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薩依德王朝和洛提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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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穆罕默德在征戰信德時去世,未留下子女,甚至也沒有提名繼承人,故有影響力的朝臣們把他的侄子菲羅茲·圖格魯克推上了王位。新國王試圖在王國內恢復秩序和穩定,過著虔誠的私人生活。儘管他確實降低了稅收,給所有人帶來了益處,但在烏力馬的影響下,他向非穆斯林教徒徵收了吉茲亞稅。他廢除了早些時候他叔叔推行的大部分政策,在處理臣民以及鄰邦問題上,傾向於採用和平性的策略。他統治期間,南部出現了強勁的維查耶納伽爾王國,部分是對北部入侵的反應,部分是為了與外部世界建立獨立的商業關係。
孟加拉也實行自治,獨立於德里幾乎200年,直到被莫臥兒王朝兼併。蘇丹菲羅茲以90歲的高齡死於1388年,德里王位再次等待另一位鐵腕君主維持這個王國。經過四任衰弱的王公統治後,圖格魯克的末代國王蘇丹那西爾一烏德一丁·穆馬茂德於1392年登上王位,一直統治到1412年,新興的薩依德王朝接管了德里王國。
那西爾統治期間,有兩項重大進展在南亞歷史上留下了長久的印記。第一點,孟加拉和古傑拉特維持了自治地位,透過海外貿易和農業而變得更加繁榮。第二點更有戲劇性,埃米爾·帖木兒汗1397年入侵了印度,德里在此過程中經受了大規模的不幸和破壞。
帖木兒汗,這位中亞的征服者在屠殺了八萬居民後,迅速向西移動並擊敗了奧斯曼帝國。不過,如他的許多前任一樣,他沒有留在印度、伊朗、伊拉克或安納托利亞,而是迅即回到撒馬爾罕老家,他努力將之建成為世界上最美麗的城市。帖木兒汗死於1406年,一個多世紀後,他的偉大子孫巴布林踏著祖先的足跡,於1526年建立了莫臥兒帝國。
帖木兒汗將從印度掠走的財富和工匠帶回了撒馬爾罕,即使在他的摧毀性人侵後,印度對於西亞尋寶者的魅力也從沒有消失。本土內部互相殘殺的戰爭、週期性的人口爆炸,與波斯和印度的物質吸引力一道,刺激了中亞部落和尋寶者的頻繁入侵。帖木兒汗之死與其大帝國的穩步衰落,很快導致地方性政治力量的興起,造成了巨大的權力真空。那西爾蘇丹統治著淒涼的德里和周邊地區,直到他去世。
1414年,一位狡猾的將軍基茲爾·汗從這種混亂的局勢中獲得益處,奪取了德里,建立了德里蘇丹王權的薩依德時代。薩依德王朝聲稱是先知的後裔,努力透過不同的舉措撫慰臣民。不過在1451年,他們將權力輸給了一位阿富汗將軍巴赫拉爾·洛提。
洛提的兒子和孫子成為德里蘇丹政權最後一個王朝的統治者。巴赫拉爾·洛提是一位有能力的管理者,他在位期間,使阿富汗精英層的勢力壓過了突厥勢力。不過總的來說,洛提王朝的國王們避免徵收重稅和不必要的戰爭。巴赫拉爾·洛提的兒子,亦即繼任者西坎德爾·洛提(1489-1517),贊助學問,並進一步穩定了他的北印度王國。但他的兒子和繼承人缺乏先輩們的軍事才幹,最終於1526年敗給了巴布林。
