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分屍、兇殺、囚禁、變態的案件,鄭義勇都沒生氣啊,畢竟自已是警察,可今天這個案件把他氣的呀,要不是他自已掐人中自救啊,我他媽,都被他們送到另外一個世界去了。

咋這麼氣人呢?

就簡單說吧,就是一個人把他親家,親家母,還有女婿全給殺了,一起三連殺人案的,那必須死刑啊,但是他得到了受害人老婆,兒媳婦的諒解,所以死刑該死緩了。

廢話,他兒媳婦不是他閨女嗎,那能不諒解嗎。

這法律的bug,讓他們卡的人神共憤的,而回顧整個案件的前前後後,那把能人氣的死去活來好幾回呀,哎呀,平復平復心情,聽鄭義勇一一道來吧。

張志軍承德人,有個美麗大方的閨女叫做小雨,從小呢,培養的老好了,以後就要讓小雨考個好大學,找個好工作,一家人也跟著階級躍遷。

但很可惜,小雨就差400來分就被北大錄取了,只能屈尊去一個專科,靠知識改變命運沒戲了。

張志軍就希望啊,閨女能找個有錢的物件,嫁入豪門,這也行。

但很可惜,由於閨女小雨跟同班同學小鄒走到一起了,小鄒吉林農村人,父母只是普通教師,家境啊,也非常一般。

張志軍就逼著倆人分手啊,但很可惜,兩人感情是越來越好。

不過,都畢業了,小雨跑到四川彭州工作了,張志軍一看,真好啊,異地戀肯定分手。

但很可惜,小鄒也去了,然後倆人還同居了,小雨偷摸回家拿到戶口本,還跟小鄒領證了,領完證沒幾天,恭喜張志軍,你當姥爺了。

張志軍這個氣,但是也沒有發作,等孩子出生。

張志軍和老伴來到了彭州,給小雨和小鄒看女兒。

不過現在,張志軍仍舊是掐半個眼珠,也瞧不上小鄒啊,小鄒出差,他就說小鄒不顧家,小鄒在家,他就說小鄒不上進,小鄒這個月掙的少了,他就說小鄒沒能力,小鄒這個月掙的多了,他就說這個錢來路不正啊。

就這頓騷操作,一開始小雨跟小鄒還挺伉儷情深的,但時間一長,張志軍成功了。

倆人天天干仗,天天干仗啊,終於走到了離婚這一步,向法院提起離婚,第一次因為孩子不到一週歲,駁回了,第二次,又因為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駁回了。

而在這個期間,小鄒自已搬出去了,租了一個房子住,但是他們這個房子是小鄒父母買的。

這小鄒也是夠軟弱的呀,而且吧,一直到現在,他也沒有跟老爹老媽說自已離婚的事。

直到爹媽來到彭州要看孫女,他把爹媽領到了自已租的出租屋裡頭,才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啊,這把老兩口給氣的呀,差點當場去世,生氣兒子太軟弱,同時也心疼兒子呀。

他們約定一起去家裡頭,說什麼也得把孩子拿回到自已手裡,老鄒家的種,不能跟了別人啊。

可沒想到的是,這一去,3個人一起被張志軍奪了性命啊。

後來在庭審的時候,張志軍說了,他們3個人進屋就搶孩子,我為了保護孩子,從衣櫃裡頭拿出了剔骨刀,看到小鄒在薅我女兒頭髮呢,我上去就是兩刀啊,一回頭看到他爹正抱孩子呢,我朝他又是幾刀,轉頭看他媽衝我過來了,我又是幾刀,我這是正當防衛啊,而且我殺完人,我就自已報警了,我屬於自首,所以一定要輕判我呀。

他自已這麼說的,可警方瞭解到,從鄒家人進屋到他將三個人捅死,只用了短短4分鐘,而且鄒家人身上,還有小孩身上並沒有因為爭搶而留下的痕跡,所以所說的搶孩子根本不存在。

