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徐鶴霄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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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鶴霄今天去了一趟種植區,除了給種植區的動物喂東西,他還抓了三隻雞和三隻兔子。林綺留給他的那六隻野雞和六隻野兔,他只吃了一隻野雞,剩下的野雞和野兔都被他拿去換了東西。
如今野雞和野兔不夠用,他便不問自取,又抓了六隻。
徐鶴霄將它們的腳和翅膀綁好,放進揹簍,再蓋上揹簍的蓋子,將揹簍綁在腳踏車後座。綁好之後,他就坐上腳踏車,腳踩在腳踏車踏板,騎著腳踏車進入了黑夜裡。
除夕夜,別人闔家團圓的晚上,徐鶴霄踩著從譚哥那裡借來的腳踏車,向著縣城的方向騎去。
夜色昏暗,徐鶴霄不敢開手電筒,摸黑前行。好在這幾天他每天都在這條路上往返,對這條路早就熟悉了,倒也不擔心會栽到哪個坑裡去。
騎了約摸三個小時,徐鶴霄才到了縣城外,一個幽靜的樹林外。
“誰?”有人問道。
“是我,老七。”徐鶴霄道,老七是他隨口給自己取的外號。
“哎喲,老七你可終於來了,我們老大等你一天了。”一個長臉男子從大樹後面走出來,對徐鶴霄笑得和藹可親。
這個地方是譚哥介紹的,對方這些人也是譚哥給徐鶴霄拉的線。
徐鶴霄嗯一聲,把揹簍從腳踏車後尾座解下來,然後對長臉男子道,“麻煩您幫我看一下車。”
“沒問題,你儘管放心把車交給我。”長臉男子道,這位可是個大客戶,有米有肉,老大囑咐他千萬不要得罪人,他們靠著他發財呢。
“謝謝。”徐鶴霄的語氣很冷,可偏偏他的禮節卻很到位,讓人挑不出錯處。
徐鶴霄揹著揹簍繼續朝樹林深處走去,沒走幾步就看見了一處火苗,以及火苗旁邊的幾個人。
“老七?來啦!”有個人迎了上來。
徐鶴霄嗯一聲,“今天有三隻野雞和三隻野兔。”
“不錯啊,比昨天多了兩隻。”來人接過他後背的揹簍,三兩步來到火邊,“大頭,拿秤過來。”
“大晚上的要什麼稱,差不多就行。”大頭沒動,依舊坐在火邊,問身邊的男子,“老大,您說呢?”
被稱為老大的人點頭,“不用稱。”然後又看向徐鶴霄,“過來看貨。”
徐鶴霄朝老大走去,在對方身邊坐下,“今晚有什麼好貨?”
“金銀玉器,還有一批古籍和字畫。”老大的聲音略微沙啞,“古籍和字畫這東西現在有點危險,對方拿了一籮筐過來。我也看不懂,也不敢留,你要是不怕,用一隻野雞換走就是。”
徐鶴霄沒直接應下,“我先看看。”
“就在那裡,你自己看。”老大指了指一邊,說是一籮筐,的確是一大籮筐。
徐鶴霄開啟手電筒,大略檢視了一遍,“都是民國的東西,只有幾本書是明清的,不值錢。”
老大點頭,“我瞧著他隨意存放,的確不像是值錢的樣子。不過數量這麼多,要一隻野雞應該不過份。”
“是不過份。”徐鶴霄承認,“除了這些,還有什麼?”
“這些。”老大拿出一個盒子遞給徐鶴霄,“你自己看。”
盒子是首飾盒,徐鶴霄開啟,看到裡面的東西,他眼裡充滿了失望,“沒有金飾。”
“黃金的我們拿了。”老大直認不諱。
徐鶴霄擰起眉頭,“玉和翡翠外面已經沒有人敢戴,流通不起來,換不到錢。”
“現在不值錢,不代表以後不值錢。”老大說道,“這些可全都是品質極佳的玉和翡翠,換做太平年代,它們比黃金還值錢。如果不是現在剛好過年,肉貴,你想用肉換還換不到。”
徐鶴霄沒被老大說服,反駁,“您覺得它們品質好,您怎麼不把它們留下。”
老大嘴角一抽,“我自然也留了一些。這不是兄弟們都有家要養,衣食住行都要錢麼,我也不能留太多。而且這東西一旦被搜出來了,問題可不小。外面的情勢越來越嚴了。”
說到最後一句,老大的臉色沉了下來。
徐鶴霄的心也沉了沉,情勢不好,最先受創的只怕還是他們這些黑五類。
“乾脆一點,這一盒首飾換你剩下的五隻獵物,行,還是不行?”老大道。
“首飾盒裡少了手鐲,再多四個手鐲,我可以同意。”徐鶴霄道。
老大:“........”
