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的特別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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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的特別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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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中,她輕輕抱住了我。
我沒有拒絕,抬起頭來,靜靜地看著她。
她很耐心、也很深情地吻去我臉上的淚水。我受到了鼓舞,不知不覺中就由被動變成了主動。她也因為我的互動變得更加瘋狂起來。
作為一個結過婚的人,我知道,即使再強烈的需求,也要等待著她的情緒慢慢地爆發起來。
她給我帶來的是一種從未有過的無與倫比、酣暢淋漓的感受。在她的身上,我這才明白,我們一直都羞於談起的性愛,並不只是讓男人或是女人感到快樂,而是要讓男人使女人快樂,女人使男人更快樂。
我有點動心、有點兒被折服了。
和她相比,苗苗還是太自私了。她從來只顧忌著自己的感受,包括現在,即使我們已經離了婚,我還要遵循著她的約定,每週和她的父母打上一次電話,每月和她回一次老家。
沒辦法,我們的父輩們聯絡太深了,分都分不開。
離婚的事情,她不敢說,我也沒有勇氣提起。每次回老家,我們依然還是很恩愛的樣子。在親友面前絲毫不漏破綻,在左鄰右舍真誠的虛偽祝福聲中,打道回府。
當然,一上車,她就變了臉色。
我們就像是兩個陌生人。誰也不理會對方,誰也不說話。
也許,我不該這麼說她。
想來,還是我們相愛的不夠深刻。
還有一種可能,恰如她那天晚上的脫口而出。一山更比一山高的盛景她已經領略過了,自然也不會在意山腳下的風景了。所以,她能夠很快地愛上那個老男人,也就不足為奇了。
實事求是地說,我們彼此都還沒有領略到對方的好,就慌不擇路地選擇了分手。
我們都太隨意、不懂得珍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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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司讓我辭職,我沒有同意。
她為我重新租了一套房子,當作她隨時臨幸的固定居所。事實上,這種故事太老套了,類似的情節每天都在這個城市裡發生,在我的身邊出現。老套得簡直不能再老套的劇情。
她太寵我了。也許是我年齡小的原因,還有,我不怎麼懂得如何去做她的情人。也不知道我們的這種關係到底能夠存活多久,但我想,不管多久,我真心的付出總是沒錯的。無論是言語還是行動上。她大多的晚上是在這裡度過的,當然,也有意外的時候。
她不過來的那些晚上,我基本上都在百無聊賴地寫著我的小說,音樂的聲響似有似無。眼睛卻在瞄著酷狗圈的那些失落者。看著他們幽怨地對著一群陌生人敞開了失意者的心扉,我就莫名地興奮起來。這天底下竟然有這麼多的失意者,有這麼多的人相繼失去了愛情。
我一下子就舒服了好多。
曾經有人仔細地給我解剖過人生。他說,人生,就是不斷地失去,回過頭來,再繼續失去。
我不以為然。
上司的過份疼愛讓我在婚姻裡所受到的疼痛感變得很輕很輕。那段時間,拋開一切不利因素,我感覺我們就像是兩個及時行樂者。
我的生活也因此豐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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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勸我出去打打牌。她說,打牌可以交到很多的朋友。
她特愛打牌。她解釋說,她倒也不是有多麼喜歡,只是因為有著生意上的往來,又要維持關係,不得已而為之。
我當然知道她的這些說辭只是藉口,只是不想戳穿而已。傳說她有一個忠厚的入贅丈夫,像個僕人一般盡心盡力地服侍著她年邁的父母和年幼的兒子。在這個不大的城市裡,她也算得上是個富婆,身材還算過得去,緋聞當然少不了的。
