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光總是過得很快。
北致和津周準備回他家過年,作為新媳婦,北致表示第一個年要跟公公婆婆一起過。
公婆肯定高興,津周不是很愛回家的主兒,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從小思想獨特、成熟的原因,他認為是否常回家看望父母跟是否孝順完全不掛鉤,簡直是兩碼子事。再加之津周在海外留學一年,對於很多事物的看法更具個性化。
北致恰恰相反,津周評價她是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一代,滿腦子都是仁義禮智孝。為了遷就北致,他們二人的婚房都在孃家附近買的。
北致媽在大年二十七的時候,告訴徐北致一個驚掉大牙的事,他們一家四口要去南方過年,不帶他倆玩。
北致聽後魔怔了,這可是她出嫁的第一年誒,怎麼捨得拋下她一個人去享受人間歡樂呢?
北致的控訴絲毫沒有發揮作用,他們四個人揮一揮衣袖,坐火車走人了。
但在臨走前,北致媽特意交代女兒,給公婆買水果買肉買一頓,總之不能空著手回家。北致還是很懂這些的,她表示早早就買好了,給公公婆婆各買了兩套衣服。
北致,不愛包不愛首飾不愛香水,獨獨愛衣服。這跟她從小的經歷密不可分。她很小的時候,家裡生活條件很差,那時候大多數家庭都是這般。
她一歲的時候就跟爸媽一起送貨。冬天穿著棉襖坐著敞篷三蹦子跟著爸媽在市裡郊區農村一趟趟來回跑。
按照北致媽的說法,這個女兒一生下來,就是給家裡守財的。在北致一歲多的時候,發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一個是她跟著爸媽出去送貨,母親收錢的時候不小心掉地上一張,她立刻撲倒在錢上,再小心翼翼把錢遞給媽媽;另一個是家裡只要有人拉貨,她就等著那個人,一直到媽媽來為止。
總之,北致從小是家裡的財產守護者。
慢慢的,北致有了弟弟妹妹,家裡幾個孩子上學吃喝拉撒,她看到爸媽每天早出晚歸,就承擔起了照顧弟弟妹妹的長姐職責。
她認為弟弟妹妹花銷太大了,就壓縮自已的花費。在北致印象裡,她小學幾乎沒有丟過紅領巾、橡皮,而弟弟妹妹恨不得每週重新採購一番。
隨著年齡的增長,北致也越來越感受到父母的辛苦,上大學後她就一邊兼職一邊拿獎學金,幾乎沒向家裡伸過手。每個學期結束,她還能剩餘一部分錢給爸媽買禮物。
因為她和二嬌差兩歲,兩個人都在上大學期間,一個人生活費四百就夠了,另一個一千五都打不住。
親戚們總是拿北致、二嬌和他們的女兒相比,一提到北致,就說這孩子太摳了,不捨得花錢;二嬌花錢大大方方,以後肯定也能賺錢。
事實證明,二嬌確實很能賺錢,她現在的工資是北致的三倍還多。北致不在乎賺多少錢,她就享受有工作也有生活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