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孟氏回去說那蘋果好吃,朱樺就帶著家裡三個小子,往李杳說的方向去尋。
一直到半夜都沒回來。
“閱炎,勞你看著點村人,我帶人去尋尋。”
朱武旁邊還有朱桐和朱林。
李閱炎點頭,“小心點!”
朱家的朱樺帶著三個小子去找野果沒回,頓時引起軒然大波。
李杳聽了訊息,撲了自己嘴一下。
恰好王正來叫她,“惹事了吧!”
李杳癟嘴,她是萬萬沒料到他們會去尋啊。
“行了,別委屈了,你爹要看隊伍,我去幫忙尋一尋。
希望他們平安才好。
你去幫我看著點你乾孃!”
李杳自知闖禍,心裡內疚,於是跳了起來。
“乾爹,我同你去吧!”
她作勢要走,就叫夢夢姐去陪乾孃。
恰好朱音娘走來,“我都聽說了,你們放心去,音兒我守著。”
王正遂放心。
他們兩個過來,朱武正帶人準備出發。
“武伯伯,我去給你們領路!”
朱武看了眼李閱炎,見他點頭,也就欣然同意。
“走!”
他不認為朱樺和三個小子會出事,最多以為他們迷路了。
所以比起旁人,他還沒那麼心急。
要不是孟氏哭哭啼啼,他還懶得去找。
於是,一行五人,往山中走去。
原先他們是沿河邊上走,一邊是河,一邊是山。休息的時候往山裡走了幾百米。
也是防止有那調皮的偷偷下河玩。
此刻,朱家人都不能入睡。
孟氏哭了一會,又抽了自己兩巴掌,“都怪我貪吃!”
朱勝皺著眉,“行了,再後悔也沒用。安心等他們回來!”
朱桐媳婦抿著嘴,三個小子中,有兩個是她兒子,其實她最心急。
可她一慣話少,隱忍不發。
孟氏一哭,她越發心煩,也沒了好臉色。
阮氏作為大嫂,沉穩勸說,“他們尋去了,有你們大哥在,一定能把人帶回了。”
她扶起孟氏,“你先回去,還得顧著肚子裡的孩子。
咱們都姓朱,不會扔下誰不管。
重要的是不要心慌,也不要起內訌。”
這話便是有些警告的意味。
朱桐媳婦張了張嘴,“我先回了!”
等她們一走,朱勝重重嘆了口氣,“老二媳婦已經夠忍了,這回事了,老三那裡你得好好敲打一下。”
阮氏點頭,“爹,你也早去休息。那邊也不用太擔心。
閱炎的閨女和王正同去了!”
朱勝聽了,連連點頭,“杳兒一向有福,定能找到人。”
關於李杳,別人不清楚,但他倆還是知道一星半點的。
“我也就放心多了!”
朱勝走之前,說了這麼一句。
阮氏心裡明鏡一樣,也覺得此次定能逢凶化吉。興許明日一早,就都回來了。
幸好這天,天氣好。晚上的月光也透亮。
幾人走了大約五里多路,仍沒發現任何有人走過的蹤跡。
李杳藉口撒尿,放出了黑鳥。
“威武大將軍,又得請你幫個小忙了!”
黑鳥一聽威武兩字,飄飄然。
聽了主人的吩咐,立馬就飛走了!
“杳兒!”
王正老遠在喊。
李杳飛快地跑出,“來了!來了!”
一行人繼續前行。
樹高地溼,遮住了大片月光,越往裡走就越暗。
朱武點起了火把,“白日我們走了五十里路,他們下午走的,最多也就二十五里。
這會走了十幾裡,快了!”
他有心打氣。
朱桐有點兒喪氣,“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吃的。
老三這麼大個人了,也胡鬧!
天黑就應該追上的,也不看自己旁邊還有三個小的。”
朱武拍了下他的肩,“知道你擔心,別想太多,不會有事的!”
朱桐一向聽大哥的,於是嚥下了心裡的氣。
黑鳥自那日吃下鱷魚眼,眼睛越發尖。
就是黑夜也能敏銳地看清地面的東西。何況今夜月色很好。
只是,樹木叢生,樹縫細小,增加了尋人的難度。
它飛了一圈,並無所獲。
打算飛回去稟告小主人,又怕折了威武大將軍的名聲。
於是又重新飛了一圈。
“啾啾……”它這叫聲完全稱不上霸氣,可無不透露著欣喜。
雖然沒找到人,但它發現了濃煙。
它知道,只有人類才會生煙煮食。心下得意,它果然是最聰明的神鳥!
“啾啾……”不算太遠,它飛了十幾分鍾就回來了。
李杳聽到黑鳥叫,捂著肚子又叫喚,“乾爹,你們在前面等我一會,我馬上來。”
朱林:“早聽他們說,這杳兒同雲兒屎尿多,果然沒錯!”
王正紅了臉,幸好暗,別人也發覺不了他的臉色。
“我先往前走,你們慢慢來!”
朱桐不想等,先走了。
王正知道他急,也不在意。
“走!”李杳飛奔過來,“往這邊走!”
她指著朱桐的右手邊。
“為什麼啊!”朱桐心急,語氣並不太好。
“要走你們走,我感覺他們在這邊。”
他頭也不回繼續往前。
李杳又不能明說,一時有些心急,“我感覺就在這邊。
你們要不信,分頭找!”
朱武也知道二弟的性子,便道,“分頭找吧!”
他對朱林說,“你同朱桐一路,若是沒找到,馬上往回走。在村裡等我們!”
朱林點頭追了過去。
於是他和王正跟李杳走另一邊。
這一路,溝溝坎坎,一不小心就踏進泥坑。
三人走了許久,才走出這一段泥濘。
又過了半個時辰。
他們聞到一股煙味。
“你們聞到了嗎?有煙!”李杳吸了吸鼻子。
朱武同王正一起點頭。
四處看了看,發現煙吹來的方向。
“在那邊!”
朱武指了指。
三人急步跑去。
“老三!”朱武邊走邊喊。
“朱樺!”王正也喊。
李杳沒有叫,一直往前跑,走到一片荊棘叢生的地方。
“這裡有腳印!”
地上有四五雙大小不一樣的腳印。
朱武蹲在地上,仔細看了看,“還有別人?”
“你們看!”他指著那個碩大的腳印,用自己的腳比了比,竟然大出小半。
火把的照耀下,其實看得很清,他又尋到幾處腳印,“有打鬥的痕跡。”
急走幾步,又撿到一隻鞋子,“這是老鼠的鞋子!”
老鼠是朱桐的小兒子,生出來才三斤,紅皮跟老鼠崽子一樣,所以取了這麼一個小名。
李杳腦子裡也浮出了老鼠的臉,原來是經常跟二哥玩在一塊的那個哥們。
“不會有野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