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位於東海岸,也是一座繁華的城市。和哥譚市的距離並不遠。

天氣好的時候,在大都會海邊,就能看到哥譚上空照在雲層上的蝙蝠訊號燈。

只不過現在還沒有蝙蝠燈,戈登就是膽子再大,這時候也不敢在哥譚警局的天台上,裝一臺召喚蝙蝠俠的探照燈。

大都會因為超人而聞名,很多企業都因為有超人這個守護神,選擇投資搬家到這裡,商業環境比哥譚要好太多了。

在一棟棟摩天大樓所組成的都市天際線裡,最高的那棟摩天大樓,就是著名的萊克斯集團總部,也就是光頭盧瑟的公司。

只不過對比哥譚地標性建築,韋恩集團的總部,集多種功能為一身韋恩塔。

萊克斯集團就顯得有些暴發戶的粗俗了。

所以,萊克斯·盧瑟啟動了“萊克斯塔”計劃,這聽起來,就有一股抄襲的味道。

但是生意人的事情……那能叫抄嗎?

那叫做致敬經典,不過這個專案已經停工了,因為萊克斯·盧瑟被超人送進監獄了。

整個萊克斯集團都被調查,股價刷刷的掉,那叫一片綠色,綠燈俠都沒有這麼綠過。

這段時間,超人沒少在天上飛來飛去,把那些跳樓的人,安全的送下樓,真是大善人啊!

這要是在哥譚……死的好!換下一批!

這次來,苗木也是打算撈一包包,湊的錢不是很多,但是光這份股票,後半輩子可以說是衣食無憂了,因為光頭盧瑟的命很硬。

超人死了,盧瑟過去抬的棺材。

所以苗木根本不擔心,這事情有沒有風險,別人恐懼他興奮,別人興奮他……加倍興奮。

唯獨,就是看著光頭盧瑟的犯罪記錄,苗木臉上那是說不出的精彩啊……

身價億萬的超級富豪,親自帶隊去搶銀行,就為了那乾巴巴的幾百萬美金和超人單挑。

只能說那些跳樓的人,罵盧瑟的腦子被豬踩過了,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拿著手裡的股票單據,苗木把裝錢的麻袋,捲了卷扔進了垃圾桶裡,淳樸的哥譚人不相信支票,只相信鈔票。

苗木仰頭看向西邊的一棟大樓,那就是他接下來的目標“星球日報”,天色已經不早了,說不定還能跟大超共進晚餐。

“師傅,我去了?”

“去吧,順便幫我要簽名,克拉克·肯特的。”

傑森拿著苗木的剪報日記本,晃了一下,轉身朝星球日報大樓跑去。

這種事情,還是讓小朋友去比較好弄,而且就大超這種老好人,不會有什麼歪心思。

不像哥譚特產蝙蝠俠,跟你見一面差不多就要把你祖宗十八代都要調查一遍。

絕對的被害妄想症……等等……這樣說,好像也沒什麼問題!畢竟在正義聯盟,誰會暗戳戳的為每個英雄都準備一套反制手段啊?

就連那些反派宿敵們,都沒有蝙蝠俠準備的齊全,真相了家人們,蝙蝠俠超越反派。

都說人在凝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視你,蝙蝠俠就是這樣的存在。

跟精神病、瘋子、變態戰鬥久了,後面的蝙蝠俠和精神病人沒有兩樣。

“不殺”是他最終的底線……額,但是反過來一想,這傢伙除了不殺人,別的什麼都幹了,後面更是選擇監視整個哥譚。

對任何人都保留足夠的戒備心,就連對當兒子養大的羅賓們,都有一定的反制手段。

也沒誰了……

就在苗木抱著胳膊胡思亂想的時候。

跑進星球日報大樓的傑森,帶著一個暗金色頭髮的年輕人又跑了出來。

那個年輕人的體力不錯,被傑森拽著跑過來,連大氣都沒喘兩口。

身上穿著攝影師的馬甲,上面的口袋裡塞滿各種各樣的小東西,讓苗木注意的是,他手腕上的一塊銀色的機械手錶。

憑直覺,苗木就確定這是一個好東西,要是他沒猜錯,這應該就是超人制作的訊號手錶,會發出一種特殊訊號聲波,用來召喚超人!

