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派"領導人最初就認識到,在一個以農業為基礎的保守國家,即使有軍隊和警察的支援,教條式的馬克思主義政權在生存上也會面臨諸多問題。為了對抗不可避免的敵對勢力,政權透過釋出一系列革命性政令,力圖使受壓迫的村民能夠擺脫傳統的統治,爭取到廣大農村群眾的支援。

幾乎在"人民派"取得優勢的同時,就以“烏托邦”的形式宣佈了改革計劃。然而,這項計劃在1978年秋季以極為危險的速度被強制推行,導致相反的效果。改革最初的目標似乎是摧毀舊體制,為稍後引入純粹的集體農業制度做準備。

1.抵押和借貸制度的廢除

第六號政令檔案(1978年7月12日)強制取消了少量物品的抵押和其他借貸制度,同時廢除了高利貸。這導致了農村地區信貸制度的凍結,地主、遊牧民和當地傳統上提供貸款的人不再願意提供任何借款。在一些地方,農民沒有足夠的資源購買下一季所需的種子和肥料。

2.土地沒收和重新分配

第八號政令(1978年11月28日)強制沒收14英畝以上的財產,將其分配給佃戶、無地民或中農。這引起了地方世俗和宗教領袖的強烈反對,土地登記簡陋,導致一些土地被錯誤地歸屬於部落首領名下。在某些地區,部分無地的宗族或移民因損害了統治部落的利益而只分得小塊土地。政府代表被派往各省實施這一法令,但他們遭到地主和政府反對者的毆打或殺害。

3.掃盲運動

政府組織了掃盲運動,成千上萬的志願者被派遣全國各地,要在一年內教會全國居民讀書寫字。然而,由於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建立必要的官僚機構代替傳統的協商制度,管理灌溉設施的維護和水資源的分配等事務,這一運動遭遇了許多問題。

4.婦女權利和婚姻的改變

第七號政令(1978年10月17日)涉及女性權利和婚姻,採用了對現代歐洲原則的簡單照搬,而未考慮阿富汗傳統的社會結構。取消"新娘價格"和嫁妝威脅了女性的經濟安全,破壞了她們在社會中的地位。規定新的最低結婚年齡也威脅了家庭互為聯盟的制度。這些改變引起了宗教和傳統主義者的反感。

綜合來看,這一系列政令以極快的速度被強制實施,未經充分考慮當地文化和社會結構,導致了農村地區廣泛的不滿和社會混亂。農產品產量急劇下降,社會各界的反對也愈演愈烈。

在絕大多數阿富汗,年輕人結婚之前通常沒有男女約會,而是由父母進行安排。在城市中,受過教育的年輕人可能會自己選擇物件,但在部落地區,婚姻仍然被視為加強兩家族聯絡的一種紐帶。一般情況下,男方家庭會向女方家庭提出求婚。如果雙方家庭在原則上同意,兩家庭就開始協商,共同確定女孩的嫁妝數量、商討訂婚和婚禮的細節。

在雙方家庭達成一致後,接下來的步驟是進行“抓糖”)。新娘家的女性成員會準備一盤糖果,送給新郎家中的女性成員,如母親或阿姨。這次訪問標誌著雙方婚姻關係正式確立。幾天之後,新郎家的女性成員會歸還已經裝滿了錢的盤子。

接著,親友們被邀請去參加“吃糖”),即新娘家安排並支付費用的慶祝活動。新郎家開始精心準備婚禮慶典,通常在幾個月後舉行,並持續慶祝三天。在婚禮上,雙方的婚約會在幾個見證人的面前簽署,被稱為“尼卡哈—納瑪哈”。整個婚禮過程體現了深厚的文化傳統和家庭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