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天天有肉吃
十萬個為什麼大約有多少字 瘋了的王旭遠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外衣層還帶封閉式的大頭盔。哪怕是下雨,也不怕弄溼自己。真講究。不愧是城裡出來的。和棚戶區就是不一樣。
大人們太死腦筋了。不肯吃掉傷獅肉。又讓城裡富人拿回去,他們自己吃了。大人們偷偷吃點也行呀。傷獅肉真得很好吃。美味至極。城裡人的福利本就可以拿一些出來,給棚戶區分享。反正偷著吃就對了。小男孩覺得自己太聰明太勇敢了,比大人們要厲害。
這麼想著,又偷偷撿些渣碎吃。畢竟傷獅們破碎得厲害。城裡人難以在複雜的環境中將之清理乾淨。他們也只能帶走大塊的。
從此之後,每天晚上都有傷獅從城裡跑過來鬧事。因為傷獅的吼聲會遠遠傳過來。每天早晨出去,總能得些肉吃。吃不完,還能兜著走。
大人們心事重重,因此也沒把過多注意力放在小男孩身上。小男孩自己也很注意,小心地偷吃,努力不讓別人發現。
情況不是一成不變。棚戶區的人口少得很快。城裡人也開始收屍不積極。最後甚至不來了。一些大人也開始學樣吃喪屍肉,因為發現小男孩一直吃生的,也沒啥事。
沒錯,早就大人發現小男孩每天偷吃。但也沒心思去管。可發現他一直吃,一直沒事後,大家似乎清楚了,這肉是可以吃的。
雖然大部分人從心理上抗拒,但總有些人忍不住飢餓的痛苦,嘗試去食用這種肉。喪屍肉很特別,和傳說中的差別比較大。肉塊腐爛很慢。甚至喪屍本身是不爛的。
因此大傢俬下里根本不叫喪屍了,而是取名叫“兩腳羊”。弄熟後,特別香。漸漸地吃得人更多了。
令人擔憂的事還是出了。有人一樣變異了。成了新兩腳羊。也在晚上發出了恐怖的吼叫聲,然後加入夜奔屍的行列。這時候想制止已經太晚了。甚至根本沒有吃過喪屍肉的人,也開始變喪屍。
嚴重的,白天都能發作。棚戶區驚慌失控。好歹膽子都不小。大秩序沒有亂。誰變喪屍,就把誰打死。喪屍其實根本不厲害,體能和人差不多,並且還神智混亂。比人容易對付多了。
因此大家不僅不怕,甚至有些人照舊吃肉。終於棚戶區稀稀落落沒啥人了。
小男孩沒有多餘心思,每天只知道吃和睡。竟然舒舒服服地過了這輩子以來最幸福的一段生活。天天有肉吃。保質保量。
棚戶區急劇減少的人口,被他歸因於嚇跑了。因為傷獅太嚇人,甚至會穿著人類的衣服嚇人。
城裡人也不來了。城裡的傷獅跑出來的,也越來越少。幸福的日子好像又要變了。
小男孩不得不擴大活動範圍。必須得跑更遠,才能得到肉吃。傷獅肉保質期長。小男孩一般就吃生的。稍有異味的,才考慮用火烤一烤。
終於小男孩不得不把目光朝向城區了。棚戶區沒啥人了。他甚至會親手幹掉一些傷獅來取食。傷獅一點不可怕,對付他們,甚至比抓老鼠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