那時的我,當然對那些緋聞嗤之以鼻。總覺得自己才是認真對待一份感情的。那些靠關係、靠女人上位的簡直就是男人中的敗類。後來,當我被磕得頭破血流之後才明白,他們都比我懂得這個社會的潛規則,只有我,像個傻瓜一樣,每次都是我熱血沸騰的替別人去頂雷。如果傻瓜分等級,那我就是傻瓜中的頂呱呱。
為了能夠隨時隨地、隨心所欲地打牌,她在六月菊大酒店長年包租了一間套房。她說她也並不是有多喜歡打牌,只是身在這個生意圈,身不由己罷了。而且,透過打牌還可以結交到更多的朋友。
我陪她去過幾次,每次都是新牌友,新面孔。在我還分不清騙子和老總的年代,我對她的介紹當然心存敬仰,隨便一個拎出來都是我等普通人一輩子都難以企及的高度存在。
有好幾次,我看到他就要叫牌了,等對家打出來,她卻一下把牌蓋住了,一疊聲地夸人家牌技好,自嘆弗如。
牌不是簡單拿來糊的,是用來交朋友,拉關係的。如果在意的僅僅是那一點點可憐的輸贏,那你已經輸了。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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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偶爾也會帶朋友去打上兩把。
在這座城市裡,我還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朋友。有時候,我也特羨慕那些三五成群、大碗喝酒的氛圍。但我很清晰地知道,自己從不屬於那個圈子。
我也曾經有過一個圈子的朋友,只不過因為一個女孩兒,大家都不再相互聯絡了而已。
朋友,不是可遇不可求的契機。而是人生某一個階段的各取所需罷了。
在我不滿三十歲的人生閱歷中,一直固執地認為:朋友有很多種,但大多數時間裡,他(她)只是個點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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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區網咖打遊戲的時候認識了一位美女。
在現今美女遍天下的時代,說她是美女倒也不為過。
我很想在這座城市裡交一些不知底細的新朋友,所以,在她忽然沒有了對手順便邀請我做她的對手時,我絲毫沒有猶豫就答應了,只用了二十分鐘,我就把她打了個落花流水春去也。
在她崇拜的眼神裡,我們順利地互加了微信,備註了電話。然後,我們就成了不問過往的朋友。
她叫肖穎,在小區門店的保險公司上班。每天上午去報個到,開個會,然後就沒有什麼事兒了。按她的話說,現在的房租還是去年開單時高興,一把子付給房東的。
要知道這麼長時間不開單,說什麼也不能一把子付給他那麼多。她喃喃自語道:再不開單,胸罩都要買不起了。
她在小區住得久,出來進去的她都親熱地和人家打招呼。我笑她的自來熟。她不以為然地笑笑說,服務行業嘛,主打的就是一個不尷尬。誰會喜歡一個板著臉的美女去掏你的口袋呢?
我想想也是,於是鄭重其事地向她點點頭。
她繼續說道:有時間一定把我的師傅介紹給你,保管把你給賣了你還要替她數錢。
我們相互看看,一起哈哈大笑。
她除了上午要開會,其他時間好像都在網咖裡面浪。要麼就是酒吧裡去混。有好幾次,大半夜的她披頭散髮來敲我的門,把我嚇得夠嗆,好說歹說把她勸回了家,趕緊關門走人。
這要是被人撞見了,還能說得清嗎?
在這個說不清的年齡裡,誰醉誰醒也只有自己知道了。
肖穎算是我在這個城市裡的第一個朋友。
我說的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不問過往,只談現在。她很開朗,開朗到有時候讓我都面紅耳赤。
她問我,“我們算是網友奔現嗎?”
我仔細想了想說,“不算。”
她不解地看著我,“我分明讀出來一種網友奔現的感覺啊。”
“那是你的感覺。”我笑笑說,“明明就是翻到一本最喜歡的小說。”
她哈哈大笑。
“看看,”我說,“翻頁太快,我還沒來得及讀。”
她再次張嘴大笑,一點兒也不淑女。
她有一個三個人的樂隊。那兩個還是在校大學生,只有到了休息日才會有時間去酒吧或是KTV裡獻唱。
“所以你看,”她兩手一攤,“群體屬性決定了個體性格,你不能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