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就是每次獲得的技能。

我現在想來也是有些戰力崩壞和不好寫。

因為作者的設定,到後面主角的能力真的不會太多嗎?

我沒看後面,也不知道,但是聽說有點爛尾後,我也沒有想法去看結尾了。

為什麼大多數的新人作者和偽指導者會強調爽點。

我覺得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書看完得越久,忘記的東西就越多。

只有爽點這種刺激多巴胺分泌的東西,才能不那麼容易被忘記。

而事實上,在我追一些書的最新章節的時候,我其實更想知道的是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主角獲得寶物技能是爽點,但也是接下來要發生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一個每天在追更新的讀者的話,你就知道,我現在更想看齊夏的佈局全貌和桃源的結局,想知道除了鬼嘲深淵、嘆息曠野和禁忌之海,灰界還有哪些滅世級災厄劃分的地盤。

你覺得這些是爽點嗎?

可能說出爽點不重要的人,只是想告訴我們不要一味地追求爽點,因為這是包含在故事之內的,自然而然的東西。

你會創造一個讓自已不爽的世界嗎?

作者不會寫出自已讓自已不快樂的作品。

比如餘華寫了《活著》、《許三觀賣血記》,還負責掛名了我們小時候一堆悲劇結尾的動畫片。

我們是看著難受了,但是他很快樂。

不知道是不是營銷號亂說,還是我沒有記錯。

餘華說,一想到讀者看他的作品想哭,他就想笑。

有點跑題了,除了餘華這種和少數抖M,大部分作者的書寫的都是自已嚮往的世界。

文學作品往往來源於現實卻高於現實。

網文也是如此,所以作者寫故事的時候肯定會自然把爽點融入進去的,不需要特別關注。

更需要作者注意的,還是故事。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因為故事才能讓人看下去,才能吸引人。

不否認《鹿鼎記》裡很多故事我都忘了,但是就是那些故事吸引著當時的我讀下去,到今天,即使我已經忘掉了大部分的故事,我卻還是記得這本書的爽點,大致的故事梗概。

故事就像是肉。

你想客人常來,你就必須要肉多。

雖然吃完後剩下的都是骨頭,但是肉越多,故事越飽滿的書,讀者才越願意去看。

這個說法挺適合的。

就是肉和骨頭。

骨頭的形狀和延展方向,是書的大綱、爽點、梗概……

而根據大綱寫出文章,就是豐滿肉,讓整個菜品看上去更美味,更能讓讀者填飽肚子。

雖然肉特別容易被消化,被讀者忘掉。

但是這個卻不是廚師,或者說作者可以不注意的。

我之前好像說過一句話,我一目十行的時候,很多細節的東西都不看,但是我不看,書不能沒有,沒有它就不是一本好書。

外貌描寫、細節描寫,讓故事更加的生動逼真,我就算不去看,也有人去看,我就算現在不看,我以後也有可能翻回來看。

這些東西,是讀者可以省略的而不是作者可以省略的。

飯菜端上桌,客人可以不吃。

但客人付出了代價,你廚師就不能只上一盤骨頭。

莫名想到了“嗦丟”。

總感覺吃石頭是智商稅。

心血來潮談談黃金三章和小說網利潤來源吧。

黃金三章可能出來出自起點的新人。

感覺大神是不推薦到,他們都闢謠說是以訛傳訛。

但是起點黃金三章是有原因的,他們六千字,三章開始審稿,然後兩週半個月,你持續更新他們決定你的生死。

可能是有的是老作者開新書,也有的是真的寫的特別好。

三章六千字就簽約了,所以有了文好可破,黃金三章的說法。

後面這個說法反正就網文界到處傳。

番茄是兩萬基本有手就能籤,但是盈利完全靠質量,沒有保底,或者說撲街混不到保底。

然後就是番茄特有的盈利模式。

不算特有,上個世紀的報紙就這麼幹了。

他們會寫民眾感興趣的東西,但是報紙幾乎便宜到不花錢。

然後錢從哪裡來呢?

廣告公司,誰想在報紙上登廣告,誰就得給我錢。

也就是說,報紙公司的客戶不是讀者,是廣告公司,而報紙公司的商品才是讀者。

所以你們應該知道為什麼番茄免費了吧。

因為,番茄的書庫不是商品,你們的注意力和時間才是商品。

真正的客戶是投放廣告的公司。

2024年5月19號 昨天一天沒有碼字,今天還沒下雨,但是快了。

早上因為放縱有些渾渾噩噩。

接上回,說到在番茄,讀者不是客戶,而是真正的商品。

這個地方我其實也講得差不多了。

我現在來補充一下我前幾章說選擇寫作的原因之一吧。

對於時間,有三種辦法。

第一種,出賣時間獲得勞動報酬。

大多數的打工人都是這樣。

工作一個小時15元。

工作一個月固定三千。

這在某本書上被定義為最浪費時間的用法。

第二種,將一段時間多次出售。

對,寫小說就是這樣的。

土豆多少年前寫的消炎,現在還在一直替他賺錢。

還一直有人花錢買他過去時間創作的產品。

這就是將一段時間多次出售的典型例子。

同理,電影、電視劇、音樂、網課等等許多產品都是如此。

可能有失偏頗或者缺漏,你們大概能理解就好了。

其實很多演員是一次性拿錢的。

演完拿錢,拍的東西就跟自已沒關係了。

但是有少部分演員是按收益比例的。

就是賣出去多少票房,就按比例分多少錢。

哪怕電影過去十幾年了。

只要還在網路上盈利,這種演員就一直有收入。

跑題了。

總之,將一段時間多次出售,在我看來,是一個挺不錯的想法。

第三種我就沒考慮過了。

就是買賣他人的時間。

大多數的老闆就是僱傭工人,買賣工人的時間。

他們需要有足夠的資本,並且要承擔較大的風險。

所以,他們掙錢我不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