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一劍共有七招,考慮到楚南連拿起劍的力氣都沒有,所以盧仲暫時只傳授了他一招。
楚南握著劍柄,臉上露出了一絲喜色,“昨天還有些吃力,現在卻是輕鬆了不少,按照這樣的速度,等我到了三品,怕是也用不上這把劍了。”
尋到一處空曠之地,青年身形筆直,持劍而立。
“啵!”的一聲輕響。
一道無形的刀氣從長劍上迸射而出,撕裂了虛空,掀起了一股巨大的衝擊波,周圍的樹木劇烈的顫抖了一下,然後劇烈的顫抖了一下,成千上萬的樹葉如同離弦之箭一般激射而出。
用完早餐,盧莘過來,將一張單子交給楚南,說道:“昨天我清點了一下,公子昨天拾到的那些金子,共計三十三萬兩。還有,這是拖欠的兵餉清單。”
盧莘露出一絲苦澀的笑容,說道:“公子稍後便要前往虎鰲軍,老夫自府庫中取出一些金子,前往皖城兌換銅子,中午前將銀兩運至軍營。”黃金雖然是一種通用的貨幣,但卻不是通用的,對於大部分的下層民眾來說,他們一輩子都未必能用得起。
這些日子,楚南弄到了不少金子,他有再多的金子也花不完,不過,他現在手頭上沒有足夠的錢,所以,他需要一些銅幣。
“行,那就多換點,多買點好酒好肉,犒勞將士們。”楚南吩咐盧莘。
一想到鄧紹烽用數千斤白菜炸兩百斤牛肉,一千多人三十天才能吃兩百斤,那是何等的悽慘,能聞到一股肉香,已經是天大的福氣了。
天色還早,楚南出門前還特意去了一趟後院,生怕楚瘸子又像以前那樣坐著不舒服,誰想那老人正忙著鋤草、翻地,根本沒有理會他的意思。
楚南悻悻然地再次來到了書房,對著盧仲說道:“等下我要去一趟兵營。”
“好,那就這麼辦!”盧仲一邊說著,一邊繼續練習,直到楚南走後,他才抬起頭來,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弧度。
宋正等人已經在府外等了很久。
“讓你久等了,我們一起去!”楚南道。
宋政點了點頭,緊隨楚南而去:“我已經等了兩個小時了。”
楚南驚訝道,“你都等了那麼長時間了,為什麼不自己一個人回去?”
宋正直截了當地說道:“我想讓你別去軍營,不然會引起誤會。”昨晚有關彩彩等人在,他也不好多說什麼。
楚南疑惑道:“為何?”
宋正回答道:“軍中諸將,大都是從小看著大小姐成長起來的,特別是裴都統,他沒有兒子,一直把大小姐當成自己的女兒看待,那些莽夫一向與文人不合,所以軍中的將士們並不喜歡公子。”
事實上,宋正對楚南也是充滿了敵意的,畢竟江左的陸方不僅是侯爺的女兒,更是整個虎敖軍的榮耀和榮耀。
盧芳溫柔大方,深受士兵們的愛戴,盧芳就像是她的妹妹一樣。
而現在,他們心目中的女神,卻要嫁給一個農夫,這就像是你的大學畢業生,嫁給了一個沉迷於網路遊戲的年輕人,你能不恨嗎?
經過昨天的交流,宋正對楚南的看法發生了變化,這也是他為什麼要在這裡等上一個小時的原因。
“軍隊裡計程車兵都是些粗魯的傢伙,他們只會用武力,不會識字,到時候你的女婿很可能會被打成豬頭。”
宋正勸道:“女婿身體不好,就不要去了。”
楚南沒好氣地說道,“有什麼好東西,我只是個佃農。”
“虎敖軍是我侯府的根基,哪怕龍潭,我也要殺進去,哪怕再危險,也在所不惜。”
看著楚南遠去的背影,宋正無奈地笑了笑,“你這是在自討苦吃嗎?唉!”
虎敖軍是邊軍中的精銳,和普通的民兵不一樣,平時可以種田,平時就會被髮配到軍中,但虎敖軍卻是一支專業的軍人,平時除了打仗就是備戰。
天天操練,
訓練分四個階段,呼吸、武器、體能、佈陣。
五點呼吸,
半個時辰的時間,吃過早飯,休息一段時間,再練刀。
楚南趕到的時候,已經是上午九點多了,遠遠的,他便聽到了此起彼伏的喊殺聲,那聲音之大,讓楚南熱血沸騰,毛骨悚然。
人還沒到,就已經聽到了聲音,每一聲都讓人心驚肉跳!
楚南這輩子最後悔的事情,大概就是不能去當兵,去保護自己的祖國吧。
“沒有當兵的人,一生都不完整。”
懷著激動的心情,楚南快步走上了陡峭的山坡,望著那一望無際的黃土路,望著那瘋長的雜草。下一刻,一座雄偉、雄偉,有如洪荒巨獸一般的黑色城堡,突然出現在了青年的視野中。
和侯府方方正正的木堡不同,這裡的木堡更像是龍巖的土製建築,呈圓形。
就好像一頭巨大的烏龜,匍匐在地。
在這座城池的中央,有一座高達十餘丈的城樓,這是這座城池的最高峰。
就在這時,城門之上,高聳入雲,直插雲霄的盧仲猛地拔開瓶塞,頓時,一股濃郁的酒香瀰漫開來。
酒瓶剛被拔|出|來,一隻碩大的腦袋就伸了出來,
裴慶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道:“這是杏花村的美酒。裴慶之舔了舔嘴唇,一臉哈巴狗的貪婪之色。
“啪!”盧仲一巴掌將裴慶之的手打掉,“喂,你是不是搶我的東西,快放開我!”
盧仲道:“給我一床棉被。”
裴慶之嘿嘿一笑,將一碗酒遞到了盧仲的面前,“再加一杯,再加一杯,再加一杯,再加一杯。”
盧仲一口一口的喝著,目光緊緊的盯著酒罈上的紋路,生怕多喝一口,就會心疼一分。
這可是他多年的珍藏啊!
就在盧仲全神貫注的時候,裴慶之卻又是趁著他不注意的時候,將酒壺一推,將裡面的酒倒了出來。
“啊啊啊!”盧仲急的說不出話來。
裴慶之見盧仲一臉痛苦的樣子,頓時像是一隻護著自己的小狗一般,一把將桌上的碗奪了過來,跑到遠處,美滋滋的喝了起來。
裴慶之端著一碗酒,快步走到盧仲面前,目光落在他手裡的酒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