張志軍啊,早年還當過兵,甚至這一刀插入前胸什麼位置,是什麼後果。

但是他刀刀插心臟啊,再有那個剔骨刀,買回來10多天了,說要剔骨頭,可上面沒有一點動物的骨頭和肉的殘留,而且還放在客廳的櫃子裡頭,而不是廚房,這就是為了殺人所準備的呀。

綜合以上警方提供的證據,法院一審判處張志軍故意殺人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吶。

張志軍不服,是當庭上訴,讓人氣憤的事來了,二審受害者家屬出具了兩份諒解書,受害者家屬。

誰呀?

小雨呀,她作為死者的妻子與兒媳,原諒了加害者張志軍她爹,這不鬧笑呢嗎? 那更鬧笑的又來了,她還替自已不到兩歲的女兒,也出具了一份諒解書。

而最鬧笑的是,法院採納了,還採納了張志軍的證詞,將受害人小鄒以及父母認定為是有一定過錯方。

張治軍呢,還有一定的自首情節,所以二審將張志軍死刑改成死緩了。

哎呀,殺了三個人,不用死刑了,死死緩變成無期,無期變有期,有期再來一個保外就醫,人家就出來了。

還有作為鄒家的這個直系親屬,小雨和女兒將繼承小鄒和小鄒父母的所有遺產。

女兒未成年呢,那一份也是她代為管理唄,那如果他萬一有啥意外,這些都是女兒的,而女兒最近的親人就是姥姥、姥爺。

也就是說,有一種最最惡劣的可能,就是張志軍殺了一家3口人,不僅不用償命,甚至可以獲得他們家所有的財產,這法律讓你們給玩的明明白白啊。

那鄒家人呢,就沒有反對意見嗎,二審只針對直系親屬開放,而鄒家滅門了,雖然小鄒他爹還有個姐姐,但是法律規定,直系親屬是夫妻、子女、父母,他姐根本都不知道這個事。

就這樣,這個事差點就過去了。

張志軍的律師,還把這一案件當作自已的成功案例,寫在了自已的微博上。

哎呀,可能是老天有眼吧,微博被小鄒他姑看著了,大姑懵了,啊,死緩了。

二審,啥時候二審呢,我咋不知道啊,我哥的案子,咋沒通知我呢。

那她能服嗎?

馬上選擇上訴,並聯合了小鄒他爸、小鄒他媽的學校老師寫聯名信,要為他們討回公道,姑姑也出具了,非諒解書,我們沒有原諒張志軍。

最終在2021年12月31日,四川高階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再審,經過對警方證據的採納,多人的證詞證言,以及法庭上的辯論與抗辯,最終四川高階人民法院再次宣判,張志軍死刑。

2022年6月21日,張志軍被押送刑場,執行了死刑。

張志軍死了,鄒家三口人可以瞑目了。

但到現在為止,卻不能入土為安吶,他們的骨灰還存放在殯儀館呢,因為只有直系親屬才能帶走骨灰呀,而小雨怎麼可能管呢。

唐嫣覺得這個案子,大家是不是有點血壓蹭蹭的上來了,冷靜一下,我們需要思考一些問題啊,這就是直系親屬諒解書,這個事法律有沒有考慮過,受害者的直系親屬也許跟加害者的關係更密切呢。

如果有這種情況出現,這種諒解書是否可以採用呢,這種事應該出現的很多吧,你就比如說情殺,第三者把某某的老公殺了,某某跟第三者,那可比那個死鬼老公好多了,他難道有資格出諒解書嗎?

還有一個更悲涼的,幸好小鄒他有個親姑,小鄒他爹還有個親姐呀。

如果都像我們這樣的獨生子女,這個時候,會有誰站出來幫忙主持公道呢,好朋友嗎,表姐表妹嗎,甚至再過一輩人,更遠的堂表姐,堂表妹嗎,會管那才怪呢。

不是自已的事,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何況是打官司這種最最麻煩的事啊。