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放棄了心中的貪慾,把行李袋放回到地上。

有空間在,自己根本不會缺錢,掙到這麼多錢只是時間的問題,不必為了一時的貪念而冒這麼大風險!

林慧打量了一眼身處的這個屋子,這裡好像是個雜物間,沒有窗戶,裡面凌亂的放置著一些壞掉的座椅和桌子,上面都落滿了灰塵,林慧和李敏來過幾次電影院,可是卻從沒注意過這裡。

看這人估計一時半會不會醒來,林慧稍加思量就有了主意。

林慧把手裡的棍子扔到地上,眼裡瞬間湧出淚花,拉開門跑向不遠的檢票處,大聲疾呼:“救命啊,救命啊……!”

林慧慌里慌張的向電影院的工作人員說了事情的經過,並拉著工作人員來到了事發現場。

那個檢票的女同志一看見滿地的血跡就慌了神,趕緊跟自己的領導彙報,領導一邊讓人鎖住那個雜物間的門,一邊讓人去公安局報警!

電影院離公安局不遠,五分鐘後,就有兩個公安齊齊到達電影院。

正是林慧中午才在飯店見過的鄭公安和跟他一起吃飯的人。

兩位公安聽了林慧和電影院工作人員的講述,又仔細察看了一遍現場,對著躺在地上的男人一番端詳,倆人一致斷定,這就是最近全省公安都在追緝的搶劫殺人犯吳正豪。

而地上的行李袋裡的大筆現金更是證明了這一點!

倆人不禁大喜,這簡直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全省上下有300多個公安都在為了抓住這個人而絞盡腦汁、辛苦奔波,現在他居然在自家地盤自己現身了,而且現在還受了傷無力反抗,只能束手就擒了,這可真是送上門的功勞啊!

不過眼下得先把這個吳正豪給送到醫院,鄭建設上前試了試鼻息,嗯,還有氣,雖然呼吸有點弱,但是還活著,他可不能現在就死了,一個活捉的殺人犯和一具殺人犯的屍體哪個更有價值,這還用說嗎?

但是看著他那慘白的臉和若有似無的呼吸,鄭建設有點不放心,借了電影院的人力三輪車親自拉著嫌疑犯吳正豪去了醫院,現場剩下的事情就交給了同來的顧青。

顧青隸屬於中州市公安局,三天前來到苦縣,為的就是調查殷市礦業銀行搶劫殺人案罪犯的蹤跡。

這個罪犯太狡猾了,現場留下的線索很少,以至於發動了全市的公安,合力偵查之下,用了二十多天才查出罪犯身份,而這個時候他已經不知道逃竄到哪裡了。

無奈之下,只能調動更多的人手,分散到各個方向走訪調查,尋找可疑人物,自己來到苦縣好幾天了,如果還沒有發現,可能就要回中州市聽候領導下一步的安排。

還好,現在這個罪犯總算落網了,只要能搶救過來,就是功勞一件,即使最後死了,贓款也在這裡,能追回錢,也算是對上面有了交代。

此時的林慧不住的後怕,林慧只要一想到剛剛自己脖子被掐住,無力反抗,那無法呼吸的窒息感,想到自己當時那麼接近死亡,就覺得無比恐懼,眼淚就不由自主地流出來!

自己以為躲過了韓金蛋這個死劫就會平安無事了,沒想到又撞上了個搶劫殺人犯!

顧青看著哭的雙眼紅腫,不住摁鼻涕的的林慧,有點無語,都能把一個大男人給用棍子砸的頭破血流,昏迷不醒,這姑娘應該不是嬌弱的啊!

不過看著她脖子裡那一圈深深的掐痕,顧青又有些理解了,一個嬌弱的姑娘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能爆發出莫名的勇氣自救,但是得救之後勇氣就再也難以維持了!

林慧和顧青一起回到公安局錄口供的時候,又一次見到了局裡的指導員王大姐。

王大姐得知林慧牽涉進了這樁大案裡,被殺人犯劫持,不由得對林慧又心疼了幾分,這麼好的姑娘,咋這麼倒黴老攤上事呢!

由於林慧對於事發經過交待的清楚,加上電影院工作人員的旁證,顧青基本可以判斷,林慧應該和搶劫殺人案情無關,只是被無辜牽連進來的。

那個罪犯逃亡多日,擔心暴露,疑心病重,以為林慧看破他的行藏要去舉報,才對她下的手,林慧的反擊也是人之常情,就是一個女孩子,居然隨身帶著匕首,而且用鐵棍都能把人給砸的頭破血流,下手未免也太重了。

不過,在知道了林慧有過幾個月前差點被強暴的經歷之後顧青就理解了,而且林慧的匕首有正規的購買憑證,是作為古董被收藏的,沒有違反政策。但是目前匕首和鐵棍是證物,需要暫時由公安局證物科保管。

由於是正式的小學老師,有正當工作,在林慧保證了隨時來公安局配合調查工作之後,就回學校了。

第二天,林慧去上課的時候不免頂著倆腫眼泡,一看就是昨天沒少哭,李敏納悶:這人昨天中午放學的時候還好好的,這是咋啦?

幸而冬天的衣服厚重,林慧脖子裡故意圍上了圍巾,遮住了脖子上那一圈掐痕,過了一夜,已經由紅變紫,比昨天看上去更加觸目驚心。

林慧猶豫了一下,還是悄悄和李敏說了昨天電影院發生的事,李敏聽到一半就驚訝的捂住嘴巴“天啊,你現在怎麼樣,脖子還疼嗎?”一邊說一遍就要動手去解林慧的圍巾。

林慧趕緊捂住她的手,現在是下課時間,人來人往的,不好大喇喇的將傷口展現在人前!

放學之後,人走的差不多了,林慧才在教室裡解開圍巾讓李敏看脖子,看到那一圈紫色,李敏眼眶都紅了,想摸不又不敢上手摸,不住的的說“還疼不疼?”

林慧反而安慰起她來:“就是看著嚇人,其實早就不疼了!”又催促李敏趕緊回家,兒子還在等著呢!

傍晚的時候,林慧又被叫到了公安局,這次是歸還林慧先前被作為證物扣押的匕首。

因為那個罪犯已經清醒並且躺在病床上被錄了口供,他對於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和林慧的見面及衝突的經過也和林慧說的基本一致,唯一不同的是,他堅稱林慧先後拿出的匕首和鐵棍都是憑空出現的!

在場的公安都對此嗤之以鼻,覺得他是因為被鐵棍多次擊中頭部而產生的記憶錯亂。

不過有一點挺奇怪,林慧說鐵棍原本是放在電影院雜物房門後的,她情急之下隨手抄起的,但是電影院的工作人員卻對這個棍子沒什麼印象,但是想想雜物房那厚厚的灰塵,不知道多久沒人踏足了,記不清楚了也是有的,算了,既然案情已經查清,這些小細節和主要案情關係不大,就不要再糾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