常將這類接管合法化,如他們曾以“法律必要性”的名義認可了阿尤布·汗的政變。議員們希望憲法將他們對國內政府的選擇法典化,第53條還規定,組成共同利益委員會解決各省之間的爭端。
這部憲法支援以前的傳統,將國家正式命名為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避開了古典伊斯蘭資源討厭的法律。國家檔案的伊斯蘭定向在1974年的拉合爾伊斯蘭峰會上表現得很明白,在國會的以後爭論中變得更明顯。憲法允許修正案,但只有得到立法者2/3人數的支援才可以實施。1973年憲法是一部有彈性的檔案,其在隨後的幾十年中經歷了數次修改,不管是軍政府還是民政府,部為他們特定的行政和政治策略從中尋找合法性。
截至到 2008 年,憲法增加了17條修正案——大多數情況是為了保護不同的執政和施政措施。2000年,巴基斯坦高等法院認可穆沙拉夫政變合法,也允許他修改憲法——單個個體、政府僱員能對這部重要的國家檔案進行修改,這在巴基斯坦史無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