蘇丹易卜拉欣·洛提自己的親戚們,如道萊特汗,很大程度上為個人的野心所驅使,邀請巴布林攻打德里,想當然地認為這位阿富汗的烏茲別克國王,會像帖木兒汗一樣,迅速趕回自己的王國,將次大陸北部留給洛提人治理。但恰恰相反,巴布林決定留下來,在擊敗拉吉普特人和阿富汗殘餘勢力後,控制了一個比笈多時代還大的帝國。雖然巴布林自己對印度人民和氣候存有疑慮,但他在1530年死去之前,決定將次大陸變成自己的家園,雖然他希望自己死後葬在他喜愛的喀布林花園中。
自阿拉伯人712年征服印度河流域以來,這一系列穆斯林王朝的統治,增加了南亞社會的宗教多元性,確立了穆斯林統治的長久傳統。穆斯林統治層的本地化,和因蘇菲派以及傳教士的努力導致的許多當地居民的改宗,使次大陸的許多地方出現了相當數量的穆斯林。大部分穆斯林統治者避免強迫性的改宗,儘管他們虔誠並有自己的宗教取向,但抵制烏力馬試圖將印度伊斯蘭化的努力。這就是為什麼穆斯林除在印度河與恆河地區佔多數之外,在南亞總體上還處在少數派位置。
立足於波斯、突厥和印度文學、政治以及藝術傳統的印度一伊斯蘭文化,其增長促進了文學、藝術和其他腦力事業的繁榮。音樂、建築、烹調、武器、書法和城市規劃等領域,體現了有著不同來源的創造性流派。共同風格和歷史性記述的發展,提升了印度的文學形象,而印度科學和哲學也在西亞和歐洲那裡找到了新的聽眾。印度吸引了穆斯林出身的征服者、尋寶者、作家和商人,他們中許多人定居在了這裡。大多數德里的蘇丹王權沒有進行純粹野蠻式的剝削,而是保衛著印度,反擊外來的人侵和內部的混亂。
蘇菲派秩序的建立,以及諸如巴克什、謝卡、巴哈一烏德一丁·查卡里亞、及查相一烏德一丁·奧里亞、埃米爾·庫斯勞等其他人的貢獻,已經被充分記載。透過神聖的努力,他們找到了與對立宗教的和諧相處之道。與南亞社會的其他地方一樣,這裡的穆斯林也分成一些地方性的和種族性的社會,伊斯蘭教和波斯語起碼給他們的繁榮昌盛提供了一些共同的特性。
統治層阿什拉夫屬於突—阿富汗血統,而社會的地方成員阿吉拉夫,從事農業、兵役、貿易和其他一些城市職業。數個世紀中,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共同分享這土地與資源,不過通婚並不常見。雖然是鄰居或有其他的私人聯絡,但他們的宗教和飲食習慣不同,他們是兩個平行的不同社會。
這並不是說存在一種永久的敵意支撐著他們的集體互動,而是說文化的和宗教的取向在界定他們各自身份時,起了關鍵作用。自卡爾吉時代以來,統治層經常與來自富裕或貧困家庭的印度女性結婚,但是他們避免穆斯林女性和印度男性的婚姻。
在德干地區,維查耶納伽爾王朝帶有鮮明的印度教特色,而巴赫馬尼王朝則反映了穆斯林傳統,不過他們的臣民避免從事種族暴力活動。雖然印度穆斯林人口中本地人居多,但是近的耳史調查常常把他們稱為突厥人,將他們外來身份的推測與暴力因素並列。許多情況下,印度的穆斯林統治者善待非穆斯林的宗教階層,避免發洩集體仇恨或對廟宇施加任何策劃好的攻擊。
除了世俗住宅外,穆斯林還修建休息室薩拉、墓地、清真寺和神殿,並不迴避借用印度教和耆那教的式樣。除了宗教上反對偶像崇拜外,國王們和蘇菲派追求寬容和共存。莫臥兒王朝時期,出現過一些褻瀆神廟的事例,但主要出於政治目的。換句話說,這不是文明的衝突。與印度教統治者一樣,穆斯林國王們有時與兄弟姐妹甚至父母之間打內戰。因而印度的伊斯蘭教時期是複雜而多層的現象,不能簡單歸入完全同化或者完全抵制的兩種相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