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童聲那邊沒鬧,我也難得休息了幾天,整個人也神清氣爽了。但一個人悶在院子裡幾天了,沒事做,不出門,心裡越來越壓抑了,想起了落水一事,原主真的是自殺嗎?想想也不太可能呀,便叫來了小香。
我問:“小香,我落水那段時間的事情你還記得嗎?”
小香點頭說:“記得記得。”
我有點疑惑地問小香:“我當時可能會為情自殺嗎?”
小香搖了搖頭:“不像。那段時間,小姐每天都元氣滿滿,怎麼可能自殺呢?”
是啊,如果是為情,那完全不可能。父母那麼愛我,哥哥們也很寵我,我想嫁給誰,鬧一鬧,他們肯定都會同意的,至於殉情嗎?聽起來都像是一個笑話。
我繼續問:“我落水的時候有沒有尖叫,有沒有喊救命?”
小香很肯定地回答有!
那時候,我求生意識那麼強,更不可能是自殺了。
所以落水,只可能是意外或者人為。
“小香,你還記得當時有沒有什麼印象深刻的事?
小香說:“小姐,你落水以後被一陌生人救上岸,我還沒跟他說謝謝,他就離開了,雖不確定是誰,但我看見那身形,應該是個男子。”
在這個時代,做一件好事,也可能是致命的事。因為這世道對女子太苛刻,對貞潔太過重視。因此,報恩,暫時不敢想,別又惹了一身騷。
其實原主這性格也挺好的,風風火火,我行我素。看不慣就揍一頓,得不到就毀掉,得罪她的都不好過,別人惹她,她就發瘋。
至少這樣原主是快樂的吧,可惜我不是這種性格,太過小心翼翼,太想保護自己。但是經過這幾次的事,在家人的帶領下,我也體會了這種想幹就幹,不爽就拼命的快樂呀。
我對小香說想去許願橋,再仔細看看,去那裡找找有沒有什麼可疑之處?
小香勸住我,說我出門太過招搖,外面風言風語的,要不過段時間再說。
可是,我總不能一直宅在家呀。
於是,我讓小香找來了兩套家丁服,我們簡單梳了個髮髻就出門了。就走上次元宵節走過的那條路,順便和小香一起回憶,當時有沒有什麼異常?
路過東門的時候,看見了一個很大的胭脂鋪。我看了小香一眼,小香道:“奇怪,上次來這裡還是個酒樓,怎麼一下就變成了胭脂鋪呀。”
我拉著小香說:“哈哈,不管了,我們先去逛逛。”
剛到門口,一個男人朝我們走過來了。
他個頭很高,氣質儒雅,一點也不像個精明的商人,倒有點像個讀書人,有點憨憨的樣子。
他看到我,笑著對我說,說:“秦姑娘,喜歡什麼,隨便挑。”
“你,認識我?”我現在可是女扮男裝呀。
“在下不才,錢七韞是也。姑娘的愛慕榜第二名。”
“哦,是你呀,京城首富家的長子?”哎呀,聽到首富這個詞,兩眼都開始放星星了。這是個很有魅力的詞,當然,這星星眼是對錢的熱愛,而不是眼前這個人。
“我很好奇呀,你都這麼富有了,怎麼還是在榜二呀,這完全不符合你的身份呀。”
“什麼?”錢七韞看著我一臉懵逼,聽說過我狂妄大膽,但沒想到還能這麼聊天,“姑娘,真特別。”
“問你話,你倒是回答呀。”我在當下好像忘了自己是秦舒玉的事實,只想吃瓜,好奇他為什麼只是榜二。
“是在下還不夠努力,阿離,你給我把這事辦好。必須得是榜一,聽到沒。”看來這錢七韞還是一個不錯的榜一候選人。
其實我是聽過他的,那時候他還是我幻想的男神呢。
因為從我11歲起,我就莫名其妙地成為了京城第一美女,出門都是各種被追捧,被關注的物件,像極了這個時代的當紅明星。
但是當紅明星和頂流還是有很大區別呀,很重要的一個點就是話題度。
因為突然備受關注,我這個人就飄了,做事行為經常出格,性格也越來越跋扈。但黑紅也是紅,話題度一直很高。只是如果一直都是黑話題,估計我在這京城都要被人噴死了,出門都要被扔雞蛋的那種。
後來莫名其妙出了一個京城第一美女的愛慕者榜單,第一名,五皇子趙沐安,這可是最有權勢的皇家人呀。第二名,錢七韞,這可是最有錢的人呀。
這京城中的大佬都看上我了,那我不就是妥妥的香餑餑了。
那時候我還沒有遇見莫童聲,那時候我也還是一個愛做夢的小女孩,時常幻想遇見那個真命天子。最好是榜一到榜十的小哥哥們都愛我,我誰也不愛,天天跟他們曖昧。今天跟這個哥哥出去踏青,明天跟那個哥哥出去賞花,後天跟另一個哥哥出去騎馬......
哎呀,這神仙般的日子想想都很美呀。
只是等了很久,榜上前三的人都沒有任何行動。
那時,很多人都在背後笑話我,說肯定是我自己花錢搞的京城美女榜,還讓自己成了美女榜第一名。那些人還損我患上不輕的臆症,才會花錢整個愛慕者排行榜,把那些“大佬”放上去,提高我的身價和名聲。
哎,無力反駁,他們好像確實沒有什麼特別的行動。
就在我被“群嘲”的時候,我12歲生日,三月初七那天,滿城突然綻放起了絢爛的煙花,整個京城都無比熱鬧,而且煙花秀持續了整整半個時辰,這是從未有過的盛大場面。
這是錢七韞為我放的煙花,只為祝我生日快樂。
以後每年我的生日,他都會為我放一城煙花,這讓我的虛榮心得到了大大的滿足。
那時候我還特意給他送去請帖,表示感謝,還要請他吃飯。
不知道為什麼,他遠沒有今日的熱情。只是對送信的僕人說,秦小姐開心就好,這是他的榮幸。然後沒有然後了。
所以我覺得他也是一個複雜的人,算了,管好自己吧。
現在我可不是那個花痴的人了,活著,痛快地活著,比什麼都重要。
沒做過多的停留,我和阿香便繼續向橋的方向走去,想著那天的細節,我心裡默默盤算著。
其實嘛,推我落水,無非幾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那就是討厭我的人。或許是因為嫉妒,或許是因為關係不和,或許是因為爭吵過,或許是因為看不順眼。簡而言之,就是“仇人”。
第二個原因,那就是情敵。很明顯,跟我打得火熱的只有莫童聲,嫌疑最大的只有詩音姑娘。
帶三個原因,未知。
其他嘛,暫時想不到,應該沒有誰變態到,看我不順眼就想滅了我吧?
我站在橋上,回憶著那天的細節。那天,元宵燈節,人山人海。而許願橋上風景最好,那是我讓家丁下午就在那佔的位置。
那會不會也有可能是我這人太惹眼了,讓有些人心生不滿,叫人給我點教訓呢?
那時候橋上有,蘇小清,陸昭昭和一個小乞丐。
到底會是誰下的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