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前面幾章的寶子都知道哈,我們這幾天都在累死累活,夜以繼日,幾乎不眠不休,廢寢忘食地幹那個志願活動嘛。
今天是最後一天,本來吧,這麼多天都過來了,今天也沒啥好說的。但是吧,有些事真的是不吐不快。
與前幾天相比,今天的任務可謂是輕鬆了不少。誒,這個時候呢,我們那在此次活動中從未露過面的學院領導,他來慰問了。
就怎麼說呢,在我們頂著大太陽幹活的時候,在我們因為工作時間與主辦方據理力爭的時候,在我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負責人“賣”了的時候,他是音訊全無,一點都聯絡不上。
(ps:這裡解釋一下哈,本來我們之前報名的時候,說好的最晚結束時間是十點,但這幾天,我們沒有哪一天是十點走了的,最早的都是十一點半了,最晚的,也就是昨天,甚至全體熬到了凌晨一點,要知道,我們早上可是五點五十就集合來這邊上崗啦,一天工作16小時,睡3小時,拉磨的驢子來了都得叫聲“大哥”的程度啊;
再來說那個負責人吧,本來我們也是積極地配合管理安排,但是吧,這管理人硬生生地憑藉她的所作所為,把她的威信力給作沒了。
其一,我們志願者是分兩批走的,但這位負責人就陪了我們一晚,原因是,她熬了一晚說,太累了,自已來不起,不想幹了;你說不想幹走了就是了嘛,誒,偏偏她自已回去休息了,還要在群裡指責我們堅守到最後的不認真,不盡職,這誰受得了啊,一天天的,站著說話不腰疼,竟說風涼話
其二,我們崗位很多,工作都不一樣,因此上崗時間也都不一樣嘛。有的早,有的晚,早走的那批同學工作時間早一點,是七點半,但他們也結束得早啊,晚上八點就可以回去了;但我們晚走的這一批不一樣啊,我們結束得晚,開始得也晚啊,一般來說,我們在九點之前上崗就可以了。誒,你猜怎麼著,負責人她不樂意了。要求必須全部在六點四十前到場館,不然就算曠工,不給學分。怎麼滴,你自已到得早一點,其他人就都得陪著是吧,多缺德啊!
其三,咱們這個結束時間直到活動開始,都是說的最晚十點結束嘛,然後在連續兩天都十一點半才結束後,我們就有同學找主辦方反映嘛,結果,你猜主辦方怎麼說,他說他跟我們那位負責人說過了,她也答應了。後面我們去問她,嘿,她也承認了,“對呀,他跟我說過”,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我們就問她問什麼不通知我們呢,你猜她怎麼說,她說:
“反正也也就晚個一個半小時,我覺得沒什麼。”
???!!!………
合著,你是早走的那批,自然就不擔心結束時間咯,反正熬夜的也不是你。
退一萬步講,你是負責人,我們這些被迫背鍋的“勞力”總有知情權吧,你這,跟詐騙有什麼區別啊?!
其四,說來都好笑,昨天晚上,她帶領著第一批走的同學乘坐主辦方準備的大巴回學校嘛,結果,她去上了個廁所,沒坐上那輛車,然後,窒息的操作來了,她一個電話打過去,要求司機師傅立即開回去接她,否則就跟主辦方投訴。無奈之下,司機師傅只好又帶著一車馬上就要到學校的同學開回去,專門接她一個人。真是,多大的臉啊!
奇葩操作過多,在此咱就不贅述了哈。
總之呢,就知道一點就行,就是當我們把這些情況反映給領導的時候,沒有一個人搭理我們,甚至還反過來指責我們,讓我們多多體諒,服從安排(o◞ิ‿◟)
再話歸正題,誒,今天活動閉幕,領導多,媒體也多,他過來慰問了,說是慰問吧,其實也就是過來看了兩眼,一人送了一杯奶茶(甚至這個奶茶都是我們輔導員提議,並自已掏錢買的,只是讓他順便帶過來罷了),連我們的崗位都沒看完,就擺拍了幾章照片就走了。妥妥的面子工程,形式主義,說得那麼好聽,其實大可不必,咱彼此什麼樣,都心知肚明。
怎麼說呢,這次活動,就是給我們進入社會上的第一課,每一個選擇背後都有我們必須承擔的後果,所以當我們做決定時,必須慎重,否則勞神費力也就算了,吃力不討好,得不償失,就真的芭比Q了。
總的來說呢,這次活動,雖然遇見了很多“奇葩”,沒人性的主辦方,不負責任的領導,我行我素的負責人吧,也遇見了很多很多溫暖,耐心的指導老師,熱情的參賽選手,貼心體諒我們的工作人員。經歷過難受,也收穫了溫暖與感動。
有幸相遇,有幸同行,倍感溫暖,倍感榮幸,此後經年,必將銘記於心,倍加珍惜。若可能,期待下次再見,若僅此一面,那便祝君,此去一帆風順,學業有成,財源廣進,步步高昇,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