“老大,他怎麼知道您把手鐲拿出來了?且正好是四個。”大頭驚訝道。
“我怎麼知道他怎麼猜到的!”老大沒好氣道。
“首飾盒不可能沒有手鐲。至於為什麼是四個,我猜的。現在看來,我猜對了。”徐鶴霄輕笑。
“行,給你!”老大從口袋裡拿出四個手鐲,放進盒子裡,“這一盒都給你也行,不過明天除了獵物,我還想要大米和葡萄酒。”
徐鶴霄略作思考,“明天沒有獵物,大米可以拿三十斤,葡萄酒則只有二十斤。”
“不行,太少了。”老大搖頭,“大米五十斤,葡萄酒三十斤。”
“大米五十斤可以。葡萄酒是真的沒有,譚哥那邊求我好幾回,我也拿不出來。”徐鶴霄道,“譚哥那邊給出的價格葡萄酒一斤就是十塊錢,如果有,我不會不賣。”
“我能給一斤十二塊。”老大道。
“那也沒有。只能等明年。”徐鶴霄無奈道。
“行吧,我先預定一百斤。”老大豪氣道。
徐鶴霄點頭,“沒問題。”
老大想了想,“大米五十斤,葡萄酒二十斤,再來那個拐棗蜜,來個二十斤。”
徐鶴霄搖頭,“拐棗蜜也等明年。當然,如果明天有黃金——”
“有帝皇綠翡翠。”老大道,並用手指比劃,“這麼大的項鍊和戒指,這麼粗的手鐲,心動不?”
徐鶴霄不信,“先看貨。”
老大咬咬牙,“行!”
林綺聽到林媽和林爸讓她先和徐鶴霄訂婚時,她懷疑自己耳朵出了問題。
“下個月我才滿十七歲。”林綺無奈道。
“所以是訂婚,不是結婚。”林媽道,並解釋訂婚的緣由,“你們往來太密切,如果不訂婚,大隊裡只怕要傳出不好聽的話。”
林綺:“.......”
她該怎麼會告訴林媽,隊裡早就傳過了她不好聽的話,連她不是人這樣的流言都傳過了,而且大家都相信了。
“跟你這傻孩子說不明白。”林媽看著傻愣的女兒,心想就算這孩子不傻了,腦子估計也不太靈光。
林綺:“........”不是她不明白,而是徐鶴霄的身份,別說訂婚,就是公開處個物件都不行啊。
起碼現在不行。
“我和你爸商量好了,你別管了,聽我們的就行。我今天用了你的錢和票,去供銷社買了布回來,打算給你物件做一套衣服,算是訂婚我們回給對方的禮。你報一下你物件的尺寸。”林媽道。
“你物件出手大方,我們覺得一套衣服太少了,打算再添一些東西,但是不知道買什麼,你有什麼想法?”林爸問。
在一旁旁聽的林墨和林渺渺都驚到了,他們兩個大的都還沒結婚呢,怎麼最小的妹妹就訂婚了?
林綺搖頭,“一套衣服就夠了,缺什麼,我們自己在那邊買。”
訂婚就訂婚吧,是不是真的訂婚,反正家裡人也不知道。
“也行。”林媽道,並把林綺今天給她的錢和票拿出來,“今天買布用去了一些,剩下的都在這裡,你數一下,收好了。”
“這麼多!”林渺渺眼睛瞪的滾圓。
在場其他人事先知道,都還算鎮定。
“我拿個一百就行,剩下的留給爸媽家用。”林綺道。
林綺的話一出,林渺渺的眼睛瞬間亮了,留在家裡,那豈不是也有她的一份?
“爸媽不要你的,你自己賺的,自己拿著。”林媽不同意。
“我這些年沒少花家裡的錢,您從生我那一天起,我就經常生病,比大哥和姐姐多花很多錢,這幾百塊算是補償哥哥和姐姐的。哥哥結婚,姐姐嫁人,都需要錢和票。”林綺道。
林媽不想收女兒的錢,可一提到兒女的婚事,她便為難起來。兒子和女兒都大了,家裡卻連五十塊錢都沒有,婚事的確是個問題。
“我不需要,我可以自己攢。”林墨拒絕。
“哥哥自己攢錢可要不短的時間,李敏姐姐等得及嗎?”林綺朝自家大哥眨了眨眼睛,並認真道,“本來就是因為一直給我治病,家裡才會一點存款都沒有,如今我有能力了,給家裡錢,又有什麼問題?”
“李敏姐姐是誰?”林媽的關注點已經不在錢上。
林墨一僵,臉罕見地紅了起來,“李敏是我的一個同事,也在機械廠工作,我和她今天剛確立關係。”
林媽眼睛一亮,“在機械廠上班,正式工嗎?當然,臨時工也沒關係,有份工作就行。”
“是正式工,宣傳部的,文筆不錯。”林墨語氣裡帶著一絲他自己也沒發現的自豪。
林媽一聽是正式工,對自家兒子這個物件便滿意得不行,“哪天帶人來家裡坐一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