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到了肖一峰頭上。

肖一峰從葉子那裡出來後去了辦公室,凌劍和李波他們正等著,他們向他出示了傳喚證,把他帶去了公安局。警察查到了用易太華身份證登記的、與梅春電話聯絡密切的手機機主是肖一峰,又讓楓林小區那個租房戶對肖一峰進行了秘密辨認,確定他就是那個為梅春租房的人。並且他們還在他的辦公室裡搜到了紅圍巾。

在公安局的審訊室裡,肖一峰接受了警察的審訊,他交代了與梅春交往的所有過程,包括他的心路歷程,但並不承認謀殺梅春。“我再怎麼樣不喜歡她也不至於要害死她,我如果要害死她也不會採取這種蠢方法。”他說。

“那你想想,誰會害她?”凌劍問。

“我真的不知道。她應該沒有什麼仇人。”

事實上,知道梅春死後,肖一峰一直在腦海中分析梅春的死因,自己確實沒殺她,這一點天地可以作證。可誰又會想害她?他實在想不出來,想來想去,他想到一種可能。

“也許是路滑,自己掉下去的。”他說。

警察把他刑事拘留了。

肖一峰穿上了囚服,住進了火柴盒一樣的班房,躺在磚頭砌的床上。同監有一個男人認識他,問:“領導,你怎麼也……”

他苦笑了一下沒作答,沒去辯解自己無罪,在他心裡,自己就是戴罪之身,完全應該受懲罰,該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煉獄之苦。

他又想起了躺在雪地裡的梅春,那過早逝去的生命與自己沒有關係嗎?如果自己不去惹她她就不會來南溪,如果她不來南溪她就不會死。

夜來了,房頂上若明若暗的燈光讓人感覺像是在做夢。他瞪著無神的雙眼看天花板,目光渙散無神,那些遙遠的、清晰的不清晰的往事,連同天邊那些形態各異的雲彩,慢慢地飄浮過來。

他的家在一個偏遠的農村,離縣城數十里,在他的記憶裡是綿延不絕的大山和山裡大大小小的樹,及半夜裡各種野獸的叫聲。家裡在當地算中等生活水平,兄妹五人,他排第三。父親是區委書記,拿一份不算高的薪水,母親帶著他們兄妹種田。那時的幹部沒有任何外快,一個幹部的待遇與一個做手藝活的差不多。孩子多了,憑母親一雙手、一雙眼睛也不能天天看著捧著他們,孩子們如種在地裡的瓜兒,自生自長。孩子一賤就能吃苦,肖一峰目睹母親的辛勞,從小就勤快,讀書也很努力,成績一直拔尖,高考時考入了省內一所大學,讀機械專業。畢業後,被分配到了專業對口的一家企業。那是一家碳素廠,當時效益特別好,科班出身的他當了技術工。他很敬業,一門心思鑽技術,很受領導賞識,日子過得蠻充實。不過在找物件這件事上一直沒有進展。母親說:“去尋個思想好、不嫌貧愛富的姑娘。”

廠裡男的多,女的少,年輕女孩就更少,有個把兩個也想攀外面的高枝。中間有人給介紹了一個當老師的,見了幾次,互不來電,黃了。四年後,肖一峰時來運轉。廠裡新分來了一個女大專生,不知是領導特意安排還是怎的,她成了他的徒弟,她叫林英。

參加工作時,林英十九歲。紅得冒熱氣的臉蛋,水靈靈的黑眸子,惹人愛憐,廠裡幾個單身青年有事沒事就往他們車間湊。林英對女孩般靦腆、心眼實在的師父肖一峰情有獨鍾。她的家就在單位附近,她平時住在自己家裡,每天早晨,她會幫肖一峰帶一個雞蛋,有時還用一個有蓋的飯盒帶一些好菜,請食堂的師傅熱一下,再偷偷塞給肖一峰。從來沒有情感體驗的肖一峰,有了一種飛上雲端的快感。

那一天早晨,林英又帶了雞蛋來,不是一個而是兩個,還有一盒粉蒸肉。中午,林英叫肖一峰與她到一張桌上吃飯,把那盒粉蒸肉端出來一起吃。她告訴肖一峰,那天是自己的生日。肖一峰說:“想要我送你一份什麼禮物不?”林英歪著頭說:“當然想!”吃過中飯,肖一峰請了個假,騎一輛腳踏車,搭著林英上了街。他們經過一家女性用品店時,林英叫著:“停下!停下!”兩人下了車,進了那家店子,那裡面的東西琳琅滿目,衣服,鞋子,首飾,應有盡有。肖一峰身上帶了兩百元,那是他兩個月的工資,他準備大氣一點,勇敢一點,花了這兩個月工資,然後張開自己的笨嘴,把話挑明,把愛情鎖定下來,免得夜長夢多,讓心吊在嗓子上。

林英沒有去試衣服,卻在一堆花花綠綠的圍巾前停了下來,她選了一條洋紅的羊毛圍巾圍在脖子上,轉過頭問肖一峰:“好看不?”

