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嬌:“嘿嘿嘿,都是姐姐教得好。”

孟芸:“……”

這傢伙當自己說的話是在誇她不成?!

但是伸手不打笑臉人,孟嬌都笑成這個樣子了,孟芸也不好動手揍她。

“進去再說,別杵在外面丟人現眼。”

說著,孟芸便推開孟嬌,抬腳進了院子。

不過孟芸雖然生氣,但動手推孟嬌的時候還是收斂著力氣的,孟嬌順著她的力氣往旁邊靠了靠,放孟芸進來了。

“姐,我租的是東廂房,總共三間屋子,中間的是客廳,兩邊是我和爸的臥室。”

“這邊兒還有個小廚房,水池也在屋子裡頭,還是挺方便的。”

“房東阿姨是個很好的人,雖然性子有點冷淡了,不過外冷內熱,很好相處的。”

“姐,這個房間雖然沒有我在家的大,但加上客廳之後就大多了,我其實挺滿意的。”

“姐,你別不說話好不好?你這樣我很害怕的……姐,好姐姐,你說說話好不好……”

孟芸進來了之後,就跟巡視自己領地的雄獅似的,將幾個房間挨個走了一遍。

她一直沒有發表評價,從她面上的表情也看不出來孟芸在想些什麼。

孟嬌有些心虛,扯著孟芸的袖子開始撒嬌。

她是真的慫了。

其實一開始的時候孟嬌就想著要早點跟孟芸說,但這兩天她忙得很,就把這事兒忘到腦後了。

結果現在孟芸找上門來,孟嬌越來越心虛,她朝著孟芸露出了一抹可憐巴巴的笑容來,試圖喚醒姐姐對妹妹的疼愛之心。

孟芸一開始是真的很生氣,但實在是架不住孟嬌會撒嬌賣乖,看著自家小妹跟小時候一樣小心翼翼地拉著她的袖子討好賣乖,孟芸的神情慢慢軟和了下來。

“你啊你,讓我說你什麼是好?你做決定之前沒有跟我商量,做過之後也不跟我說,這要是我沒回去,是不是要一直被你瞞著了?”

孟嬌被訓得不敢吱聲。

見孟芸又開始說起五年前她自作主張報名下鄉的黑歷史時,孟嬌趕忙抓著她的手再次搖晃了起來。

“大姐,我知道錯了,你原諒我好不好?以後我再也不敢了……”

面對軟乎乎的妹妹,孟芸還能如何?

她原本氣得要命,可是此時此刻,那些怒氣卻都煙消雲散了,孟芸嘆了一口氣,伸手掐了掐孟嬌的臉蛋。

“你啊你,就仗著我寵你,這要換了孟巖敢這麼幹,我抽不死他!”

孟嬌眨了眨眼睛,知道孟芸這是不生氣了,她歡呼了一聲,撲上去抱住了孟芸。

“大姐,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孟嬌說著,毛絨絨的腦袋在孟芸的懷中用力蹭了蹭。

孟芸摸了摸她的頭,聲音變得柔和了下來。

“嬌嬌,我有件有意思的事兒要跟你說,你想不想聽?”

孟嬌抬頭,眨巴著眼睛看著孟芸:“要聽。”

孟芸便湊到孟嬌耳邊,將自己是如何抽孟巖的事兒告訴了孟嬌。

孟嬌:“!!!!!”

大姐威武!

孟嬌看著孟芸的眼睛閃爍著小星星,裡面盛滿了濃濃的崇拜之意。

她就知道大姐最厲害了,孟巖什麼的根本就不可能在她手裡面佔到便宜。

瞧著她這傻乎乎的小模樣,孟芸捏了捏她的臉蛋,無奈地說道。

“你這麼瞧著我幹嘛?你自己不也有揍人的能耐嗎?也就是你心慈手軟,換了我早就揍孟巖一百八十遍了。”

孟嬌摸了摸鼻子,小聲說道:“我這不是沒有找到機會嗎?”

其實孟嬌也是想要揍人的,但她一直在忙,就把揍人的事情給忘記了。

眼見著孟芸又用那種恨鐵不成鋼的眼神看著自己,孟嬌趕忙舉手表示,自己絕對不是任由人欺負的小可憐。

“大姐,我可沒有任由著他欺負我,臨走前我還從他手裡面坑了一千塊錢!”

孟芸:“!!!!”

她有些訝異地看著孟嬌,沒想到自己這個傻不拉幾的妹妹還有這樣的本事。

“展開說說,就孟巖那種拉屎撿豆吃的摳門性子,他能給你錢?”

孟嬌嘿嘿一笑,把自己怎麼從孟巖手裡弄到錢的情形描述了一下。

孟芸聽完了孟嬌所說的話,默默地朝著她豎起了大拇指來。

“你可真是夠厲害的!”

孟巖那個人,明明一肚子的小心眼子,但卻又很好面子,他成天擺著一副軟弱好欺負的樣子,不知情的恐怕還真以為他很好欺負了。

他利用那副可憐相得到了太多太多的好處,這一次栽了這麼大的跟頭,也是他自己活該倒黴。

孟嬌笑了起來,眉眼間淨是得意之色,那模樣就好像是一直成功偷吃到魚的小貓似的。

“大姐,你沒有看到二哥的表情,當時他那個表情啊,真是樂死我了……”

瞧著樂不可支的孟嬌,孟芸笑著搖了搖頭。

“我猜他那會兒一定人都傻了 ,畢竟他篤定你肯定不會拿錢,你只是要他一個態度而已,他真把錢拿來了,你肯定不會收的。”

孟巖估計也是自認為拿準了孟嬌的性格,所以直接使出來了一招以退為進。

不過可惜的是,孟嬌不是個會按照常理出牌的,她利用的就是孟巖這以退為進的心理,成功地為自己謀取到了好處。

還別說,只要一想起當初孟巖明明不想給錢,但是卻不得不把錢給她時候的憋屈模樣,孟嬌就控制不住地嘎嘎直樂。

孟芸:“……”

自己這個妹妹還真是傻得可愛。

“你當初替他下鄉,他頂替了本來該給你的工作,只是一千塊而已,如果你留在京城的話,這錢你自己也能掙到。”

孟芸的本意是想趁機好好教育孟嬌一番,讓她記住自己吃的虧,以後甭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了。

然而孟嬌卻回答道。

“大姐,當初下鄉有二哥算計的原因,但也是我自己腦子不清楚犯了糊塗,苦果我吃,我認了,能得到這一千塊的賠償已經很好了。”

沒有人該為她自己做錯的事情買單,因為最後做決定的人是她,不是別人。

這個道理,孟嬌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