“你好,我是……”

“你好,奧爾森先生,你在星球日報頭版上,拍到的超人勇救落水貓咪的照片,真是太棒了,聽說還收到了參賽邀請,恭喜,恭喜啊。”

苗木抓著吉米·奧爾森的手一陣搖晃,就像仰慕已久的粉絲,見到了憧憬的明星一樣。

吉米有些驚訝,不過那張頭版照片,確實是他拍的,而且還收到了動物保護組織發來的,愛護動物最美攝影大賽的邀請。

“昂,對了,奧爾森先生,幫我籤個名吧。”

苗木從口袋拿出從路邊攤上買的超人周邊,一個超人標誌的簽名本。

不得不說,超人在大都會是真的受歡迎,這些周邊,也算是當地的土特產了。

“好的。”

吉根·奧爾森有些受寵若驚的拿過簽名本,從攝影馬甲的口袋裡掏出了一支圓珠筆,在上面簽上自已的名字。

在旁邊看著這一幕的傑森眨了眨眼。

他有點搞不懂,在路上一直說自已沒出過哥譚的苗木,怎麼會認識自已隨手在星球日報叫出來的人呢?

而且,看起來還很熟悉的樣子……

苗木要是知道傑森心裡的疑惑,肯定會神秘的一笑,眼前這傢伙,雖然看起來是普通人。

但他可是鄉下小夥克拉克的摯友,而且還是住同一個出租屋的室友,公司的同事,大都會最幸運的人之一。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透過各種各樣的原因,獲得過很多一次性的超能力。

放在普通人身上十死無生的變異,放他身上就是完美的超能力,可惜是體驗卡,不超過24小時,能力就會因為各種原因再次消失。

“好了。那個,克拉克不在,他和露易絲出去調查了,如果不介意的話,我可以把剪報保留一下嗎?我想他會很高興給你簽名的。”

吉米笑著的很高興,當他看到那份剪報日記本的時候,都有點不敢相信。

只會跟著露易絲後面寫小版塊的克拉克,居然也有粉絲了,天啊……要不是克拉克不在,他真想抱著克拉克親一口。

對他們這些“小記者”來說,有粉絲要簽名,比公司發獎金還要值得高興,畢竟不是誰都能把話筒懟在超人臉上採訪的。

“那個,能問一下,他們去哪裡了嗎?我也能幫上一點忙的。”

苗木把懷裡的金屬警徽拿出來,哥譚警察的簡稱GCPD在閃閃發亮。

“咦,你是警察?”吉米好奇的看著警徽。

這要是在哥譚,苗木亮出警徽後,本地人臉色瞬間就變得像踩了一坨臭狗屎一樣難看。

但是在大都會,警察還是正面形象,只不過相對無能一點,口碑和風評還是很好的。

“他們是去調查失蹤案的,最近在大都會,有很多兒童失蹤,造成了很大的恐慌。”

吉米皺著眉頭說道:“露易絲小姐,你應該知道的,她很強勢,而且我們的朋友凱特小姐,也遇到了一些事情。”

“是那些事情呢,能告訴我嗎?在破案方面,我還是很有自信的!”苗木收回警徽問道。

露易絲就是克拉克的野蠻女友,還是克拉克的上司兼搭檔,近距離採訪超人的第一人。

而且還是超人的頭號保護目標。

戴上眼鏡他是軟弱無力,和善可親的大塊頭鄉下男孩克拉克。

摘下眼鏡,走進電話亭,再出來的時候,他是鋼鐵之軀,無所不能的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