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戈登
哥譚阿卡姆瘋人院對話 愚蠢的恐龍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你能吃慢點嗎?我有點怕……”
在肯德基老爺爺的店裡,戈登看著遠道而來,過來看他的苗木,欣喜的神色頓時一空。
要是就這個吃法,他得考慮在這裡賒賬了。
拿起一根炸雞腿,沾沾番茄醬,塞嘴裡,就這麼一努嘴,吐出的骨頭還剩下半根。
狗看了都搖頭。
“不是,戈登警長,二十盒雞腿而已,不用這樣吧,雖然我身無分文,但是你有啊。”
苗木又拿起一根雞腿塞嘴裡嚼著,不知道是不是練武的後遺症,苗木感覺自已吃東西,那就跟無底洞一樣,消化極其快速。
彷彿吃進肚子裡,就能消化成能量儲存起來,飢餓感倒不是很厲害,就是留不住嘴。
“在外面就不用喊警長了,叫我戈登就好了。”戈登拿起一邊的可樂杯喝了一口。
旁邊的麥羅,很不好意思的往嘴裡炫著漢堡,因為是戈登警長請客,這平平無奇的牛肉漢堡都變得格外美味。
“你在阿卡姆警局上班,也不至於身無分文,你還沒結婚吧?工資呢?”
戈登放下可樂,有些好奇的問道,雖然現在年輕人花錢沒什麼計劃,但是這才發工資幾天啊?就連他口袋裡都還有幾張百元大鈔。
“說來話長,我大概是病了,給人家的老婆……不對,是前妻送去了一筆贍養費。
“關鍵我還不清楚那傢伙是死是活,萬一他要是撲街了,我就血虧了。”
苗木搖了搖頭說道,又拿起一根炸雞腿塞進嘴裡嚼著,順手把麥羅盤子裡沒動的薯條倒進了嘴裡。
但是說實話,苗木還是很同情死亡射手的,這傢伙的前妻養的那個小白臉,壯實的就跟橄欖球運動員一樣。
也虧了離婚了,要不然這……綠帽子……
不過也挺慘的,自已拼死拼活賺來的錢,還得給沒有工作的前妻……養小白臉,這真是慘不忍睹。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戈登聽到苗木的抱怨,心裡也觸動了一下,不是因為別的。
是因為……前妻。
“我也離婚了。”
“什麼!咳咳咳……額咳咳!”苗木因為過於震驚,雞骨頭卡在喉嚨裡了。
“苗哥!”麥羅連忙起來,給苗木拍著後背,苗木也連忙朝外嘔吐,半截雞骨頭帶著口水,掉在了地上。
“你說什麼?你離婚了?”
苗木顧不上嘴裡的難受,抓起一塊餐巾紙擦了一下嘴,就急忙問道。
戈登有些慚愧的點了點頭,就像是如釋重負般,說了出來,有的事情壓在心底也不舒服。
手裡的可樂杯,就像濃郁的威士忌,讓他有了一些醉酒的朦朧感,窗外下起了小雨。
有一天,他突然發現,他喜歡上了哥譚警局的同事莎拉·埃森,只是情愫初開。
兩人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卻是情投意合,兩向奔赴的真愛,但兩人同樣都是有理想和底線的人。
戈登有自已的家室,莎拉·埃森不願破壞他的家庭,兩人就這樣心有靈犀的避開了。
直到戈登跟自已的妻子坦白,這個老實古板的男人心裡,受不了背叛妻子後的煎熬,哪怕只是婚外的情愫,就實話實說了。
“所以,你現在是一個被踢出家門的單身漢了?”苗木忍不住笑道。
關於戈登的婚姻,他倒是知道一點,尤其是這第二位戈登夫人,死的勇敢且果決,就連哥譚的犯罪王子,小丑都被她的死給震驚了。
沒錯,就是死了,小丑在醫院裡劫持了一批嬰兒,給前往抓捕的莎拉·埃森警官。
用炸彈,出了一道特別的選擇題。
1.抓捕他,所有的嬰兒都會死。
2.莎拉·埃森自殺,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比起殺死敵人,小丑更喜歡逼瘋對手,就像他無數次可以對蝙蝠俠痛下殺手。
但是他沒有。
殺人是他的手段,而讓那些有道德,有底線的人,踐踏自已的底線和理想,最終陷入無盡的瘋狂之中,才是他想要做的事情。
有什麼是比,讓守護這座城市的人,親手摧毀,殺死那些他們要保護的人,更好的呢?
然而,莎拉·埃森給小丑上了一課,有的人是真的可以為了理想和守護去死的。
抬起手槍,對著自已的額頭,毫不猶豫直接扣動扳機,砰的一聲槍響。
就連以瘋狂著稱的小丑都驚住了
那好像是小丑第一次履行諾言,把那些嬰兒全都放了,但……好像也是最後一次。
戈登苦笑了一下,顯得很是尷尬,女兒都上大學了,自已還能遇到愛情,這感覺真的挺怪異的。
“好了,上西區在你的地盤,我們要去這裡,一起?”苗木拿起餐巾紙擦了一下嘴角的油漬,從口袋裡拿出了那張名片推了過去。
戈登戴上眼鏡,拿起名片看了一眼,“這地方挺亂的,你們兩個過去?”
“不是,我在邀請你一起。”苗木擦了擦手,起身穿上外套,“要不要一起,已經下班了。”
說著,苗木指了指牆上的雞腿自走鍾,很明顯已經到了下班時間。
“嗯,可以,我也想去喝一杯了。”
戈登想了一下就同意了,他回去,家裡也是他一個人,顯得格外的孤單。
“走走走,趁雨還沒下大,咱們去狄克遜碼頭,麥羅去開車!”
苗木把外套頂在頭上,把鑰匙扔給麥羅。
讓這個看起來外表有點帥氣,內裡卻憨憨十足的小夥子去跑腿。
他跟戈登朝外面走了出去,哥譚天空上這厚厚的雲層,時不時就落下一陣雨,在這裡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
戈登熟練的把外套裡的帽子拽出來,戴在頭上,他身上穿的警服外套是防水的。
一輛警車開了過,剛停下車,雨也停了。
苗木抬頭看著雨過天晴,露出一輪彎月的天空,有點不相信的朝外伸手,真停雨了。
“這鬼天氣……還挺不錯的。”
苗木本來想罵一聲的,但是看到天上那輪月亮,把後半句罵人的話,強改了一下。
“走吧,那地方晚上相當熱鬧,不過最好別穿警服過去,要不然會有麻煩的。”
戈登看著雨停了,乾脆把身上的警服外套脫了出來,裡面就穿了一件打領帶的白襯衫。
不過也有段時間沒換衣服了,白衣領都成黑色的了,但是這三個男人,誰都不在意這點。
忙起來昏天黑地,誰管這事。
苗木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胸前的標誌是粉色貓咪。
貌似這T恤還是傑瑞要送人的禮物,被苗木隨手抓起來就穿上了。
“警車不用開了,跟我來。”
在昏黃的路燈下,戈登點了一支菸,仰頭吐出一道煙霧,揉了揉頭髮,帶著苗木他們朝附近的一個街區走去。
他們三個的走路的架勢,不像是脫去警裝的警察,而是哥譚的黑道的打手和幫派老大。
尤其是戈登,那黑框眼鏡下面的警長威嚴,比苗木腰間插的手槍還要厲害。
只是掃視一眼,冷哼一聲,街邊兩個想飛葉子的小混混,嚇得的煙都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