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風呼嘯的冬夜,大巴窯的街頭燈火闌珊。凌晨兩點,當大多數人都沉浸在夢鄉中時,一位年輕的木匠,我們暫且稱他為阿木,卻剛從電影院出來,臉上還掛著與女友看完電影后的甜蜜笑容。他哼著小曲,步伐輕快地回到了位於大巴窯7巷大牌11號的家。

等待電梯的間隙,阿木的目光被樓道口的一個褐色旅行包吸引。那包鼓鼓囊囊的,就像裝了個小宇宙似的。他四下張望,四周靜悄悄的,連只夜貓子都沒見著。

好奇心這玩意兒,有時候就像個調皮的小鬼,非要讓人去探究個究竟。阿木心裡咯噔一下,想著:“這誰丟的包啊?不會是什麼寶貝吧?”他剛伸出手想開啟看看,突然注意到包底似乎有淡淡的紅色水印,包身上還有斑駁的印記,頓時心頭一緊:“不對,這感覺不妙啊!”

阿木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聲音都有些顫抖了。

警察很快趕到現場,小心翼翼地開啟旅行包的拉鍊。隨著拉鍊的滑動,一個血淋淋的頭顱露了出來,緊接著是扭曲如嬰兒的屍身。死者是個年僅9歲的女童,名叫黃秀葉。她有著8個哥哥姐姐,本該是家中的小公主,卻在這寒風中遭遇了不測。

據法醫鑑定,黃秀葉在遇害前遭受了殘忍的性侵,她的生殖器官有傷痕,直腸內也檢測出了精液。兇手在給她注射了鎮靜劑後強姦了她,然後又用手捂住她的口鼻,使她窒息而亡。警方在現場盤問了大約250人,但線索寥寥無幾,調查陷入了僵局。

就在大家還沉浸在黃秀葉遇害的悲痛中時,兩週後的一個下午,又一起悲劇發生了。在大牌10號與11號之間的一棵樹下,有人發現了一個男童的屍身。他名叫加扎利,是個10歲的馬來小男孩。前一天他還和表兄弟們在玩耍,結果遇到了一個假意尋求幫助的神秘女子。兩人隨後坐上了一輛計程車,從此便沒了音訊。

法醫檢查後發現,加扎利死於溺斃,雖然並沒有性侵的跡象,但他的背部有灼傷,手臂也被戳穿,血液裡也檢測到了鎮靜劑。這兩起案件之間似乎有著某種微妙的聯絡,但警方卻仍然一頭霧水。

大巴窯的夜晚再次籠罩在了恐怖和謎團之中。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哪怕是一滴鼻血,也能成為揭露真相的線索。話說這兇手,大概做夢也沒想到,正是那倒黴孩子鼻子裡的“紅寶石”一路灑落,成了指引正義使者上門的“紅色絲帶”。警察叔叔們沿著這串“紅色密碼”,直搗黃龍,來到了大牌2號的七樓,敲開了林寶龍那扇“是非之門”。

林寶龍,四十有一,家裡老大,從小就走上了“不歸路”,兼職當起了“神明代言人”。別看他頂著“乩童”的名號,實際上就是個打著神棍旗號的江湖騙子。他的業務範圍廣得很,對女士們,那是財色兼收,兩手都硬;對男士和老太太,他則“手下留情”,僅限於財物交流,還算有點“職業道德”。他的看家本領非“針與蛋”的魔術莫屬:先給針來個“黑炭妝”,巧妙地讓它潛入雞蛋內部,再用神秘粉末封印缺口。儀式上,雞蛋幾經轉手,咒語一念,蛋殼一敲,顧客們看到黑漆漆的針,當場就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信以為真,乖乖掏腰包。

更絕的是,林寶龍的私生活比他的騙術還精彩。他居然和老婆、情人過上了“和諧”的三人世界。這老婆陳梅珠,原先是舞池裡的花蝴蝶,和已婚的林寶龍擦出了“愛”的火花,成功上位。誰知道,嫁過去才發現,這林寶龍簡直就是“惡魔在身邊”。但架不住暴力和恐嚇的“特殊療法”,陳梅珠硬是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不僅成了老公的幫兇,還被迫“內外兼顧”,甚至遵照林寶龍那套“陰陽大補論”,和馬來青年、自家親弟弟上演了一出“倫理大戲”。

至於那位情婦何家鳳,原本只是個單純的客戶,卻被“針與蛋”迷得七葷八素,丟下了家庭。林寶龍更是“藝高人膽大”,用電療的幌子,把何家鳳的老公送上“西天”。何家鳳雖然因此精神錯亂,但林寶龍倒是個“有情有義”的人,把她接回家,冠上了“聖妻”的名號,繼續他們的“神仙日子”。這劇情,編劇看了都得說一聲“服”!

