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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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名叫始定乾坤局。
始定乾坤局是寒門詭將中講的一個非洲小奇聞。
在非洲某地,女人挑選丈夫的時候,要不同男人用皮鞭抽她,誰抽得她越疼,就證明誰越愛她,她就會越開心,並選擇和誰在一起。
很荒誕對吧?
拿在我國來說,一個男人用皮鞭抽女人,人家不炸毛才怪。
都是用皮鞭抽人,為什麼不同地區的人反應天差地別呢?
原因就是一個“理”字。
而法界內的大規則之一,就是這個“理”字。
我們永遠無法打破自已思維的限制。
就算思維再如何跳脫,所思所想也是來自自已秉性的邏輯和所受的文化,教育,所處的環境等呈現出來的“理”。
人的思想,最強的就是一個“適應性”,一個理的適應性。
當50%以上的人都認同一件事物的道理的時候,其他的任何道理都是愚見。
這個是無法打破的,打破了就成“神經病”了。
我舉個例子來說說。
縱觀華夏記載的上下五千年歷史中,不討論其他,就單獨說宗教。
本土衍生的宗教,華夏人熟知且認可的是道教。到現在資訊爆發,文化融合,世界宗教主要分為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印度教、佛教、道教。其中,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信徒在世界上分佈範圍最廣, 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如果按照信徒總數來算,第一大宗教是擁有15億信徒的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東正教) ,第二大宗教是擁有11億信徒的伊斯蘭教(包括遜尼派,什葉派),第三大宗教是擁有10.5億信徒的印度教。
這些教派,在華夏來說,認可的人最多的是道教和佛教。
而這些教派的傳播途徑都來自於哪兒呢?
就來自於這個“理”字。
如果你不是某個教派的成員,卻又博覽群書,你就會發現這個問題。
每個教派的經文,內容等,都是在闡述事物的道理。包括人文道理,天文道理,鬼神傳說,造物主,妖魔鬼怪等。
所以一個合格的“神”,在華夏來看,多半都是天文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或者在某處有重大貢獻的人。
他們能封神,主要就是利用了人對“理”的適應性。
比如你帶著一把無限子彈的加特林去古代。你利用這把加特林讓60%以上的人“認同你”,甚至崇拜你,你就可以封神。
道教會給你封個“無盡虛空劍氣神”。
武者會給你封個“萬劍歸宗祖師爺”。
佛教會給你封個“大慈大悲加特林普渡蒼生菩薩”。
民間會給你立個牌位供著,給你雕刻一個頭頂日月,腳踏星辰,雙手握著加特林的模樣,要多威嚴有多威嚴,要多慈悲有多慈悲。
而在今天,你有一把加特林,第二天就踩縫紉機去了,並沒有人給你封什麼神,頂多給你灌個恐怖分子的頭銜。
原因就是“理”不通。
在當下你適應的思想,你認同的東西,甚至穿著打扮,放在一個不適應的地方,你就是一個神,或者神經病。
而道理二字,密不可分,能傳播給別人的,一定是一個“理”字,道是傳播不了的,只能透過理來讓別人悟。
這也是為什麼道德經中講,道可道非常道的原因。
這是一條法界內的大規則,無論是什麼神還是仙,都無法避免。
一個人的思想,行為,認知等,都來源於對理的領悟程度。
想成“神”的人,我不建議去學佛參禪打坐,不建議去道觀清修。因為沒有師承,沒有固定的傳承這些,很容易成“神經”。
當下的人類,走的是科技的路子,你只有在科技領域有一定的傑出貢獻,才能成“神”。
所以我的建議,一直都是側重物質生活,能多學習,多利用自已的智商和意志力,造出一些利國利民的東西,開發出一些能福澤萬民的東西,無論是什麼。
只要做到了,你就是我的神。
能突破當下的思想狀態,並且讓別人認同你,能透過自已的努力,讓絕大多數人都能過上好日子,幸福感提高到另一個層次,你就比任何神都強大。
就和我們國家一樣,一條掃黑除惡的命令下來,國民的生活安全感提升了多少?社會治安如何了?
這點可能要70或者80後的人才能深刻體會得到。
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確是很美好的一個環境了。
所以我說,一定要愛國,熱愛我們華夏民族,相信黨的領導,學黨心,強覺性,做個知法懂法守法的五星好市民。
前面的所有內容都可以當放屁,這幾句話一定要認真學習,並且反覆告訴自已。
告訴自已,我是一箇中國人,我的靈魂屬於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