白瓷一樣細膩的肌膚在紅圍巾裡閃光,眼睛巧笑倩兮,像在潑水,肖一峰感到自己的心跳得像野兔,按都按不住。

“好看!”

“你摸摸,好軟的。”林英把圍巾的一端塞給他。

他用手摸了下,那感覺真舒服,他感覺血往上湧,身體在膨脹,握著那紅圍巾捨不得鬆開。

“就買這個吧!付錢!”林英笑得明媚。

“好!好!”他趕忙從褲兜裡掏出舊錢包,把兩張票子拿出來。營業員接過一張票子,找了九十元,說:“給你的漂亮女朋友再買點別的吧。”

肖一峰心裡高興得灌了蜜似的,偷偷瞟了林英一眼,林英也含著笑瞟他。

“還買點什麼?”肖一峰問,他想既然林英接受了他送的東西,就是把他視為男友了,所以他應該慷慨點、大氣點。

“不要了。”林英說,“我們看電影去吧。”

他們去了一家電影院,那時還沒有包廂,是大廳。肖一峰記得那電影的名字叫《海霞》,他沒有很多心思看電影,因為林英脖子上紅圍巾垂下的一端老是摩娑著他的手,令他心旌搖盪,難以自持。林英的頭有意無意往他臉邊湊,發上的香味更是刺激著他,他抓著紅圍巾說:“太好看了!”

“什麼好看?”林英轉過頭瞅他,那眼神……好勾人的。

他鼓起勇氣輕聲地說:“你!”

她羞澀地低下了頭,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肉嘟嘟的,像麵包。在那個電影院,他第一次吻了她,好甜的味道,任何美味都不及那味道,好久他都舔著自己的嘴巴。

回去的時候,她坐到了單車的前面,兩人唱起了“年輕的朋友來相會”,

歌聲在飛,紅圍巾在飛……

紅圍巾是肖一峰送給女人的第一件禮物,是肖一峰純真初戀的紀念。那條僅十元錢的紅圍巾敲開了林英的心門。那天晚上,在肖一峰那間簡陋的寢舍裡,林英成了肖一峰的女人,他們是彼此的第一個。那時,林英多麼純潔呀,像溪流,像雪,像初開的梨花,身體如此,心靈也是如此。

肖一峰說:“我給你的禮物太輕了。”

她躺在他的胸前說:“你現在沒什麼錢,所以我不要你給我買太貴的東西。”

肖一峰說:“以後有錢了,我給你買很多很多。”

“每年都給我買一條紅圍巾吧,紀念我們的愛情。”她溫柔得像一隻小貓。

肖一峰用力摟緊她:“一條圍巾算什麼呀?我會努力工作,等我有出息了,該給你買的都會給你買。”

林英道:“好呀,我等著。其實,只要你一輩子真心愛我就夠了。”

兩年後,他們領了證,舉行了一個簡單的婚禮。

他們結婚時住的是單位分的二室一廳,肖一峰自己積攢了三千多元,加上林英家裡支援了兩千多元,買了幾件簡單的傢俱,一臺電風扇,一臺 14 英寸的黑白電視機。林英只買了兩套衣服,一條紅圍巾。

新婚之夜,肖一峰對林英說:“這樣簡單的婚禮實在委屈了你,我家經濟情況不是很好,你能理解,我真的很感激。”

林英笑得那樣甜美:“還這麼客氣做什麼?以後你勤快點,做飯給我吃就行了。”

肖一峰摩挲著她如花的臉,說:“你是我的寶貝。”

結婚之初,肖一峰真的經常做飯,不僅做飯,還常做林英愛吃的“蛋餃子”。蛋餃子就是用雞蛋煎成薄薄的蛋皮,裡面包著切得很碎的精肉,然後用細火蒸,蒸出來之後很香。蛋餃子做起來麻煩,但肖一峰樂意,因為他覺得娶了漂亮的林英是自己的福,又沒給她什麼物質享受,婚禮都那樣簡單,他得補償她,寵著她。他若外出,總要給她買點什麼,回家把禮物拿給她的時候她笑他也笑。林英沉浸在肖一峰的寵愛裡,深感幸福,偶爾也因為兩人的性格差異吵架,但過不了幾天就會和好。一年後他們生下了女兒晶晶,日子過得蠻踏實。

肖一峰一直記得當初的承諾,每年都給林英買一條紅圍巾,洋紅的,桃紅的,大紅的……每當買紅圍巾的時候,服務員都會送他一句溫暖的祝福語“祝你幸福”。是的,有愛的人就是幸福的。那一刻,肖一峰的心中充滿了真情。

什麼時候不再買紅圍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