話說警方踏入林寶龍那間昏暗小屋,彷彿一腳踏進了《聊齋志異》的片場。迎面就是一個神臺,直挺挺地對著大門,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神器和神像,有的還塗著鮮紅的液體,氣氛詭異得能拍鬼片。林寶龍那時穿戴整齊,看起來就像要參加“百米衝刺大賽”,實則是準備腳底抹油開溜。

廚房裡的血跡,林寶龍先是說成是蠟油,後來又改口是雞血,可惜法醫專家一出手,立刻真相大白——人血無疑。家裡其他地方,比如冰箱、房間地板,血跡斑斑,就像是在玩“找血跡大冒險”。但真正讓林寶龍等人栽跟頭的,卻是藏在電話簿裡的那張小紙條,上面赫然寫著兩位受害人的名字,簡直是“自曝家醜”的典範。就這樣,林寶龍和他的“紅粉知己”們被一鍋端了。

審訊室裡,三人坦白從寬,說幹這些是為了“報復社會”。原來,林寶龍在1980年底的“神棍生涯”差點翻車,被顧客舉報,警方正對他虎視眈眈。這下,林寶龍怒了,決定上演一出“大戲”,轉移警方視線。他自編自導自演,宣稱被印度神“時母”附體,忽悠陳梅珠和何家鳳這兩個“忠實信徒”,說只有獻祭孩童才能讓警方轉移火力。

於是乎,這兩位“迷妹”開始了她們的“獵童計劃”。1981年1月24日,何家鳳在教堂“捕獲”了無辜的黃秀葉,用糖果屋的套路把她騙到了“狼窩”。接下來的劇情,就像是黑暗版的“午夜盛宴”——食物和飲料裡摻了氟西泮,小秀葉一睡不起,林寶龍便藉著“神的名義”對女孩施暴。

午夜時分,三人上演了“窒息遊戲”,還上演了一出“血色儀式”,用孩子的血塗抹神像,確保“儀式”到位。為了確認“任務完成”,他們還用冷水和電擊做了個“終極測試”。之後,可憐的小秀葉被裝袋,像垃圾一樣丟在了組屋電梯旁。

2月6日,第二個孩子加扎利也落入了他們的圈套。同樣的配方,不同的反應——這孩子對藥物不太感冒,遲遲不睡。林寶龍急了,只好上綁繩大法。怎料,孩子醒來後拼命掙扎,三人慌了神,一頓“江湖絕技”糊臉,最終讓孩子“安靜”了下來,重複了之前的血腥儀式。

這番操作,簡直就是一場荒誕的“邪教大戲”,最終等待他們的,自然是法律的嚴懲。

話說那場“家務大作戰”,男童臨終前的奮力掙扎,讓林寶龍家成了“災難現場”——嘔吐物、大小便、還有那觸目驚心的鼻血,滿屋子的“自由創作”。陳梅珠成了“臨時清潔工”,而林寶龍和何家鳳則忙著“處理”後事。可偏偏,一滴叛逆的血跡漏網,成了警方的“邀請函”,讓三人組的“清潔大作戰”功虧一簣。

兩天後,法庭成了三人新的舞臺,他們被控兩項謀殺,辯方則搬出了“精神失常”的老戲碼,力圖把三人描繪成“精神病院逃逸者”。然而,控方律師不買賬,證據展示得跟推理小說一樣精彩,指出他們作案時的冷靜與狡猾,直指他們冷血無情,專挑弱小下手。

這案子,火得就跟夏天的冰淇淋,街坊鄰里一提林寶龍,那眼神都能噴火,法院門口更是成了“圍觀群眾集散地”,大家都等著吃瓜吃到最新鮮的那一口。

終於,1983年5月25日,大戲迎來了高潮。人群湧動,只為一睹“審判時刻”。法庭裡,座位比彩票還搶手,短短15分鐘的判詞,比電影預告還緊湊。法官大人直接給三人的“精神病”辯護潑了冷水,形容林寶龍是“邪惡的陰謀家”,陳梅珠則是“狡猾狠毒的幫兇”,至於何家鳳,雖然有精神分裂的背景,但案發時狀態穩定,也得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最終,三人被判絞刑,林寶龍那句“謝謝法官大人!”成了他的“告別演出”。

林寶龍,一夜間成了“全民公敵”,連他的律師都收到了“地獄來信”。而那位控方律師,則是春風得意,直奔局長寶座,只是七年後,自己也因貪汙進了班房,這反轉,比電視劇還狗血。

這起案件,多年後仍是新加坡人心中的“恐怖片”之首,尤其是住在案發地附近的居民,提到林寶龍,那憤怒的小火苗,依舊在眼底燃燒。這故事,成了鄰里間流傳的“都市傳說”,提醒著人們,人性的暗角,有時比黑夜還要深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