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纓是孟巖的妻子,她全名叫許紅纓,而建設則是孟巖的兒子,今年四歲。

許紅纓是託兒所的保育老師,建設就在她上班的託兒所,平時她們母子兩個都在託兒所吃,早出晚歸,中午並不會回來。

不過今天孟嬌回來了,家裡吃豬肉大蔥的餃子,還是要叫他們兩個回來才成。

當然,原本也是該叫孟芸他們兩口子回來的,但是孟芸他們住的地方有點遠,李君立準備下午坐車過去喊他們回來吃晚飯,中午就不去叫他們了。

孟巖點了點頭,站起身來:“確實是該叫他們回來,那爸媽你們忙著,我去叫人。”

說著,孟巖去洗了手,然後腳步匆匆地離開了這裡。

等到孟巖離開了之後,李君立又看向了孟正濤,恰好他此時也抬頭看向了她,見李君立不說話,孟正濤便問道。

“君立,你有什麼想跟我說的?”

李君立抿了抿嘴唇,面上的表情變得嚴肅了許多:“正濤,我是故意支開阿巖的,有件事兒咱們兩口子得定下來。”

孟正濤問道:“什麼事兒?”

李君立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嬌嬌回來了,她現在二十二了,總不能一直這麼在家待著……”

自打知道了孟嬌所遭遇的事情之後,李君立就開始為女兒籌謀了起來。

孟嬌已經二十二歲了,這個年紀算是大姑娘了,就算他們想要多留她在家,那最遲二十五六歲,也是要嫁出去的。

她下鄉五年,又在鄉下結過婚——哪怕李君立已經在外面解釋過了,說她那不是正經結婚,是被人騙了的,可總有人會在背後編排孟嬌。

孟嬌在婚事上可挑選的物件肯定會因此受到影響。

“我想著還是要給咱們嬌嬌弄一份正式工作,她勤勞肯幹,只要有一份正式工作,總也是有能養活自己的手藝,照顧自己的吃喝總是沒問題的。”

再說了,有工作和沒工作那可是不一樣的,孟嬌要是成了正式工,憑著她的容貌和能耐,以後嫁人,可選擇的男同志也會更多一些。

她將自己的想法原原本本地告訴了孟正濤,對方自然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你說的對,是該給她安排好的。”

當初也是孟正濤的錯,如果他早點退下來,把工作給了孟嬌,哪裡會有後來的這些事兒?

但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了,再說也沒有什麼意義,這一次他肯定會為孟嬌張羅好工作,同樣的事情鐵定不會再發生一次的。

李君立想了想,繼續說道:“現在一份工作的價格不便宜,只要能給她找一份工作,多少錢咱們都出。”

孟正濤是機械廠的技術骨幹,又是技術部的主任,不到萬不得已,他的工作肯定是不能丟的。

李君立都想好了,先看看能不能花錢給孟嬌張羅一份工作,實在不成再想著讓她頂替孟正濤的工作。

“咱們手頭還有些錢,要是不夠的話,讓老大和老二湊一湊,下鄉這事兒原本不該輪到嬌嬌身上的,芸芸和阿巖這兩個孩子該出一份力的。”

兩口子正在商量著怎麼給孟嬌張羅一份工作,卻聽到孟嬌的聲音傳了進來。

“爸,媽,工作的事情你們就別想那麼多了,我心裡面有數。”

說話間,孟嬌已經從外面走了進來。

李君立看到孟嬌,趕忙說道:“你怎麼起來了?我還準備等餃子下好了再叫你起來的,你怎麼不多睡會兒?”

孟嬌笑了笑,回答道:“我睡好了,這不就起來了。”

回了李君立一句後,孟嬌轉頭看向了孟正濤,見他闆闆正正坐在那裡,脊背挺得比剛剛更直了,明明聽到她的聲音挺激動的,但卻愣是沒有回來看孟嬌一眼。

孟嬌知道自己父親的性格,她的眼睛紅了起來,撲過去一把抱住了孟正濤的脖子。

“爸,我好想你,你都聽見我的聲音了,怎麼不回來看看我?你是不是不想我了?”

自打孟嬌長大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和孟正濤這麼親近過了,冷不丁弄出這樣親近的模樣,倒是讓孟正濤有些無所適從。

聽著孟嬌那熟悉的聲音,孟正濤的眼睛紅了起來,忍不住說道:“你看看你,多大的姑娘了,怎麼還跟個小孩子似的?像什麼模樣?”

他嘴裡雖然這麼說著,但是聲音裡卻帶著濃濃的寵溺之意。

“我就算再大,也是爸爸的女兒,是爸爸的小棉襖,我黏著爸爸怎麼了?我就黏著,就黏著……”

孟正濤臉上露出了幾分無奈之色,不過上揚的嘴角卻是怎麼都壓不下去。

孟嬌很快就鬆開了孟正濤,不過她還是坐在孟正濤的身邊,將頭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孟正濤伸出手戳了戳她的額頭:“你啊你,多大的人了,怎麼還跟小孩子似的?”

孟嬌嘿嘿傻笑著,抱著孟正濤的胳膊撒嬌。

在鄉下的時候,孟嬌被所有人都當做大人對待,她不能有軟弱的時候,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做,就算吃了再多苦,受了再多罪,她也要忍受著。

可是回了家之後,她有疼自己的爸爸媽媽,她不用表現的那麼堅強,她可以跟個小孩子似的,肆無忌憚的撒嬌,也不怕被人說三道四的。

瞧著孟嬌這副樣子,孟正濤臉上的笑容怎麼都壓不住,李君立也是笑著搖了搖頭,壓根兒就捨不得指責孟嬌。

等到孟嬌撒了會嬌之後,她又想起了正事兒來了,於是便認真地說道:“爸,媽,工作的事情你們先不用幫我張羅,我另外有打算。”

現在找一份正式工不容易,要找一份好工作,可得花不少錢才成。

他們家的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但也真沒有奢華到有那麼多錢給她弄工作。

要是錢真夠,李君立和孟正濤也不會想著讓孟芸和孟巖出錢。

可是孟嬌並不覺得孟芸和孟巖有義務出錢給她弄一份工作。

畢竟當初下鄉是她自己決定的,也怪不得孟芸和孟巖,現在他們都結婚了,孟嬌更不能自私地讓他們為自己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