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的確是這樣的道理!

死者死亡原因可以調查,家屬不認可的話,也可以透過各種方式各種渠道進行申訴。

當然,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去法庭對薄公堂,讓法庭給出公正裁決!

而很多人卻始終以弱勢群體自居,覺得自己既然是弱勢群體,那麼無論法律規定或者道理是怎樣的,他們的必須得到賠償。

就好像葉楓前幾天剛剛刷到的新聞。

行人闖紅燈,被來不及剎車的轎車撞傷,然後交警判行人全責。

當交警在醫院向傷者家屬宣佈責任認定的時候,傷者家屬還振振有詞——“司機就真的一點責任沒有嗎?他把我爸撞了!”

典型的我是弱勢群體我有理!

醒醒吧,不是你受傷你就有理的!

難道你不知道,人家司機還可以讓你賠償車損嗎?

道理是一樣的!

現在老人死在了超市裡,你就想讓超市賠錢,這和無賴有什麼區別!

況且,最重要的是,你可以去對薄公堂,去透過正確方式來解決問題。

而不是自己拎著棍棒揚言打出一片天下,不賠錢就打你!

打人是犯法的,你不知道嗎?

或許你會覺得你家裡死了人,情緒激動之下做出一些衝動之事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法律規定就是規定,不會慣著你的毛病!

所以,葉楓直接命令抓人,先把鬧事打人的死者家屬抓回派出所再說。

然後他們只要等待驗傷報告即可!

如果是輕微傷,治安拘.留外加賠償!

如果是輕傷,那對不起,接下來將移交檢查院,等待他的將是刑事訴訟和法庭審判!

至於說死者其餘家屬對於死者死亡責任的認定有意義,那也已經和派出所沒有關係了,派出所已經做出了正確的處理。

直接將連連反抗的鬧事打人者帶回了派出所,從葉楓四人出警到案件暫時辦結,一共也沒有超過1個小時的時間。

派出所裡的警員們此時也正在關注,他們都想知道,葉楓什麼時候能回來!

畢竟葉楓的傳奇就在於,往往他出門就能拎著嫌疑犯回家!

而現在已經不止是葉楓一個人,還有派出所派給他的三個跟班,相比辦案速度要更加效率了吧!

果不其然,葉楓很快就回來了!

而且真的拷著一個嫌疑犯!

這一瞬間的既視感,讓所有月明路派出所的警員又好像回到了葉楓曾經還在這裡工作時候的樣子。

“阿楓,別告訴我這又是一通緝犯......”

劉姐湊過來,有點難以置信的問道。

不過這回輪到葉楓翻白眼了。

大姐,警情你是通報的,你讓我們去處理的打人事件。

然後現在還不到一個小時,你就給忘了?

你是金魚記憶嗎?

不過還不等葉楓開口,劉姐就反應了過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你看我,都忘了!”

葉楓應了一下,就讓王洪亮將打人者送進了訊問室。

口供什麼的其實也好做,畢竟事實俱在,哪怕他滾刀肉一樣不開口,只要等驗傷報告回來,他們該處理一樣就能處理。

一直關注著葉楓的警員們忍不住感慨萬分。

葉楓這效率也太高了!

就算派出所給葉楓派了三個人,可像這種因為死亡糾紛而產生的攻擊案,往往是很難處理的。

弄不好處理的警員都要弄一身搔!

但葉楓卻快刀斬亂麻,根本不給你任何發作的機會,該抓就抓,毫不手軟!

果然不愧是參加工作半年就已經能在刑偵大隊帶隊的天才警員呀!

就好像劉成和劉天明一樣,警員們也忍不住開始在心裡猜測起來。

按照如此效率,今天一天時間,葉楓能處理掉多少起警情,能抓到多少個嫌疑犯?

好像,真的很難預測!

或許,那又會是一個驚人的數字吧!

......

很快,帶著超市保安去醫院驗傷的周宇洋回來了。

超市保安的驗傷報告證實,傷者小臂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已經達到輕傷程度級別。

保安留在醫院繼續治療,超市老闆也留在了醫院,後續筆錄需要到醫院進行錄製。

這下不用考慮更多了,直接申請手續批捕,等後續調查取證結束,直接就可以連同案卷交給檢查院。

後續繁瑣工作自然不需要葉楓去做,否則實在是有點浪費葉楓難得來派出所聯動工作的時間了。

而這時候,內勤警員們又忍不住想起了曾經被葉楓瘋狂抓人所支配的恐懼。

這一點都不是開玩笑。

抓人只是前期工作,雖然最重要,但你不能否認後期工作的繁雜。

這意味著葉楓每抓一個人回來,他們都要進行大量的後期工作。

曾經,他們面對葉楓抓回來的一個又一個嫌疑犯,想回家都回不來,每天加班加點的工作。

往往前面工作還沒結束,葉楓就已經拎著新的嫌疑犯回來了。

這種痛苦,大概只有月明路派出所內勤警員和刑偵大隊的內勤警員體驗過。

這時候,所有人忍不住冒出一個讓他們有點膽寒的念頭。

該不會,今天也逃不過加班的命運吧?

這可真是葉楓抓一天,內勤加班一星期的節奏啊!

這絕對是大機率事件,發生機率極高。

要知道,葉楓就好像有特殊體質一樣,就算他不出去抓人,有時候嫌疑犯都主動送上門來。

你不服氣都不行!

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已經有非常強烈的預感了。

只是,他們大概沒有預感到,葉楓這一天的戰績會如此顯赫,簡直達到了一種令人不可思議的程度。

他們也又一次體驗到被葉楓的神奇和妖孽所支配的恐懼。

只見派出所院子裡突然駛進一輛轎車,司機下車之後,徑直走進了派出所大廳。

“警官,我撿到了一個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